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去楊浦法院還是起訴中心
❶ 我們倆的戶口都在寶山區但是我們一直住楊浦區離婚上法院應該起訴哪個區
應該在你倆戶口所在地的
法院進行起訴
而且主要是跟你們在什麼地方
注冊登記的也有關系
不過大部分都是選擇在戶口所在地
❷ 起訴書應交到法院哪個部門!
起訴書應交到法院的立案庭。
對於因民事糾紛而需向法院起訴的,應該由當事人或代理人持訴狀和相關訴訟材料,到對案件有管轄權的法院的立案庭進行立案(有的法院專門設有立案受理中心或訴訟服務中心),由立案庭負責處理有關立案的事項,對起訴是否符合立案要求進行審查。
如果當事人的起訴符合以下條件的,立案庭就會予以立案受理,並交付業務庭進行審理:(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厲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❸ 起訴一個人是去法院還是檢察院
普通的民事訴訟直接去法院起訴
❹ 上海楊浦區法院如何受理民事案件的起訴
首先,我們認為只要是在中國境內,受理民事案件的起訴就應該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其次,根據我國民訴法對起訴的有關規定,你可以到楊浦區法院立案庭遞交民事起訴書,區法院受理後7日內作出受理與不受理的決定,如果受理必須作出受理決定書,如果不受理必須作出不予受理決定書並說明理由。
第三,如果區法院受理後,一般民事案件一審普通程必須在六個月內審結,如果適用簡易程序必須在三個月內審結。
❺ 欠款起訴是去鎮法院還是區法院
這要看你的起訴數額,如果屬於大額的要看是否去中級法院還是基層法院。一般來講的話,數額不到一千萬的都要去基層法院,縣一級或者區一級的基層法院受理一審法院。鎮上是沒有法院的,一般來講,鎮上的屬於縣級法院或區級法院的派出法庭,可以直接受理案件,或者從區法院起訴以後,案子分到派出法庭,有法官審理。山東濟南李春雨律師
❻ 我要起訴人,是直接去法院起訴還是找律師。完全不懂啊……大神說說步驟…謝謝
准備:
1、起訴狀兩份(如果案情較簡單,也可直接在法院立案庭立案時買訴狀表格,照要求自己填寫即可。)起訴狀需寫明被告住址,最好有有效的聯系電話。訴訟請求一項要求填寫明確,如:「1.判令被告歸還欠款5700元 2.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即可。
2、身份證及復印件。立案時會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和證據的復印件各兩份,證據原件保存好,審理時法官會要求你提供。
收到訴狀後法院會在7日內決定是否立案,立案後會在兩日內交給具體辦案法官,你的案子法院一般會適用簡易程序,由一個獨任審判員審理。遞交訴狀後的兩、三個禮拜你可以詢問一下立案庭人員,你的案子分給了那個庭那個法官(帶法院開的訴訟費發票去很多法院需要通過發票號查),然後找法官溝通一下,向他提供一些線索。當然也可以什麼都不做,等法官電話通知你。
❼ 我要起訴人,是直接去法院起訴還是找律師。<br/>完全不懂啊……大神說說步驟…謝謝
准備:
1、起訴狀兩份(如果案情較簡單,也可直接在法院立案庭立案時買訴狀表格,照要求自己填寫即可。
)起訴狀需寫明被告住址,最好有有效的聯系電話。
訴訟請求一項要求填寫明確,如:「1.判令被告歸還欠款5700元 2.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即可。
2、身份證及復印件。
立案時會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和證據的復印件各兩份,證據原件保存好,審理時法官會要求你提供。
收到訴狀後法院會在7日內決定是否立案,立案後會在兩日內交給具體辦案法官,你的案子法院一般會適用簡易程序,由一個獨任審判員審理。
遞交訴狀後的兩、三個禮拜你可以詢問一下立案庭人員,你的案子分給了那個庭那個法官(帶法院開的訴訟費發票去很多法院需要通過發票號查),然後找法官溝通一下,向他提供一些線索。
當然也可以什麼都不做,等法官電話通知你。
❽ 1、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具體受理時間 2、女方提出訴訟離婚具體流程。是具體流程,就是在法院受理時間
周一到周五,具體時間你可以咨詢楊浦法院。法院受理之後會根據雙方的證據材料來判定是否符合離婚的條件,如果符合則看雙方有無分割財產以及孩子撫養權的訴請,有則進行處理,沒有則判決離婚;如果不符合條件則駁回原告訴請。
如有需要可以與我助理聯系13661982247,預約時間來事務所面談。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❾ 訴訟離婚是在平涼路上的楊浦法院嗎
一、一般情況下,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離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締結地(通常指婚姻登記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以下情況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
(二)被告屬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
(三)被告被勞動教養;
(四)被告被監禁;
(五)被告均被注銷城鎮戶口。
三、下列情況適用離婚訴訟管轄特別規定:
(一)、夫妻一方或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離婚案件管轄
1.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❿ 誰知道到法院起訴具體流程 是直接到法院起訴還是去檢察院吶 還有起訴書是在哪寫
到法院起訴離婚,寫訴訟狀,網上有搜一下,改改就可以用,找律師寫收費的,大約200元。訴訟費200元,提交訴訟狀、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訴訟費到法院立案大廳辦理手續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