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病是去醫保中心申請嗎
㈠ 請問 特病證在哪個部門辦理
在醫保中心辦。但是要由醫院完成各項檢查後,開出辦理手續,病人將這些資料交到工作單位,由他們去遞交,你個人去交醫保中心不接收。
㈡ 如何辦理特殊疾病的醫保
特殊疾病辦理程序
1、參保人員持《XX省直參保人員特殊病種門診申請表》、《醫療保險證》到三級定點醫院進行鑒定。精神病由精神病專科醫院鑒定。
2、參保人將經三級定點醫院鑒定並簽署意見的《XX省直參保人員特殊病種門診申請表》、《醫療保險證》、有關病歷資料交本人所選擇且具備資格的特殊病種門診治療定點醫院醫保辦。
3、承擔慢特病門診治療的定點醫院醫保辦,每月於20日前集中將辦卡資料報送省醫保中心。
4、省醫保中心對報送的資料進行審核,符合規定,資料齊全的10工作日內完成《特殊病種門診醫療卡》辦理工作,並及時通知定點醫院前來領取。
5、參保人從辦卡日期的次月起,開始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待遇。
6、參保人員在所選擇的定點醫院進行特殊病種門診治療,其門診治療醫療費按規定與定點醫院結算。
7、《特殊病種門診醫療卡》僅限本人使用,如有遺失,應及時辦理掛失和補辦手續;如參保人調往異地工作或死亡,參保單位應及時到省醫保中心辦理注銷手續。
8、參保人員需變更定點醫院的,將本人《特殊病種門診醫療卡》交新選擇的定點醫院,由醫院醫保辦集中送交省醫保中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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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種變更流程
1、本地備案變更流程
本地特殊病種備案未到期,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變更特殊病種定點醫療機構的,應持社保卡到原選定特殊病種定點醫院辦理注銷手續。
辦理注銷手續前,應先結清原定點醫院特殊病種費用,由原特病定點醫院出具《北京市醫療保險特殊病種備案注銷單》,次日持社保卡及《北京市醫療保險特殊病種備案注銷單》到新選定的本地特殊病種定點醫院重新辦理備案手續。
2、異地備案變更流程
外地特殊病種備案未到期,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變更特殊病種定點醫療機構的,應持社保卡及單位出具的特病醫院變更說明到參保區(縣)醫保中心辦理注銷手續。
參考資料來源:華律網-醫保特殊病種有哪些
㈢ 特種病醫保如何申請
特種病醫保申請:
1、參保人員(職工參保或者居民參保)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大病醫療統籌基金支付報銷范圍內的,須由企業將職工的相關材料交由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支付報銷手續,或者由居民直接提交社保經辦機構。
2、參保人員要持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特殊病種診斷證明」,到本人申請的「特殊病種」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辦公室領取「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單」,按要求填寫後攜帶《醫療保險手冊》,到參保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特殊病種」審批。
3、經批准後,個人留存一份「審批單」,另一份交到個人選定的「特殊病種」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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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給付保險:
獨立給付主險型重大疾病保險包含死亡和重大疾病的保險責任,而且其責任是完全獨立的,並且二者有獨立的保額。
如果被保險人身患重大疾病保險人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死亡保險金為零,保險合同終止,如果被保險未患重大疾病,則給付死亡保險金。此型產品較易定價,只需考慮重大疾病的發生率和死亡率。但對重大疾病的描述要求嚴格。
比例給付保險:
按比例給付型重大疾病保險是針對重大疾病的種類而設計,主要是考慮某一種重大疾病的發生率、死亡率、治療費用等因素,來確定在重大疾病保險總金額中的給付比例。
當被保險人患有某一種重大疾病時按合同約定的比例給付,其死亡保障不變,該型保險也可以用於以上諸型產品之中。
回購式選擇型保險:
回購式選擇型重大疾病保險產品,在我國尚屬空白。該型產品是針對提前給付型產品存在的因領取重大疾病保險金而導致死亡保障降低的不足而設計的。
其規定保險人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後,若被保險人在某一特定時間仍存活,可以按照某些固定費率買回原保險額的一定比例(如25%)使死亡保障有所增加,如果被保險人再經過一定時期仍存活,可再次買回原保險總額的一定比例,最終使死亡保障達到購買之初的保額。
回購式選擇帶來的逆選擇是顯而易見的,作為曾經患過重大疾病的被保險人要按照原有的費率購買死亡保險也有失公平。因此對於「回購」的前提或條件的設計至關重要,是防範經營風險的關鍵。
㈣ 特大病醫保怎麼辦理
如果是住院憑社保卡直接與醫院結算,如果是在門診上治療的特殊病種或大病,應按當地醫保規定,先辦理相關的門特或門診大病准入手續,然後再按規定持社保卡就診與醫院直接結算,就可以享受相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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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特病醫保怎麼辦理流程
特殊疾病證辦理
1.特殊疾病種類:
重大疾病: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惡性腫瘤的放療(化)療和晚期的鎮痛治療;腎功能衰竭的門診透析治療;腎臟、肝臟、心臟瓣膜、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後的抗排異治療;嚴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腦、腎);艾滋病機會性感染;唇齶裂;兒童先天性心臟病;兒童白血病。
慢性病:高血壓病(1級高血壓中高危和很高危、2級高血壓、3級高血壓);糖尿病1型、2型;冠心病;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礙(抑鬱躁狂症)、偏執性精神障礙;肝硬化(失代償期);系統性紅斑狼瘡;腦血管意外後遺症(腦梗死、腦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後遺症);結核病;風濕性心瓣膜病;類風濕性關節炎;慢性肺源性心臟病;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甲亢。
2.需辦理特殊疾病的參保居民持本人的醫保卡、身份證(未成年人持戶口本)、
1寸照片2張和本人的特殊疾病2級及以上醫院相關病史資料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請,領取並填寫申請表,社保所初審並蓋章。
3.參保居民持經社保所初審後的申請表、身份證、醫保卡、本人2級醫院以上(含2級)住院病歷(含檢查原始資料)及相關病史資料到指定診斷醫療機構進行檢查診斷。對診斷合格者,醫療機構收取病史資料,對診斷不合格者,醫療機構退回病史資料。
指定診斷醫療機構:長壽區人民醫院、長壽區中醫院、長壽區第三人民醫院(限精神病)、長壽區結防所(限結核病)。
醫療機構檢查診斷時間:每月1-25號(法定假日除外)。
4.診斷醫療機構辦理流程:參保居民持申請資料到診斷醫療機構醫保辦→醫保辦安排專家按照特病診斷標准進行診斷並出具診斷證明→診斷合格的居民持申請資料和診斷證明交到醫院醫保辦→醫保經辦人員審核後,將特病信息維護進系統。
5.特殊疾病診斷合格的居民於次月10號後,帶上身份證、醫保卡、1寸相片2張到戶籍所在地社保所領取《重慶市醫療保險特殊疾病資格證》。
6.特殊疾病待遇享受時間:取得特殊疾病資格證後即可享受。具備特殊疾病資格的人員應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一個自然年度內未參保繳費的,從其未繳費的次年1月1日起取消特病資格,之後接續繳費的重新按規定申請辦理。
注意:結核病的申請、診斷及特病資格證的領取均在結防所,其他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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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你好,請問辦理特病應該是在醫保中心辦理還是社保中心辦理,
應該在醫保中心辦理,如果當地沒有單獨的醫保中心,那肯定是在當地社保中心下的醫保部門辦理。
㈦ 如何申請特殊病醫保
辦理特殊病種流程以及相關材料:1、攜帶既往病史資料(出院記錄,化驗單,疾病相關檢查報告單等)至門診醫生就診,符合條件的患者,由醫生填寫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病種證明及門診治療審批表。2、特殊病種審批表必須由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經治醫師填寫。3、醫院辦理完結後,患者或家屬攜帶病史資料,醫保卡,身份證(未成年人持戶口本)和1寸照片2張。及以上醫院相關病史資料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請,領取並填寫申請表,審批表到當地社保局審批並蓋章。
㈧ 申請特病需要交醫保嗎
申請特病,一年報銷受限制,我家人癌症晚期每個月基本工資交醫院還不夠,不知道拿什麼錢生活了,醫保卡到底是怎麼使用的,反正出院自己交幾千,有時候上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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