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現金和數字貨幣
Ⅰ 中國人民銀行主導開發的是什麼幣
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是「數字人民幣」。全名為「數字貨幣電子支付」,英文縮寫為DCEP。數字化人民幣的概念十分廣泛,採用了最先進的區域性鏈接技術。
拓展資料:
1. 中國法定數字現金的研發始於5年前。根據中央銀行數據現金研究所所長穆長春的說法,中央銀行數字現金的研究已經進行了五年。從2018年開始,中央銀行數字現金研究所的系統開發人員已經是996工作制。去年,中國人民銀行長周小川公開表示,中央銀行開發的數字現金稱為DC/EP
2. 2019年8月,中央銀行召開的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上,中央銀行提出加快推進中國法定數字現金(DC/EP)的研發步伐,可以說中國的數字現金真的會呼籲。
3. 按穆長春所說:DCEP是M0發行的,可以簡單地理解為紙幣的替代品。實際上,我們國家通過網銀、手機銀行和第三方支付的比例越來越高,現金在當今社會的存在感越來越弱,已經初步具備了用數字貨幣代替紙幣的基本條件。因此,用數字貨幣代替紙幣有什麼好處?簡而言之,最少有三點:
(1)節約成本:紙幣的印刷、運輸、保護等需要各種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實現數字化可以節約這部分成本,發行渠道的發行方式更加方便。
(2)減少假幣:通過數字現金,社會上的假幣現象基本消除。
(3)降低洗錢風險:通過數字現金,所有交易都在系統中流通,有跡可循,降低了洗錢的可能性(現實中,追蹤洗錢行為的路徑經常被中斷,即資金從銀行取出,資金從銀行取出或交易只使用現金,洗錢行為難以調查)。
4.數字貨幣與微信、支付寶有何區別?
(1)與支付寶、微信支付相似,數字貨幣也是可以通過賬戶或者錢包來使用的。你必須先得到對方的帳號,然後輸入你想轉移的數字貨幣限額,再輸入付款密碼才能完成交易。但數字貨幣背後的處理過程不同,不需要第三方支付機構協助,其轉讓方式與紙幣相似。
(2)數字現金和現金一樣,也屬於國家法定貨幣,無論誰不能拒絕數字人民幣。拒絕數字現金在法律上是違法的,而支付寶和微信支付是不一樣的。個人或機構拒絕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在法律上沒有問題。
(3)轉讓時,貨幣的實際所有權已經轉移,不存在任何信用風險。但在支付寶、微信等電子支付過程中,轉帳只是伺服器端相應賬戶余額的變化,當用戶從系統中取出錢時,才發生實際的所有權關系變化,這可能導致兌付風險。而且這也是央行推出數字貨幣與支付寶、微信支付不同之處!
(4)使用支付寶和微信支付都必須綁定銀行賬戶,但是數字貨幣卻不需要,如果有使用過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的人都知道,支付寶的錢如果想要轉到微信支付還必須提現到到銀行卡,再進行充值,沒有辦法直接轉賬,而央行的數字貨幣卻打破了這種行業的壁壘,在所支持的銀行和支付工具中可以實現流通,而且支付寶和微信支付都是必須實名制,但是央行的數字貨幣卻可以小額匿名支付。
5.此外,數字現金的支付方式也更方便。它比支付寶和微信支付更有優勢。可以說,無論從哪個方面來看,數字現金都比支付寶和微信支付更方便、更安全,所以很多人也擔心,如果數字現金真的正式推出,支付寶或微信支付是否會被完全替代或禁用。作者認為,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的部分支付結算業務將被數字人民幣取代,但是數字貨幣完全取代支付寶和微信支付,這是不可能的。因為數字現金最終還是電子現金,而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只是一個移動支付平台,它們之間是錢和錢包的關系。
6.當然,數字現金不具備金融、支付、水電煤等支付寶和微信平台的功能。數字現金將在未來的支付結算中大量使用,微信和支付寶的結算和使用頻率將減少。未來兩三年,數字現金將在中國全面普及
Ⅱ 什麼是數字貨幣
在理解加密數字貨幣之前,我們需要區分數字貨幣、電子貨幣和虛擬貨幣。
數字貨幣是基於數字技術、依託網路傳輸、非物理形式存在的價值承載和轉移的載體。廣義上,數字貨幣包括電子貨幣、虛擬貨幣、加密貨幣、數字現金等。狹義上,數字貨幣特指基於區塊鏈和加密運算等技術,依託互聯網創建、發行和實現流通的電子貨幣,即加密貨幣,如比特幣、以太坊、萊特幣等。
電子貨幣是指以電子機具和各類交易卡為媒介、以計算機技術和通信技術為手段、以電子數據流形式存儲在銀行的計算機系統並通過計算機網路以信息傳遞形式實現流通和支付功能的貨幣。電子貨幣是一種法定貨幣的數字傳輸機制,通過電子渠道轉移法定貨幣的價值。
虛擬貨幣,也稱網路虛擬貨幣,是非真實貨幣,是非央行、信用機構、電子貨幣機構發行的,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作為貨幣替代物的價值的數字表現。虛擬貨幣通常包括游戲幣、門戶網站或社區專用幣(例如 Q 幣等)以及基於互聯網技術產生的加密貨幣(如比特幣等)三類。
加密數字貨幣是不依靠法定貨幣機構發行,不受央行管控,依據全世界的計算機運算一組方程式開源代碼,通過計算機的顯卡、CPU大量的運算處理產生,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的貨幣。加密數字貨幣的核心功能是通過互聯網讓任何一個交易可以直接點對點發起完成,無需依靠第三方機構,使用加密數字貨幣,可以實現完全去中心化、分布式且跨區域跨國家的資源分配和交易。
雅浦島的石幣與加密數字貨幣有著異曲同工之處。石幣與加密數字貨幣都具有稀缺性,前者是大自然的石灰岩礦藏分布,後者是基於數學演算法;兩者同樣需要付出昂貴的勞力(計算力)成本才能獲取,前者是冒險家的航海運輸,後者是礦工的挖礦;兩者交易總賬均採用分布式存儲,前者是大腦記憶,後者是計算機。
安全的數字現金——加密數字貨幣。加密數字貨幣全網的節點每時每刻都在向網路廣播交易,每筆交易經 10~60 秒就能廣播至全球所有節點,速度取決於節點的網路連接狀況。這些廣播出來的交易在經過礦工的驗證後,打包到數據塊中,串聯起來形成環環相扣的區塊鏈,這些交易一經確認便幾無篡改的可能性。
加密數字貨幣的通用結構。典型的加密數字貨幣如比特幣、以太坊、萊特幣等,這些詞之所以令人困惑,是因為詞語本身就被同時賦予了三層不同的含義。底層技術是區塊鏈,中間一層是協議,頂層是貨幣本身。對於多種現代加密數字貨幣而言,區塊鏈、協議和貨幣這三個層級是一種通用結構。通常每種幣都代表了一種貨幣及一種協議,另外它可能有自己獨立的區塊鏈或者基於比特幣的區塊鏈之上運行。
加密數字貨幣價值共識協議。構建加密數字貨幣價值網路的共識技術包含五個要素:誰來維護(存儲/交換)價值交易記錄賬本?誰有權決定一筆交易的合法性?誰是初始數字資產的(貨幣)的產生者?誰可以修改系統的(共識)機制?數字資產交換和流轉誰可以獲利,獲利多少,怎麼獲利?比特幣對這五個問題的回答是,所有人都可以訪問和維護公共賬本,新交易記錄向所有節點全網廣播;寫節點是隨機的,並馬上把結果數據塊全網廣播;初始資產分兩個部分:一部分是通過創世塊預留資產,大部分資產則是通過挖礦獲得;比特幣的游戲規則由比特幣核心技術團隊、比特幣礦工、投資者和比特幣流通的商家協同整個比特幣社區來決定和修改;比特幣的交換與流轉使獲得記賬權的礦工、流通節點和服務提供商獲得一定手續費。
加密數字貨幣面臨挑戰。加密數字貨幣雖然有多項顛覆性技術加持,但仍然存在法律不確定性、規則改變帶來資產變動風險、技術和安全性的挑戰,以及開源架構和黑客攻擊等風險。同時,許多人對加密數字貨幣的價值持懷疑態度。盡管如此,加密數字貨幣提供了巨大的個人加密安全好處,改變了貨幣、交易和金融的邊界。
Ⅲ 什麼是數字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