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檢查院案管中心報到什麼意思
① 什麼是檢察院案管中心
檢察院的案管中心,是檢察院內設科室,類似於法院的立案庭,是檢察院對外來機關移送案件集中受理的部門,然後分發至本院各科室依法處理。
該中心是業務部門,主要和本院的起訴科、批捕科、紀檢科等發生業務關系。
② 扒竊他人一個手機用的充電寶檢查院打電話給我叫我去報到是什麼意思我會被判
首先先得說,你扒竊他人,肯定是不對的。其次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述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在跨地區運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追訴標准,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准認定。盜竊毒 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你這點事兒,應該不至於
③ 檢察院檢察事務管理中心是干什麼的
高檢院明確要求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在全社會實現公平正義。就檢察機關而言,就是要在辦案中做到公正執法,以維護公平正義。任何一起辦理公正的案件都離不開兩大基石的支撐,即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這兩者相輔相成不可偏廢其一。在以往的執法辦案中,往往存著重實體輕程序的觀念,程序公正得不到有效保證,從而最終影響了實體公正的實現。案管中心的成立建立了新的案件管理機制,通過對案件 的受理、登記、分流、監督、實體審查,將所有執法行為 納入監督管理的視野,從而提高了辦案質量和效率,有效地預防了超期羈押,案件流失和久拖不決的現象,充分發揮了檢察機關整體的效能。切實從程序上和實體上保障了執法公正,在辦案過程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保障辦案的程序公正
只有程序的合法,才能確保實體的正確和案件質量。以往程序監督的弱化動搖了實體合法的根基,而現有的僅靠執法者自我約束的弊端日益彰顯,從而需要有一種外在力量的約束來保障程序的合法公正。檢察業務管理中心正是通過對案件進行統一的指揮、協調、督辦,來建立新的管理機制對違反程序的行為進行預警糾正並予通報,充分加強了程序監督,有效保障了辦案的程序公正。
(一)登記備案,動態管理
檢察業務管理中心成立後,各業務部門在受理案件的當天到中心備案登記,以便及時准確掌握辦案中各個環節的情況。對每起案件均填寫"案件運行表",表隨案走,各承辦人在辦案的具體環節中按細則規定及時向中心備案,結案後由中心收回該表。每個辦案環節都由承辦部門和業管中心同時簽署交接時間,卡死辦案期限,明確辦案責任, 控制辦案環節。
(二)預警催辦,同步監督
登記備案後,檢察業務管理中心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各類刑事案件辦理時間計算出臨界預警催辦時間,對到達臨界時間的案件進行預警催辦,確保案件在審限內審結。
對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期限進行監控。分別提前2日、5日進行預警,並向業務部門及承辦人進行口頭預警或下達預警催辦通知書,確保案件在審限內審結,避免超期辦案現象的發生。
對退查重報的案件,由案管中心進行登記,對退回補充偵查期限及審查起訴期限負責監控、預警和催辦。
對職務犯罪案件,民行案件,控告申訴案件,案管中心統一對案件承辦人、初查日期、立案偵查、採取強制措施至訴訟終結的各階段進行程序登記,並負責監控偵查羈押期限,提前5日進行預警,並向業務部門及承辦人下達預警催辦通知書,防止超期羈押。
通過預警催辦機制對辦案流程進行同步監管,將辦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從而規范了執法行為,提高了辦案質量,從而為最終實現司法的公正、效率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三)文書、用印統一管理
司法文書是程序公正的又一載體,對司法文書的統一、集中管理是保障程序公正的又一有力措施。檢察業務管理中心對文書進行分類管理,對涉及強制措施類的文書實行現用現開,對一般性告知權利義務類文書實行定期定量開具。
1、即時開具類文書管理
檢察業務管理中心對拘留決定書、搜查證、批准逮捕決定書、退回補充偵查決定書等重要文書進行統一管理,統一開具。業務部門在辦案過程中需要開具的拘留決定書、批准逮捕決定書、不批准逮捕決定書以及立案決定書、補充偵查決定書、起訴書等法律文書的,首先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填寫、製作和審批,然後交業務管理中心統一編號並加蓋檢察業務管理中心的印章,方可加蓋院印進入下一辦案環節。
2、一般性文書管理
對其它一般性文書由各業務部門先填寫領取文書表,經各業務部門負責人簽批後,中心根據簽批量開具文書並統一編號發至各科室,各科室則需定期向中心交回存根。
通過法律文書的統一管理,及時監控案件的流程及時間,減少了以往存在的手續不完備、領導不簽字就出具文書的不良現象,而且也及時掌握了案件辦理的真實時間,並使法律文書使用情況更加嚴肅、更加規范,從而有效的保障了程序公正。
二、保障辦案的實體公正
(一)實體審查機制
1、對"四不一撤"案件的審查
檢察業務管理中心對"四不一撤"案件,即不受理(公安機關有異議的案件)、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訴和撤銷案件進行實體審查。如果審查後與科室意見一致,就按科室意見辦理;如果不一致中心進行協調並按正確的意見辦理,但對於科室與中心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案件,中心可直接向檢察長匯報或啟動檢委會研究程序,在檢委會研究決定後,督促檢委會決定的落實和執行。
2、案情重大擬提交檢委會的案件
檢察業務監督管理中心對案情重大需提交檢委會的案件進行初步審查、把關。在檢委會研究決定後,監督案件的落實和執行情況。
3、負責檢察長或檢委會指定案件的辦理和審查。
(二)質量考評機制
檢察業務監督管理中心擬以辦案質量和效率為核心,建立案件質量評價體系,旨在通過審查案件事實、辦案程序、適用法律及卷宗質量來發現問題,並與目標量化考核和獎金相掛鉤,獎優罰劣,以全面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
檢察業務監督管理中心依照實體法和程序法的要求,根據南陽市人民檢察院《辦案質量考評辦法》及《案件監控考評實施細則》,結合有關辦案程序和紀律規定,以履行職責、適用法律、製作法律文書、遵守辦案紀律等內容為評價標准,擬對案件質量分為四個等級,並設出各個等級的要求。一類案件的標準是實體准確、程序合法,載體內容真實、格式規范、精美,法律和社會效果良好;二類案件的標准稍次於一類案件,即能夠遵守辦案流程規則,符合實體法和程序法的規定;三類案件是以出現特殊情形來確定,如違反規定但未影響實體處理的,主辦人未能提出自己的處理意見等;四類案件基本界定為錯案類型。
三、整合檢察資源,發揮整體優勢
檢察業務監督管理中心的成立及相應的新的機制的創立,加強了案件在檢察機關整個流程的監督。檢察業務監督管理中心作為一個與其他部門平行設置的機構,直接向檢察長和檢委會負責,對全院及業務部門的業務工作進行集中統一的管理,並按照檢察長的指令對辦案進行統一指揮、協調和督辦。
檢察業務監督管理中心的成立,一方面強化了內部監督實效,加強各項業務工作運行的綜合動態管理,另一方面,在服務業務工作的同時,服務領導決策指揮,使領導及時、准確掌握案件的流向及辦案進度。通過加強對案件的統一集中管理,加快了辦案節奏,縮短了辦案周期,在強化程序監督的同時保證了案件質量。
檢察業務監督管理中心的運作使檢察機關作為一個整體參與訴訟全過程,統一控制,強化了內部監督實效,促進了辦案效率,提高了辦案質量,實現了辦案程序與實體並重,為最終實現"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目標提供了新的可靠的保障。
(作者單位:河南省鄧州市人民檢察院)
④ 他被檢查院通知去報到是什麼意思假如是作筆錄要做多久
首先,要看他涉嫌是犯罪還是為案件作證人,這兩者的區別很大;
其次,如果做筆錄要看案情,一般都是24小時;
最後一點,如果是犯罪則要提前聘請律師為後期案件審理做准備。
⑤ 怎樣知道案子已到檢察院,到哪裡去查詢
刑事案件比較嚴重的一般都是交由檢察院起訴。
⑥ 取保候審後,現在檢查院通知我去法院立案庭報到,是會被收監嗎
在違反規定或犯罪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可能會收監;否則,不會收監。取保候審只是一種強制措施,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第六十九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第七十九條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⑦ 我因病取保侯審,今天派出所打電話要我取檢查院報到,是什麼意思
當然是檢察院有問題問你或檢察院那邊辦理案件移交手續。但無論什麼情況,公檢法叫你報道必須隨傳隨到,否則會違反取保候審規定,會被沒收保證金、處罰(刑)保證人並取消取保候審、網上追逃和送看守所刑事拘留的,而且對審判也有很大的影響
⑧ 案子到檢察院案管中心會告訴你案件信息嗎
案子移交到檢察院不一定會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屬,在偵查階段聘請律師作為辯護人的,當案件偵查終結移送到人民檢察院時,辯護律師有權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人民檢察院應當通知辯護人前來閱卷、復制相關證據。
根據2018年10月26日修改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和第一百七十三條的規定:
第四十條 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
第一百七十三條 人民檢察院審査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意見,並記錄在案。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附卷。
⑨ 檢察院通知去法院報到是什麼意思
檢察院已經向法院移送了案卷,提起了公訴,法院可能會撤銷取保候審,送往看守所羈押。
⑩ 檢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是做什麼的
一、對檢察機關辦理的案件實行統一受理、流程監控、案後評查、統計分析、信息查詢、綜合考評等,對辦案期限、辦案程序、辦案質量等進行管理、監督、預警,規范執法行為,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
二、統一受理偵查機關移送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申請強制醫療、申請沒收違法所得、提出或者提請抗訴、提請制定管轄等案件。
三、負責對辦案流程進行動態管理、過程監控。對本院辦理案件的羈押期限和辦案期限進行監督。對於納入流程監控范圍的案件,負責對執法辦案風險評估預警工作進行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
四、對以本院名義制發的法律文書實施監督管理。涉及人身、財產等權利的法律文書,由案管中心集中保管、統一開具。
五、負責對扣押的涉案財物進行保管,並對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提出糾正意見;對構成違法或者嚴重違紀的行為,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向人民檢察院提出有關申請、要求或者提交相關材料的,案件管理中心應當接受並及時移送相關辦案部門或者與相關辦案部門協調、聯系。
七、負責對本院各業務部門辦理的案件組織定期評查;對投訴本院有關業務部門辦案質量問題的案件,組織個案評查。
八、負責對各業務部門報送的案件登記卡審核匯總。
九、完成檢察長或檢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