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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貨幣央行行長是誰

發布時間: 2025-06-06 13:50:50

㈠ 你好。請問一下,央行的數字貨幣發行了嗎、怎麼網上已經開始認證了,這是真的嗎、謝謝

目前沒有發行。

我國央行目前還沒有發行和批准發行人和的數字貨幣。

不過,央行在年初的時候舉辦了一次數字貨幣研討會,在會上明確表示要盡快發行數字貨幣,央行把數字貨幣的發行提上了日程。

但是,截止到目前為止,央行也並未發行任何的數字貨幣,而且央行行長周小川表示,現在發行數字貨幣的時機還不成熟,而且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和比特幣、瑞泰幣、萊特幣等數字加密貨幣是不同,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不是去中心化的。

(1)數字貨幣央行行長是誰擴展閱讀:

中央銀行發行數字貨幣,都需要先建立一套基礎的數字貨幣系統。在該系統中,中央銀行掌管數字貨幣發行庫,商業銀行管理銀行庫,公眾及個人持有數字錢包。這與現有的貨幣系統本質上沒有太大的區別,只不過管理的貨幣由紙幣變為數字加密貨幣。

在發行機制上,有兩種模式:

一種是傳統的「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模式,即中央銀行將數字貨幣由中央銀行的發行庫發行至商業銀行的銀行庫,當個人在商業銀行取款時,數字貨幣便由商業銀行轉移至個人的數字錢包。

另一種模式是「中央銀行——公眾」的模式,即中央銀行可以直接將數字貨幣由貨幣發行庫發行至公眾及個人的數字錢包。本質上來看,無論哪種發行模式下,貨幣最終都由公眾持有,都是中央銀行對公眾的負債。

㈡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什麼時候能落地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曾表示,中國實現貨幣數字化的變革過程將需要較長的時間,預計超過十年。相比之下,其他國家可能僅需幾個月即可完成這一轉變。因此,數字貨幣的落地時間可能比人們預期的要晚。當前,中國人民銀行正在積極推進數字貨幣的研發與應用,但考慮到復雜的金融體系和技術挑戰,預計這一過程需要較長的時間。

數字貨幣的研發與應用不僅僅涉及到技術層面的問題,還包括法律、監管、市場接納等多個方面。中國政府正努力構建一套完整的數字貨幣生態系統,確保數字貨幣的安全性和穩定性。與此同時,監管機構也在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以保障數字貨幣市場的健康發展。

在此期間,一些交易平台提供了便捷的法幣交易服務,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多的選擇。然而,投資者在選擇交易平台時需謹慎,確保平台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目前,市場上存在許多主流和優質的數字貨幣,投資者可以關注這些幣種,以期獲得更好的投資回報。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人民銀行目前尚未公布具體的數字貨幣發行時間表。數字貨幣的推廣和普及將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需要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在這個過程中,投資者需要保持冷靜,避免盲目跟風,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數字貨幣的推廣和應用將對金融市場產生深遠的影響,未來它可能成為全球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技術的進步和監管環境的完善,數字貨幣有望逐步走進千家萬戶,為人們的生活帶來更多的便利。

盡管數字貨幣落地的時間尚不確定,但其潛在的價值和影響力不容忽視。隨著相關技術的發展和完善,數字貨幣有望在未來幾年內實現更廣泛的普及和應用。

㈢ 為何我國要推行數字貨幣

央行行長易綱介紹,當前,數字經濟是全球經濟增長日益重要的驅動力。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和應用,有利於高效地滿足公眾在數字經濟條件下對法定貨幣的需求,提高零售支付的便捷性、安全性和防偽水平,助推我國數字經濟加快發展。

央行較早開始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究工作。2014年,央行成立專門團隊,開始對數字貨幣發行框架、關鍵技術、發行流通環境及相關國際經驗等問題進行專項研究。

2017年末,經批准,央行組織部分實力雄厚的商業銀行和有關機構共同開展數字人民幣體系(DC/EP)的研發。DC/EP在堅持雙層運營、現金(M0)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基本完成了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

(3)數字貨幣央行行長是誰擴展閱讀

DCEP和微信支付、支付寶的區別

DCEP是貨幣,不是支付手段,但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和支付寶來支付DCEP。

很多人會把DCEP和微信支付、支付寶放在一起比較,但實際上這是兩類不可比的概念:DCEP是貨幣,微信支付和支付寶是支付手段,如果把貨幣比作水,支付手段就是運水的水管,水和水管又如何進行比較呢?

微信支付和支付寶其實都屬於第三方移動支付,是支付方式的一種,它的作用是在支付過程中,將一個賬戶中的貨幣轉移到另一個目標賬戶中,只起到一個渠道作用,至於它轉移的貨幣是人民幣、美元還是其他貨幣,在整體流程上並不會有太大區別。

因此,當DCEP普及後,我們只需要把微信支付和支付寶所支付的人民幣換成DCEP,便可以通過此渠道實現DCEP的移動支付。同時,這一改變對於一般消費者而言基本沒有影響,因為在支付方式沒有改變的情況下,背後的貨幣無論是現在的實體現金還是未來的DCEP,對於消費者而言都同樣是顯示在手機屏幕上的賬戶余額。

此外,值得一提的一點是,在DCEP普及後,由於在貨幣端也實現了數字化,理論上它可以實現「跨渠道支付」,也就是說,你可以使用銀行APP直接向支付寶轉賬,或者從微信直接轉賬至支付寶,這是因為DCEP本身就有著電子支付渠道的功能,底層渠道連接所有渠道,就把原先各個獨立的渠道全部打通了。

㈣ 央行數字貨幣將會在何時正式上線投入使用

今年5月26日,央行行長易綱在“兩會”期間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會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檢驗理論可靠性、系統穩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場景適用性和風險可控性。同時,易綱提到,目前的試點測試,還只是研發過程中的常規性工作,並不意味數字人民幣正式落地發行,何時正式推出尚沒有時間表。

另外對於公眾一些正常的匿名支付需求,現有的支付工具是無法滿足的,比如支付寶、微信支付、信用卡、銀行卡等,它們都是跟銀行賬戶體系綁定的。而數字貨幣既能保持現金的屬性和主要的價值特徵,又能夠滿足便攜和匿名的需求。數字貨幣也有利於保護貨幣主權和地位,諸多大國銀行機構也都紛紛部署國際化數字貨幣,都期望能夠率先佔領全球市場。

㈤ 關於央行數字貨幣,這是周小川迄今最深入的一次公開解讀

數字人民幣漸行漸近。繼深圳紅包之後,有消息稱,近期數字人民幣可能還會在其他城市進行公開測試。

但大多數人對於央行數字貨幣依舊陌生,各種誤解、誤讀也不可避免。

在不久前舉行的第二屆外灘金融峰會上,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澄清了人們對於數字人民幣最大的一個誤解,他表示:「 微信、支付寶和數字人民幣不是一個維度上的,微信和支付寶是金融基礎設施、是錢包,而數字人民幣是支付工具、是錢包的內容 ……同時,騰訊,螞蟻的各自的商業銀行也屬於運營機構,所以和數字人民幣並不存在競爭關系。」

11月27日,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則進一步釐清了中國央行數字貨幣(DC/EP)、數字人民幣(e-CNY)以及全球央行數字貨幣(CBDC)之間的關系。

周小川表示,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此外, DC/EP與CBDC的開發思路並不相同。比如,在CBDC的設想中,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而在DC/EP中,第二層商業機構實際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以及可支付的保證。

周小川還強調,在DC/EP的雙層運營體系中,作為第一層架構主體的中央銀行與第二層主體之間,並非人們所理解的簡單的批發-零售關系。事實上, 第二層機構需要承擔KYC、反洗錢以及用戶數據隱私保護等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的CBDC往往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

周小川介紹,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DC/EP雙層運營體系指的是:第一層是中央銀行,第二層為商業銀行、電信運營商和第三方支付網路平台公司等 。目前來看,已經開始運行的工農中建四家銀行以及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螞蟻、騰訊等都在第二層之列。

周小川認為, 第二層機構至少應該承擔以下責任:第一 ,要有適當的資本以減少風險。 第二 ,了解客戶,即KYC(Know your customer)的責任。在此基礎上,也要承擔起反洗錢和數據隱私保護的責任。 第三 ,技術和設備方面的投入、設備的運行保養等責任。

作為第一層架構的主體,央行的責任則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是維護數字人民幣的幣值穩定。 央行可以通過對第二層機構做出資本金或發行准備金上的要求來維持幣值穩定。

其次是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周小川認為,理論上來說,央行內部也要從事研發,但央行自身的研發重點並非數字貨幣產品本身,而是應更加註重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第三,央行有責任促進不同支付產品之間的互聯互通 。當不同支付產品使用的標准或參數不一致時,央行可以在其中進行協調,從而提高產品的通用性,這對消費者將更加有利。

第四,央行要在動態演變系統中准備好應急和替代方案。 無論是系統故障還是升級換代,都需要有替代品或應急方案以保證支付功能不被中斷,否則整個市場都有可能受到影響。從這一角度看,央行自身也應研究一種能夠起到應急或替代作用的數字貨幣。

總體來說,周小川認為, 在DC/EP這個雙層運營體系中,央行需要通過自身的角色設計充分調動各主體積極性,從而使得各主體的長處都能夠充分發揮。

周小川表示, DC/EP的開發思路與國際上一直在提的CBDC並不完全一致,DC/EP並非CBDC體系中的一種想法 ,二者之間主要有以下區別:

首先,DC/EP中的第二層機構事實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和可支付的保證,同時也擁有相應的系統、技術和設備。

周小川透露,這一思路在一定程度上研究借鑒了香港三家發鈔行(匯豐、渣打和中銀香港)的情況。發鈔行每發行7.8元港幣,就要交給香港金管局1美元,同時金管局會發放一個100%備付證明書。從資產負債表來看,各銀行發出的鈔票是其負債,資產則是准備金,而中央銀行的負債是其發出的備付證明。由此, 從資產負債表的角度來看,這種發行模式和CBDC所設想的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有所不同。

周小川也提出,為了維持幣值穩定,央行可以採取不同的方法。比如要求現鈔100%的准備金,又比如採取類似於香港的做法提供證明書,也可以嘗試安慰函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方案之下,央行的支持程度也是不一樣的。此外, 即使是100%的准備金,其針對的也只是現鈔,在中國就是M0,其他的准現金類均不包含在內,更遑論M1和M2。

其次,DC/EP中雙層主體之間的關系也並非部分人認為的「央行搞批發、二層機構搞零售」 。正如前文所述,第二層機構需要履行包括KYC、反洗錢以及數據隱私保護等在內的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意義上的CBDC通常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周小川也同時指出,為了更好地保持系統穩定性,了解系統運行狀況,央行應該掌握其所需的交易數據,但這只屬於備份性質,央行本身不涉及直接的商業利益。

曾有人用這樣一個比喻來解釋央行和第二層主體之間的關系:商業銀行發央行數字貨幣好比是發了一個信封,信封里的鈔票是中央銀行的鈔票,但不同的銀行設計的信封、防偽等都不一樣,但本質上,信封里放的都是央行的貨幣。對此,周小川表示,「這個比喻很有意思,但並不完全准確。」

他進一步解釋稱,信封里放的可以是央行的貨幣,也可以是央行發放的備付證明書或安慰函,甚至也可以放商業銀行自己設計的東西。 但無論如何,最終都要保持其穩定性和有效性。從這個角度看,第一責任人是第二層機構,而非央行。

事實上,早在2015-2016年,人民銀行就在國際上提出了雙層體系的設想。 之所以考慮雙層體系,主要是因為結合國情來看,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更適宜採用一種競爭性、多方案、動態演進的經營體系。

中央銀行是否有能力判斷並選擇最優技術路線?對於這一問題,周小川給出的答案是「很難」。此外,從一種方案切換到另一種方案,對於中國這樣的大國來說,將耗費極長時間。從紙幣換代經驗來看,每代人民幣切換都需要十年左右,而且還有很多遺留問題。但同時,我國的超大規模市場可以容納或試行多種技術方案。因此,一個競爭性、多方案的央行數字貨幣體系更適合中國。

DC/EP還是一個動態演進體系。 金融 科技 的發展十分迅速,支付系統也必須適應這種發展速度,不斷演進迭代。周小川提醒, 在這一過程中要重視反壟斷,因為壟斷可能會對新的技術路線形成阻礙。

周小川還談到對於區塊鏈和分布式記賬技術(DLT)的看法。就區塊鏈和DLT的一些技術特性,如去中心化,周小川認為, 需要考慮去中心化是不是支付體系現代化所真正需要的特性

他的觀點是,其實不見得,而且搞不好還可能帶來不少弊端

再如不可篡改性,周小川指出,現有系統特別是賬戶系統,被篡改的概率極低。而且,也要考慮交易出錯時如何主動修改的問題。「在支付領域中偶爾會發生錯誤,需要更改,但這種更改並不只是通過一筆負向交易做對沖,而是要同時徹底更改或抹除原本錯誤的交易記錄,否則錯誤的交易信息可能會被誤用,比如錯誤地進入徵信系統。然而,目前區塊鏈強調的不可篡改性恰恰和這種需要存在矛盾。」

周小川同時表示, 區塊鏈和DLT一直是央行數字貨幣體系中的方案之一,但是其仍有技術問題待解決,尤其是支付處理能力亟需提高。從零售系統應用的角度來看,這一技術暫時無法佔據主流,仍需進一步發展完善。

對於人們普遍關心的數據隱私保護問題,周小川表示, 數字貨幣交易要求可控匿名,這意味著既要有匿名性,但又不能完全匿名,需要保證監管機構特別是反洗錢機構能夠掌握這些數據,在此基礎上,要最大限度保護客戶隱私。

周小川主張,要充分研究和吸收歐洲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中的一些規則。

目前,我國面臨的一個難題是,此前大數據交易盛行時,很多個人隱私數據已被泄露,而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數據已被泄露或買賣。盡管可以刪除一些信息或者更換密碼和賬戶,但這類操作非常復雜耗時,且無法有效保證安全。周小川提出, 在這種情況下,需要一些風控手段來保障數據隱私安全,比如對賬戶進行分層次的限額管理等。

在談到央行數字貨幣的跨境支付問題時,周小川認為, 類似Libra的以跨境匯款為側重點的應用存在一定問題,數字貨幣跨境支付還是應注重在零售系統中的應用,同時重點解決跨境 旅遊 等經常項目的支付問題。

在以零售為基礎的前提下,周小川強調,要尊重各國的政策和法律規定。一個國家如果十分強調其自身的貨幣主權、強調其自身的匯率制度和有關兌換和匯款的規定,那麼數字貨幣在推行時也應對其給予充分尊重。有的國家會擔心本國「美元化」或「人民幣化」,對此,周小川認為, 央行應把主要精力放在跨境支付合作的清算環節。


本文據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的演講寫作而成,未經本人審核

㈥ 央行數字貨幣「DCEP」背後蘊含的投資機會

2014年,央行行長周小川提出進行法定數字貨幣研究。

2017年,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正式成立,開始法定數字貨幣研究。

2019年,央行召開會議要求加快推進DCEP的研究和應用。

2020年10月,深圳免費發送1000萬數字貨幣,進行了DCEP的常規應用測試。

2021年召開的兩會中,數字貨幣被獨立地寫入了兩會報告中。

央行數字貨幣,與比特幣之類的區塊鏈貨幣完全不同。借用了「數字」的概念,是現金貨幣的替代品。並沒有運用區塊鏈的技術,依然是中心化的產物。央行數字貨幣,是全球范圍內推行進度最快額央行級數字貨幣品種。央行數字貨幣推行的意義在哪裡?

加快人民幣國際化。目前世界通用的貿易結算體系用的貨幣是美元,用的工具是美國主導的swift系統。人民幣數字化,就可以在另外一個領域和角度切入這個結算體系。背靠國家的信用,dcep在支付和貿易領域具有一定的使用場景。

更有效的影響貨幣政策。藉助大數據和數字化,央行的貨幣政策可以直達終端,減少中間環節的影響。

實時採集貨幣流動數據。更加有效地了解經濟發展變化,從而制定更合適的政策。

藉助大數據,進行反洗錢和反恐。

銀行IT類上市公司將顯著受益於由數字貨幣帶來的銀行系統的改造等應用市場。長亮 科技 已經針對央行數字貨幣進行了常態化研究與技術准備,並成立了有關區塊鏈的項目組織。宇信 科技 公司是金融IT服務領軍企業,主要從事向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提供信息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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