去法律援助中心選案件
Ⅰ 怎樣向法律援助中心
你好,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申請法律援助的方法是到所在區的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進行申請。
法律依據:《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規定》 第八條
公民因經濟困難就《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規定的事項申請法律援助的,由義務機關所在地、義務人住所地或者被請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依法受理。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公民因經濟困難申請刑事法律援助的,由辦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受理。申請人就同一事項向兩個以上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的,由最先收到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受理。
我國《律師法》第41條規定:「公民在贍養、工傷、刑事訴訟、請求國家賠償和請求依法發給撫恤金等方面需要獲得律師幫助,但是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獲得法律援助第42條規定:」律師必須按照國家規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盡職盡責,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務「。這就是說:對無力支付律師代理費的人實行法律援助,是《律師法》對每一位執業律師的要求,是應盡的義務。」
在以下幾種情況下,可以要求法律援助:
1、刑事案件;
2、請求給付贍養費、撫育費、撫養費的法律事項;
3、除責任事故外,因公受傷害請求賠償的法律事項;
4、盲、聾、啞和其他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權賠償的法律事項;
5、請求國家賠償的訴訟案件;
6、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法律事項;
7、其他確實需要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項。
其中,刑事訴訟的被告人有以下幾種情況可以要求獲得法律援助:
第一,公訴案件中,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為其指定辯護律師;
第二,被告人為盲、聾、啞和未成年人的,如果沒有指定辯護人,法院應當為其指定辯護律師;其他殘疾人和老年人為被告而因經濟困難無力聘請律師的,法院可以為其指定辯護律師;
第三,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法院應當為其指定辯護律師。
另外,尋求法律援助,應向司法行政主管機關設立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供申請的相應理由和證明,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門法律援助機構統一指定援助律師。
Ⅱ 法律援助,可以到當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需要條件嗎
申請條件:
第一、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請求國家賠償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第二、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三)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第三、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如果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第四、申請條件同上【援助的范圍第13條】
Ⅲ 自己的財產受損失了,而且家庭經濟困難。去法律援助中心找援助律師,需要攜帶哪裡東西證明能免費打官司。
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免費打官司,打官司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起訴狀、證據材料、被告身份證明,證據材料方面根據訴求來准備,如果是房屋質量問題,需要房屋照片、合同或是質檢報告。
如果是刑事自訴的,提交證據材料,所受到的損失的證明,還有向對方要求賠償的訴訟請求;如果是刑事附帶民事,只需提交因對方的行為所受到的損失和訴訟請求就可以了;如果是民事,要向法院提交訴訟請求的證據材料.
徵集法律援助案件范圍
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醫療損害賠償、工傷事故損害賠償、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等。
2、婚約財產糾紛、離婚糾紛、離婚後財產糾紛、離婚後損害賠償糾紛、同居關系析產、子女撫養糾紛、婚姻無效糾紛、撤銷婚姻糾紛、夫妻財產約定糾紛等。
3、撫養費糾紛、變更撫養關系糾紛、扶養糾紛、監護權糾紛、探望權糾紛;贍養費糾紛、變更贍養關系糾紛等。
4、確認收養關系糾紛、解除收養關系糾紛、分家析產糾紛等。
5、法定繼承糾紛、轉繼承糾紛、代位繼承糾紛、遺囑繼承糾紛、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糾紛、遺贈糾紛、遺贈扶養協議糾紛等。
6、產品質量損害賠償糾紛。
7、高度危險作業損害賠償糾紛。
8、大氣污染侵權糾紛、水污染侵權糾紛、雜訊污染侵權糾紛、放射性污染侵權糾紛等。
9、地面、公共場所施工損害賠償糾紛。
10、建築物、擱置物、懸掛物塌落損害賠償糾紛。
11、勞動爭議、勞動合同糾紛。
12、養老金糾紛、工傷保險待遇糾紛、醫療費、醫療保險待遇糾紛、生育保險待遇糾紛、失業保險待遇糾紛、福利待遇糾紛等。
13、消費者權益糾紛。
14、因購買、使用種子、農葯、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而產生的糾紛、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等。
15、農民工、殘疾人(盲、聾、啞除外)、老年人、婦女作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案件。
16、農民工、殘疾人、老年人、婦女、未成年人作為刑事被害人的刑事案件。
17、執行案件。
Ⅳ 請問在國內是否有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在辦理法律援助案件過程中收取當事人費
法律援助本身是免費的,只要是申請被批准了,就是免費的,提供法律的工作人員不能收取任何費用,我是律師,每年都會辦理幾個法律援助案件,從來沒有向當事人收取一分錢,因為收錢了就不是法律援助了。如果有人敢收錢,你可以向當地司法局投訴。
Ⅳ 法律援助中心律師包辦案件是包辦到終審的嗎
法律援助中心律師辦到案件結案,不是辦到終審。
訴訟案件以法律援助人員收到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之日為結案日。仲裁案件或者行政復議案件以法律援助人員收到仲裁裁決書、行政復議決定書原件或者復印件之日為結案日;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以受援人與對方當事人達成和解、調解協議之日為結案日;無相關文書的,以義務人開始履行義務之日為結案日。法律援助機構終止法律援助的,以法律援助人員所屬單位收到終止法律援助決定函之日為結案日。
Ⅵ 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師在代理案件中能否收費
《法律援助條例》第二十六條 法律援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 (一)為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人員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絕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人員提供法律援助的; (二)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財物的; (三)從事有償法律服務的; (四)侵佔、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經費的。 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財物,由司法行政部門責令退還;從事有償法律服務的違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門予以沒收;侵佔、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經費的,由司法行政部門責令追回,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Ⅶ 如何才能去法律援助中心工作
兩種都有可能,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師一般來講都是公務員,但很多地方沒有相關人才,所以,很多地方從法律人才中聘請,經費呢,國家有撥款,有捐助,還有法院等機關要支付部分,足夠應聘者的待遇
關於法律援助中心的級別,一般從縣以上都有設立
Ⅷ 法律援助中心對哪些案件和事項不予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條例規定了,哪些事情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第二章法律援助范圍
第十條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
公民可以就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第十一條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三)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第十二條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第十三條本條例所稱公民經濟困難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經濟發展狀況和法律援助事業的需要規定。
申請人住所地的經濟困難標准與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准執行
Ⅸ 法律援助中心一般援助哪些案件,它的直結管理部門是誰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中國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徵:
1、法律援助是國家的責任、政府的行為,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實施。它體現了國家和政府對公民應盡的義務。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為,是國家社會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3、受援對象為經濟困難者、殘疾者、弱者,或者經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對象。
4、法律援助機構對受援對象減免法律服務費,法院對受援對象減、免案件受理費及其他訴訟費用。
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訴訟法律服務,也包括非訴訟法律服務。主要採取以下形式:刑事辯護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訴訟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公證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