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地方支付工資
① 多地使用數字人民幣發放工資,會越來越普及嗎
數字人民幣在多地試點發放工資,這表明其在支付領域的應用正在加速,未來有望越來越普及。但要真正普及還存在一定障礙:
推動因素:
1. 政策支持。央行等監管部門支持數字人民幣在支付領域的廣泛應用,發放工資是一個重要場景,這會推動更多企業加入試點。
2. 成本節省。數字人民幣發放工資可以降低發放和管理成本,提高效率,這符合企業的利益。
3. 滿足需求。數字人民幣支付更便捷,尤其適合新生代,他們會推動和支持數字人民幣在工資發放中的廣泛應用。
4. 促進消費。數字人民幣工資可以直接用於消費支付,有利於發展實體經濟,這也會鼓勵相關部門和企業加大推廣力度。
阻礙因素:
1. 技術難度。要大范圍推開需要進一步提高系統運維穩定性、安全性等,這仍需要一定技術儲備。
2. 安全隱患。數字貨幣支付還面臨一定的網路安全風險,這可能會抑制用戶使用積極性和企業推廣意願。
3. 接受程度。廣大群眾對於新事物的接受速度有限,要達到全面使用還需要一定的習慣形成過程。
4. 利益配合。要真正實現數字人民幣發放工資,還需要銀行、企業和監管部門等多方利益協調配合,這需要一定時間。
綜上,數字人民幣發放工資有利於其在支付領域的推廣應用,但要真正實現全面普及還需要進一步提高技術水平,強化安全保障,培養公眾使用習慣,並促進各利益方的配合,這還需要較長時間。但總體而言,有望達到較廣泛的普及,成為未來支付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② 用數字貨幣發工資對此應怎麼看
近日,數字貨幣引起極大關注。據報道,蘇州一些公務員已領取到用數字貨幣形式發放的部分工資;在雄安新區,麥當勞等公司已開始試點數字貨幣;一些銀行在手機客戶端上線了數字貨幣個人錢包,並在部分地區試點開通。
數字貨幣,正以遠超過人們想像的速度進入日常生活。而 社會 上關於數字貨幣的種種疑問,如數字貨幣與移動支付(支付寶、微信支付等)有什麼區別,數字貨幣比紙幣好在哪裡,短期內紙幣會不會消失等問題,也亟須釐清和破解。
央行發行、國家主權背書
其實,早在今年4月,央行數字貨幣就開始在雄安新區、深圳市、成都市、蘇州市開展試點。
從國外看,數字貨幣也在加速發展。英國、日本、瑞典、新加坡等多個國家,均在推進研發央行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的出現,是 歷史 發展的必然。其從理論走向現實,走向人們生活,將極大優化貨幣的支付功能,甚至可能重構金融模式。面向未來,數字貨幣發展的機遇和挑戰並存,但發展趨勢不會改變且發展前景極為光明。
從數字貨幣的本質看,數字貨幣是以數字形式存在的貨幣。狹義上講,數字貨幣僅包括純數字化、沒有物理載體的貨幣;但廣義上看,數字貨幣還包括以電子形式存在的貨幣。
數字貨幣不同於電子貨幣,電子貨幣是通過計算機等電子渠道開展支付的貨幣,其背後仍然是實物現金,是紙幣環境下對現金支付的替代,各類移動支付就是這一類。
數字貨幣也不同於虛擬貨幣,虛擬貨幣是由私人部門發行的,被某個群體的成員使用並且接受的數字貨幣,網路空間的各種代幣以及比特幣、以太幣等就是這一類。
電子貨幣是支付渠道或方式的變化,並沒有從根本上改變貨幣的形態。而虛擬貨幣不具有法定地位、缺少國家主權背書、具有很強的可替代性等,並未成為法定數字貨幣。
進一步說,虛擬貨幣即使與法定數字貨幣保持一定的兌換比例,其也只是履行代幣角色而不是法定數字貨幣。只有央行發行的、具有國家主權背書、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屬性的數字貨幣,才能稱為法定數字貨幣,或者說是央行數字貨幣。
換言之,央行數字貨幣才是真正的貨幣,也是我們關注並且討論的數字貨幣,其雖然沒有改變貨幣作為交換媒介的基本職能,但改變了貨幣形態。
人民幣的數字化
2008年比特幣的出現,引發全球大規模開展數字貨幣試驗。2014年,中國人民銀行正式啟動法定數字貨幣研究。
數字貨幣的出現是 歷史 發展的必然,是 科技 進步和經濟發展共同作用的結果,也是適應人類商業 社會 發展需要的自然選擇。
從 科技 進步方面看,密碼演算法、移動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終端存儲、人工智慧等 科技 發展,為數字貨幣的出現奠定了技術基礎。
從經濟發展方面看,隨著經濟活動中各類支付結算行為愈加頻繁,經濟運行需要的貨幣量也越來越大,以央行法定數字貨幣逐步替代紙幣,可以有效節約紙幣發行的設計、印製、發行、回籠等成本,有助於降低貨幣運行成本。與此同時,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解決現金攜帶不便、較易被偽造等問題。央行積極推動數字貨幣研發,也是在數字經濟快速發展背景下,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完善金融基礎設施,讓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的一項重要內容。
當前,數字貨幣的研究與試驗,正在快速推進。就我國的情況看,法定數字貨幣的一些情況正在逐漸清晰化。
從根本上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人民幣的數字化。央行數字貨幣重點是替代流通中的現金M0,而不是狹義貨幣M1和廣義貨幣M2。這是由於,狹義貨幣M1和廣義貨幣M2本身已經基本實現了電子化或數字化。也正是由於央行數字貨幣主要著眼於替代流通中的現金M0,因此對央行數字貨幣不應該計付利息。
央行數字貨幣通過設置交易限額等方式,既可以有效推進零售支付發展,又可以在此過程中以可控匿名性的方式,讓央行掌握貨幣交易方等信息,有助於反洗錢等工作的開展。在數字貨幣發行中採用央行和商業銀行的雙層運營體系,即央行數字貨幣仍然通過商業銀行投放,而不是央行將數字貨幣直接投放給公眾。這種做法不改變現有的貨幣投放路徑和體系,有助於充分利用央行和商業銀行的優勢,充分利用好商業銀行的資源、人才、技術等,也可以有效規避央行數字貨幣發行與商業銀行存款貨幣之間形成競爭關系,不影響貨幣政策調控。
長期共存,逐步替代
未來,數字貨幣的推廣應用,還面臨金融安全、金融監管等問題,但這並不能阻擋數字貨幣的發展大勢。
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從根本上看是法定貨幣的數字化,也就是說將紙質貨幣形態轉變為數字貨幣形態。
雖然數字貨幣的出現,就是要取代紙質貨幣,但短期內完全消除現金的可能性很小。更有可能的情況是,紙質貨幣和數字貨幣會在未來一段時期甚至是長期共存,數字貨幣逐步替代紙幣現金。
考慮到以貨幣當局為核心的中央調節機制,是現代信用貨幣正常運行的基本保證,央行數字貨幣發行以及貨幣政策對經濟發展至關重要且無法替代,因此在數字貨幣時代,貨幣供給和貨幣政策的有效性都將得到顯著提升。
在貨幣供給方面,貨幣是交換媒介,充當一般等價物功能,雖然數字貨幣相對於紙幣的發行管理成本較低,但也不會無限量發行,而是根據經濟發展需要確定發行量以保障幣值的相對穩定。
在貨幣政策方面,數字貨幣將有助於央行更加准確靈活地使用貨幣政策工具,監測資金流向,並有利於利率等政策傳導。與此同時,央行數字貨幣也會採用一系列技術手段、機制設計以及法律法規,確保數字貨幣運行體系安全。
總之,貨幣最基本的職能是交換媒介。在信用貨幣環境下,國家信用是現代貨幣發行的基礎,貨幣形態是經濟 社會 發展特點的集中體現。數字貨幣的出現,是 科技 進步和經濟發展共同作用的結果,其改變的是貨幣的載體,而沒有改變貨幣的本質。數字貨幣逐步取代現金貨幣,具有堅實的技術基礎,也更適應未來數字經濟發展的需要。央行發行的、具有法償性的數字貨幣,才是真正意義上的數字貨幣,貨幣發行去中心化和貨幣非國家化的做法不具有現實可行性。在數字貨幣時代,貨幣政策仍然是國家調控經濟的重要手段,而貨幣政策的傳導運行也會更加高效。
(作者婁飛鵬 系財政部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應用經濟學博士後,研究員)
③ 央行數字貨幣可以用來發工資嗎
央行數字貨幣可以用來發工資。以下是關於央行數字貨幣用於發工資的詳細解答:
一、央行數字貨幣的法定地位
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從根本上來看是法定貨幣的數字化,具有與紙幣同等的法律地位和價值。這意味著,央行數字貨幣在交易、支付和結算等方面享有與紙幣相同的權益和功能。
二、交易信息的可追溯性
央行數字貨幣在交易過程中具有信息可追溯性的特點。這一特性使得每一筆交易都能被准確記錄,從而增強了交易的透明度和安全性。對於公司而言,使用央行數字貨幣發工資可以確保工資的准確發放,並方便後續的核對和審計。
三、數字貨幣與紙幣的共存狀態
央行數字貨幣只是央行將人民幣紙幣的形態轉變為數字貨幣形態而已,未來一段時間紙幣和數字貨幣將是共存的狀態。這意味著,公司可以根據自身需求和員工偏好,靈活選擇使用紙幣或數字貨幣來發工資。
四、實際操作的可行性
從技術層面來看,央行數字貨幣已經具備了用於發工資的條件。公司只需將員工的工資賬戶與央行數字貨幣錢包進行綁定,即可實現工資的數字化發放。同時,央行數字貨幣的便捷性和高效性也將為員工帶來更好的使用體驗。
綜上所述,央行數字貨幣完全可以用來發工資,這既符合央行數字貨幣的法定地位,也滿足了公司對工資發放的透明度和安全性的要求。同時,隨著數字貨幣技術的不斷發展和完善,未來使用央行數字貨幣發工資將成為一種更加普遍和便捷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