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檢驗是去行政中心嗎
⑴ 車輛年檢是直接到車管所嗎
去交警支隊進行年檢,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七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周期審驗。准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第七十二條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的證明。
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定第七十條第三款、第四款規定參加審驗時,應當申報身體條件情況,對交通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畢的、身體條件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的、未按照規定參加學習、教育和考試的,不予通過審驗。
⑵ 留下行政服務中心可辦理車輛年檢嗎
無論是什麼車在車輛截止年檢年月前均須參加年檢,哪怕是符合免上線年檢的車輛。請先核對您車輛行駛證的列印的車輛類型、車輛注冊日期、車輛年檢截止年月等信息。
對於符合以下標準的小型客車
六年內免上線,但仍需
按時(六年內兩年一次)帶好行駛證、交強險保單副本申領年檢標志及環保標志。(有些地方還需車主本人身份證)若你的車是2010年8月31日以後
首次上牌的7座以下
的非營運小型客車。根據新規,六年內
無需上線年檢,但車主仍需提供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徵證明後,處理完交通違法、交通事故後,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門申請領取檢驗標志。(期間車輛未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六年後
仍需上線年檢。貨車、麵包車均不在新規范圍內。
⑶ 辦機動車檢測站到哪些部門辦手續
辦機動車輛檢測站需要到下列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工商行政管理局:營業執照
技術監督局: 組織機構代碼證 儀器設備檢定(省級)
稅局: 稅務登記證
交通廳: 《檢測許可證》
物價局: 收費許可證
環保局: 環評報告 環保證
檢測站的基本條件
(一)設備:檢測站根據級別和承擔的任務,配備相應檢測設備,也可配備具有相應功能的檢測車。檢測設備或檢測車,同交通部汽車保修設備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進行型式認定,定期公布。
(二)人員:檢測站應配備站長、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和檢測員。站長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水平或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技術、質量質量負責人應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上上技術職稱;檢測員須經當地交通廳(局)組織的專門培訓、考核,取得合格證後,方能上崗。
(三)場地:檢測站車輛出口不得妨礙道路交通;檢測間應寬敞、明亮、整潔,通風、排水、照明設備良好,工藝布局合理,安全防護設施齊全;檢測站停車場地,不得小於檢測間面積。
(四)管理制度:檢測站必須建立檢測設備管理制度、檢測設備操作規程、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工作人員守則和檔案管理制度等質量監督要求相適應的各種規章制度。
申報條件:
檢測站應具有車輛唯一性確認、整車裝備完整有效性基本檢驗、發動機技術性能檢測、使用可靠性基本檢驗、動力性檢測、燃油經濟性檢測、整車滑動性能檢測、雜訊控制檢測、車速表核准檢測、里程錶核准檢測、制動性能檢測、轉向操縱性檢測、前照燈性能檢測、排放污染物檢測、懸架特性檢測等各項能力。並滿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對檢測結果的真實性和准確性承擔法律責任。
(二)具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措施。
(三)具有科學的總體規劃設計和工藝布局。合理設置檢測線、檢測間、檢測工位、停車場、試車道路、業務廳等設施。
(四)檢測診斷人員、設備滿足《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7993)。
(五)計算機控制系統滿足《汽車檢測站計算機控制系統技術規范》(JT/T478)。
(六)其他應當具備的條件。
檢測站經營許可具體經濟要求見《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經營許可管理實施意見》
辦理所需證件:
1、《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經營行政許可申請書》。
2、《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經營許可申請表》。
3、經營場地、停車場面積材料、土地使用權及產權證明復印件或租賃場地證明材料復印件(租賃場地期限不低於許可有效期限)。
4、初步設計方案(包括設計任務書、場地布置圖、站房平面圖、工藝布置圖等)。
⑷ 免檢車怎麼年檢到政務大廳能辦理嗎
摘要 您好。親親。行政中心不可以辦理車輛年檢,車輛年檢現在還是去當地車管所
⑸ 汽車年檢到底是到車管所還是去檢測站
汽車年審是去車管所。車管所主要是辦理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補領、換領、審驗及受理機動車和駕駛員相關的其他業務,而檢測站主要是針對機動車進行綜合性能檢測,兩者有關聯,但是區別還是很明顯的。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督。直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設區的市或者相當於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負責辦理本行政轄區內機動車駕駛證業務。
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可以辦理本行政轄區內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摩托車駕駛證業務,以及其他機動車駕駛證換發、補發、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等業務。條件具備的,可以辦理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業務,以及其他機動車駕駛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業務。具體業務范圍和辦理條件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
⑹ 駕駛證年審是在車管所審,還是去行政服務大廳辦理
駕駛證年審是在當地車輛管理所辦理。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一條,機動車駕駛證審驗內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交通事故處理情況;
(二)身體條件情況;
(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及記滿12分後參加學習和考試情況。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駕車型駕駛證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審驗時應當參加不少於三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學習,並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對交通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畢的、身體條件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的、未按照規定參加學習、教育和考試的,不予通過審驗。
(6)車檢驗是去行政中心嗎擴展閱讀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五十六條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的六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發十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在機動車駕駛證的十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發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第五十七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於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駕駛證;
(三)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屬於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應當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⑺ 汽車年審是去車管所還是去檢測站
去車管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駕駛證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持證人應當到車輛管理所換證。車輛管理所應結合審驗對持證人進行身體檢查、審核違章、事故是否處理結束,對審核合格的,應換發駕駛證。
因特殊情況下能按期換證的,應當事先申請提前或延期換證,事先未申請並超過有效期換證的,依法處罰後予換證。 持證人在換證期間,有義務接受交通法規教育。
(7)車檢驗是去行政中心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十七條 關於考試科目的規定:
(一)考試科目為交通法規與相關知識、場地駕駛、道路駕駛;
(二)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及申請增加准駕車型的,應按照《考試科目表》(附件一)的科目進行考試; (三)持外國或香港、澳門、台灣地區駕駛證或國際駕駛證的,考試交通法規與相關知識、道路駕駛; 駕駛經歷3年以上的,免道路駕駛考試。
(四)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駕駛證的,考試科目為道路駕駛。 持有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小型乘座車、摩托車駕駛證3年以上的,免道路駕駛考試。
⑻ 車輛年檢還要去樂都路的行政服務中心嗎
無論是什麼車在車輛截止年檢年月前均須參加年檢,哪怕是符合免上線年檢的車輛。請先核對您車輛行駛證的列印的車輛類型、車輛注冊日期、車輛年檢截止年月等信息。 對於符合以下標準的小型客車 六年內免上線,但仍需 按時(六年內兩年一次)帶好行駛證、交強險保單副本申領年檢標志及環保標志。(有些地方還需車主本人身份證)若你的車是2010年8月31日以後 首次上牌的7座以下 的非營運小型客車。根據新規,六年內 無需上線年檢,但車主仍需提供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徵證明後,處理完交通違法、交通事故後,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門申請領取檢驗標志。(期間車輛未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六年後 仍需上線年檢。貨車、麵包車均不在新規范圍內。
⑼ 行政中心可以辦理車輛年檢嗎行政中心免檢羊輛可以辦年檢嗎
行政中心不可以辦理車輛年檢,
車輛年檢現在還是去當地車管所
進行。
⑽ 車輛年檢標志遺失了到鎮行政中心可以辦嗎
不行的哦,車輛年審標志丟失可以帶車輛行駛證,車主身份證到當地車輛檢測站去補辦。
年檢合格標志破損或者遺失的車輛,可以憑車輛行駛證,車主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到交警大隊車輛檢測站去補辦,交警審核之後,當場就可以補辦。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13條規定: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應當粘貼在機動車前窗右上角。違反以上法規的,將被處以2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