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收養證是去便民服務中心嗎
1. 收養證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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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要求收養子女的當事人夫妻雙方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收養登記證,一方不能親自到場的,要出具經公證的委託收養書。被收養人如果已年滿十周歲,必須親自到場。因為收養是建立在自願的基礎上的,必須要求收養當事人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收養登記證,這樣便於登記機關對收養當事人收養意願的真實性和收養人資格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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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審查,審查是收養登記工作的中心環節。登記機關要對申請收養當事人進行全面地審查,具體審查的內容包括:申請收養人是否符合《收養法》第六條規定的收養人的條件。有配偶的,對夫妻雙方的情況都要進行審查。審查申請人真實的收養目的。收養是否其真實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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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記,經過認真的審查,掌握了申請收養人、被收養人、送養人的有關情況後,即可以決定是否准予登記。符合《收養法》規定的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收養登記證,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不予登記的,也應向當事人說明理由,進行必要的法制宣傳。
2. 公證書可以直接去民政局辦理收養證嗎
我覺得這個你最好還是咨詢好吧,你可以先拿著公證書去民政局看一看,看看還需要什麼其他的手去。
3. 辦理收養手續,得去民政局嗎
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收養登記窗口。
電話:
89150006。
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9: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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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辦理辦理收養證要什麼手續
根據《 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 的有關規定,收養小孩需辦理以下手續:
(一)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收養申請書和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l 、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 、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3 、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二)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並應當提交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生育情況證明;其中收養非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收養人還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1 、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的證明;
2 、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的證明.收養繼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生父或生母結婚的證明。
(三)收養登記必須嚴格依照分級登記制度進行:
1 、涉及到內地公民與內地公民的收養登記,由孩子戶口源頭地的縣級民政部門辦理;
2 、涉及到港、澳、台、華僑與內地公民的收養登記由地級市(州)民政部門辦理;
3 、涉外的收養登記,由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民政部門或經省(直轄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級市(州)的民政部門辦理.
(四)當事人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成立收養關系的等級關系。
綜上所述,收養小孩需要什麼條件在法律上有著明確的規定,既要滿足收養人的條件,也要滿足被收養人的條件。至於收養小孩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則必須跟著法律程序走,不能一符合條件就將小孩帶回去了。但現實生活中,仍然有很多人不能理解收養小孩的條件,尤其是遇到收養找不到生父母小孩的情況,也有不少人未嚴格辦理收養登記就將小孩收養的,結果被法律認定為拐賣婦女兒童罪.因此,如果您也想收養小孩,不妨直接向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尋求幫助,通過他們的專必指導或者讓他們給您辦理收養手續,都會幫您更好地解決問題。
為了保障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合法利益,我國對收養的條件以及手續進行了比較嚴格的規定,具體內容各位可以從上文中進行了解。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沒有辦理收養手續的話,那麼成立事實收養,此時存在的法律風險是比較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