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律援助中心需要怎麼做
A. 到法律援助中心,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託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7、因醫療事故、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離婚及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10、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11、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12、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B. 怎樣向法律援助中心
你好,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申請法律援助的方法是到所在區的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進行申請。
法律依據:《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規定》 第八條
公民因經濟困難就《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規定的事項申請法律援助的,由義務機關所在地、義務人住所地或者被請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依法受理。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公民因經濟困難申請刑事法律援助的,由辦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受理。申請人就同一事項向兩個以上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的,由最先收到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受理。
我國《律師法》第41條規定:「公民在贍養、工傷、刑事訴訟、請求國家賠償和請求依法發給撫恤金等方面需要獲得律師幫助,但是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獲得法律援助第42條規定:」律師必須按照國家規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盡職盡責,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務「。這就是說:對無力支付律師代理費的人實行法律援助,是《律師法》對每一位執業律師的要求,是應盡的義務。」
在以下幾種情況下,可以要求法律援助:
1、刑事案件;
2、請求給付贍養費、撫育費、撫養費的法律事項;
3、除責任事故外,因公受傷害請求賠償的法律事項;
4、盲、聾、啞和其他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權賠償的法律事項;
5、請求國家賠償的訴訟案件;
6、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法律事項;
7、其他確實需要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項。
其中,刑事訴訟的被告人有以下幾種情況可以要求獲得法律援助:
第一,公訴案件中,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為其指定辯護律師;
第二,被告人為盲、聾、啞和未成年人的,如果沒有指定辯護人,法院應當為其指定辯護律師;其他殘疾人和老年人為被告而因經濟困難無力聘請律師的,法院可以為其指定辯護律師;
第三,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法院應當為其指定辯護律師。
另外,尋求法律援助,應向司法行政主管機關設立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供申請的相應理由和證明,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門法律援助機構統一指定援助律師。
C. 請問,我想申請法律援助,該如何去做
李師傅你好,你想申請法律援助,應該向蘭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請。
D. 如何加入法律援助中心
你還是到當地法律援助中心問一問吧
E. 我想申請法律援助,該怎麼做
經濟困難、農民工、殘疾人
需要法律援助
向當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
那裡指派的律師不收費
F. 如何獲得法律援助,怎麼做
向區或縣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援助申請,符合條件的援助中心會為你安排律師幫助你處理訴訟業務。
G. 尋求法律援助需要什麼程序
法律援助中心一般是設在縣級及以上的司法局,所以首先你得先到司法局。
司法局裡面專門設有一個辦公室,一般叫法律援助中心。裡面專門負責法律援助事務。
現實生活中,現在都提倡高效便民,很多司法局都是在大廳哪裡專門放一張座子,安排年輕的工作人員值班,專門負責法律援助。因為往往有老百姓喜歡到司法局反映情況。
有些地方還安排有專門的律師接待,每年沒個律師至少要在司法局坐班兩天。
你到哪裡就可以直接問了,需要什麼材料,一般都是有清單的,因為每天這種人司法局要接待無數個。一般都是填一個表,就是申請法律援助人的基本情況,再就是所在社區或者村組織出具的年收入情況等,總之就是幫助窮人。
交了材料之後,司法局會跟律師事務所聯系幫你指定一個律師。因為律師就是屬於司法局監管的,他們一般也比較熟悉。律師做法律援助是有錢的,只不過是國家財政支付而已。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在網路上查到所在地區的司法局打電話直接問需要什麼材料,然後准備好,一次性搞定。
H. 如何才能去法律援助中心工作
兩種都有可能,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師一般來講都是公務員,但很多地方沒有相關人才,所以,很多地方從法律人才中聘請,經費呢,國家有撥款,有捐助,還有法院等機關要支付部分,足夠應聘者的待遇
關於法律援助中心的級別,一般從縣以上都有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