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公證中心公證車子
1. 到公證處辦理車輛需要什麼手續
轉讓、受讓雙方持身份證、購車的發票、購置稅發票等票據,買賣協議,到當地公證處申請辦理。
2. 車,不想過戶了,直接去公證處公正可以嗎
當事人把車輛賣給他人沒有辦理過戶,只要雙方有買賣合同,交付車輛之後出現事故,如果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車輛受讓方承擔全部責任。
《侵權責任法》:
第五十條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等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3. 買賣車輛,用去公證處嗎
沒有硬性要求去公正,只要過戶了車所有權就轉移了,不過為了避免以後可能產生的糾紛,建議還是去公證一下,可以對抗善意第三人,確保以後可以安全使用車輛。
4. 車子公證需要什麼資料
機動車過戶需要雙方當事人身份證,異地戶籍需要有車輛登記地區居住證。車輛需要違章事故事先處理完畢,有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購車票據,保險等手續,車檢需要合格。由雙方當事人和車輛一起,到機動車登記的車管所申請辦理該機動車過戶手續。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八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九條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5. 去公證處開車輛解押證明要些什麼資料
《公證程序規則》
第十七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公證申請表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況;
(二)申請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的名稱;
(四)提交證明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聯系方式;
(五)申請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申請人應當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者蓋章,不能簽名、蓋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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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機構不予公證的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證機構不予辦理公證: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監護人代理申請辦理公證的;
(二)當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沒有利害關系的;
(三)申請公證的事項屬專業技術鑒定、評估事項的;
(四)當事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有爭議的;
(五)當事人虛構、隱瞞事實,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六)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絕補充證明材料的;
(七)申請公證的事項不真實、不合法的;
(八)申請公證的事項違背社會公德的;
(九)當事人拒絕按照規定支付公證費的。
6. 車主本人在住院去公證處公證可以補車輛登記證書嗎
車輛登記證書去車管所辦理
7. 公證處可以公證車輛轉讓嗎
1公證處查不到。
2除了提供車輛的行駛證,還應該提供車輛登記登書,以登記證書證明權屬登記的情況。
3車輛轉讓應該去車輛管理部門,而且應該按照車輛登記的相關規定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否則未來可能涉及很多的連帶責任。
8. 去哪個公證處公證車輛買賣
車輛買賣想要公證,當地的哪個正規的公證處都能辦理。在大城市的,或雙方不在一個地區的,在雙方住地之一的公證處辦理方便些。具體辦理,先咨詢一下需要帶哪些證件、證明文件,再約定雙方同時前往,可以快捷一點。
9. 怎麼把公證處以公證的車子資料調查出來
你可以去公證處查,讓公證處的工作人員為你調出檔案,公證處一般都有備份。
10. 公證車子公證費用出多少
不用公正吧,浪費錢,直接寫一個贈與協議就行,聲明父母出資贈與你個人。非要公正也行,按照車價的2%收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