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快處中心不知道責任
⑴ 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交警叫去快速處理中心處理雙方都沒去有沒事
只要雙方對事故責任的認定沒有爭議,比如一方明顯的追尾認全責,那就可以不用報警,把車
挪一邊,直接簽一個快速處理協議書,快處快賠。
輕微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機動車之間發9的沒有涉及人員傷亡沮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的交通事
故。輕微財產損失是指造成單車車輛損失交強險在2000元以下、商業險在10000元以下且車
輛可自行移動的輕微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一-方不願處理拖延不肯結案並不影響案件的處理,雙方當事人的責任歸屬問題。公安
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發生死亡事故,公安
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在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
據。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交通事故對方不配合處理,可以找負責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處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郵
寄肇事方,然後到法院起訴,勝訴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能協商的,協商處理協商不成
的,在訴訟時效內(一年)及 時提起民事訴訟。
⑵ 出車禍了交警和保險都走過了,讓去快速理賠中心,需要什麼,當事人可以讓人代去
一、快速理賠流程
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的雙方輕微事故,可前往快速理賠中心辦理事故索賠。
1、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2、事故車輛仍能正常行駛。
3、雙方事故車輛各自損失在5000元以內。快賠中心是所有的保險公司都在那裡,可以一站式服務。
雙方車主就可直接前往就近的「快賠中心」一站式辦理交通事故處理、車險理賠和修理事宜也可以委託其他人去辦理,但是需要帶齊駕駛證,行車證等資料。
二、索賠流程(現場處理)
1、出險,報案快賠需要24小時內辦理。
2、拍照,打開危險信號燈,確保安全後下車,用手機拍4張以上照片。現場照相需體現出事故全貌、道路走向、車輛行駛狀態、車輛號牌、車輛損失,最好能清晰反映事故責任。
3、交換證件,車主雙方互相檢查駕駛證、行駛證和保險情況,互換駕駛證或行駛證附頁,互留姓名和電話,約定快處快賠中心的時間和地點。(事故24小時內,雙方同時前往快速理賠中心。)
4、到達快速理賠中心需要做的,雙方自行協商責任,責任明確的如下操作:
第1步:填表(列印協議單),填表,出協議單《輕微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協議書》雙方當事人帶好,身份證、行駛證、駕駛證正副本、保險合同原件及現場照片,到快速理賠受理點前台填取相關信息。
第2步:列印事故認定書《機動車輛保險事故快捷賠案處理單》民警定責後,雙方無異議就可以到前台列印事故責任認定書並簽字。
第3步:保險公司定損和維修持事故責任認定書到保險公司指定窗口進行定損理賠(現場各投保公司均有專人受理)。
第4步:定損蓋章,保險公司驗車後,工作人員在驗車單上簽名、蓋章。
第5步:交警蓋章,雙方當事人到交警定責區出示證件及現場照片,分別陳述事故發生過程,交警確定本起事故的真實性後蓋章。
5、申請理賠,《輕微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協議書》,《機動車輛保險事故快捷賠案處理單》,雙方當事人身份證復印件、行駛證復印件、駕駛證正副本復印件、保險合同復印件,申請理賠。
雙方自行協商責任,責任不明確的,在快速理賠中心開聯系單,去事故發生地交警大隊處理。
三、特別注意事項:
1、交警需要蓋章。
2、快賠中心需要交強保險和商業保險的合同,建議兩個都放在車里。
3、快速理賠中心受理的是陝西省境內的被保險車輛。
4、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
5、遇到交通事故,一定要咨詢所承保的保險公司。
6、提前核實駕照是否在有效期內,交強保險是否辦理,車是否審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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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開車被追尾,交警沒到場,讓自己拍照次日去快速理賠中心協商,可是責任人聯系不上
1、向交警反映,讓交警找對方;2、如果交警找對方還是不出面解決,就向法院起訴。
⑷ 我的小車,對方貨車,發生擦掛,但去快處中心,對方不來咋辦還有就
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立即保護現場並拍照錄像取證。小磕小碰可以協商私了。協商不成可以報警由交警根據現場情況判斷責任進行處置。
⑸ 交通事故後,協商一起去快處中心,但一直沒有去,算不算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定性標准,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場、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等 8種情況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三、哪些情況不構成肇事逃逸?
6種情況不構成肇事逃逸:
除了哪些情況可以被認定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門還對哪些行為不構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規定:
1、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並留下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後,一方反悔並報案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為及時搶救事故傷者,標明車輛和傷者位置後駕車駛離現場並及時報案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醫院後,確因籌措傷者醫療費用需暫時離開醫院,經傷者或傷者家屬同意,留下本人真實信息,並在商定時間內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受傷需到醫院救治等原因離開現場,未能及時報案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駛離現場,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
6、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交通事故現場並及時報案的。收起收起
⑹ 交通事故到快處中心對方沒來怎麼辦
交通事故到了快處中心,對方沒有來,快處中心的人電話通知他什麼時候來,如果規定時間還是沒有來,快處中心可以下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書下來快處中心送達他,在規定時間還是不來處理,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訴訟,現在所有車都有保險,他不會不來處理吧。
⑺ 當事人對快處中心的事故責任確認不服.怎麼辦
三、不服交警作出的事故認定
交警部門在處理道路,難免由於客觀或主觀原因出現錯判的可能,對於錯誤的認定就要有一個糾正的渠道。道路交通安全法實行之前,相對人對道路認定提出異議,可以向上一級交管部門申請復議。道路交通安全法實行之後,取消了復議程序,也不屬於法院行政訴訟受案范圍。
1、交通事故認定書作出之前,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是根據檢驗鑒定來做出的,當事人對這個檢驗鑒定有一次申請重新檢驗、鑒定的機會。交警部門在接到檢驗鑒定結論後須在兩日內將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交給當事人,如果當事人對檢驗鑒定結果不服,則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的三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鑒定的申請。否則交通事故認定書一旦作出,交警部門不在進行復議。
2、作出交通事故認定之後訴訟之前,交管部門有內部糾正的義務。《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六條:公安機關督察部門可以依法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處理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現場監督,依法查處違法違紀問題。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下級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監督,發現錯誤應當及時糾正。
3、起訴後不服交通認定怎麼辦?
到了訴訟階段,相對人單獨就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內容不服提起訴訟,則不屬於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交通事故認定書對相對人的權利義務未產生實際影響,不屬於直接調整當事人人身權、財產權法律關系的具體行政行為。在一般情況下,總是先有交通事故認定,然後才有對事故責任方違章行為的行政處罰和追究刑事責任。在行政處罰未作出之前,相對人與認定之間不具有提起訴訟所必須具備的法律上的利害關系。
因此,當事人不能就交通事故認定內容單獨提起行政訴訟。但是,交通事故認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法定職責。新道法第七十三條賦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認定事故責任的職責,與目前現行有效的道路交通管理方式是一致的如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案後,不依照新道法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而明確拒絕作出或者超過規定期限未能作出交通事故認定,則構成行政不作為,可能會造成對交通事故責任缺乏權威性的認定,影響當事人對交通事故產生的民事賠償訴訟的處理,影響追究交通肇事犯罪者的刑事責任。
因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履行交通事故認定具有事實上的可訴性,當事人可以以不作為為由,向法院起訴,請求責令公安機關履行法定職責。
⑻ 在廠房裡面,交警說沒辦法判定責任,要去快處中心,有懂情況的朋友來幫我看看這是誰的責任嗎
如果你車身已經擺正,那麼不再適用轉彎讓直行原則。但是像廠區哪種沒有車道分割線的,很難確定哪個不在正常車道內的,所以,自己協商最好,一般保險過來就是各修各的,別糾結了。另外,你朋友屬於和你有利益關系人,證詞不可信。
⑼ 快速理賠中心,有交警定責嗎
保險公司理賠流程各有不同,直接撥打保險公司電話咨詢人工服務最准確,交警必須數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保險公司才會理賠的。
交管部門為了道路通暢,簡化交通事故的處理流程,將上述情況的雙方事故的處理程序簡化,事故雙方就近到快速處理中心解決,沒有交警隊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和賠償憑證,取而代之的是快速處理中心的協議,定損單賠償憑證。
只有全責,無責,同責,同責兩種責任判定,和一般交通事故不同的是,快速處理中心的同責事故,交強險是賠付自己的車損的。
(9)去快處中心不知道責任擴展閱讀:
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及保險快速理賠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為保障本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依法快速處理交通事故和實現保險快速理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交通事故,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道路上發生的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在道路以外發生的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參照本規定處理。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報警聽候處理:
(一)機動車無號牌、無機動車保險標志或商業性第三者責任保險憑證、無檢驗合格標志;
(二)駕駛人不能出示機動車駕駛證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或者麻醉葯品的;
(四)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