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鄉世貿中心暫住證去哪辦
1. 在桐鄉只有身份證和房屋居住證可以辦暫住證嗎
不能辦理,
持有居住證無需辦理暫住證。
2. 桐鄉人需要在嘉興辦暫住證嗎
有人說辦證兩天就拿到了,可是桐鄉怎麼辦事效率那麼差,要四五都沒有拿到,看見那些工作人員屋裡煙霧彌漫,笑的嘻嘻哈哈,這就是所謂的上班嗎,一點點的形象都沒有,就像是城市的污點……
3. 桐鄉市在哪裡辦理暫住證
去轄區內的派出所辦理,帶上本人身份證、一寸照片、房屋租賃合同、工作單位證明。
4. 在桐鄉振東這邊辦理暫住證要哪些資料
辦理居住證的手續及資料,可以參照如下(具體咨詢居住地的派出所戶籍科):
1,帶上當事人的身份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房屋租住合同(有些地方需要提供房產證復印件或者戶主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料及證件;
2,去居住地的轄區派出所,按要求填寫《流動人口居住登記信息表》、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隨同的,還需要同時填寫《隨同的未滿16周歲人員情況》表、填寫《居住證信息登記表》或者《臨時居住證信息登記表》(以上兩表,名稱可能略有差別);
3,填寫完上述資料後,在派出所採集好人相信息,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按時領取即可。
5. 外地人戶口遷到桐鄉來 需不需要辦臨時暫住證
1、不需要:根據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第6條的規定,每個公民都可以在一個常住戶口所在地登記為常住人口;
2、當事人的戶口已經遷入當地的,就是當地的常住戶口,不需要辦理居(暫)住證。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四條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條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二,《居住證暫行條例》的規定:
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6. 桐鄉市市場路外地人在哪個地方辦暫住證
在你居住的小區居委會辦理,費用是免費的,記得別被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