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央行數字貨幣研發機構
『壹』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了嗎
中國版CBDC被描述為,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而我們所說的DC/EP是中國版的央行數字貨幣,譯為「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
國際清算中心(BIS)與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CPMI)兩個權威國際組織聯手在2018年和2019年對全球60多家中央銀行進行了兩次問卷調查。問卷調查內容包括各國央行在數字貨幣上的工作進展、研究數字貨幣的動機以及發行數字貨幣的可能性。70%的央行都表示正在參與(或將要參與)數字貨幣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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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央行的數字貨幣是dcep嗎
央行的數字貨幣是dcep。
央行研發的數字貨幣名字叫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DC就是數字貨幣,EP是電子支付,支付通過某種方式傳輸的是數字的東西不是紙面的貨幣,所以,電子支付本身也是有數字貨幣屬性的。
數字貨幣特點:交易成本低;交易速度快;高度匿名性。
(2)參與央行數字貨幣研發機構擴展閱讀
數字貨幣的應用
一、快捷、經濟和安全的支付結算
跨境支付助力人民幣國際化。2015 年全國涉及經常類項目跨境支付的結算量約為 8萬億元人民幣,加速人民幣國際化需要低成本、高效率、低風險的跨國支付與結算產品和方案。
二、抵押品物權數字化
目前,銀行電子化的貸款流程和處理流程仍然存在大量重復的人力工作,而作為貸款發放的基礎支撐,很多抵押品存在定價不實或抵押多次甚至無抵押品等情況。可以考慮利用數字貨幣對銀行的抵押品進行定價和交易追蹤:
三、票據金融和供應鏈金融
近年來,基於商業匯票的各類票據市場業務快速增長,票據理財產品成為互聯網理財的熱門領域,但國內現行的匯票業務仍有約70% 為紙質交易,供應鏈金融也還高度依賴人工成本。
參考資料
網路--數字貨幣
『叄』 關於央行數字貨幣cbdc和dcep的區別
在發行自己的數字貨幣這個問題上,央行們總是雷聲大雨點小。全球的央行都在考慮發行自己的數字貨幣,以跟加密貨幣比如比特幣進行競爭,卻久久不能付諸行動。
媒體對央行數字貨幣的關注度明顯上升,尤其是扎克伯格就 Libra 問題在國會上作證,以及克里斯蒂娜·拉加德在擔任歐洲央行行長的第一次媒體招待會上承認了對穩定貨幣的「清晰需求」之後,似乎有點改變了公眾對這件事的看法,讓許多加密貨幣社區的人認為 CBDCs 就在眼前了。
根據國際清算銀行發布的最新調查報告顯示,過去七年各國央行都在對這項技術進行調查,並評估其影響。參與調查的 63 家央行中的 55 家認為他們在未來三年不太可能發行,只有一家央行報告稱他們「極有可能在未來三到六年發行大規模的 CBDCs。」
盡管各國央行目前(或即將)在研究 CBDCs 的比例很高,但問題的關鍵在於,這主要是理論上的,調查性質的工作。只有五家央行進行了更深入的研究,並進行了真實項目的開發或實驗——不過這仍然不能表明他們將必然發行 CBDCs。
經過近距離的觀察,越來越明顯的看到,不管是 Facebook 最近發布的 Libra,還是新的穩定幣資產,都對央行產生了重大影響。今天的局面是經過上百年才形成的,然而在幾個月之內就發生了變化;之前從未想到過的,滲透到央行精英社會的最恐怖,最陌生的概念——-競爭,現在正在敲門。
可以說,目前情形的解決方案仍不明確。一些對這些事比較熟悉的人甚至說這都是虛張聲勢。不過,用拉加德自己的話來說,慢慢來以及走著瞧的監管方式已經不能滿足需要了。
1. 什麼是央行數字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CBDC和其它數字貨幣的區別是什麼
CBDC 是新的貨幣形式,由央行以數字的形式直接發行,以作為法定貨幣。目前的法幣形式是現金、准備金存款或余額結算。
CBDC 和其它數字貨幣(包括加密貨幣和其它形式的央行貨幣)有兩點主要的區別:
1、CBDC 與加密資產一點關系都沒有。它們不是去中心化的,它們不一定必須基於區塊鏈,而且他們肯定不是匿名的,不是無須許可的,也不抗審查。
2、與目前的數字現金相反的是,CBDC 的操作結構將與其它形式的央行貨幣不一樣。CBDC 的功能更加強大,它們是可編程的,可以產生利息,可以近乎實時的清算,手續費更便宜,開放程度更廣。
當真正設計 CBDC 時,各國央行的速度就不太一樣了。不同的央行都採用它們獨有的方法。不過總的來說,正在探索的問題有三個,CBDC 是應該基於代幣的還是應該基於賬號的,CBDC 是批量的(只對銀行開放)還是零售的(面向大眾開放),是否應該基於 DLT?
當要實際落地 CBDC 時,事情就變得復雜起來,有很多棘手的問題需要考慮。
比如,一旦 CBDC 推出了,是否需要取消現金?CBDC 是否應該計息?它們是否應該像現金那樣擁有面值?或跟總價格指數掛鉤?這對商業銀行會產生什麼影響?匿名和隱私問題怎麼處理?所有這些問題都有待回答。
2. 發行CBDC的動機
在 2017 年的員工討論文件中,加拿大央行在一篇題為《央行數字貨幣:動機與影響》的文章里給出了發行 CBDC 的六個理由:
1. 確保央行向大眾提供足夠的現金,以及維持央行的鑄幣稅收入
2. 降低利率下限,支持非傳統貨幣政策
3. 降低總體風險,提高金融穩定性
4. 提高支付的可競爭性
5. 促進金融包容性
6. 抑制犯罪活動
回頭看我們之前分析的國際清算銀行的調查,支付安全以及國內效率被選為央行最重要的動機。根據央行和其它大型金融機構發表的大量論文來看,對於發達國家來說,轉型成為無現金社會是主要的驅動因素,而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金融包容性,降低成本以及提高操作效率是主要動機。
縱觀其餘的報告和能找到的文獻,由加密貨幣行業中的比特幣以及其它創新所帶來的激烈競爭,以及對「領先一步」的明確需要,當然,都沒有被列為發行 CBDC 的原因。
3. CBDC的優勢和概率極低的潛在風險
如果央行開始推出 CBDC,並且最後成功了,那麼潛在的好處有很多。
從技術角度來說,CBDC 比現在的法幣形式要好得多,它們能更好地被追蹤,更方便地收稅,更好地傳遞貨幣政策,有更好的金融包容性,能減少生產物理貨幣的成本。
最明顯優勢是支付更便宜,更快速,無論是境內支付還是跨境支付。
除了設計和實現方面的難題之外,發行 CBDC 的一個關鍵問題是 CBDC 可能會提高銀行運營的風險。不過,這只在銀行承諾銀行的存款可按需兌換 CBDC時才會發生,根據英國央行的這份文件,這種情況不一定會發生。
4. Facts on the Ground
距離我們看到一個真正的 CBDC 在市場上出現還有多遠?這很難估計,但是,目前來說,我們可以用一句話來總結現在的情形:光說不練。
如果我們拋開失敗的厄瓜多、突尼西亞、及委內瑞拉的數字貨幣不談的話,我們能做的只有理論研究,少量的實驗,以及發布一些未來國家支持的可行的 CBDC 發行公告。
還在進行中的最著名的 CBDC 項目有:烏拉圭的E-peso(該項目在2018年試驗成功)、中國的 DCEP、泰國的「 Project Inthanon, 」、瑞典的 E-krona (仍在調研階段)……
5.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考慮到前面說的那些因素,大多數關於 CBDC 即將發布的頭條新聞都是沒有根據的。所有計劃今年發布的項目都推遲了。
事實上,CBDC 距離誕生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而且要想說服大眾,需要的不僅僅是一份聲明,還需要更多的東西。鑒於當前的情形,看起來 CBDC 與其它加密貨幣或互不影響——至少目前如此。
『肆』 中國數字貨幣在哪裡買
目前為止還買不到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不過也很快了。
根據 8月10日的消息,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在第三屆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上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即將推出,將採用雙層運營體系,即上層是中國人民銀行,第二層是商業機構。
關於央行數字貨幣為何會選擇「雙層運營體系」,穆長春解釋到:
1. 央行數字貨幣必將是面對零售場景、面對公眾,而比特幣、Libra的性能並不能滿足高並發,經過一段時間研究後,決定採用雙層體系。
2. 大國發行央行數字貨幣是復雜的系統工程。
3. 商業銀行等機構的IT基礎設施應用和服務體系已經比較成熟,用戶基礎龐大,服務習慣已經養成;人才儲備較為充分,IT專家眾多;系統的處理能力較強,在金融科技應用等方面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
4. 通過雙層運營的設計,可避免將風險過度集中在單一個體。
5. 單層投放會引發「金融脫媒」。央行直接對公眾投放數字貨幣,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影響商業銀行的貸款投放能力;極端情況下,還會顛覆現有金融體系,出現央行包打天下的「大一統」局面。
6. 雙層不會改變流通中貨幣的債權債務關系,不會改變現有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不會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
7. 央行不會預設技術路線,任何一個先進技術都可能用於央行數字貨幣研發;電子支付與央行數字貨幣界限模糊;可以充分調動市場力量,通過競爭實現系統優化。
由此可見,央行已經變相承認了比特幣、以太幣的合法性。不過央行數字貨幣和傳統區塊鏈數字貨幣不太一樣,是1:1錨定人民幣,我把他當做人民幣數字化,央行數字貨幣、紙幣、硬幣、債券同時存在,只是不同的方式體現,是一種穩定幣,並沒有炒作空間 。
今年初,數字貨幣影響力最大的事件就是Facebook即將發行數字貨幣Libra,如果成功,那將把Facebook30億用戶帶入數字貨幣。但是Libra並沒有把人民幣納入它的一籃子貨幣里去,加上和美國的毛衣戰、匯率戰,可能這就是央行這么急迫的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原因。據說,沃爾瑪也將推出數字貨幣,加上之前的摩根大通發幣,可以預見,傳統商業巨頭紛紛進入區塊鏈數字貨幣時代。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可能對我國幣圈用戶是一大利好,因為某些政策原因,用戶進入數字貨幣世界並不是很通暢,這就是入金難的問題,共識最大的穩定幣USDT看起來也並不是很穩定,超發嚴重,加上紐約總檢察長辦公室調查泰達等原因,可能隨時存在暴雷的風險。據統計,使用USDT的用戶80%左右是中國用戶,而美國直接用USD,很少部分會使用USDT。如果央行數字貨幣推出,這將大大方便數字貨幣用戶玩家。
最後,央行數字貨幣另外一個作用是跨境貿易結算,如果和支付寶、微信支付聯合,打出國去,在國際上和Libra競爭。
『伍』 中國物聯網數字貨幣央行領導小組組長是誰
央行成立的數字貨幣研究所籌備組組長是由科技司副司長姚前負責
據財新獲悉,央行推動的基於區塊鏈的數字票據交易平台已測試成功,由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已在該平台試運行,近期將成立研發中心持續完善;春節後央行旗下的數字貨幣研究所也將正式掛牌。這意味著在全球范圍內,中國央行將成為首個發行數字貨幣並開展真實應用的中央銀行,並率先探索了區塊鏈的實際應用。該項目的落地是由央行牽頭並自主創新研發的重大金融科技成果。此舉顯示中國央行緊跟金融科技的國際前沿趨勢,力求把握對金融科技應用的前瞻性和控制力、探索實踐前沿金融服務的決心和努力。央行表示會在官方網上公開數字貨幣研發人才,對此是非常重視的。在這里小編提醒大家:越是正規的、專業的新鮮事物一定是交給專業的人才來運作。
財新網:央行數字票據交易平台原型系統測試成功
http://finance.caixin.com/2017-01-25/101048999.html
比如物聯網數字貨幣/民族大業(慈善偉業)微信群詐騙骨幹【汪素蘭】【蔡永明】【薛根娣】【杜開菊】【劉燕飛】【王菊芳】【田根敏】【李秋瓊】【傅雲娟】【孫青】【王艷艷】【曲豐濤】【李美霞】【吳菊珍】【林百荷】【李建華】【許濤】【李迎春】等人費盡心機創建的【A向雷鋒學習群】【精準扶貧發工資群】【十大區B336 51群】【汪素蘭蔡永明新項目報單群】【上海學習雷鋒核心群】【齊心協力互助群】【上海薛根娣團隊】【學習群(上海)】【正能量605群】【慈善128群-1】【2128大隊4支隊158群】【慈善愛和諧-87群】【物聯網133-9群】【三局68區172群中國物理網數字貨幣】【物聯網獨立特區 錢帥16】【李建華~中國物聯網數字貨幣十三群】【林百荷~中國物聯網數字貨幣群】【AQR大秦金控】(為避免網安打擊,不定期換群名)等等資金盤、學習洗腦群,這些詐騙群里均打著愛國主義的幌子鼓吹各種高回報項目(【蔡白萍亞投行項目】,【169元項目】,【958群利國利民項目(慈善富民陳玉英團隊項目)】,【慈善富民(958群51單)統籌司項目表22元補交20元】、【2元李雲龍(愛心)中國陳玉英基金會項目】、【10元銀根費-958群】、【財政部項目慈善富民陳玉英團隊(100元)項目】、【18個新項目電子表慈善富民陳玉英團隊2017.4.9】、【陳玉英20萬立卡項目補交17元—李秋瓊】、【農行卡10元銀根費慈善富民陳玉英團隊 金壇王菊芳 上海薛根娣團隊】、【國務院關於國家對有功人士領取福利的通知申報表】、【3平台獎勵款表格 2017.3.29】【荷蘭眾籌項目】、【國際梅協工資發放項目】、【安心基金安家費發放項目】、【中華民族福利基金60元項目】、【光華基金會(20+116元)愛心基金安家費發放項目】、【和諧家園 上海團隊 9.9元項目】、【2017年4月25日鳥巢民族資產解凍骨幹會議卡費】、【美元解綁(19667+新報170)項目】、【平台獎勵款項目】、【精準扶貧西南四大隊37群項目】、【精準扶貧西南四大隊38群】、【16元陳玉英項目補交20元稅款-958群】、【國務院辦公廳精準扶貧摸底調查】、【寧波團隊財政部和紅十字捐款項目】、【218元項目】、【55元項目】、【668元項目】、【1680元項目】、【郭玉環華東局三豐基金會35+23元項目】、【958民族慈善基金會員上海組】、【958群慈善富民20元項目】、【1000元民生會員證】……等等名目繁多層出不窮!),採取半軍事化管理,煽動民族主義情緒,要求每個人把頭像背景換紅色,要正裝照,而且每天早上都有升旗,晚上睡覺還要搞活動,大家還要一塊唱歌。除此以外,普通成員不得隨意說話、拉人入群。群里的各種所謂高額回報項目報單文檔、骨幹分子洗腦MP3講課錄音(比如蔡白萍講話的語音內容,此人冒充南京市副市長和亞投行全國執行總裁2016年12月16日已被民政部曝光)(再比如戚麗華169項目宣導)、PS的國家領導人主持善款發放會議的照片、各類假冒的中央紅頭文件層出不窮。每晚,還有宣傳員組織講課學習。參與這些群內的活動以外,群里的人還需要簽訂承諾書,堅決跟從群主,合理運用善款,拒買外國產品、甘願並承擔法律責任。在騙子們的語境里,老人們是在為民族復興添磚加瓦。騙局不單在經濟上給受害的家庭帶來了迫害,且有人執迷不悟,甚至威脅和至親斷絕關系,以完成自己的「大業」。性質相當惡劣(類似傳銷洗腦斂財)!後果非常嚴重(財產盡失,家庭破裂)!道德極其敗壞(利用愛國情懷行騙)!
『陸』 央行數字貨幣龍頭股有哪些
CBDC,全稱為Centralbankdigitalcurrencies,譯為中央銀行數字貨幣。英國央行英格蘭銀行在其關於CBDC的研究報告中給出這樣的定義:中央銀行數字貨幣是中央銀行貨幣的電子形式,家庭和企業都可以使用它來進行付款和儲值。中國版CBDC被描述為,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而我們所說的DC/EP是中國版的央行數字貨幣,譯為「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國際清算中心(BIS)與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CPMI)兩個權威國際組織聯手在2018年和2019年對全球60多家中央銀行進行了兩次問卷調查。問卷調查內容包括各國央行在數字貨幣上的工作進展、研究數字貨幣的動機以及發行數字貨幣的可能性。70%的央行都表示正在參與(或將要參與)數字貨幣的研究。
應答時間:2020-08-06,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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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央行推出什麼數字貨幣
直接2019年11月9日,央行還沒有推出數字貨幣。
2014年,中國央行成立專門的研究團隊,對數字貨幣發行和業務運行框架、數字貨幣的關鍵技術、發行流通環境、面臨的法律問題等進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
2018年9月,數字貨幣研究所搭建了貿易金融區塊鏈平台。
2019年7月8日,在數字金融開放研究計劃啟動儀式暨首屆學術研討會上,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曾透露,國務院已正式批准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相應工作。
(7)參與央行數字貨幣研發機構擴展閱讀:
推出數字貨幣的好處
央行貨幣的數字化有助於優化央行貨幣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貨幣地位和貨幣政策有效性。央行數字貨幣可以成為一種計息資產,滿足持有者對安全資產的儲備需求,也可成為銀行存款利率的下限。還可成為新的貨幣政策工具。
同時,央行可通過調整央行數字貨幣利率,影響銀行存貸款利率,同時有助於打破零利率下限。
『捌』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叫什麼
截止至2019年9月,央行數字貨幣還未發行。
央行數字貨幣發展歷史如下
2014年,中國央行成立專門的研究團隊,對數字貨幣發行和業務運行框架、數字貨幣的關鍵技術、發行流通環境、面臨的法律問題等進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
2018年9月,數字貨幣研究所搭建了貿易金融區塊鏈平台。
2019年7月8日,在數字金融開放研究計劃啟動儀式暨首屆學術研討會上,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曾透露,國務院已正式批准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相應工作。
2019年8月2日,央行在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上表示將加快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步伐。
2019年8月10日,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在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
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提到支持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等創新應用。
2019年8月21日,央行官微發布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一是發表於2018年1月的副行長范一飛談央行數字貨幣幾點考慮,二是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8月10日在伊春的演講。
(8)參與央行數字貨幣研發機構擴展閱讀:
現實意義
央行貨幣的數字化有助於優化央行貨幣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貨幣地位和貨幣政策有效性。央行數字貨幣可以成為一種計息資產,滿足持有者對安全資產的儲備需求,也可成為銀行存款利率的下限。
還可成為新的貨幣政策工具。同時,央行可通過調整央行數字貨幣利率,影響銀行存貸款利率,同時有助於打破零利率下限。
運營體系
央行副行長范一飛在文中表示,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應採用雙層運營體系。該模式不改變流通中貨幣的債權債務關系,不改變現有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不會構成對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的競爭,不會增加商業銀行對同業拆借市場的依賴;
不會影響商業銀行的放貸能力,也就不會導致「金融脫媒」現象。同時,由於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不會強化壓力環境下的順周期效應,且能提升支付便捷性和安全性,還具有央行背書的信用優勢。
『玖』 中國將實行央行數字貨幣和市場數字貨幣共存的支付結構。是誰說的
中國將實行央行設置貨幣和市場設置貨幣共存的支付機構,這是誰說的?這是中國人民銀行的行長周小川說的
『拾』 中國物聯網央行數字貨幣的業務拓展中將會碰到哪些常見問題將如何解決
1 法定數字貨幣框架需要非銀行支付機構參與
法定數字貨幣尚無統一概念。英格蘭銀行(Bank of England)將「數字貨幣」定義為「一種僅僅通過電子方式存在的支付方式……可以被用來購買實體商品和服務」……包括「私人的數字貨幣」和「中央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比英格蘭銀行更進一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在多個公開演講中明確了央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多重內涵:法定的、加密信用貨幣,採用了一系列的演算法,並且在支付功能上衍生出更多智能化功能。
為此,央行設計了一套「一幣兩庫三中心」的系統架構,即:以數字貨幣為中心,設計發行庫和存款庫,搭配認證中心、大數據分析中心以及登記中心。央行數字貨幣奉行央行發行、商業銀行賬戶流通的方式,發行庫存放人民央行存放數字貨幣,存款庫是商業銀行存放央行數字貨幣的資料庫。認證中心對機構和用戶身份進行集中管理;登記中心完成央行數字貨幣全生命周期以及權屬登記;大數據分析中心實現反洗錢、反恐怖融資、指標檢測分析等目標。
商業銀行是法定數字貨幣框架的重要節點,扮演著肩負央行數字貨幣流通的重要角色。在中國非銀行支付機構已經占據一定市場份額的情況下,讓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商業銀行的補充參與數字貨幣運行框架是更優選擇。原因在於:第一,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幫助商業銀行實現法定數字貨幣推廣。在商業銀行內部,法定數字貨幣和實物貨幣存在競爭關系。社會公眾傾向於將現金賬戶中的數字貨幣兌換成傳統貨幣以換取收益,以商業銀行推廣數字貨幣的目標難以實現;第二,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避免商業銀行重復建設支付應用場景。與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同,目前商業銀行的支付場景相對缺乏多元化,再造支付應用場景將會造成資源浪費,同時非銀行支付機構積累下來的豐富經驗將被浪費;第三,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適當降低商業銀行運營成本。商業銀行一方面需要為央行數字貨幣服務進行必要的軟體和硬體升級;另一方面要繼續做好傳統人民幣的存取服務。兩套系統同時運營將會增加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第四,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促進商業銀行支付工具建設和通道整合。在法定數字貨幣框架中,商業銀行提供的支付工具單一和支付通道復雜可能會降低社會公眾使用法定數字貨幣的積極性。
2 法定數字貨幣的出現重塑非銀行支付機構的角色
在與商業銀行的合作過程中,各類非銀行支付機構扮演著四類角色。第一類,賬戶管理者角色。非銀行支付機構不能經營存貸款業務,其支付賬戶中的金額不屬於存款,社會公眾更容易接受非銀行支付機構充當「數字錢包」的角色。同時,非銀行支付機構在數字貨幣錢包及其終端等系統的開發和運營上具備豐富的經驗,有利於央行數字貨幣的順暢管理、使用,也不用擔心存在非銀行支付機構挪用資金的風險。第二類,支付服務提供者角色。非銀行支付機構擁有包括移動支付、跨境支付、農村支付等在內的大量場景開發、運營經驗,和基於場景的支付市場的相對較大佔有率。一方面,有實力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智能法定數字貨幣為基礎開發出多種產品來滿足用戶的兌換、支付、存儲及相關衍生需求;另一方面,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利用豐富的場景促進法定數字貨幣的推廣使用。例如在消費者想要通過央行數字貨幣進行投資時,非銀行支付機構憑借著傳統貨幣投資支付服務的經驗和升級的數字錢包,完全可以勝任數字貨幣投資的專門支付服務提供者角色。第三類,系統建設服務提供者角色。全國支付清算體系的核心國家處理中心(NPC)和各省(直轄市)支付清算體系的核心城市處理中心(CCPC),將會在法定數字貨幣框架下繼續扮演重要角色。在法定數字貨幣和傳統貨幣長期並存的時期,NPC和CCPC將是雙重重要節點。具有較強技術能力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作為法定數字貨幣框架下的次要驗證節點對多中心、分布式的系統架構進行補充,繼續與NPC和CCPC完成對接。
3 非銀行支付機構與法定數字貨幣系統的技術對接
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創新伴隨著與法定數字貨幣體系對接展開,覆蓋數字貨幣產生、儲存、使用、回籠全過程。在此過程中首先要解決的是基礎層技術的對接和交易模塊的對接。基礎層技術對接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在基礎安全技術方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移動終端交易形式的提供方,需要應用終端安全模塊技術,對接統一加解密系統,提供安全存儲和加解密運算的載體,為數字貨幣提供有效的基礎性安全保護。第二,在數據安全技術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整個支付體系的一環,在交易傳輸上,應採用官方統一規定的密文+MAC/密文+HASH的技術方式傳輸數字貨幣信息,以確保信息的保密性、安全性、不可篡改性。第三,在交易安全技術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參與記賬的高級節點,在交易進行中採取盲簽名技術保證數字貨幣的可控匿名性,並通過流水號、時間戳等多種方式杜絕重復支付的可能;並通過加解密、數字簽名、身份認證等防偽方式確保交易的真實性。
在與交易模塊對接時,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做到:第一,與認證中心對接,獲取相關數字證書,以及用戶身份信息;第二,與可信服務管理模塊對接,以便獲取數字貨幣的使用功能;第三,與發行系統與儲存系統對接,通過銀行庫進行數字貨幣的申請和兌換;第四,與交易通信模塊對接,保證用戶能基於在線交易通信通過交易網路在智能終端實現在線支付;第五,與登記中心對接,通知記錄數字貨幣交易流水,以完成央行數字貨幣產生、流通、清點核對及消亡過程的登記。
4 非銀行支付機構與法定數字貨幣系統的場景對接
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場景對接基於其自身角色的轉化。法定數字貨幣是演算法貨幣、智能貨幣,因此業務創新和場景拓展是法定數字貨幣系統的應有之意。非銀行支付機構能夠實現的場景對接主要體現四個方面。
第一,賦能金融行業,化解金融場景化服務局限。目前,金融場景化服務存在著業務建模不具備普適性、不同主體存在不同管理要求以及參與主體系統對接成本高等局限。非銀行支付機構對接法定數字貨幣的底層技術,通過研發智能合約建立資金流向、觸發條件、價值變化規則、收益權登記等行為信息以及對應的資金信息(金額、賬戶、幣種等),化解金融場景化服務的現有局限。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用數字貨幣的原子屬性和智能合約的原子交易「組裝」成業務模型,無需針對不同業務場景單獨開發平台,並避免了行業平台壟斷、信息不公開等問題。
第二,拓展使用場景,提升用戶使用體驗。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在現有支付場景豐富的基礎上,不斷根據法定數字貨幣的特點拓展使用場景,滿足用戶的兌換、支付、存儲及相關衍生需求。同時,通過聚合應用,用戶可以使用非銀行支付機構的App對接大量場景和服務。
第三,提升資金安全,打造通用數字錢包。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提供數字錢包服務,通過自身技術打造符合安全標準的數字錢包,保證用戶資金安全。可選擇的方法包括:央行與非銀行支付機構合作開發一個統一的通用版數字錢包應用,或者授權若干符合資質的非銀行支付機構,提供通用版數字錢包服務的許可權。數字錢包可以實現用戶在各個商業銀行的資金甚至在各非銀行支付機構的自有賬戶里的留存資金與法定數字貨幣的相互兌換。從實現角度來講,同時,商業銀行傳統賬戶體系還可以綁定非銀行支付機構數字貨幣錢包,達到傳統賬戶綁定數字貨幣錢包的聯合管理。
第四,助力跨境結算,搭建安全可靠跨時區聯盟鏈。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深度參與法定數字貨幣跨境支付系統。至少在兩個方面可以實現與商業銀行、央行的合作。第一,可用支付標准及工具。非銀行支付機構參與標准和工具的研究與設立,實現技術上的對接可能。第二,跨境支付業務系統。以央行牽頭、商業銀行、有資格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參加的業務系統將會有助於實現高效跨境支付。
5 非銀行支付機構與法定數字貨幣的法律框架對接
完善的法律體系是數字貨幣系統運行的重要保障。其中有幾個焦點問題需要回答。第一,如何確定法定數字貨幣所有權?這是一切法定數字貨幣法律行為開展的基礎。第一種思路,認為法定數字貨幣是無形物,作為特殊動產,適用《物權法》的規定。例如人民銀行條法司司長劉向民認為,「解決數字貨幣的所有權轉移問題,也應緊緊圍繞所有權的公示方式展開。」第二種思路,認為數字貨幣是電磁記錄,適用數據轉移與交易的法律。數字貨幣的本質是電磁記錄,電磁記錄內容的轉移記錄在數字貨幣技術架構的節點中。以節點記錄的變化作為所有權轉移的標准。第二,如何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個人信息安全是數字經濟時代的基本問題。除了通過立法強制要求提高技術安全等級之外,還應當明確法定數字貨幣系統中的各類主體的數據權利。第三,如何規制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問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的問題是貨幣法律框架的必要內容。技術層面上,法定數字貨幣體系應當包括相應的幫助識別、處置與洗錢、恐怖融資的相關機制的技術架構。法律層面上,特定參與者應當具備身份識別信息、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交易記錄查詢等權利。
我們認為,在構建我國法定數字貨幣法律框架時還應當考慮在以下方面規制非銀行支付機構。第一,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在法律上明確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法定數字貨幣參與者身份,搭建技術——業務雙層權利義務體系。技術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次要驗證節點,可以根據中央銀行明確授權下進行代碼修改、節點操作、架構存儲、交易驗證等等;業務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商業銀行角色的補充,遵守法定數字貨幣與傳統貨幣的「均一化」管理,但是在支付之外的場景創新上,充分給予空間,以實現「負責任的創新」。第二,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遵守國家關於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一般立法。在法定數字貨幣法律框架中,還應當遵守相關數據保護與個人信息安全的特殊規定。第三,非銀行支付機構在扮演出支付服務提供商以外其他角色時會創設許多的新型商業模式,其權利義務應當按照商業法律規范和數字貨幣法律框架進行雙重規制。
法定數字貨幣是未來金融發展的趨勢。更多的參與主體將會從法定數字貨幣的智能、加密等屬性中獲益,創造出更多的應用場景,促進全社會經濟的健康、穩定、快速、有活力發展。未來我司也將會持續關注該領域的相關問題並主動配合監管機構,進一步參與科研、金融、互聯網等各行業研究,全力支持央行推動構建中國法定數字貨幣體系,推動新金融時代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