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事故中心定責能開車去么
⑴ 去交警隊劃分責任需要開事故車嗎
如果是去快處中心,建議開上事故車,因為快處判定責任是由雙方的事故現場照片判定,快處的一般流程需要驗車,復雜爭議案件可能會採取對比雙車的碰撞痕跡來對責任進行考量。交警已出現場的案件,則不需要再開事故車輛。交警出現場的案件,都會扣證或者扣車,如果扣證期間再次發生交通事故,可能會引起保險公司商業險拒賠。
⑵ 在交通事故還沒有處理完,司機可以開車嗎
只要沒有扣押或注銷駕照,即使交通事故沒有處理完也是可以開車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考試合格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
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的,可以發給中國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准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2)去事故中心定責能開車去么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⑶ 交通事故後交警把駕照收了可以開車嗎
駕照被扣了之後就不可以開車了,一旦發現將會按照無證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⑷ 交通事故 今天開車撞了車,我是去4s店定損好還是去鑒定中心好,責任應該是我的多
你去哪裡定損都是保險公司定損員給你定損的。
因此,你還不如到4S店去,4S店工作人員會根據你交通事故交警認定的責任聯絡保險公司前來定損,定損後4S店直接給你修車。
⑸ 車輛發生輕微剮蹭事故能不能自己開車去報警
提倡,不影響交通。不過,首先要把事故現場前後左右照片拍好,打122說明情況。如果是兩車剮蹭,還要雙方協商解決或一起去報警。
⑹ 出現交通事故,駕駛證證讓交警拿走了,但是警察說可以開車,明天去交警隊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駕駛證被交警拿走,當天是可以開車的,如果司機遇到交警可以說明,事情原委。但之後再開,可能會決定是扣留該車,判定是無證駕駛,罰款甚至拘留。所以,開車回去之後,需要做的就是及時去交警隊處理事故不過最好是坐別人的車或者打車。
一、交警扣駕駛證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1、口頭告知違法行為人或機動車所有人所有人,管理人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採取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依據及依法享有的權利;
2、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有效的,應當採納;
3、製作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並告知當事人十五日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
4、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應當由當事人簽名,由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並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印章;當事人拒絕簽字的,交警應當在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上註明;
二、行車上路沒帶駕駛證怎麼辦?
1、身份證是我國的個人合法證件,大多數人都隨身攜帶。如果我們被交警抓了,我們可以出示身份證。這樣交警同志就可以輕松查詢到我們的駕駛證信息,只要駕駛證在規定的使用期限內,就可以確認我們的駕駛證有效。
2、電子證書。比如現在支付寶和微信都有電子駕駛證備案,也就是說我們可以在權威機構上注冊我們的駕駛證信息,這樣我們找到的時候就可以用電子信息代替我們的駕駛證信息,但是首先要搞清楚我們城市是否支持電子駕駛證。
機動車實施違法行為時,交警扣留駕駛證後將在法定期限內對違法事實進行調查。調查結束後,他們將根據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進行處罰,然後退還駕駛證。因此,如果駕照被扣留,應該去交警隊處理事故,拿回駕照。
⑺ 發生交通事故後還能開車嗎
【法律分析】
根據法律規定交通事故後如果沒有被吊銷駕駛執照,是能夠開車的。兩種情況:交通事故中駕駛員無責任或承擔百分之五十以下次要責任時,對駕照影響不大,處理完後可以繼續開車。交通事故中駕駛員承擔百分之五十及以上責任時,吊銷原有駕照,處理後不能開車。如果要想繼續開車,需要過了處罰書的禁駕期後重新考取駕照且重新考取駕駛證時,不能考取B照以上駕照。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⑻ 交通事故處理中心需要雙方都到場嗎
一、 一般是需要雙方到場的不需要事故當事人當場,對方不去也是可以做出事故責任認定的,但具體情況還要由交警部門認定。二、交通事故處理的流程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後,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弔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准,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製作並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並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