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身份證和離職證明去公積金中心
⑴ 天津公積金離職,有離職證明可以領取住房公積金嗎
離職可以領取公積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改造、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終止與單位的勞動關系;
4、出境定居;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6、租金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員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受遺贈人可以提取員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員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入。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⑵ 本人已經離職半月,找公司開了離職證明要怎麼才能取出所有的公積金,戶籍不是本地,但是戶口本在老家
你看看是否符合下面的規定,符合的話可以辦理提取~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須提供經單位蓋章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及以下證明材料:(8)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一份。(9)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戶口遷出證明、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職工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領取並填寫提取申請表,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離職後,要拿到離職證明,然後到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登記申請,審核通過就可以提取,一般資料齊全,就可以提取。
⑶ 離職之後可以自己拿著離職證明去取住房公積金嗎
公積金不是只要離職證明就可以提取了。
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情況: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的;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公積金提取流程:
1、單位經辦人到銀行服務網點領購《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現金(轉賬)支票;
2、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並加蓋預留印鑒,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分中心管理部櫃台申請;
3、職工按照規定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區縣分中心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4、工作人員審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後,為職工辦理提取審核,列印《受理回執》交職工確認,將《受理回執》的一聯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員工;
5、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⑷ 拿著離職證明能取公積金嗎
拿著離職證明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根據各地政策不同,要求也不同。以鄭州住房公積金為例,只有離開居住城市或離職後住房公積金停繳三年以上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根據鄭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下發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明白卡》第八條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本息余額,同時注銷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辦理提取業務前,應由單位經辦人到單位公積金繳存網點為其辦理賬戶封存手續。
因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提取所需資料:提取人的身份證;《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的公積金聯名卡;縣(市)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一至四級);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因戶口遷出本市行政區域或本市農業戶口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證;《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戶口遷移證或戶口簿;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在職期間被判刑提取所需資料:提取人的身份證;《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司法部門出具的判決書;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超過三年未繳存住房公積金提取所需資料:提取人的身份證;《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繳存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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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⑸ 提取住房公積金最簡單的方法
提取住房公積金最簡單的方法是選擇以離職的方式提取公積金。
通常情況下,非本市戶籍職工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半年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積金賬戶封存滿半年後,攜帶攜帶離職證明、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去住房公積金大廳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相關工作人員在審批表和提取單上蓋上住房公積金的章,把之前蓋完章的審批表和提取單交到銀行就可以了。
住房公積金提取原則上採取個人結算賬戶提取方式,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特殊情況下,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須經職工本人同意。違反相關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法規】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⑹ 單位離職,領取公積金需要離職證明嗎
需要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⑺ 住房公積金提取必須要離職證明原件嗎
是必須要的。
異戶口離職全額提取公積金異戶口離職全額提取公積金離職提取公積金需要帶資料:
1、離職證明
2、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單(需加蓋公司公章)
3、身份證
4、公積金轉入銀行賬戶--存摺或卡二異或本買房提取公積金
按照公積金管理規定,正常和非正常離職的都可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一次性提取公積金賬戶上的公積金,可能出現的差別就是單位繳存的部分,如果是被除名的可能不給。
可以拿著你的離職證明,身份證,公積金賬號直接去公積金中心辦理離職提取業務就可以了!如果有不清楚的話,還可以咨詢當地的相關工作人員。
拓展資料(有關住房公積金的相關資料介紹);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參考鏈接:網路:住房公積金
⑻ 離職之後可以自己拿著離職證明去取住房公積金嗎
從公司離職之後,可以自己拿著離職證明去住房公積金中心提取住房公積金。
帶著離職證明,本人身份證以及住房公積金卡,到住房公積金中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