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算力簡介 » 辦案中心看守所我去哪一個

辦案中心看守所我去哪一個

發布時間: 2021-11-10 10:46:37

⑴ 取保候審手續辦完了去哪接人看守所還是辦案所

看守所是管理部門,由辦案人員將審批文件送到看守所審核,由看守所簽字蓋章放人,應到看守所接人。

⑵ 派出所辦案中心有哪些科室

您好:
公安局機關各部門職責
(一}辦公室 負責局黨委黨政綜合性會議和局領導政務活動的協調安排;負責各類公安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饋和公安統計工作;起草綜合性文件,負責向市黨委、政府和州公安局報告,全市治安情況,重大敵情動態和公安重大動態信息;協助局領導對公安工作批示的督辦和人大政協提案、議案的答復工作,負責機要、保密、史志、檔案、文秘、翻譯、信訪、文印、收發等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公安隊伍的思想、組織和紀律作風建設;負責全市公安民警教育訓練,警銜管理、工資、人事和獎懲工作,研究擬定符合我市實際的公安內部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標准,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對全局的股級幹部進行考核、考察;負責全局公安宣傳工作,負責全局思想政治、紀律、於部管理工作;負責工、青、婦、老於、計劃生育等工作。
(三)行政裝備科 負責本局的行政經費財務管理;負責全市公安業務和專項撥款計劃、申報和分配,負責本局公安裝備的供應、管理和辦公設施、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和供應;負責局機關機動車輛的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治理和愛國衛生工作。
(四)紀檢委 依照黨章和行政監督的規定,行使黨內監督監察的職權;搞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進行黨風黨紀教育;調查處理民警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受理對民警的控告、申訴。
(五)督察大隊 對公安機關及全局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遵守紀律事項進行現場督察。
(六)法制科 開展本局公安法制工作和公安法制調研,編制本局公安法制建設規劃,審理本局管轄的公安行政復議和訴訟案件;受局長委託參與訴訟活動;對本局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指導,負責本局的普法工作,開展公安法制宣傳,開展錯案追究工作;辦理國家賠償案件。
(七)戶政科 負責人口管理,居民戶口的遷移、遷入和居民身份證的管理,負責定製和編排全市的門牌號碼;負責流動人口統計分析和人口資料的整理編輯工作。
(八)出入境和外國人管理科 負責對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和中國人出入境管理以及外國人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處理外國人違章違法活動,負責管理公安外事工作和對外警務合作事宜;負責發展與外國警方聯系與交往;配合有關偵察部門對涉外案件開展工作。
(九)「l10」指揮中心,協助領導組織協調對各類重大突發事件進行處置;負責組織管理全局通訊工作;負責全局計算機系統、網路的規劃和建設;負責全市計算機系統安全監督管理,依法查處計算機違法案件;負責「110」報警台和監督電話的值機,隨時接受人民群眾的電話報警、求助和批評投訴。
(十)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研究掌握全市敵情、社情和社會政治動向,為上級黨委政府提供社會穩定方面的信息及對策;負責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民族分裂活動、反動組織、反動團體、反動會道門、非法宗教活動)的偵破工作;負責組織對政治案件和其他影響政治穩定的突發事件的處置和查辦;辦理對非法刊物、非法宗教、境內外敵對勢力、反動組織的滲透、顛覆、破壞活動的偵控和調查工作。
(十一)治安管理大隊 負責全市治安管理工作,負責槍支彈葯、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的管理和特種行業,公共復雜場所的治安管理,指導派出所的日常工作,查禁賣淫嫖娼、淫穢物品、賭博等案件;審核查處各類治安案件,負責管理社會治安的各類防範工作,接受處理遊行示威的申請,維護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治安秩序,指導治安聯防隊,群眾治保會,指導全市廠礦企業,事業單位內保組織和經警隊伍建設。
(十二)巡警大隊 維護市區社會治安秩序,及時發現和打擊處理各種違法違紀犯罪活動,先期處理突發事件、現行違法犯罪和治安交通事故,制止現行違法犯罪,留置證人和可疑人,抓獲和抓捕罪犯,緊急搶救傷員、財物,盤查可疑批評投訴。
(十三)刑事偵察大隊 負責全市的刑事犯罪、毒品犯罪、經濟犯罪等案件的立案偵察;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實施強制措施或實行通緝,依法訊問犯罪嫌疑人和詢問證人,依法對與犯罪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屍體進行勘驗、搜查關押、鑒定、凍結、審理,對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以外的案件負責移送起訴;負責刑事犯罪資料,刑事偵察據點和刑事特情工作。
(十四)、交通警察大隊 負責全市城鄉交通安全秩序和車輛、駕駛員的管理,糾正各類交通違章,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負責交通事故預防和處理;保護事故現場;負責交通安全設施的設置和完善,搞好交通特殊勤務和交通警衛;維護重大節日、集會遊行和體育活動的交通秩序,保證首長、外賓車輛行駛安全與暢通,制止、協助破獲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動,堵截在逃犯罪分子,負責公共交通管理各項基礎建設及制定對策。
(十五)看守所 看守所負責羈押州、市及阿拉山口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罪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勞改場所執行的罪犯也由看守所監管。負責獄內偵查工作,深挖餘罪、協助辦案機關順利進行工作。負責暫羈押外地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改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羈押人員。
(十六)治安拘留所 加強看管,保證治安管理教育,挽救違法人員,預防減少犯罪,組織被拘留人員從事生產勞動;負責對賣淫人員、嫖娼人員,強制收容審查 限制其人身自由、進行強制性教育。
(十七)派出所 負責對派出所轄區各地段、各部位實行治安管理,行使治安行政權,治安管理處罰權,治安案件和—般刑事案件調查權;執行社會監督,履行監督考察權,治安行政強制權,使用秘密手段和使用武器、警械權,開展以治保會為主體和多層次的群治工作;負責管理戶口和居民身份證,協助偵破涉及轄區內發生的刑事案件。(東風派出所、紅星派出所、顧里木派出所、三台派出所、青達拉派出所)。
(十八)收容教育所 對賣淫人員、嫖娼人員,強制收容審查,限制其人身自由進行強制性教育。
(十九)消防科 人員編制為現役武警,業務屬市公安局主管。主要職責;管理全市的消防監督工作,進行消防安全宣傳和火災事故的調查和預防,裝飾裝修工程防火設計審核驗收。監督檢查廠礦企業和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十)邊防科 人員編制為現役武警, 業務屬市公安局主管。主要職責;負責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管理。負責全市各鄉、鎮、場的社會治安秩序管理。

⑶ 區看守所,我什麼時候可以去探監

被關到第一看守一個月後就能探望。

一、家屬送物規定
《看守所工作規范》規定
1、在押人員家屬寄(送)的物品,應填寫《接收財物收據》一式三聯,一聯存根,一聯交在押人員簽收,一聯交送物人(對寄來的物品,此聯存查)。食品一律不收。
2、接收物品應注意事項。收物時,清點物品和登記應當面進行;物品的名稱、特徵和規格應登記准確、詳細;在押人員或送物人核對無誤後應簽字捺印,經辦民警應在表格上簽名和註明日期。
二、會見、通信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規定
1、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
2、人犯的近親屬病重或者死亡時,應當及時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時,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在嚴格監護的條件下,允許人犯回家探視。
3、人犯近親屬給在押人員的物品,須經看守人員檢查。
4、第三十一條 看守所接受辦案機關的委託,對人犯發收的信件可以進行檢查。如果發現有礙偵查、起訴、審判的,可以扣留,並移送辦案機關處理。
5、人民檢察院已經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被羈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訴書副本後,可以與本人委託的辯護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辯護人會見、通信。

⑷ 兒子被關在久違看守所我想去看他在哪裡情況不知道可不可以見人啊!

家屬會見未決犯,要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會見已決犯,可以。但每月不超過2次,每次不許超過三十分鍾。

法律依據:
1、《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五十七條看守所對監管的已決犯,有關警戒、生活、衛生、會見、通信、教育、勞動、獎懲、減刑、假釋、刑滿釋放等事宜,參照勞動改造機關的制度和規定執行。
看守所的已決犯需要出所勞動或者就醫的,由看守幹警管理、武警擔負押解和警戒。已決犯因病需要保外就醫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主管局、處長批准。
第二十八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
第二十九條 人犯的近親屬病重或者死亡時,應當及時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時,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在嚴格監護的條件下,允許人犯回家探視。
第三十條 人犯近親屬給人犯的物品,須經看守人員檢查。
第三十一條 看守所接受辦案機關的委託,對人犯發收的信件可以進行檢查。如果發現有礙偵查、起訴、審判的,可以扣留、並移送辦案機關處理。
第三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已經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被羈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訴書副本後,可以與本人委託的辨護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護人會見、通信。
2、《勞動改造條例》第五十六條犯人接見家屬每月不許超過二次,每次不許超過三十分鍾;特殊情況,經過勞動改造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接見時禁止使用隱語或者外國語交談。外國籍犯人接見家屬的時候,應當有翻譯人員在場。
未決犯接見家屬應當經過原送押機關或者審判機關批准。
第五十七條犯人家屬送給犯人的日用品或者人民幣,應當經過勞動改造機關詳細檢查,凡非必要的物品,禁止送入;犯人家屬送來的人民幣,勞動改造機關應當進行登記,代為保管,並且給犯人開發收據,犯人有正當用途的時候,可以支付。
第五十八條犯人發受書信,應當經過勞動改造機關檢查。未決犯發受書信,由原送押機關或者審判機關檢查,或者委託勞動改造機關檢查。如果發現有串通案情或者妨礙對犯人教育改造的情形,應當扣留。
第五十九條犯人接見家屬、接受家屬送來物品和發受書信等,遇有特殊情況,都可以加以限制或者停止。

⑸ 我有個朋友在看守所里,看守所讓去進去看朋友嗎,有沒有什麼流程謝謝了

朋友不可以進看守所探望在押人員,但近親屬可以進去探望。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第六點,本法所指「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會見人犯,每月不許超過一次,每次不得超過半小時,每次會見的近親屬不得超過三人。會見時,應當有辦案人員和看守幹警在場監視。對外國籍人犯,少數民族人犯和聾啞人犯,還必須由辦案機關聘請翻譯人員在場。會見中,嚴禁談論案情,不準使用暗語交談,不準私下傳遞物品。違反規定不聽制止的,應即責令停止會見。

(5)辦案中心看守所我去哪一個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二條,看守所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機關。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勞動改造場所執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監管。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九條,看守所收押人犯,須憑送押機關持有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簽發的逮捕證、刑事拘留證或者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改造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追捕、押解人犯臨時寄押的證明文書。沒有上述憑證,或者憑證的記載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不予收押。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五條,看守所對人犯收押前,應當由醫生對人犯進行健康檢查,填寫《人犯健康檢查表》,凡具有《條例》第十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由送押機關依法作其他處置。對於收押後發現不應當收押的,提請辦案機關依法變更強制措施;對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犯,由辦案機關負責鑒定。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六條,看守所收押人犯時,看守幹警必須對其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嚴格檢查,嚴防不利於看守所安全的物品帶入監室。收押人犯時應當進行訊問,填寫《收押人犯登記表》。收押人犯必須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員執行。對女性人犯的人身檢查,由女工作人員進行。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七條,對被收押的人犯,應當告知他依法享有辯護、申訴、檢舉、控告等權利;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沒有決定停止行使選舉權利的,可以行使選舉權。同時,還應當告知他在看守所羈押期間必須遵守的監規。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八條,對於男性人犯與女性人犯、成年人犯與未成年人犯以及同案犯,應當分別關押。對初犯與累犯,有條件的也應當分別關押。需要單獨關押的人犯,由辦案機關提出,並報告主管領導機關批准後實行。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九條,人犯入所後應當拍攝半身免冠一寸照片,照片連同底片歸入人犯檔案。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十條,看守所人犯檔案的內容應當包括:收押憑證、收押人犯登記表、照片及底片、人犯健康檢查表、財物保管登記表、換押證、羈押期間的表現和疾病治療情況記錄、出所憑證等。看守所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保管人犯檔案。查閱人犯檔案須經看守所所長批准。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十二條,看守所在被逮捕人犯的法定羈押期限到期的前七天,應當向辦案機關發出案件即將到期通知書;對超過法定羈押期限的,應當向人民檢察院報送人犯超過法定羈押期限報告書,同時抄送辦案機關和上級公安機關。人犯延長審理期限的,辦案機關應當於批准之後及時書面通知看守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四條,人犯與其居住在境內的近親屬通信,須經辦案機關同意,要求會見的須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的主管局、處長批准。

人犯與其居住在香港、澳門、台灣的近親屬以及外國近親屬會見、通信,或者外國籍人犯與其近親屬、監護人及其所屬國駐華使、領館人員會見、與外國通信,均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或者國家安全廳、局批准。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六條,經辦案機關同意和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主管局、處長批准,人犯可以臨時離所探視病危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案情重大和當日無法返所的人犯不準探視。探視的應當由二名以上辦案人員押解和監視,並不得在所外過夜。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七條,人犯近親屬送給或者寄給人犯的日用品和學習書刊,經檢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詳細登記,辦好手續後交給人犯;現金由看守所代為保管,人犯有正當用途時可以支付;對於不許收留的物品,當場或登記後予以退回。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八條,看守所對人犯發收的信件,未受辦案機關委託檢查的,一律交辦案機關處理。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九條,受人犯委託的辯護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人,在人犯接到起訴書副本後,可以與人犯會見、通信。

律師會見被羈押的人犯,須持有律師事務所(或法律顧問處)的工作證和有固定格式的專用介紹信;其他辯護人請求會見被羈押的人犯需持有人民法院專用介紹信。

律師和經人民法院許可的其他辯護人,必須在看守所里會見人犯。看守所應當給予方便,並進行戒護,保證安全。會見結束後,應當將人犯交由值班看守幹警收監。

⑹ 我在看守所待了38天然後取保候審出來,然後看守所打電話讓去報道一共去了三次,我有一個同案揭發檢舉

看守所在押人員辦理取保候審的,需提供保證金、擔保人,並向辦案機關提出申請,等待其審核。看守所在押人員取保候審的,必須在公安機關指定區域生活,隨傳隨到,否則視為逃脫,可以立即終結取保候審、罰沒保證金、追究保證人責任,在其臨近開庭前期,由看守所負責繼續收監該人,保證其按時前往開庭。

⑺ 我弟在看守所我應該去哪裡找辦案人

一般來說辦案人是不會隨便見家屬的。找辦案人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當警方以電話或者書面通知家屬涉案人被刑拘,你就知道是哪個辦案單位,具體就可以去直接聯系或者去找這個辦案單位。如果辦案人認為確實有必要,辦案人會根據你的要求見面的。

⑻ 我朋友被關在看守所,但不知道在哪個看守所,請問去找人需要什麼證件嗎

可以去辦案單位詢問下,辦案單位應該會通知家屬!還有看他是在哪裡犯的案,就到當地看守所去,門口有接待大廳你帶上身份證就可以了,你報出名字可以查出來,法院未判決下,家屬是見不到人,你可以給他帶點衣服,存錢!

⑼ 我老婆在看守所,她有些東西在辦案單位,我去要可以他們不給。我怎樣才能要出來

如果她的個人物品和案件有關的話,公安機關會依法扣押,不會給你的,一直要到案件審判終結,判決生效後結案後才會返還的。

⑽ 外地辦案,我老公進看守所3個月了,沒有任何公安部門的通知,什麼罪名也不知

這種情況肯定是大問題了,警察肯定是感覺還是通知你的時候,買一邊你放心他們一葯會通知你的

熱點內容
北大荒與區塊鏈有什麼關系 發布:2025-07-08 19:22:52 瀏覽:153
美版卡貼機怎麼查詢合約期 發布:2025-07-08 19:21:30 瀏覽:143
usdt凍結了一部分 發布:2025-07-08 19:21:17 瀏覽:546
以太坊沖破2萬 發布:2025-07-08 19:13:58 瀏覽:259
以太坊私鑰公鑰主要看哪塊 發布:2025-07-08 19:13:03 瀏覽:1
Usdt是啥東西 發布:2025-07-08 19:03:38 瀏覽:6
萊特幣a4怎麼設置 發布:2025-07-08 19:00:25 瀏覽:527
rgb顯示器與元宇宙有什麼關系 發布:2025-07-08 18:23:03 瀏覽:628
區塊鏈html源碼 發布:2025-07-08 18:21:30 瀏覽:937
幣圈有錢人小品 發布:2025-07-08 18:20:10 瀏覽: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