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佛山公積金管理中心
1. 佛山公積金怎麼提取
_1、購房並使用房貸的情況提取住房公積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__2、購房一次性付款的情況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及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
__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2. 佛山的公積金在哪辦理
住房公積金都是在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在佛山市內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辦事處具體地址為: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地址:佛山市禪城區輕工三路18號2座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
地址:佛山市南海區南海大道北34號財聯大廈4層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地址:佛山市三水區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地址:中山路249/251/253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3. 佛山公積金如何提取
一、佛山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及流程
(一)在佛山范圍租用住房居住的(非居住用房和市外住房,暫不在允許支取之列)
(三)申請使用提取對象為承租人(夫妻)
(四)申請提取的額度,按上述第(二)條規定的面積和租賃合同、房租發票或憑據確定的租金標準的50%,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每次提取後個人住房公積金余額不得少於500元。
(六)租房租金使用提取,每半年申報一次。
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流程
提取方式有三種,官網提取、APP提取以及現場提取,詳細的流程如下:
官網提取
1.申請
登陸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http://www.fsgjj.gov.cn/jzcms/index.do、登陸住房公積金個人明細、選擇「提取劃賬續期」進行申報
2.受理
通過數據查驗,符合條件的予以申報
3.審批
部門受理後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予以通過的,審批辦結
4.領取結果
審批通過後,可在網上列印《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回執》
APP提取
⒈下載
下載「佛山市住房公積金」APP,點擊「用戶中心」登錄
⒉申請
點擊「業務申報」選擇「提取劃賬續期」按系統提示進行申報
⒊受理
通過數據查驗,符合條件的予以申報
⒋審批
部門受理後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予以通過的,審批辦結;
現場提取
1.申請
申請人帶齊材料到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五區任一服務大廳業務窗口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
窗口工作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符合規定格式的當場辦理審批
3.審查
窗口工作人員當場進行審批,出具《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回執》.
4.領取結果
窗口辦結,申請人當場領取《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回執》。
⒌領取結果。審批通過後,可在網上列印《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回執》。
4. 佛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電話多少
直接打12329,默認會撥打本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以前面要加撥佛山區號:075712329
5. 佛山市各區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哪裡南海、高明、三水、順德住房公積金管理在哪裡呢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派出的辦事機構——各管理部辦公地址、業務咨詢電話:
南海管理部辦公地址:佛山市桂城南海大道財聯大廈四樓
咨詢電話:12345
高明管理部辦公地址:佛山市高明區荷城中山路249號
咨詢電話:12345
三水管理部辦公地址:佛山市三水區西南園林路14號
咨詢電話:12345
順德管理部辦公地址:佛山市順德區大良新基一路14號
6. 佛山的公積金怎麼提取出來
可以到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需要准備如下材料:
1、租賃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對賬簿、銀行賬戶(請關注第三點)、《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提取申請表》;
(2)房屋租賃合同;
(3)房租發票或相關管理部門出具的租金繳納證明;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結婚證。
2、租賃普通住宅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對賬簿、銀行賬戶(請關注第三點)、《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提取申請表》;
(2)經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
(3)房租發票;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結婚證。
3、無房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對賬簿、銀行賬戶(請關注第三點)、《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提取申請表》;
(2)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佛山市轄區內的無房產證明。
註:無房提取公積金可以不用到業務窗口排長隊,直接可以通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申請(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www.fsgjj.gov.cn)進行申報!
(6)去佛山公積金管理中心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網路—住房公積金
7. 佛山公積金怎麼領取
如果你是正常離職,也就是辭職的話,那麼在轉移社保的前提下,可以全部取出來,但是如果你是自離的話,就不行,只能提取自己繳納部分,如果是辭職,你只需要到當地社保局轉移社保,然後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就可以了,一般所需手續需要公司正式的辭職文件,身份證,還有公積金賬號,如果你是自理的話,可以網上預約,但是預約只能提取自己繳納部分
法律依據: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規定的標准編制全年預算支出總額,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准後,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級財政,由本級財政撥付。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照略高於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費用標准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