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土地契稅去地產交易中心
❶ 契稅去哪裡交
房產契稅去房產交易中心,地稅部門開設有專門的繳納窗口;
土地契稅去地產交易中心,地稅部門同樣開設有專門的繳納窗口。
❷ 許昌契稅在哪繳
東區行政大廳二樓,坐去東區的2路車,到祥瑞小區下車,往南一點就到了。102、11路也可以到市人大政協下。在西邊的路上。
❸ 土地出讓契稅稅率是多少
《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第四條契稅的計稅依據: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
(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前款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並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並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徵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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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稅計稅依據:
契稅的計稅依據為不動產的價格。由於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方式不同,定價方法不同,因而具體計稅依據視不同情況而決定。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以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成交價格是指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價格,包括承受者應交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或者其他經濟利益。
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差額。也就是說,交換價格相等時,免徵契稅;交換價格不等時,由多交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或者其他經濟利益的一方繳納契稅。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經批准轉讓房地產時,由房地產轉讓者補交契稅。計稅依據為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
❹ 房產證,契稅已經辦好,土地證該在哪裡辦理
土地證辦理流程:
向開發商領取房屋權屬登記申請表(有開發商蓋章的)、房屋分層分戶圖、 購房發票、辦理土地證的圖;
繳納維修基金;
繳納契稅;
辦理產權證;
辦理土地證。
❺ 土地出讓契稅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契稅的計稅依據: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
(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
前款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並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並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徵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五條 契稅應納稅額,依照本條例第三條規定的稅率和第四條規定的計稅依據計算徵收。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應納稅額以人民幣計算。轉移土地、房屋權屬以外匯結算的,按照納稅義務發生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市場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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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征或者免徵契稅: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免徵;
(二)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
(三)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酌情准予減征或者免徵;
(四)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減征、免徵契稅的項目。
❻ 土地出讓契稅怎麼繳納
土地出讓契稅是以補繳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為計稅依據按照3%至5%的稅率交納,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並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徵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
【法律依據】
《契稅法》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第五條
契稅的應納稅額按照計稅依據乘以具體適用稅率計算。
❼ 交國有土地契稅流程是什麼
土地交易繳納契稅流程
一、納稅人領取、填寫《契稅納稅申報表》,並按房屋、土地交易類型提供相關資料。
二、受理人員對《契稅納稅申報表》和納稅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初審。初審未通過的,受理人員應告知納稅人不通過的原因,並指導納稅人重新填寫《契稅納稅申報表》或補充需要的相關資料,初審通過的,由受理人員簽收《契稅納稅申報表》及相關資料。
三、初審通過決定受理後,審核人員對納稅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
(一)屬繳納稅款的:1.將納稅人申報的房屋、土地的成交價格與評估價格、市場價格進行比對,核定納稅人房屋、土地的計稅價格,計算納稅人應繳納的稅款,出具審核意見,製作《房地產交易納稅申報審核表》。2.將經審批的《房地產交易納稅申報審核表》的計稅數據交納稅人進行簽章確認。3.將蓋有地稅部門徵收章的《房地產交易納稅申報審核表》傳遞給開票人員。4.納稅人繳納稅款,領取契稅完稅憑證。
(二)屬減免稅的:轉入稅收減免稅辦理程序,審核人員將納稅人的相關資料報主管契稅徵收機關,由主管契稅徵收機關按減免稅的有關規定辦理,並辦理減免稅證明。(納稅人2份原件)
(三)屬符合不征契稅規定的,審核人員製作《房地產交易納稅申報審核表》。出具不征稅款的審核意見報審批。審批通過的,製作不征契稅證明。
四、納稅人憑契稅完稅憑證或減免稅證明、不征契稅證明到土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❽ 土地交易產生的契稅是在地稅局繳納還是在房產局
各省不太一樣。有的省在地稅,有的省在財政。最好你還是問一下當地
稅法書上寫的是:契稅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徵收機關繳納,說得不清楚,你給當地12366電話問問,或者問問房地產中介。
原來是在當地財政部門繳納,現在全部在地方稅務局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