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居住證去流管中心
1. 辦理居住證去哪兒辦理社區,居委會,還是派出所
辦理居住證由公安機關負責。
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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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暫行條例》中:
第十二條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務:
(一)義務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
(四)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六)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第十三條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三)機動車登記;
(四)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五)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六)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七)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居住證暫行條例
2. 居住證在哪個部門辦理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
根據第663號國務院令發布的《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領居住證。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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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鑒發達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制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持有居住證者,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
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規定,居住證制度將替代現行的暫住證。同年12月4日國務院法制辦就《居住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
自2016年1月1日起《居住證暫行條例》開始施行。
3. 暫住證應該在什麼部門辦理
1、居民身份證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2、暫住在本市居(農)戶內的,需提交戶(房)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暫住在出租房內的,還應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續或協議,證件地址與辦證人實際暫住地址不一致的,戶主應註明辦證人的實際居住詳細地址;3、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和建築工地內部需集體辦證的,提交加蓋單位公章的有流動人口姓名、性別、戶籍地、暫住地詳細地址、公民身份號碼、服務處所、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的申領《暫住證》名冊;4、暫住在賓館、飯店、招待所等旅店業單位,提交暫住旅店業單位出具的在住證明;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4. 居住證是自己去派出所辦嗎,需要什麼材料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其他則需要本人去派出所辦。
需要材料:
1、《居民身份證》;
2、本人相片,本人近期 1 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 1 張;
3、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4、學生證;
5、如果是委託他人辦理,則需要委託人、代辦人《居民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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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採用CPU晶元IC卡,各地可拓展居住證的以下社會服務功能:
1、金融服務。可以綁定銀行賬戶,利用居住證查詢賬戶余額以及省內外銀行間匯款、支付業務。
2、公交服務。可以「刷證」乘坐貼有居住證服務標識的公交車輛。
3、電子政務。通過自助申報平台,在申領居住證以及申請居住證項目變更、續期等功能的自我實現。
4、小額消費。通過載入電子錢包功能,居住證可以在商戶POS終端上進行小額消費。
5、電信充值服務。可綁定移動、網通、電信號碼,並對該號碼隨時進行充值,可以自動獲得消費積分。
6、公共服務。持證人可以預訂地鐵、火車以及飛機航班票務。
7、門禁應用。通過載入門禁功能,可以有效識別小區居住人口。居住期滿,自動阻斷持證人在小區的出入。
8、企業一證通。企業或單位可以根據實際,利用居住證對員工進行考勤登記、出入識別以及內部消費等。
5. 已在流管站申請,可以直接去派出所辦理了嗎,為一居住證上電動自行車車牌
不可以,除非特殊原因
6. 如何辦理臨時居住證,
一、做法:
1、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2、申請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並向數碼照相回執才能辦理居住證、
3、申領地點在自身居住地所屬街道、鎮(鄉)的社區事務受理中心居住登記窗口(以下簡稱受理點)。
二、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六十周歲,擬在本市居住30日以上的流動人口,應當在到達居住地3個工作日內向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動人口管理服務中心(站)申領居住證。
三、臨時居住證可以隨到隨辦,製成IC卡形式,所有的個人資料將全市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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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住證持有人居住地址、工作單位等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10日內到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動人口管理服務中心(站)辦理變更登記。
2、臨時居住證就是起到一個戶籍登記的作用。而且實施可以說比以前更寬松,但是臨時居住證的申辦需要居民身份證和本市的住所證明,辦理時所交25元是押金,離滬時將退還。
3、上海市人事局咨詢處的一位官員介紹,上海市居住證作為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工作的證明,具有辦理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信息查詢等多種功能,是辦證成本略高的原因之一。
7. 居住登記卡 是在所有流管所都能辦 還是要在所在區
暫住登記卡(居住卡)和居住證可以在居住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辦理,也可以在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
1、當事人在居住地擬居住6個月或者以上的,應憑本人的有效身份證、穩定就業、連續就讀、固定住所證明之一,向上述機構申請辦理暫住登記;
2、在當地居住滿6個月以後,才能向當地的轄區派出所或者便民服務中心等申請領取居住證。
《居住證暫行條例》的規定:
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為)辦(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