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第一次去矯正中心做什麼
1. 緩刑期間當地司法所通知我去上級社區矯正中心是什麼情況,是不是收監社區矯正中心是幹嘛的有沒有收監的
不是收監,按照我國法律相關規定,緩刑人員需要定期去社區報到,以便基層組織能夠了解緩刑人員的情況
2. 社區矯正都要做什麼
主要任務:社區矯正工作者要做的首先不是簡單地管理,而是對矯正對象提供特別幫助和服務,包括幫助他們尋找工作或辦理最低生活保障,幫助他們在獲得工作後努力保持,
幫助他們妥善解決個人與家庭、鄰里的關系,幫助他們樹立生活信心,正確認識社會正確面對自己,正確認識社會現實與主觀能力之間的矛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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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矛盾
社區矯正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工作。根據兩高兩部的通知精神,司法行政機關是具體組織實施部門,法院、檢察院、公安、民政、監獄等部門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區矯正試點工作。但實踐中由於牽涉的部門較多,權利義務不明確,且沒有固定的統一辦公場所,各部門為了局部利益,對做好這項工作缺乏熱情和主動性,反而使工作復雜化,最後司法行政部門也只能因陋就簡。
3. 緩刑期間當地司法所通知我去上級社區矯正中心是什麼情況
到上級社區矯正中心
是進行接收登記 主要是信息登記 記得帶身份證和戶口簿 然後會通知你3天內到經常居住地或者戶籍地(一般是戶籍地)的司法所進行接收 接受司法所矯正 然後就是緩刑考驗期內的社區矯正 緩刑期滿就解矯 沒什麼大事情 我是做這個 流程很清楚 不懂可以問我
4. 緩刑期滿了司法所打電話讓去,去干什麼
緩刑期滿後,司法所打電話讓去,是需要共同到法院辦理宣告緩刑結束,原判決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再執行。
法律依據:《刑法》第七十六條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5. 司法局的社區矯正服務中心是干什麼的有可能改為行政單位嗎
一、社區矯正管理教育服務中心工作職責:
1、接受人民法院委託,組織或協同、指派司法所開展對擬適用社區矯正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提請假釋罪犯的調查評估。
2、負責辦理社區服刑人員和法律文書交接事宜,安排社區服刑人員至司法所報到登記。
3、組織開展社區服刑人員的入矯宣告和解矯宣告。
4、組織或指導司法所開展風險評估工作,負責審核批准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監管等級措施和教育矯正工作方案。
5、指導、督促司法所落實對社區服刑人員的日常監督管理和個別教育措施。
6、組織或指導司法所開展社區服刑人員集中學習教育和公益勞動等活動。
7、組織或指導司法所開展心理矯正工作,及時提供心理健康知識教育、心理咨詢和心理疏導。
8、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確有就業需求的社區服刑人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指導。
9、提出對社區服刑人員司法獎懲的建議;審核對社區服刑人員的行政獎懲。
10、負責辦理社區服刑人員異地委託管理手續和請(銷)假、遷居以及期滿解矯或矯正終止的審核工作。
11、其他應當由管理教育服務中心組織開展的工作。
司法局的社區矯正就是讓符合法定條件的罪犯在社區中執行刑罰。指將符合社區矯正條件的罪犯置於社區內,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願者的協助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並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
二、不能改為行政單位且工資較低。
6. 被判緩刑後怎麼做,緩刑期間需要做什麼
緩刑期間需要:接受檢察機關的監督管理、依法參加社區矯正。
根據《刑法》的規定:
第七十五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第七十六條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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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不予關押,而是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基層組織予以配合。人民法院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認為暫不執行原判刑罰,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在一定考驗期內,暫緩執行原判刑罰。
7. 判緩刑的矯正人員一般去社區做些什麼
主要是定時報到,做些義工類工作,如掃掃地、除除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