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審批中心領發票都拿什麼資料
㈠ 去稅務局申領普通發票需要什麼手續
三證合一後去稅務局申領發票一般需要帶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
2、公章、發票章
3、領購本
4、報稅盤
5、領取人身份證。
每個地方具體規定不同,大體上就是把稅務登記證副本改成了營業執照副本。
㈡ 第一次到國稅領發票都需要什麼手續
第一次到國稅領發票都需要的手續通常包括以下幾種:
1、對於申請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先提出購票申請,提供經辦人身份證明,稅務登記證件或者其他有關證明,以及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的印模,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發給發票領購簿。然後,憑發票領購簿核準的發票的種類、數量以及購票方式,向主管稅務機關領購發票;
2、對於臨時到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外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除了具備領購發票的一般條件外,還必須憑所在地稅務機關的證明,才能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領購經營地發票;
3、對於申請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除應提供規定的證明外,還應向稅務機關提供《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簿》和增值稅專用發票條形章及《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申請表》,才能辦理專用發票領購手續;
4、納入增值稅專用發票防偽稅控系統的企業一律憑「稅控IC卡」向稅務機關領購電腦專用發票;
5、只有經國稅機關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才能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下列單位和個人不得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非增值稅納稅人;達到一般納稅人銷售額標准但沒有向稅務機關申請認定的增值稅納稅人。
此外對未按規定保管專用發票而發生丟失的一般納稅人,半年內不得領購專用發票並收繳結存的專用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稅務登記證件、經辦人身份證明、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式樣製作的發票專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手續。主管稅務機關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經營范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以及領購方式,在5個工作日內發給發票領購簿。
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報告發票使用情況,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查驗。
第十六條 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先徵收稅款,再開具發票。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委託其他單位代開發票。
禁止非法代開發票。
㈢ 每次去稅務廳辦理增值稅發票需要哪些資料
一開具增值稅發票所需攜帶材料如下:
1.客戶要求開增值稅發票需要提供公司名稱,地址,電話,開戶銀行,賬號,稅務登記號即可,對方是不是一般納稅人和開票方沒有關系。
2.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設計印製的,只限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手續:
(一)提出申請:
1、書面申請;
2 、企業上月增值稅申報表;
3、合同原件。
(二)增量材料:
1、企業提出增值稅專用發票增量、增版及臨時增量(列印)書面申請;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如是「重點稅源企業」需提交《綠色通道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附送需辦理增量、增版前已簽訂購銷合同而尚未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銷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按規定粘貼印花稅);
7、企業近期三個月或與合同增量有關的購進貨物或原材料取得(已通過稅務機關認證) 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抵扣聯的原件及復印件;
8、申請日上一個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9、申請日前三個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復印件;
10、申請日前三個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匯總表》及《增值稅專用發票明細表》復印件;11、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記賬聯復印件(只適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輔導期企業);
12、公司章程復印件;
13、《增值稅專用發票票種核定申請審批表》和《申請購領發票審批表(附表)》一式一份(稅務機關提供);
14、企業公章、財務專用章及法人印章;
15、評估所需要的其他資料。
注意事項:
以上報送資料均一式一份,使用A4紙,加蓋企業公章,註明「此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字樣,復印件需字體清晰可辨,不得折疊,填報內容保證真實、可靠、完整,字跡工整,不得塗改。如審核時發現填報內容不符將不予受理。
㈣ 去稅務局領發票要帶哪幾樣東西
1、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審批表(現場填寫)。2、稅務登記證副本(待查)。
3、辦稅人員本人及本人身份證(經過國稅局實名認證的)。4、雙方購銷協議或購方證明(備查)。
5、購方的單位名稱、納稅人識別號、銀行賬戶。6、銀行卡(需要預繳增值稅,辦理過三方協議的不用)。7、發票專用章。一般納稅人給小規模納稅人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現實中,也有一般納稅人給小規模納稅人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對於一般納稅人開票方來說,給小規模納稅人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要按規定申報納稅,對開票方沒有任何影響,但對於受票方的小規模納稅人會產生影響。一般納稅人給小規模納稅人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存在一個問題,那就是缺聯:由於小規模納稅人收到專用發票不認證,在國家稅務總局的增值稅稽核系統中提示為」缺聯發票「:有存根聯信息(一般納稅人開票方通過抄報稅的方式將存根聯信息上傳至國家稅務總局)沒有抵扣聯信息(因為小規模納稅人不認證),在次年的6月底前,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缺聯發票「信息,由購買方稅務機關查明不抵扣原因。
去稅局代領發票的做法肯定是不違法的只是現在去稅局申領發票,必須帶購票本和持購票員身份證如果你不是他們公司的購票員,稅局是不會把發票給你的除非你先去解決增加購票員的事宜,把自己姓名加入稅局系統且身份證備案要是這樣操作的話,他公司要是真出現了虛開發票的稅務問題,你肯定是會有職責的。
㈤ 去稅務局第一次申請發票需要什麼資料
你好,提供營業執照,公章,發票專用章,法人代表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去稅局填寫票種核定申請審批表,交給發票審批窗口辦理發票申領手續
㈥ 領購發票需要帶什麼
1、需出示的資料
《稅務登記證》(副本)
2、需報送的資料
(1)經辦人的身份證明
(2)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印模
提供完整資料、填寫內容准確、各項手續齊全,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轉下一環節;本涉稅事項在20個工作日內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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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臨時到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外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憑所在地稅務機關的證明,向經營地稅務機關領購經營地的發票。
臨時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內跨市、縣從事經營活動領購發票的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規定。
第十八條 稅務機關對外省、自治區、直轄市來本轄區從事臨時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證人或者根據所領購發票的票面限額以及數量交納不超過1萬元的保證金,並限期繳銷發票。
按期繳銷發票的,解除保證人的擔保義務或者退還保證金;未按期繳銷發票的,由保證人或者以保證金承擔法律責任。
稅務機關收取保證金應當開具資金往來結算票據。
㈦ 發票使用完後如何去稅務局領取新的發票,需要准備
先在大廳領取並填寫代開發票申請表,帶上申請代開普通發票的單位經辦人、個人的合法身份證件,付款方對所購物品出具的書面確認證明;書面證明必須載明收款方經營行為發生的地點、貨物品名、單價、數量、金額以及單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和聯系人等內容,並加蓋單位公章。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稅務登記證件、經辦人身份證明、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式樣製作的發票專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手續。主管稅務機關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經營范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以及領購方式,在5個工作日內發給發票領購簿。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報告發票使用情況,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查驗。
第十六條 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先徵收稅款,再開具發票。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委託其他單位代開發票。
㈧ 到稅務局領取發票都要帶什麼東西
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
1、應當持稅務登記證件
2、經辦人身份證明
3、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式樣製作的發票專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手續。
主管稅務機關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經營范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以及領購方式,在5個工作日內發給發票領購簿。
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
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先徵收稅款,再開具發票。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委託其他單位代開發票。
(8)去審批中心領發票都拿什麼資料擴展閱讀
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發票管理規定使用發票,不得有下列行為:
1、轉借、轉讓、介紹他人轉讓發票、發票監制章和發票防偽專用品;
2、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私自印製、偽造、變造、非法取得或者廢止的發票而受讓、開具、存放、攜帶、郵寄、運輸;
3、拆本使用發票;
4、擴大發票使用范圍;
5、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1、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或者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發票,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
2、使用稅控裝置開具發票,未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的;
3、使用非稅控電子器具開具發票,未將非稅控電子器具使用的軟體程序說明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或者未按照規定保存、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的;
4、拆本使用發票的;
5、擴大發票使用范圍的;
6、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的;
7、跨規定區域開具發票的;
8、未按照規定繳銷發票的;
9、未按照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的
㈨ 到稅務局領發票要帶什麼東西不
需要帶以下資料:1、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審批表(現場填寫)。2、稅務登記證副本(待查)。
3、辦稅人員本人及本人身份證(經過國稅局實名認證的)。4、雙方購銷協議或購方證明(備查)。
5、購方的單位名稱、納稅人識別號、銀行賬戶。6、銀行卡(需要預繳增值稅,辦理過三方協議的不用)。7、發票專用章。一般納稅人給小規模納稅人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現實中,也有一般納稅人給小規模納稅人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對於一般納稅人開票方來說,給小規模納稅人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要按規定申報納稅,對開票方沒有任何影響,但對於受票方的小規模納稅人會產生影響。一般納稅人給小規模納稅人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存在一個問題,那就是缺聯:由於小規模納稅人收到專用發票不認證,在國家稅務總局的增值稅稽核系統中提示為」缺聯發票「:有存根聯信息(一般納稅人開票方通過抄報稅的方式將存根聯信息上傳至國家稅務總局)沒有抵扣聯信息(因為小規模納稅人不認證),在次年的6月底前,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缺聯發票「信息,由購買方稅務機關查明不抵扣原因。
㈩ 去國稅局領普通發票要帶什麼證件
需要帶以下辦理材料辦理手續:
1、《稅務登記證》;
2、《納稅人領購發票票種核定申請表》2份;
3、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1份;
4、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印模;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六條申請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提出購票申請,提供經辦人身份證明、稅務登記證件或者其他有關證明,以及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的印模,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發給發票領購簿。
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憑發票領購簿核準的種類、數量以及購票方式,向主管稅務機關領購發票。
(10)去審批中心領發票都拿什麼資料擴展閱讀
1、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財務和發票管理制度健全,自覺依法納稅且年普通發票使用量在1000本以上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確需申請印有企業名稱普通發票的,按照嚴格控制,從嚴審批的原則,經主管國稅機關同意,縣(市)國稅局審核,省轄市國稅局批准後到指定印刷廠印刷,並由主管國稅機關集中保管,限量供應。
2、企業必須按照省局規定的統一票樣印製普通發票,個別納稅戶因特殊需要確需改變統一發票票樣的,由省轄市國稅局報省局批准。
3、企業申請自印的發票,原則上一次印刷不得超過一年的使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