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去公積金中心提取公積金
A. 怎麼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錢
提取住房公積金錢的步驟如下:
1、辦理人要到公積金中心提出支取申請,公積金中心會一次性告知支取時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及辦理的流程,同時會出一份《住房公積金的支取申請書》;
2、申請人也需要向工作單位提出申請,工作單位會對事情情況進行審核。核實無誤的,會出具證明,在《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加蓋預留印鑒;
3、申請人向公積金中心提交各項證明材料,工作人員會對此加以審核;
4、辦理人做好自己的工作後,就要交給工作人員辦理了。工作人員首先要的是審核,經過公積金中心主管領導審核後,會在申請人的材料上簽字;
5、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B. 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
住房公積金提取前提條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可以咨詢自己單位,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3、離休、退休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這是常見的情況之一,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5、出國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6、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8、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9、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2、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了意外的話,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13、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C. 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需要什麼手續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D. 住房公積金去哪裡辦理提取
住房公積金應當去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E. 公積金怎麼提取出來
一、買房
公積金即住房公積金,買房可以提取
買房提取公積金又分為:1、全款買房;2、商業貸款買房;3、公積金貸款
二、租房
根據規定,本人及配偶在公積金存繳地(既工作所在地)沒有自住房、單位自建住房、團購房、拆遷安置房,且連續足額繳納滿3個月,可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當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時,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
此外,建房人的的父母、配偶、子女同樣可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但累計提取金額不能超過已支付的建設費用。
四、重大疾病提取公積金
對於大病而言,最好的抗風險方式是商業保險,提取公積金,實乃下策。
對與大病提取公積金來說:自己、配偶、或直系親屬罹患重大疾病的,可以申請公積金提取。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重大疾病都可以提取,而是國家規定的9類重大疾病,如慢性腎衰竭、惡性腫瘤、主動脈手術等。
提取額度:根據醫院提供的費用清單,扣除單位報銷、保險報銷范圍後,可提取不超過個人負擔的金額。
五、生活困難,低保提取公積金
對於生活陷入窘境,領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來說,可以領取公積金來度過生活難關。
不過,在此情況下,公積金的提取金額以10元位單位,提取金額不能超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
六、銷戶提取公積金
銷戶時,可提取全部公積金,全部哦!
以下情況可以銷戶:
1、離休、退休;
2、戶口遷出本市;比如在北京打拚多年後,深感生活壓力大,決定回老家創業。此時,可以提取全部公積金;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
4、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5、在職期間判處死刑、無期徒刑;
6、死亡。
七、離職提取公積金
辭職了,也可以提取公積金。
非本市戶口職工離職,可以提取公積金。不過有要求哦,不是隨隨便便辭職就可以提取,辭職後沒有找到新工作,才可以提取公積金。
通過這種方式提取公積金,兩年內不能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取,短期內還不能用公積金買房。
以上是有關公積金的七大方法,
F. 公積金在哪裡辦理提取
住房公積金可以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手續,也可以在網上自助辦理提取公積金。目前異地公積金的提取暫時還沒有開通,但是你可以網上進行申請,然後抽時間回到自己公積金辦理的地方,申請公積金轉移,這樣就可以間接的辦理異地公積金。只是貸款方面不能使用。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住房公積金中由企業和事業單位繳納部分,不屬於工資總額屬性,屬於企業成本費用性質的開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負擔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G. 公積金怎麼取出來
公積金按以下流程提取:
1、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辦理公積金提取所需的相關資料到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按照要求填寫公積金提取申請變,並提交公積金管理中心所需資料;
2、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收到用的提取資料後,會對用戶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
3、審核通過後,公積金管理中心通知提取人簽訂公積金提取協議,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之後公積金管理中心會將提取資金劃入到提取人指定的銀行卡賬戶中。
雖然公積金支持提取,但也有條件限制,一般只有以下幾種情況才有機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住房所需提取。公積金繳存人如果有購房、建房、裝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那麼可以申請一次性提取個人賬戶公積金。另外如果公積金繳存人目前有商業住房貸款需要償還,那麼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償還住房貸款本息,如果繳存人目前租房居住,住房租金超過家庭收入一定比例,那麼可以提前公積金由於租房支出;
2、重大疾病提取。公積金繳存人本人或家屬若患重大疾病,或需要做重大手術,那麼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醫療費用,這樣可以減輕病患家庭的經濟負擔;
3、生活支出提取。如果公積金繳存人被例為低保戶,貧困戶,那麼在這種條件下,職工可以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用於補貼家用;
4、銷戶提取。公積金繳存人離休、退休,或出國定居、死亡等情況,可以申請注銷公積金賬戶,注銷公積金賬戶可以一次性將個人賬戶中的資金全部提取。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