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交易中心過戶要帶什麼
1. 過戶前,需去交易中心備案,要幾天,帶些啥證件
房產過戶只要提前做好准備工作,過戶當天(工作日)相關當事人都到位,一天時間是可以的。
賣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產證、土地證、房屋買賣合同。註:賣方夫妻雙方必須親自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簽字。
買方:身份證、戶口簿、當事人親自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簽字。
過戶費用如下:(1)契稅;90平方米以下首次購房的按1%繳納;90—140平方米按房價1.5%繳納;140平方米以上按房價3%繳納(2)營業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5.5%繳納。(3)土地增值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繳納。(4)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5)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建築面積6元/平方米交納(6)房屋產權登記費:80.00元。(7)房屋評估費;按評估額0.5%繳納
2. 房產過戶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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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0年房產新政,轉讓出售購買時間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額徵收營業稅,轉讓出售購買時間超過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轉讓出售購買時間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兩次交易差價徵收營業稅,轉讓出售購買時間超過5年的普通住宅免徵營業稅。
這里有兩個要點:
一是購買時間超過5年這里首先看產權證, 其次看契稅發票,再次看票據(房改房看國有住房出售收入專用票據)這三種證件按照時間最早的計算。一般地說票據早於契稅發票,契稅發票早於產權證,房改房中時間最早的是房改所收的定金的票據。
二是所售房產是普通住宅還是非普通住宅。
另:如果所售房產是非住宅類如商鋪、寫字間或廠房等則不論證是否過5年都需要全額徵收營業稅。
3. 去房產交易中心辦去名字要帶哪些證件
除在婚夫妻一方為業主,增加另一方名字免稅外,任何增名、刪名、改名操作,都按過戶手續辦理。 比如增名,應按把房產的百分之幾份額贈與或買賣過戶給需增名的一方來辦理過戶手續。除名即反向操作。
4. 去交易中心簽買賣合同需要帶什麼證件
簽訂買賣合同只要帶身份證即可,但是買賣合同簽訂後辦理過戶需要提供如下證件:
需要賣方提供出示的材料如下:
1、房產證 原件和復印件
2、身份證 原件和復印件
3、原始購房協議 原件和復印件
4、戶口本 原件和復印件
5、如已婚需要提供 結婚證 原件和復印件
6、如已婚需要提供 共有人同意出售意見書
買方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身份證 原件和復印件
2、戶口本 原件和復印件
3、如不是本市戶口需要提供暫住證 或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5. 辦理不動產過戶手續需要什麼證件
一、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房產過戶申請人身份證明。
1、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
2、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二、房地產權利證書;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三、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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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過戶注意事項
1、若單位購買私房,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它組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辦證委託書(收件窗口領取),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若非住宅轉移,還需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書;
3、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委託書或公證書,受委託人需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購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5、若有共有權人需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和共有權證書;
6、若經法院判決的,需出具法院判決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去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帶上房產證原件,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6. 請問到房管局去辦理過戶手續需要帶什麼資料啊
房產證是可以自己去房管局辦理的,需要攜帶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房屋已竣工的證明;房屋測繪報告;房管局規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十一條 申請房屋登記,申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申請登記材料。申請登記材料應當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應當提交經有關機關確認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申請人應當對申請登記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房屋登記。
第三十條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證明;
(六)房屋測繪報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7. 二手房過戶買賣雙方需要帶哪些資料辦理
二手房買賣怎麼辦理過戶
1、買賣雙方無貸款
買賣雙方約定一個合同簽訂日期;一般合同簽訂後的三個工作日內,買房將首付款支付給賣方;並約定一個房產進交易中心的時間。進交易中心的當天,買房支付賣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20個工作日後,領取新的房產證;憑新的房產證辦理物業交接手續、水電煤等過戶,最後在交房時,下家將尾款結清給賣方。
2、賣方有貸款未還清
買賣雙方約定一個合同簽訂日期;一般合同簽訂後的三個工作日內,買房將首付款支付給中介公司進行監管;賣方、買房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見證還清房東未付清的銀行貸款。
3、買方貸款購房
首先對買方的貸款額度、資信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雙方達成買賣協議。買賣雙方約定一個合同簽訂日期;一般合同簽訂後的三個工作日內,買方將首付款支付給賣方;買方和貸款公司或銀行簽訂貸款協議。
4、買賣雙方均有貸款
首先對買方的貸款額度、資信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雙方達成買賣協議。買賣雙方約定一個合同簽訂日期;一般合同簽訂後的三個工作日內,買方將首付款支付給中介公司進行監管;賣方、買方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見證還清賣方未付清的銀行貸款;7個工作日後,銀行貸款審結結束,買方和貸款公司或銀行簽訂貸款協議。
過戶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1、房屋所有權證;
2、買賣雙方身份證明;
3、房屋出售方婚姻狀況證明;
4、房屋核檔證明;
5、買賣契約;
6、其他房屋登記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資料。
8. 二手房過戶買賣雙方需要帶哪些資料辦理
二手房過戶買賣,買方需要帶的資料有:
1、新產權人到場。
2、帶夫妻雙方二代身份證、家庭成員戶口本原件、結婚證(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原件)、港澳台人士需帶港澳居民身份證等;台灣同胞需帶來往大陸通行證、居民身份證等;外籍人士需帶護照及護照的譯本公證等。
3、稅費(足額銀聯卡)。
二手房過戶買賣,賣方需要帶的資料有:
1、產權人本人到場。
2、帶二代身份證、家庭成員戶口本原件、結婚證(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原件)、;港澳台人士需帶好港澳居民身份證等;台灣同胞需帶好來往大陸通行證、居民身份證等;外籍人士需帶好護照及護照的譯本公證等。
3、產權證原件、原購房原件、原契稅票原件、央產房上市審批單、經濟適用房不予回購證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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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讓過戶的規定
1、房產過戶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房產過戶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3、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范圍;
4、房產過戶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5、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6、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7、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8、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審核的其他內容。
買賣雙方當事人對於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過戶決定有異議,可向市房地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