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的本質
⑴ 數字貨幣指的是什麼
「數字貨幣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可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數字貨幣具有網路數據包的主要特徵。這類數據包由數據碼和標識碼組成,數據碼就是需要傳送的內容,而標識碼則指明了該數據包從哪裡來,到哪裡去等屬性。」數字貨幣釋義: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 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 。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將虛擬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行,也不與法幣掛鉤,但由於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數字貨幣可以認為是一種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的虛擬貨幣。數字貨幣的核心特徵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①由於來自於某些開放的演算法,數字貨幣沒有發行主體,因此沒有任何人或機構能夠控制它的發行;②由於演算法解的數量確定,所以數字貨幣的總量固定,這從根本上消除了虛擬貨幣濫發導致通貨膨脹的可能;③由於交易過程需要網路中的各個節點的認可,因此數字貨幣的交易過程足夠安全 。比特幣的出現對已有的貨幣體系提出了一個巨大挑戰。雖然它屬於廣義的虛擬貨幣,但卻與網路企業發行的虛擬貨幣有著本質區別,因此稱它為數字貨幣。從發行主體、適用范圍、發行數量、儲存形式、流通方式、信用保障、交易成本、交易安全等方面將數字貨幣與電子貨幣和虛擬貨幣進行了對比 。
⑵ 什麼是數字貨幣通俗一點說
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再通俗一點來說,數字貨幣其實就是一個商品。
就像黃金經過了二百多年才逐步被全世界認可。在早期,很多人對黃金的儲值能力存在著諸多質疑。如果拿數字貨幣作為代替,以前人們對黃金的質疑態度,就相當於現在很多人對數字貨幣的態度。
(2)數字貨幣的本質擴展閱讀
數字貨幣是對於金融安全和創新能力的平衡,金融行業都應當有明確的准入門檻,數字貨幣涉及金融,就必須明確准入門檻。區塊鏈和數字貨幣的企業資質需要審核並設定準入制度,監管的核心之一是區塊鏈企業必須有合格的技術人員。
如建築行業不同級別的企業需要不同級別和數量的注冊結構工程師,以此確保蓋的樓、修的橋是安全的,這一點在數字貨幣監管中同樣可以借鑒。此外,投資者需要參照證監會發布的《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要求,滿足一定條件的投資者才可以參與投資。
⑶ 數字貨幣的本質
由國家做信用背書,有價值錨定,具備信用創造功能,會對經濟產生實質作用。法定數字貨幣與紙幣一樣,本質上都屬於純信用貨幣。但數字貨幣可以進一步降低運行成本,並能在更廣泛的領域內以更高效率加以應用。
「數字貨幣的產生與出現,遵循了貨幣演進的必然規律,也是科技發展的必然結果。從歷史進程來看,貨幣的載體由貝類、貴重金屬演變為紙幣,再到現代社會流行的第三方支付電子貨幣形式出現。
本質上都是在追求交易的便捷性和低成本,而這種趨勢繼續發展,在未來社會的表現形式就是數字貨幣。首先要解決的是技術障礙,盡管如今的區塊鏈被看作是上個世紀90年代的互聯網一樣,前途不可限量。 但目前還不夠成熟,無法支撐龐大的支付系統。同時,法定數字貨幣的發行將會使點對點交易大幅增加,在一定程度上繞開了原有的監管體系,容易為非法交易提供便利。由於數字貨幣使存款向現金的轉化變得十分便捷,金融恐慌和金融風險一旦產生也會加速傳染,增加了監管難度。此外,法定數字貨幣在使用過程中會獲得大量用戶資料和交易信息,如何存儲、管理這些資料,防止用戶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也是面臨的重要挑戰。
⑷ :對於數字貨幣你必須要明白的幾個本質
本質上沒什麼差別,一個幣成功了不是代表它有價值,只代表它的發行團隊的炒作手段奏效了,或者它正巧符合當前市場需要的炒作條件,僅此而已。
⑸ 什麼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的區別
1、概念范圍不一樣,比特幣是數字貨幣的一種,數字貨幣的概念涵蓋比特幣。
2、發行方不一樣,比特幣沒有統一的發行方,而有些數字貨幣有獨立的發行方。
3、數量不一樣,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數字貨幣簡稱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比特幣是一種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不同於虛擬世界中的虛擬貨幣,因為它能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而不局限在網路游戲中。早期的數碼貨幣(數字黃金貨幣)是一種以黃金重量命名的電子貨幣形式。
現在的數字貨幣,比如比特幣、萊特幣和PPCoin是依靠校驗和密碼技術來創建、發行和流通的電子貨幣。其特點是運用P2P對等網路技術來發行、管理和流通貨幣,理論上避免了官僚機構的審批,讓每個人都有權發行貨幣。
(5)數字貨幣的本質擴展閱讀
數字貨幣非法幣
近年來,比特幣、以太幣、萊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在一些互聯網平台上進行集中交易。這些「貨幣」的價格不僅經常在短期內暴漲暴跌,其在金融科技的幫助下漸漸向投資、融資等金融領域擴散,引發了各界對於相關風險的廣泛關注。
不久前,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相關行為做出了明確規范。專家指出,「虛擬貨幣」並非貨幣當局發行的法定貨幣(法幣),其本質上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
因此,認為「虛擬貨幣」具有或將會具有法定貨幣屬性並藉此開展投機炒作、網路集資、借貸融資等行為,無疑具有很大的法律風險和經濟風險。
⑹ 各種數字貨幣對應的技術體系的本質區別是什麼
各種數字貨幣對應的技術體系其實存在著很大的區別。
而且數字貨幣其實現在的發展還很不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