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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媒體去中心化

發布時間: 2021-04-20 00:55:47

Ⅰ 微媒體和自媒體有什麼區別

微媒體,是由許多獨立的發布點構成的網路傳播結構,從某一方面來說,自媒體是微媒體的組成部分

Ⅱ 什麼是微媒體

微媒體


概述
媒體的使命是傳遞信息,其價值在於影響力。這種影響可以用於商業,導引某種潮流或者讓市場注意某種產品;可以用於政治;也可以用於製造輿論……當媒體成為為達到某種目的而進行的傳播的渠道時,這種被傳遞的信息就叫做廣告:這是作為媒體的正當收入方式,其他都是歪門邪道——以封閉性信息來收取信息費用的小眾式媒體這里姑且不論。在這種情況下媒體的差別就在於規模和受眾群。
微媒體(Micro Media)是什麼?在Web2.0時代,我們注意到許多人已經開始把博客叫做媒體。其實這不確切,應該是把許多個微小的博客所組成的信息傳播網路看作一種媒體,並且這種媒體的規模已經到了我們不可忽視的程度;並且更重要的是,這個與所有傳統媒體不同。我把這類由許多獨立的發布點構成的網路傳播結構,叫做微媒體(Micro Media),請注意,這個詞永遠指的是大量個體組成的網路結構,只理解為個體是沒有意義的,並且理論上應該有一個數學模型可以計算出數量的下界。
而習慣上,我們把新浪、搜狐那些門戶網站稱為媒體,它們是由大型企業運營的;相對門戶網站而言,個人運營的網站就是一個微媒體,其中博客便是很好的微媒體的例子,相信以後會出現更加豐富多彩的微媒體形式。
微媒體的四個特徵
1、增值性
必須有信息的源頭參與才可能產生有價值的微媒體網路,信息源是指任何產生信息增值的發布。寫一篇文章是信息源,對信息做一次有價值的修改、或者發布一條評論,也是信息源。只要有新加入的信息即信息增值,就有可能存在感興趣的受眾,並不要求發布者有記者證,使用正式文體和寫作、發布方式。
2、差異性
這種差異性是指微媒體整體與傳統媒體的差異:因為都是微小的個體所發布的內容,風格、導向性、內容都會不同,很容易理解。微媒體的組成個體之間未必有很大的差異性,相反,很有可能出現大量的轉載、抄襲、雷同和垃圾類信息。但是由於第4個特徵的存在,這並不影響整個微媒體網路的傳播效能。另外,這個差異性也有別於特立獨行的「個性化」,原因很簡單:就像一份小眾群的雜志再精彩發行量也就那麼多,我們這里只討論大眾媒體的問題。
這種差異性給了讀者另一種選擇,在無聊或者不想看主流媒體的時候,有了替代品。
3、傳播性
這種傳播指的是自發的傳播而不是通過報亭這樣的發布渠道,因此需要兩個條件:信息源對信息公開;傳遞路徑上沒有版權障礙。有興趣的個體自發成為傳播路徑上的節點,並且是以指數方式傳播;再加上渠道完全免費,這兩點怎能不讓所有廣告商瘋狂!
4、選擇性
由被關注到被談論,再到被傳播,這是必然的模型,信息的優勝劣汰在此自然形成。其實即使沒有digg,一篇post依然會按照隱性規則進行著選擇和排序,我們會把好文章告訴朋友,會發布評論,會轉載……是的,我們有垃圾和spam,讓某個路徑上的節點非常不愉快,但是不會對網路整體產生致命影響,因為這個網路結構是自適應的。
關於功能
無外乎四種:閱讀、撰寫、管理、發布。由此重新組合、延伸。
服務模式
個體託管服務:集成上述四種功能,是整個微媒體網路的基礎。比如博客足以勝任。
定製閱讀:解決高級讀者的問題,但是目前除了可以訂rss還能怎麼定製?甚至沒法講rss中的內容分類看。
再發布:發布到博客模版、發布成電子雜志、列印出版……如此等等。
傳播渠道:RSS相關的服務,都是做渠道的,短期內尚有不錯的想像,不過長期來看,個人以為應當會被某個大平台所替代。
聚合服務:將網路中的微內容組織起來在統一的地點提供閱讀或其他處理。
盈利模式
開篇已經說過媒體的正道是廣告,但是如果託管服務商讓你用手機寫並收取費用、或者出點錢給更多空間也不為過;長期的看,盈利應當來自幾個方面:
廣告:既然傳播的是微內容、並且每一個時刻這個微內容只面對一個個體,所以很顯然的,廣告完全可以是針對性地——不過不知道人工智慧技術是否能夠支持。
信號傳播費用:比如無線收入,本身信息不收費(傳播收費服務的信息除外)、傳播信息本身也不收費,但是傳遞信息的物理過程需要成本,所以收費。
增值服務費用:上述服務均需要成本,因此就有收費的可能性,當然行業內競爭過度大家為了爭奪用戶都免費的情況除外(這不是一個健康的行業形態)
沒了?是的,沒了,你希望找到一個有一萬種賺錢方式和可能性的行業的話,去向上帝要。其他的歪門邪道註定不會長久,因為那背離了媒體的角色,而只有媒體的角色才是微媒體網路唯一能夠長期穩定的角色。
注意到以上後兩種方式也不是本質性的收入,只是因為實現上需要成本,並且是「用戶可以理解和體諒的成本」,因此有收費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所以如果要作百年老店的話,還是在廣告模式上創新,比如google賣關鍵詞這種,我們需要更多此類的好主意。
法律、道德和社會方面的問題
發布者對信息負責
最近有blogger被告,問題都在如果說話了,並且傷害他人利益,如何處理的問題。在真實世界裡,是必須負責的,因為有誹謗、誣蔑這些罪名;但是在微媒體中,這又有違於鼓勵大家發表個人見解的精神——本來就少不了相互鬥嘴的;而且如果微媒體的載體是互聯網,甚至很可能沒法知道到底是誰說的。
尤其是在國家間網路互通的情況下,倘若愚人節某人在blog上宣稱A國對B國宣戰,且此消息在多次轉載和修改中已經被粉飾得相當真實,而導致B國真的向A國開展,有人需要對此負責嗎?到底怎麼負責?
另外關於服務提供商和信息發布者的責任劃分也是一個問題,因為服務提供商很可能沒有人工干預的自動傳播消息,並且限於技術原因無法很好鑒別和過濾,那麼他有錯嗎?
結語
說了這么多,其實目前來看,微媒體幾乎等同於博客,因為除了博客我們沒有更大規模的個體發布者網路,但是我相信很快就會有更高級、更豐富的形式出現,也許只是博客升級版。不過無論如何,未來的主流媒體當中應當有微媒體的幾個席位。

Ⅲ 微媒體是什麼,能多舉一些例子嗎微博,微信,qq,這算是微媒體嗎還有什麼呢,詳細一些,謝謝

微媒體(Vmeti Media),北京中微媒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網站,專注移動互聯、移動互聯網產業、應用、方法、案例、微博營銷、微信營銷的思想、方案、案例、工具,中國社會化營銷領導者,中國開放平台研究中心(OPCC)微博課題組成員,中國互聯網協會藍海沙龍活動承辦方,新浪微博、騰訊微信合作夥伴。微媒體網站作為專注於微博行業的垂直類媒體,下設微資訊、微訪談、微活動、微案例、微應用、微專欄6大板塊,全方位關注微博行業的動態。微媒體致力於打造企業微博運營、營銷管理和企業微信營銷的專業媒體,傳播新媒體營銷知識,分享營銷成功案例,促進國內網路營銷事業的健康發展。

Ⅳ 網路與新媒體是去中心化還是再中心化

網路屬於新媒體。確定的。新媒體是相對於傳統媒體而言的。傳統媒體是指
紙媒,廣播,電視等大眾媒體。所以網路當然是新媒體了。

Ⅳ 什麼是新媒體

新媒體,重點在於「新」,同時,這也是一個時代,人人都可以是生產者,人人也都是傳播者。
先說傳統媒體,一般來說以報紙、雜志、電視、電台為代表。這個時代,一般生產內容的都是編輯、作家、記者等等專業人士,我們普通大眾只能是被動接受他們給我們的信息,很難產生雙向的互動,話語權基本上都被牢牢地把控在他們手裡。
到了新媒體時代,最顯著的特點就是「去中心化」,我們每個人都可以成為內容的傳播者。我們可以藉助微博、朋友圈、知乎、豆瓣等傳遞自己的觀點和思想,如果你覺得好,還可以給作者點贊或者評論,順便轉發分享給其他人。作者和讀者之間的界限開始模糊。
自媒體,其實就是一種「去中心化」的傳播形式。

Ⅵ 新媒體到底是什麼

我們在理解什麼是新媒體的時候,一般要從時間,技術,社會這三個角度來「新媒體」:

  • 時間:時間上更近的可以被稱為較「新」的媒體。網路相對於電視是新媒體,電視相對於報紙是新媒體;

  • 技術:價格更低廉,傳播更廣泛,應用更普遍的革新技術的媒體都可以被認為是新媒體;

  • 社會:新媒體之所以新,最重要的是社會作用的革新。也就是你們可能會常常聽說的「去中心化」。人人都可以是生產者,人人也都是傳播者。

Ⅶ 新媒體的時效性有哪些變化

新媒體種類很多,主要有:
門戶網站、電子郵箱、搜索引擎、虛擬社區、網路游戲、博客、維客、播客、手機簡訊、
手機電視、網路電視、數字電視、手機報、網路雜志等等。
它們之中有的屬於新的媒體形態、有的屬於新的媒體軟體、新的媒體硬體和新的媒體服務方式。

傳播方面有什麼特徵?
1.全時傳播。信息傳播的時效性有四個發展階段:定時、即時、實時、全時,全時傳播指的是信息隨時可以進行發布。

2.全域傳播。地域和空間限制越來越少,只需要設備和傳輸信號,就可以發布信息。

3.全民傳播。傳播不再是機構、媒體單位的事情,每一位民眾都可以參與其中,誰都可能是記者、編輯。

4.全速傳播。傳播速度比舊媒體快,在事件發生的同時就能夠進行傳播活動。

5.全媒體傳播。傳播信息不單是文字或者圖片,還附有音頻、視頻等多觸覺通道。

6.全渠道傳播。客戶端多樣化,比如電腦、手機、簡訊等都可以進行信息發布。

7.全互動傳播。新聞的線索搜集、采訪、發行等一系列活動,所有用戶都有機會參與進去,並且在事後可以發表評論。

8.去中心化傳播。不存在類似於「頭版頭條」這樣的狀況,不同受眾可以選擇出很多主題進行討論,另一方面也說明了新媒體使新聞多元化。

9.去議程設置傳播。信息傳播不再是比較固定的用詞模式,不同的消息發布人可以用自己使用語言的習慣進行傳播。

10.自凈化傳播。雖然在新媒體的傳播過程中,負面信息傳播面積是正面信息的四倍,但是一般小道消息都會有相關人員出面澄清,所以造成的誤會基本可以得到有效的遏制。

Ⅷ 新媒體與互聯網是一個概念嗎

不是。互聯網現在更多的只是一個載體,新媒體就是在互聯網之上存在的媒體。
區別於以前的報紙、雜志、電視等等舊媒體,因此叫新媒體,本質還是媒體。
新媒體利用網路,在網頁、手機app、公眾號、網路電視等等進行傳播,也可以叫做數字化媒體。

Ⅸ 新媒體的特徵有哪些

由於新媒體的UGC成分相當重,因此它的內容發布顯得沒有規律。對於大多數傳統媒體而言,內容出版是有時間設置的,所以電視台電台節目都被稱為program,一種可以事先設定的程序。但新媒體不是。 第二個重要特徵是碎片(fragmental)。有一種說法叫「微內容」。大抵意思差不多,並非整塊的內容,而是一片一片的內容。但「微內容」的說法只是形容了量上的特性,沒有涉及到「質」上。碎片,我個人認為,是更好地表達出新媒體特性的片語,因為看上去很多內容只是零碎地堆砌在一起,而沒有得到有效的整合。 碎片化的內容是由於去中心化造成的。新媒體對於傳統媒體的所謂「顛覆」就是指這個。但事實上,去中心化這個態勢是長久不了的。人類由於大腦接收信息的需要,會導致那些重新整合信息的中心化渠道出現。搜索引擎是極好的例子。 第三個特徵是個人化/個性化(personalized)。blog是最顯著的例子。一個提供博客架站程序的wordpress,由於開放其代碼架構,使得網上有成千上萬數不清的模板可供使用。於是,每一個blog都顯得與眾不同,如果blogger自身還有模板開發能力的話,還可以造就全世界只有他/她這一塊的模板。 當然,不是所有的新媒體都有很強烈的個人化色彩(比如BBS),但的確有相當多的新媒體形式賦予了用戶盡可能展示自己的工具。這種個人化的特徵,直接拷問著「互聯網上沒人知道你是條狗」的句式。換而言之,互聯網,其重心開始由數據(信息)向人轉變。 結合程樂華老師的說法,這種個人化直接帶來了網路上的補充自我和補償自我的出現。 偶發性和碎片化兩個特徵可以合力成為新媒體的第四個特點:連續的議程設置(continuousagenda-setting)。 媒體的議程設置效果是得到實證支持的,但媒體們很少對一個議程進行連續的設置:a電視台就b電台的內容進行跟蹤,然後c報再跟進(在中國,這種情況不是沒有,但很少見,比如:十七大報道算一個連續的議程設置)。但新媒體卻不是,它們喜歡連續式的進行議程設置,我稱之為「鏈式傳播」。每一個節點的影響力都有限,但合起來的力量是巨大的。典型的例子就是blog的話題接龍游戲:怪癖。 如果這個新媒體還有很強的個人化特徵的話,自我便代入了。媒體擬人化後,就使得這個媒體的可信度增高,議程設置力量會更具有穿透性。 最後一個特點,當然,不是最不重要的:互動性(interactive)。不過,這個特點已經被說濫了,我就懶得再大肆嘮叨了。 唯一需要在這里指出的是:跨平台的互動。網路媒體天然具有互動的功能,但很多互動完成於媒體之內,比如在某篇文章下發表一個評論。但新媒體提供了跨平台互動的技術,比如blog的trackback和pingback功能。但截止到目前為止,至少在中國,跨平台的互動還沒有成為大規模的態勢。

Ⅹ 微媒體的微媒體的四個特徵

1、增值性
必須有信息的源頭參與才可能產生有價值的微媒體網路,信息源是指任何產生信息增值的發布。寫一篇文章是信息源,對信息做一次有價值的修改、或者發布一條評論,也是信息源。只要有新加入的信息即信息增值,就有可能存在感興趣的受眾,並不要求發布者有記者證,使用正式文體和寫作、發布方式。
2、差異性
這種差異性是指微媒體整體與傳統媒體的差異:因為都是微小的個體所發布的內容,風格、導向性、內容都會不同,很容易理解。微媒體的組成個體之間未必有很大的差異性,相反,很有可能出現大量的轉載、抄襲、雷同和垃圾類信息。但是由於第4個特徵的存在,這並不影響整個微媒體網路的傳播效能。另外,這個差異性也有別於特立獨行的「個性化」,原因很簡單:就像一份小眾群的雜志再精彩發行量也就那麼多,我們這里只討論大眾媒體的問題。
這種差異性給了讀者另一種選擇,在無聊或者不想看主流媒體的時候,有了替代品。
3、傳播性
這種傳播指的是自發的傳播而不是通過報亭這樣的發布渠道,因此需要兩個條件:信息源對信息公開;傳遞路徑上沒有版權障礙。有興趣的個體自發成為傳播路徑上的節點,並且是以指數方式傳播;再加上渠道完全免費,這兩點怎能不讓所有廣告商瘋狂!
4、選擇性
由被關注到被談論,再到被傳播,這是必然的模型,信息的優勝劣汰在此自然形成。其實即使沒有digg,一篇post依然會按照隱性規則進行著選擇和排序,我們會把好文章告訴朋友,會發布評論,會轉載……是的,我們有垃圾和spam,讓某個路徑上的節點非常不愉快,但是不會對網路整體產生致命影響,因為這個網路結構是自適應的。
關於功能無外乎四種:閱讀、撰寫、管理、發布。由此重新組合、延伸。
服務模式個體託管服務:集成上述四種功能,是整個微媒體網路的基礎。比如博客足以勝任。
定製閱讀:解決高級讀者的問題,但是目前除了可以訂rss還能怎麼定製?甚至沒法講rss中的內容分類看。
再發布:發布到博客模版、發布成電子雜志、列印出版……如此等等。
傳播渠道:RSS相關的服務,都是做渠道的,短期內尚有不錯的想像,不過長期來看,個人以為應當會被某個大平台所替代。
聚合服務:將網路中的微內容組織起來在統一的地點提供閱讀或其他處理。
盈利模式開篇已經說過媒體的正道是廣告,但是如果託管服務商讓你用手機寫並收取費用、或者出點錢給更多空間也不為過;長期的看,盈利應當來自幾個方面:
廣告:既然傳播的是微內容、並且每一個時刻這個微內容只面對一個個體,所以很顯然的,廣告完全可以是針對性地——不過不知道人工智慧技術是否能夠支持。
信號傳播費用:比如無線收入,本身信息不收費(傳播收費服務的信息除外)、傳播信息本身也不收費,但是傳遞信息的物理過程需要成本,所以收費。
增值服務費用:上述服務均需要成本,因此就有收費的可能性,當然行業內競爭過度大家為了爭奪用戶都免費的情況除外(這不是一個健康的行業形態)
沒了?是的,沒了,你希望找到一個有一萬種賺錢方式和可能性的行業的話,去向上帝要。其他的歪門邪道註定不會長久,因為那背離了媒體的角色,而只有媒體的角色才是微媒體網路唯一能夠長期穩定的角色。
注意到以上後兩種方式也不是本質性的收入,只是因為實現上需要成本,並且是「用戶可以理解和體諒的成本」,因此有收費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所以如果要作百年老店的話,還是在廣告模式上創新,比如google賣關鍵詞這種,我們需要更多此類的好主意。
法律、道德和社會方面的問題發布者對信息負責
最近有blogger被告,問題都在如果說話了,並且傷害他人利益,如何處理的問題。在真實世界裡,是必須負責的,因為有誹謗、誣蔑這些罪名;但是在微媒體中,這又有違於鼓勵大家發表個人見解的精神——本來就少不了相互鬥嘴的;而且如果微媒體的載體是互聯網,甚至很可能沒法知道到底是誰說的。
尤其是在國家間網路互通的情況下,倘若愚人節某人在blog上宣稱A國對B國宣戰,且此消息在多次轉載和修改中已經被粉飾得相當真實,而導致B國真的向A國開展,有人需要對此負責嗎?到底怎麼負責?
另外關於服務提供商和信息發布者的責任劃分也是一個問題,因為服務提供商很可能沒有人工干預的自動傳播消息,並且限於技術原因無法很好鑒別和過濾,那麼他有錯嗎?
結語
說了這么多,其實目前來看,微媒體幾乎等同於博客,因為除了博客我們沒有更大規模的個體發布者網路,但是我相信很快就會有更高級、更豐富的形式出現,也許只是博客升級版。不過無論如何,未來的主流媒體當中應當有微媒體的幾個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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