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數字貨幣監管
1. 國際數字貨幣交易平台有哪些是合法的
根據《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境內沒有批準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
在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指出,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在2019年11月13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發布的《關於交易場所分支機構未經批准開展經營活動的風險提示》指出:「如有外埠交易場所(重點為金融資產交易所)分支機構在京開展經營活動,屬於違規經營行為。」
(1)歐盟數字貨幣監管擴展閱讀
數字貨幣可能會滋生諸多不法行為,交易所或是出現不法行為的領域之一。交易所對數字貨幣的幣值穩定存在操縱可能性,但幣值的穩定性和金融體系風險又密切相關,如果幣值波動受到人為操作,這可能帶來資金的不良流動,對國家金融體系的安全造成影響。
從金融穩定的角度來說,對交易所加大監管,有利維護金融秩序穩定。由於大量資本流入交易所,在商人逐利影響下,很可能引起幣圈ICO的行為出現,導致鏈圈的技術研發缺少必要支持,為了規范市場,有關部門加強交易所監管很有必要性。
2. 馬爾他金融牌照是監管數字貨幣的嗎
MFSA是馬爾他唯一一個金融服務監管機構。它成立於2002年7月23日,從馬爾他中央銀行,馬爾他證券交易所以及馬爾他金融服務中心接管外匯監管權利。 MFSA是一所完全自製獨立的事業單位,每年向議會述職一次。
根據馬爾他政府於2018年11月1日生效的虛擬金融資產法案(Virtual Financial Assets Act,後簡稱VFAA),經營虛擬金融資產(VFA)業務須持牌。該類牌照由馬爾他金融服務局(Malta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簡稱MFSA)頒發,所有牌照的申請均須通過有資質的VFA Agent進行代理申請。
按照《虛擬金融資產法案》,根據不同的經營活動種類,把牌照分為4類:
第1類:投資咨詢
該牌照允許持有者為客戶提供投資咨詢及代客理財服務,不可以代客戶持有虛擬資產。
適用范圍:VFA投資咨詢機構
第2類:除交易所及自營交易外的,任何其他虛擬資產服務
持該類牌照者有權提供任何VFA服務,可持有或控制客戶的資金,但不能通過自己的賬戶經營VFA交易所,及不能自己運營交易所。
適用范圍:錢包、加密金融資產投資基金
第3類:除交易所外的,任何其他虛擬資產服務
持該類牌照者有權提供任何VFA服務,可持有或控制客戶的資金,但不能經營VFA交易所。
適用范圍:OTC交易者或做市商
第4類:VFA交易所
授權經營VFA交易所並持有或控制客戶資金,虛擬金融資產和/或私人加密密鑰,以及託管人或代理人服務,但僅限於交易所的運營和相關活動。
適用范圍:各類加密貨幣交易所,如幣安和OKEX等就要申請此類牌照。
申請周期1-2個月。適合交易所做合規申請,可從事ICO、加密貨幣、等金融服務,詳情可咨詢。
3. 國外怎麼監管數字貨幣
各國都已經把將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納入到監管體系中,雖然監管進度和態度各不相同,但各國對數字貨幣的監管主要從以下五個方面進行的:
一、對數字貨幣的法律性質進行歸類,確立其法律地位。
數字貨幣性質的認定一直是法律監管的核心問題。
二、監管數字貨幣ICO,保護投資者權益。
三、採用許可證制度,對數字貨幣初創公司的合法資格進行監管。
四、將數字貨幣交易平台和私人用戶納入反洗錢法規,防止洗錢活動。
五、減免比特幣交易稅或制定監管豁免特權,放鬆對數字貨幣行業監管。
4. 數字貨幣在那些國家是受監管的
德國,日本,泰國如果想購買的話可以去dabit交易所看看
5. G20各國對數字貨幣態度都是怎樣的
在G20會議上,各國對數字貨幣的看法不盡相同,有的極力抵制,有的積極監管,下面就為大家盤點一下各G20國對數字貨幣的態度。
加拿大
加拿大證券監督機構(簡稱CSA)發表聲明稱,考慮到ICO發行全流程,許多ICO代幣符合證券的定義,並要求他們遵守證券法。此外,CSA注意到,ICO也可能是衍生品,需要受加拿大證券監管機構所通過的衍生品法律的約束,包括貿易報告規則。監管機構表示,歡迎即將進行ICO的企業進入「監管沙盒」,在有限的環境中測試新的金融產品。
印度
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正在著手規劃監管印度比特幣市場的指導方針。另外,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成立了金融監管委員會,並和印度儲備銀行(RBI)官員召開了會議。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還計劃監管比特幣衍生品和其他加密貨幣是否被用於非法籌集資金。
6. 比特幣海外交易通道或遭全面封殺,其他國家怎麼監管比特幣
澳大利亞
2013年10月澳大利亞比特幣銀行遭黑客攻擊,損失價值超過一百萬美元。此事件引起了澳大利亞比特幣安全問題的關注。澳大利亞儲備銀行和澳大利亞稅務辦公室表示,他們希望像徵收商業轉賬稅一樣徵收虛擬貨幣稅。
孟加拉國
孟加拉國中央銀行在2014年9九月已禁止使用虛擬貨幣。使用比特幣將受法律懲處。
巴西
巴西是世界少有的幾個制定了電子貨幣各支付系統相關法律的國家。巴西並未禁止比特幣。
玻利維亞
考慮到監管問題,玻利維亞中央銀行(BCB)禁止使用比特幣。BCB認為加密貨幣會幫助商業實體逃稅。
加拿大
比特幣未被視為合法,即比特幣並不受加拿大法律承認。加拿大的稅務機構計劃對比特幣施行與易貨貿易和投機交易相同的稅務計劃。
中國
中國是世界少有的幾個全面禁止比特幣,並禁止金融機構和銀行處理比特幣交易的國家。2013年12月,中國央行發出通知,稱比特幣為"虛擬商品",並阻止其成為貨幣。
現已暫停交易
厄瓜多
厄瓜多已禁止比特幣,但選擇設立新的國有電子貨幣及貨幣系統,貨幣將以厄瓜多中央銀行資產為保障。
歐盟
歐盟目前就比特幣的分類仍有不同看法。2012年10月歐洲中央銀行針對虛擬貨幣的報告涉及歐盟法律框架下比特幣的合法性問題。歐洲銀監局發布比特幣風險警告,表示比特幣使用目前仍未受限制。
芬蘭
芬蘭有針對使用如比特幣等的虛擬貨幣的相關管理規定。相關規定由芬蘭稅務機關Vero Skatt發布。任何有涉及比特幣交易而產生的收益將繳納資本收益稅。
香港
香港並沒有針對比特幣或任何其他虛擬貨幣的法規。不過政府在密切監控比特幣的使用,以禁止洗錢,欺詐等違法行為。
印度
印度並未明確規定或禁止比特幣的使用。但是,印度儲備銀行(RBI)(相當於印度央行)發出通知表示比特幣使用可能引起洗錢和安全問題,印度的最大比特幣交易平台因此被迫關閉。
以色列
以色列稅務管理局正在考慮徵收比特幣交易所得稅。以色列銀行甚至有敲詐比特幣付款的情況。
吉爾吉斯斯坦
吉爾吉斯斯坦中央銀行以缺乏集中管理、貨幣風險大以及法律問題等原因為由禁止使用的數字貨幣和比特幣。
俄羅斯
俄羅斯央行認為比特幣可能會被用於洗錢和資助恐怖主義活動。因此,俄政府禁止使用比特幣。
台灣
台灣金融監督委員會對比特幣的不確定性和投機性表示擔憂,因此台灣反對安裝比特幣ATM機。
英國
英國目前沒有出台針對比特幣的相關規定。比特幣交易產生的利潤或虧損都需繳納資本利得稅,而購買比特幣的交易中仍需繳納VAT(增值稅)。
美國
美國或許是最支持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國家了。目前沒有最終關於比特幣的規定。但是,也有許多新提出的針對建立比特幣管理框架的規則。
7. 亞洲數字貨幣交易所TACU有沒有通過受證監會監管
你好,現在國內還沒有被認可的交易所哈,如果需要投資的話,可以看下年限久一點的,6年以上的,口碑一直好的,目前沒有幾家了,可以看下AEX、火幣這些,如果是小白理財的話,可以看下AEX的理財超市,對新用戶比較友好
8. 目前國內能查到監管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
雖然不一定準確,但是現在的數字交易平台應該還沒有放開吧。
9. 數字貨幣是真是假國家一定監管,要是假的,被騙的是百姓,對國家也沒有好處的,被騙的會持力不住
近年來,與虛擬貨幣相關的炒作(如ICO、IFO、IEO、IMO和STO等)花樣翻新、投機盛行,價格暴漲暴跌,風險快速聚集。相關融資主體通過違規發售、流通代幣,向投資者籌集資金或比特幣、以太坊等虛擬貨幣,其本質上屬於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嚴重擾亂經濟金融秩序。
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ICO和虛擬貨幣交易場所進行清理整頓,境內虛擬貨幣交易規模大幅下降,有效避免了虛擬貨幣價格暴漲暴跌對我國金融市場的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