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人才中心報到材料
⑴ 去人才市場報到,報到證需要交人才市場嗎。
一,不需要:
1,當事人應該持就業報道證去簽訂三方協議時的用人單位報道;
2,檔案放到人才市場進行人事代理,和就業報道證放在哪裡無關。
二,就業報道證的作用:
、.「就業報到證」是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的證明,畢業生到工作單位就業時,須持「就業報到證」,用人單位憑「就業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手續。
2、當地公安部門憑「就業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落戶手續。
3、學校相關部門依據「就業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檔案投遞、組織關系轉移和戶籍遷移等手續。

(1)去人才中心報到材料擴展閱讀
派遣原則
落實到省直和中央駐各省單位就業的畢業生直接派往接收單位。
落實到市、州所屬單位就業的畢業生,派到單位所屬市、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師范類專業的畢業生,派往單位所屬市、州教育局)。其備注欄內註明接收單位名稱。
落實到回生源地擇業的,將其派回生源所在省的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
⑵ 應屆畢業生去人才市場報到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 修改一下回答哈,必須去報到,雖然可以找人代辦,但是必須去辦。因為檔案掛靠在人才中心,即是說人才中心幫你保管檔案是要錢的,你不去交錢,嘿嘿,到時候就曉得後果了。】
看你是到哪裡報到了。比如說到成都人才市場報到就要分本地生源和非本地生源的。本地生源要帶【中心城區生源畢業生入學前戶口遷入學校者,應先持《報到證》、《戶口遷移證》、《畢業證》、《身份證》、原《居民戶口簿》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公安分局辦證中心入戶後,再按公告要求到指定的人才中心報到】,外地生源就比較復雜了。這個具體的內容你最好到所要報到的城市的人才網上查一下哦。對了,報到的一個前提就是你的檔案寄到人才市場才能去報到哈,沒寄到是報不了到。
最後最重要的一點是帶上錢!!託管檔案大概要1年240元,年年都要去交;託管戶口是三年一交,要二三百元(這個我沒交,具體好多不清楚)。託管檔案每個人都要交。但是戶口這個如果你是本地人,入學時沒將戶口遷出去就不用交,但是如果是外地人因為工作把戶口轉過來託管在人才市場的話是要交費的。這一點很重要,沒帶錢的話就白跑一趟了。
這里有個地址是成都市人才市場的報到須知,你可以參考看看。我剛剛寶完到,還是比較簡單的哈。
《成都市人事局關於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報到接收有關事項的公告》:http://www.rc114.com/html/news/2010/0624/5264.htm
《2010屆成都市高校畢業生報到須知》:http://www.rc114.com/html/news/2010/0628/5285.htm
《成都市高校畢業生報到相關機構聯系方式》:http://www.rc114.com/html/news/2010/0630/5299.htm
⑶ 大學畢業後去人才中心報道需要帶什麼東西
大學畢業後去人才中心報道需要帶:
1、《派遣報到證》(復印件)
2、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勞動部門或市教育局出具的《入戶證明》
3、《戶口遷移證》(回原籍入戶者需原戶口本或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4、《居民身份證》(如在院校未領證者,需有院校的相應證明;如遺失證者,需辦理報失手續)
5、在本市就業的畢業生,需提供接收單位的證明及入戶《戶口籍》。

(3)去人才中心報到材料擴展閱讀:
以浙江省為例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辦事指南:
所需材料
1、戶口掛靠當事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一寸照免冠照、《社會關系表》;
2、杭州市房產檔案館(上城區開元路40號)出具的在杭(包括杭州市主城區、蕭山區、餘杭區、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無房證明(《杭州市區住房情況查詢記錄》)原件,其中已購房未交付的須另提供《購房合同》,已婚人員須提供結婚證書和配偶、子女在杭無房證明。未婚人員需填寫《單身申明具結書》;
3、本市公安部門規定的進杭落戶申請(審批)材料(按本市公安部門要求提供,可參考附件1)(市內遷移人員無需提供)
4、杭州市區集體戶口《常住人口登記卡》原件(市外遷入人員無需提供)。
⑷ 怎樣從人才服務中心拿到報到證原件
先到存檔的人才中心去查,看報到證是否在報到的時候交給人才中心了,如果有,則按照人才中的要求辦理。如果沒有,就是自己遺失了,可以向存檔的人才中心申請復印檔案中的就業通知書(就是俗稱的報到證白聯),然後讓存檔的人才中心加蓋公章,理論上等同報到證的效力。最後一招就是到學校所在省份的主管部門,按照相應程序申請報到證的掛失、補辦手續。
⑸ 有報到證了,去人才中心報到需要帶什麼。
去杭州市人才市場報,需要根據所屬的情況帶上對應的資料到當地人才市場辦理報道: 1,應屆畢業生(未派遣),滿足在杭州市區(除蕭山、餘杭)落實就業單位、用人單位無檔案管理許可權未辦理單位人事代理、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人事檔案仍在學校存放、學校未開具《報到證》的,需要提供與杭州用人單位簽訂的《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及《個人人事代理委託書》進行辦理。 2,應屆畢業生(就業調整),滿足在杭州市區(除蕭山、餘杭)落實就業單位、用人單位無檔案管理許可權未辦理單位人事代理、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以及學校已開具《報到證》可以帶上以下資料辦理: 1、《杭州市畢業生就業調整審核表》 2、《個人人事代理委託書》 3、《報到證》
⑹ 檔案的報到證,一定要本人去人才那邊報到嗎
不需要本人。要別人代理報到的話需要帶你本人報到證,畢業證和身份證復印件,還要代理人的身份證。
「報到證」由原來「派遣證」轉化而來,是應屆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統招生)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的憑證,也是畢業生參加工作時間的初始記載和憑證。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時,須持「報到證」。

(6)去人才中心報到材料擴展閱讀:
報到證的辦理
要求
(1)可以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辦理,如用人單位無人事權,不能接收檔案,還須到其上級主管部門簽章(簽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一欄);用人單位無上級主管部門的,則到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一欄處簽章)。
(2)可以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另外還須到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簽定「就業協議書」,辦理人事代理手續,簽好後的「就業協議書」要一並帶到省校就業指導中心。
(3 )未落實就業單位且本人申請回生源地自主擇業的畢業生應提供書面申請。
(4)普通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的全日制在籍學生,在學期間參加高一層次學歷自學考試,通過專業考試計劃規定課程的考試並取得畢業文憑者,畢業離校時,可根據學生本人意願,按取得的自學考試學歷發給「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簡稱報到證)。
在學期間參加高一層次學歷自學考試,但畢業時尚未能通過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本人要求繼續參加自學考試,在畢業後三年內通過全部規定課程考試並取得畢業文憑者,且沒有落實就業單位的,也可按自學考試學歷發給報到證。
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在籍學生畢業時或在畢業後三年內獲得自學考試畢業文憑且沒有落實就業單位的,本人可憑自學考試畢業證書和相關材料到省人事廳申請辦理高一層次學歷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報到證上的畢業學校統一填寫為"全日制普通高校自學考試學歷畢業生"。
按自學考試學歷登記簽發的就業報到證,與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具有同等效力,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有同等待遇。
註:湖北的全日制助學班(自考)可以辦報到證。
⑺ 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檔案需要什麼資料
檔案放在人才市場所需資料是報到證和個人身份證。
1、報到證:報到證上有寫報到單位的。政府的人才市場是根據報到證接受檔案的,沒有報到證的說明他還沒具備畢業資格,沒畢業資格就不能享受檔案放人才市場的幹部檔案確認和管理。
2、個人身份證:以證實檔案確實是本人的。與畢業證戶口本無關。
人才中心在接收檔案的時候,會要求攜帶身份證去人才中心填表,要求申請調檔函。在填寫人員登記表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准確性,一旦出錯會很麻煩。
在填完表後,畢業生可以選擇委託別人或是自己把檔案調到人才中心。然後攜帶身份證復印件,一寸照片一張去人才交流中心簽訂協議並繳費。辦理完相關手續後,畢業生可以通過人才中心官網,電話或是辦事大廳自助設備等方式查詢檔案是否轉入。

(7)去人才中心報到材料擴展閱讀:
檔案存檔的三種方式:
一是把檔案轉回生源地,由所在地級市的人社局下屬的人才交流中心接收,並且需要畢業生去辦理託管手續。這種方式的優點是以後辦理手續比較簡單方便,缺點就是兩年內如果離開生源地就業,就需要重新辦理改派手續。
二是選擇把檔案留在學校,在找到工作後,可以把檔案再簽到工作單位。如果申請檔案留校的學生,超過兩年還沒有落實工作的,學校就會把檔案遣回生源所在地,並且學校不會再為其發放就業報到證。
這種方式的優點就是學校誠信度較高,而且保管檔案不會額外收取費用。缺點則是畢業生把檔案留學只是延長了擇業期,和學校沒有人事隸屬關系,很多涉及到這方面的證明都不能出具。
三是選擇把檔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這種方式比較適合準備考研,創業或是靈活就業的畢業生、這種方式的優點就是方面解決一些實際問題,缺點就是如果畢業生和人才交流中心交流過少,會造成信息不暢,容易出現紕漏。
⑻ 畢業未就業,到人才服務中心報到還要帶什麼材料
只需要報到證和畢業證、學位證。
⑼ 應屆畢業生,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需要帶什麼
1、應屆畢業生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所需材料:
申請表、學歷學位材料、報到證、戶籍材料等相關材料在規定期限內按規定程序辦理報到手續。
其中,用人單位接收的畢業生,到其立戶所在市或區人力資源部門辦理報到手續;
由人才引進代理機構代理接收的畢業生,到其擬入戶地所在區人力資源部門辦理報到手續。

(9)去人才中心報到材料擴展閱讀: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實施辦法的通知(2017年)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接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非應屆畢業生以及入學時未納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未經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准招收的畢業生,或畢業時未納入當年全國統一派遣計劃的畢業生,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負責本市接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以下簡稱畢業生)工作的政策制定、統籌協調和指導監督,並與區人力資源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具體實施。
第四條 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可申請辦理畢業生接收:
(一)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學歷;
(二)身體健康;
(三)符合本市計劃生育相關規定;
(四)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