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數字貨幣違規
『壹』 有沒有在MMK做數字貨幣交易的,是否真實可靠
假的。
2017年,江蘇省互聯網金融協會出台了《互聯網傳銷識別指南》,這份指南點名26種所謂數字貨幣都是披著或者疑似披著數字貨幣的外衣進行非法傳銷的項目。
分別是:珍寶幣、百川幣、SMI、MBI、馬克幣、暗黑幣、MMM、美國富達復利理財、克拉幣、V寶、維卡幣、石油幣、華強幣、CB亞投行香港集團、幣盛、摩根幣、貝塔幣、世通元、U幣、聚寶、21世紀福克斯、萬喜理財、萬福幣、五行幣、易幣、中華幣等。
(1)江蘇數字貨幣違規擴展閱讀:
數字貨幣傳銷一般具有三大特點:
1、是有實在的產品——數字貨幣,而且被包裝得很高級。
2、是參加者可以獲得拉人頭獎勵,獎品是數字貨幣本身。
3、是數字貨幣會隨著參與騙局的人增加而升值,在數字貨幣升值周期,參與者可獲得數字貨幣的數量也會增長,參與者包括最底層參與者也會獲利,但是進入貶值周期,底層參與者往往損失巨大。
傳銷數字貨幣的「交易行情」基本由特定機構控制,早期為吸引投資人投資,可能會將貨幣價格炒得很高,一旦時機成熟,就集中進行拋售,價格一落千丈,投資者最後血本無歸。
『貳』 當前我國數字貨幣多涉傳銷
數字貨幣本是可以提高交易效率的新型技術,卻被不法分子盯上,以其名義進行傳銷和詐騙。
央行貨幣金銀局官網發布《關於冒用人民銀行名義發行或推廣數字貨幣的風險提示》。央行提示稱,近期,個別企業冒用我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產品冠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發行」,或是謊稱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推廣團隊,企圖欺騙公眾,借機牟取暴利。
央行在風險提示中強調,我行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同時,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請廣大公眾提高風險意識,理性謹慎投資,防範利益受損。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教授、中國反洗錢研究中心秘書長嚴立新表示,目前國內出現的諸多虛擬貨幣被不法分子利用成為傳銷的標的物,「隨著網路時代的飛速發展,傳銷的本質沒變,變化了的只是其手段和形式,線下轉到線上,實物變成了虛擬物,這種情況下風險就更大,消費者或投資者要止損、減損、維權的難度也更大。」
「我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央行貨幣金銀局在風險提示中再次強調,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製、發行。
『叄』 數字貨幣交易平台合法嗎
不合法。
經偵查,專案組發現該「歐易OKEX」APP系個人偽造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圍繞源代碼製作販賣、伺服器租賃、域名販賣、引流推廣等環節,上海警方全方位深挖境內「黑灰產」鏈條,迅速查明涉嫌詐騙的衛某某、詹某某等20餘名嫌疑人。今年7月中下旬,上海警方實施收網行動。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衛某某、詹某某等人對為境外詐騙窩點非法提供源代碼編寫、伺服器租賃、域名販賣的犯罪事實供談升認不諱。目前,衛某某等15人因涉嫌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詹某某等13人因涉嫌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被依法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拓展資料】
上海警方成功偵破一起以數字貨幣投資理財碧正為名的電信網含慧老絡詐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8名,繳獲涉案電腦17餘台、手機30餘部,查實案件25起,涉案金額550萬。
7月中下旬,上海警方分別趕赴河南、安徽、江蘇等地實施集中收網行動。
5月27日,家住上海金山新城的李女士向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報案,稱其在一款名為「歐易」的數字貨幣投資平台,被騙人民幣90餘萬元。李女士告訴記者,早在2019年的時候,她曾經投資過一個名叫「有利網」的P2P平台,後來該平台爆雷,李女士損失了約幾萬元。就在她上網發帖控訴此事的時候,沒想到又被以受害者自居的騙子盯上。
閑聊幾天後,犯罪嫌疑人開始向受害者推薦一款數字貨幣交易平台。他告訴李女士,只要往裡面存5000元,就可以賺30%也就是1500元的利潤,同時還有200美金作為獎勵金。雖然一開始李女士對客服要求轉賬到私人賬戶也有些疑慮,但很快她就相信了對方。
200美金的成功提現極大增強了李女士的投資信心。此後的時間里,嫌疑人分別以贈送理財金為誘惑,引誘李女士在該平台先後充值了近60萬元。隨著投入金額變多,李女士也心生不安希望可以拿回本金。但當她向該平台客服提出要求時,對方則表示要存夠10萬美金才能拿回本金。
最終,去除提現到賬的兩百美金,李女士共前後給該詐騙平台充值了90.27萬,再一次次要回本金無望後,她選擇去報了警。
『肆』 數字貨幣是怎樣的騙局
一、數字貨幣傳銷的本質
數字貨幣投資有點像是「龐氏騙局」,它的基本套路是:數字貨幣的所謂「交易行情」基本由特定機構控制,早期為吸引投資人投資,將貨幣價格炒得很高,一旦時機成熟,就集中進行拋售,數字貨幣價格一落千丈,使得投資者最後血本無歸。
2017年,江蘇省互聯網金融協會出台了《互聯網傳銷識別指南》,這份指南點名珍寶幣、百川幣在內的26種所謂數字貨幣都是披著或者疑似披著數字貨幣的外衣進行非法傳銷的項目。
二、數字貨幣傳銷一般具有三大特點
1、有實在的產品——數字貨幣,而且被包裝得很高級。
2、參加者可以獲得拉人頭獎勵,獎品是數字貨幣本身。
3、數字貨幣會隨著參與騙局的人增加而升值,在數字貨幣升值周期,參與者可獲得數字貨幣的數量也會增長,參與者包括最底層參與者也會獲利,但是進入貶值周期,底層參與者往往損失巨大。
三、辨別數字貨幣傳銷
1、發行方式
虛擬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是去中心化的發行方式。每個不同的終端節點負責維護同一個賬本,而這個維護過程主要是演算法對交易信息進行打包和加密,而傳銷貨幣則主要由某個機構發行,並且採用拉人頭的方式獲利。
2、交易方式
虛擬貨幣是市場自發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規模後逐漸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來完成交易。而傳銷貨幣則由某個機構自己發行,並且自建平台來進行交易。
3、實現方式
虛擬貨幣本身是開源程序,在Github社區維護。其總量限制的參數和方式,均顯示在開源代碼中。而傳銷貨幣的開源是完全抄襲別人的開源代碼,且沒有使用開源代碼來搭建程序,所以其本質跟Q幣一樣是可受網站控制的。
4、是否給出源代碼鏈接
一般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都會在官網的顯要位置給出源代碼的鏈接,這樣做是為了公開透明地展示貨幣系統的運作機制。而傳銷貨幣重點宣傳的是充值購買交易流程,但並不提及其運作機制,甚至網站都沒有源代碼的鏈接地址。
5、官網是否是https開頭
一般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的官網和交易網站地址都以https開頭,其目的是這類網址可以很好地保護用戶的數據不被非法竊取。但傳銷貨幣的官網、交易網站等在內的相關網站都沒有以https開頭。
『伍』 瘋狂的比特幣傳銷!層級3000,案值超500億,兩百萬人捲入
文 | 華商韜略 楊揚
這是中國公安機關偵破的首起利用區塊鏈技術和數字貨幣交易的特大跨國網路傳銷犯罪案。
案件案值超500億,涉及31萬余個比特幣、917萬余個以太坊幣等數字貨幣,200多萬人參與,傳銷層級竟然高達3000多個。
老套的作案手法,不同的交易媒介。這個「價值連城」的案件,就是由江蘇省鹽城市公安局破獲的「Plus Token」網路傳銷案。
該案目前已進入審理階段,這是我國公安機關偵破的首起利用區塊鏈技術和數字貨幣交易的特大跨國網路傳銷犯罪案。
2019年初,鹽城市公安局首次發現Plus Token平台涉嫌從事互聯網傳銷犯罪。同年6月,專案組民警分赴多個國家和地區,配合當地警方成功抓獲躲藏到境內外的28名主犯。隔年3月又一舉將涉案的82名骨幹成員全部抓獲。
這個曾被業內稱之為「幣圈第一大資金盤」的Plus Token平台來頭確實不小。據悉,當該平台主犯被抓時,一度使得比特幣價格狂跌30%。
據鹽城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梅繼軍介紹,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這一年多時間里,Plus Token平台共發展會員200餘萬人,其中還有相當數量的境外會員,層級關系錯綜復雜最高可達3000餘層。
為了掩人耳目,Plus Token不接受現金交易,會員必須通過比特幣、以太坊幣等數字貨幣入會。但收益和傭金卻是以「Plus幣」的方式支付給會員,而所謂的「Plus幣」是由犯罪嫌疑人自創的「虛擬貨幣」,根本不受市場認可。
據悉,該平台收取的會員比特幣達31萬余個,另外還有以太坊幣等數字貨幣917萬余個。按案發時市場行情計算,這些數字貨幣摺合人民幣總值500多億元。
和以往的各種傳銷案件相似,此案也是通過製造一個「高大上」的概念來掩蓋背後的騙局:犯罪嫌疑人們將Plus Token包裝成一個集 科技 與夢想的錢包。讓這個國內的傳銷平台成了披著羊皮的狼,搖身變成國外知名品牌開發的數字貨幣增值平台。
不過要想加入這個「高大上」的平台,必須要獲得平台的「智能搬磚收益」,也就是必須要交出至少500美元的數字貨幣「門檻費」。而會員後續為了多賺錢,則必須發展更多層級的下線。
外人看來如此明顯的騙局,為什麼會有這么多人上當?事實上還是人們的防範意識不夠強,總幻想著「不勞而獲」和「一夜暴富」,最終理想破碎,還落得個害人害己。
近年來通過創新與實踐,經偵信息化建設的成果也得到了廣泛應用。盡管我們已經在此類新型涉網經濟犯罪中取得了進展,但警方也特別提醒,在各大傳銷活動中,除組織者和少數等級較高的骨幹成員外,絕大多數人都是血本無歸。
天上不會掉餡餅,廣大投資者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給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機。
對此有網友呼籲:「炒幣的,炒區塊鏈的,炒通證的都差不多是這種模式,監管部門和民眾都要擦亮眼睛,繼續嚴抓打數字貨幣擦邊球的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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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江蘇比特幣第一大案破獲,上繳國庫31萬個比特幣,案由是什麼
江蘇比特幣第一大案破獲,案由是一起涉嫌利用比特幣進行非法集資和詐騙的案件。
該案涉及一家聲稱提供比特幣投資平台的公司。這家公司打著高科技投資的幌子,承諾給予投資者高額回報,吸引了大量投資者將資金投入。然而,事實上,該公司並未將資金真正用於比特幣投資,而是通過操縱市場、虛構交易等手段騙取投資者的資金。當投資者試圖提現時,卻發現資金無法取出,公司人員也失去了聯系。
警方在接到報案後迅速展開調查,發現該公司並無實際經營活動,且存在大量虛假宣傳和欺詐行為。經過縝密偵查,警方成功將涉案人員捉拿歸案,並追回了部分被騙資金。更為重要的是,警方還查獲了31萬個比特幣,這是該案中的一大亮點。
這起案件的破獲對於打擊數字貨幣領域的犯罪行為具有重要意義。它向公眾揭示了數字貨幣投資的風險,並提醒投資者在投資前應進行充分的調查和風險評估。同時,該案也展示了執法機關在打擊新型犯罪方面的決心和能力,為數字貨幣市場的健康發展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這31萬個比特幣被上繳國庫,也體現了我國對於非法所得的嚴厲打擊態度。這一案件不僅保護了投資者的利益,也為數字貨幣市場的規范發展敲響了警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