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數字幣問答 » 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戰略

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戰略

發布時間: 2021-04-03 13:32:51

⑴ 央行推出什麼數字貨幣

直接2019年11月9日,央行還沒有推出數字貨幣。

2014年,中國央行成立專門的研究團隊,對數字貨幣發行和業務運行框架、數字貨幣的關鍵技術、發行流通環境、面臨的法律問題等進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

2018年9月,數字貨幣研究所搭建了貿易金融區塊鏈平台。

2019年7月8日,在數字金融開放研究計劃啟動儀式暨首屆學術研討會上,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曾透露,國務院已正式批准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相應工作。

(1)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戰略擴展閱讀:

推出數字貨幣的好處

央行貨幣的數字化有助於優化央行貨幣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貨幣地位和貨幣政策有效性。央行數字貨幣可以成為一種計息資產,滿足持有者對安全資產的儲備需求,也可成為銀行存款利率的下限。還可成為新的貨幣政策工具。

同時,央行可通過調整央行數字貨幣利率,影響銀行存貸款利率,同時有助於打破零利率下限。


⑵ 為何說數字貨幣研究需要穩步的推進

日前有代表表示,數字貨幣的發展有技術發展的必然性,各國對其的研究都在加速推進。與此同時,對於數字貨幣可能出現的風險,將成為未來金融監管的重點之一,使其可以更好服務於經濟發展。

數字貨幣是數字經濟的基石,未來數字貨幣的推出將大大加速數字經濟發展,帶動社會效率提升和成本削減,但是在設計和投放(發行)、流通央行數字貨幣過程中,要充分考慮系統、制度設計所面臨的多樣性和復雜性。

分析人士表示,現有紙鈔和硬幣的發行、印製、回籠和貯藏等環節成本較高,流通體系層級多,且攜帶不便、易被偽造、匿名不可控,存在被用於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風險,實現數字化的必要性與日俱增。

⑶ 中國物聯網央行數字貨幣的業務拓展中將會碰到哪些常見問題將如何解決

1 法定數字貨幣框架需要非銀行支付機構參與
法定數字貨幣尚無統一概念。英格蘭銀行(Bank of England)將「數字貨幣」定義為「一種僅僅通過電子方式存在的支付方式……可以被用來購買實體商品和服務」……包括「私人的數字貨幣」和「中央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比英格蘭銀行更進一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在多個公開演講中明確了央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多重內涵:法定的、加密信用貨幣,採用了一系列的演算法,並且在支付功能上衍生出更多智能化功能。
為此,央行設計了一套「一幣兩庫三中心」的系統架構,即:以數字貨幣為中心,設計發行庫和存款庫,搭配認證中心、大數據分析中心以及登記中心。央行數字貨幣奉行央行發行、商業銀行賬戶流通的方式,發行庫存放人民央行存放數字貨幣,存款庫是商業銀行存放央行數字貨幣的資料庫。認證中心對機構和用戶身份進行集中管理;登記中心完成央行數字貨幣全生命周期以及權屬登記;大數據分析中心實現反洗錢、反恐怖融資、指標檢測分析等目標。
商業銀行是法定數字貨幣框架的重要節點,扮演著肩負央行數字貨幣流通的重要角色。在中國非銀行支付機構已經占據一定市場份額的情況下,讓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商業銀行的補充參與數字貨幣運行框架是更優選擇。原因在於:第一,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幫助商業銀行實現法定數字貨幣推廣。在商業銀行內部,法定數字貨幣和實物貨幣存在競爭關系。社會公眾傾向於將現金賬戶中的數字貨幣兌換成傳統貨幣以換取收益,以商業銀行推廣數字貨幣的目標難以實現;第二,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避免商業銀行重復建設支付應用場景。與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同,目前商業銀行的支付場景相對缺乏多元化,再造支付應用場景將會造成資源浪費,同時非銀行支付機構積累下來的豐富經驗將被浪費;第三,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適當降低商業銀行運營成本。商業銀行一方面需要為央行數字貨幣服務進行必要的軟體和硬體升級;另一方面要繼續做好傳統人民幣的存取服務。兩套系統同時運營將會增加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第四,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促進商業銀行支付工具建設和通道整合。在法定數字貨幣框架中,商業銀行提供的支付工具單一和支付通道復雜可能會降低社會公眾使用法定數字貨幣的積極性。
2 法定數字貨幣的出現重塑非銀行支付機構的角色
在與商業銀行的合作過程中,各類非銀行支付機構扮演著四類角色。第一類,賬戶管理者角色。非銀行支付機構不能經營存貸款業務,其支付賬戶中的金額不屬於存款,社會公眾更容易接受非銀行支付機構充當「數字錢包」的角色。同時,非銀行支付機構在數字貨幣錢包及其終端等系統的開發和運營上具備豐富的經驗,有利於央行數字貨幣的順暢管理、使用,也不用擔心存在非銀行支付機構挪用資金的風險。第二類,支付服務提供者角色。非銀行支付機構擁有包括移動支付、跨境支付、農村支付等在內的大量場景開發、運營經驗,和基於場景的支付市場的相對較大佔有率。一方面,有實力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智能法定數字貨幣為基礎開發出多種產品來滿足用戶的兌換、支付、存儲及相關衍生需求;另一方面,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利用豐富的場景促進法定數字貨幣的推廣使用。例如在消費者想要通過央行數字貨幣進行投資時,非銀行支付機構憑借著傳統貨幣投資支付服務的經驗和升級的數字錢包,完全可以勝任數字貨幣投資的專門支付服務提供者角色。第三類,系統建設服務提供者角色。全國支付清算體系的核心國家處理中心(NPC)和各省(直轄市)支付清算體系的核心城市處理中心(CCPC),將會在法定數字貨幣框架下繼續扮演重要角色。在法定數字貨幣和傳統貨幣長期並存的時期,NPC和CCPC將是雙重重要節點。具有較強技術能力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作為法定數字貨幣框架下的次要驗證節點對多中心、分布式的系統架構進行補充,繼續與NPC和CCPC完成對接。
3 非銀行支付機構與法定數字貨幣系統的技術對接
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創新伴隨著與法定數字貨幣體系對接展開,覆蓋數字貨幣產生、儲存、使用、回籠全過程。在此過程中首先要解決的是基礎層技術的對接和交易模塊的對接。基礎層技術對接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在基礎安全技術方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移動終端交易形式的提供方,需要應用終端安全模塊技術,對接統一加解密系統,提供安全存儲和加解密運算的載體,為數字貨幣提供有效的基礎性安全保護。第二,在數據安全技術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整個支付體系的一環,在交易傳輸上,應採用官方統一規定的密文+MAC/密文+HASH的技術方式傳輸數字貨幣信息,以確保信息的保密性、安全性、不可篡改性。第三,在交易安全技術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參與記賬的高級節點,在交易進行中採取盲簽名技術保證數字貨幣的可控匿名性,並通過流水號、時間戳等多種方式杜絕重復支付的可能;並通過加解密、數字簽名、身份認證等防偽方式確保交易的真實性。
在與交易模塊對接時,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做到:第一,與認證中心對接,獲取相關數字證書,以及用戶身份信息;第二,與可信服務管理模塊對接,以便獲取數字貨幣的使用功能;第三,與發行系統與儲存系統對接,通過銀行庫進行數字貨幣的申請和兌換;第四,與交易通信模塊對接,保證用戶能基於在線交易通信通過交易網路在智能終端實現在線支付;第五,與登記中心對接,通知記錄數字貨幣交易流水,以完成央行數字貨幣產生、流通、清點核對及消亡過程的登記。
4 非銀行支付機構與法定數字貨幣系統的場景對接
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場景對接基於其自身角色的轉化。法定數字貨幣是演算法貨幣、智能貨幣,因此業務創新和場景拓展是法定數字貨幣系統的應有之意。非銀行支付機構能夠實現的場景對接主要體現四個方面。
第一,賦能金融行業,化解金融場景化服務局限。目前,金融場景化服務存在著業務建模不具備普適性、不同主體存在不同管理要求以及參與主體系統對接成本高等局限。非銀行支付機構對接法定數字貨幣的底層技術,通過研發智能合約建立資金流向、觸發條件、價值變化規則、收益權登記等行為信息以及對應的資金信息(金額、賬戶、幣種等),化解金融場景化服務的現有局限。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用數字貨幣的原子屬性和智能合約的原子交易「組裝」成業務模型,無需針對不同業務場景單獨開發平台,並避免了行業平台壟斷、信息不公開等問題。
第二,拓展使用場景,提升用戶使用體驗。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在現有支付場景豐富的基礎上,不斷根據法定數字貨幣的特點拓展使用場景,滿足用戶的兌換、支付、存儲及相關衍生需求。同時,通過聚合應用,用戶可以使用非銀行支付機構的App對接大量場景和服務。
第三,提升資金安全,打造通用數字錢包。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提供數字錢包服務,通過自身技術打造符合安全標準的數字錢包,保證用戶資金安全。可選擇的方法包括:央行與非銀行支付機構合作開發一個統一的通用版數字錢包應用,或者授權若干符合資質的非銀行支付機構,提供通用版數字錢包服務的許可權。數字錢包可以實現用戶在各個商業銀行的資金甚至在各非銀行支付機構的自有賬戶里的留存資金與法定數字貨幣的相互兌換。從實現角度來講,同時,商業銀行傳統賬戶體系還可以綁定非銀行支付機構數字貨幣錢包,達到傳統賬戶綁定數字貨幣錢包的聯合管理。
第四,助力跨境結算,搭建安全可靠跨時區聯盟鏈。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深度參與法定數字貨幣跨境支付系統。至少在兩個方面可以實現與商業銀行、央行的合作。第一,可用支付標准及工具。非銀行支付機構參與標准和工具的研究與設立,實現技術上的對接可能。第二,跨境支付業務系統。以央行牽頭、商業銀行、有資格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參加的業務系統將會有助於實現高效跨境支付。
5 非銀行支付機構與法定數字貨幣的法律框架對接
完善的法律體系是數字貨幣系統運行的重要保障。其中有幾個焦點問題需要回答。第一,如何確定法定數字貨幣所有權?這是一切法定數字貨幣法律行為開展的基礎。第一種思路,認為法定數字貨幣是無形物,作為特殊動產,適用《物權法》的規定。例如人民銀行條法司司長劉向民認為,「解決數字貨幣的所有權轉移問題,也應緊緊圍繞所有權的公示方式展開。」第二種思路,認為數字貨幣是電磁記錄,適用數據轉移與交易的法律。數字貨幣的本質是電磁記錄,電磁記錄內容的轉移記錄在數字貨幣技術架構的節點中。以節點記錄的變化作為所有權轉移的標准。第二,如何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個人信息安全是數字經濟時代的基本問題。除了通過立法強制要求提高技術安全等級之外,還應當明確法定數字貨幣系統中的各類主體的數據權利。第三,如何規制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問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的問題是貨幣法律框架的必要內容。技術層面上,法定數字貨幣體系應當包括相應的幫助識別、處置與洗錢、恐怖融資的相關機制的技術架構。法律層面上,特定參與者應當具備身份識別信息、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交易記錄查詢等權利。
我們認為,在構建我國法定數字貨幣法律框架時還應當考慮在以下方面規制非銀行支付機構。第一,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在法律上明確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法定數字貨幣參與者身份,搭建技術——業務雙層權利義務體系。技術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次要驗證節點,可以根據中央銀行明確授權下進行代碼修改、節點操作、架構存儲、交易驗證等等;業務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商業銀行角色的補充,遵守法定數字貨幣與傳統貨幣的「均一化」管理,但是在支付之外的場景創新上,充分給予空間,以實現「負責任的創新」。第二,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遵守國家關於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一般立法。在法定數字貨幣法律框架中,還應當遵守相關數據保護與個人信息安全的特殊規定。第三,非銀行支付機構在扮演出支付服務提供商以外其他角色時會創設許多的新型商業模式,其權利義務應當按照商業法律規范和數字貨幣法律框架進行雙重規制。
法定數字貨幣是未來金融發展的趨勢。更多的參與主體將會從法定數字貨幣的智能、加密等屬性中獲益,創造出更多的應用場景,促進全社會經濟的健康、穩定、快速、有活力發展。未來我司也將會持續關注該領域的相關問題並主動配合監管機構,進一步參與科研、金融、互聯網等各行業研究,全力支持央行推動構建中國法定數字貨幣體系,推動新金融時代的發展。

⑷ 央行研究數字貨幣:數字貨幣的春天來了嗎

央行旗下《金融時報》報道稱,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籌備組組長姚前表示,中央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目前主要是替代實物現金,降低傳統紙幣發行、流通的成本,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便利性和透明度。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表示,數字貨幣主要是指貨幣形態,不會引發貨幣縮水。貨幣的發行規模依然由央行控制,而至於發行紙幣還是數字貨幣只是形態的變化。
另外,黃震提到,現在發行數字貨幣尚處於探討階段,是一種貨幣價值符號的創新機制,很多問題還在研究中。不過,人們在實踐中已經越來越趨向於使用電子銀行、電子支付,而不願攜帶紙幣。在此趨勢下,以後市面上流通的紙幣可能會隨之減少。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還是收到了比特幣萊特幣等加密數字貨幣的啟發,歐陸眾籌平台的代幣也是如此,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具備貨幣屬性,歐陸眾籌平台的代幣則只能是一種資產憑證,小眾產品。

⑸ 央行成立數字貨幣研究院 數字貨幣是什麼有什麼好處

央行研發的數字貨幣,有一個這樣的定義:由央行擔保並簽名發行的代表具體金額的加密數字串。從廣義來看,數字貨幣包含的方面比較廣闊,包括電子貨幣、虛擬貨幣和法定數字貨幣。但嚴格地說,央行研發的數字貨幣特指法定數字貨幣。

電子貨幣是法定貨幣的數字化,包括我們常見的銀行卡、網銀、電子現金、支付寶等。這些電子貨幣無論其形態如何,通過哪些機構流通,其最初的源頭都是中央銀行發行的法幣。

於此相對,虛擬貨幣是非法幣的電子化,其最初的發行者並不是央行。比如騰訊Q幣以及其他的游戲幣等,這類虛擬貨幣主要限於特定的虛擬環境里流通;再比如比特幣,就是通過區塊鏈技術,較好地解決了去中心化、去信任的問題,實現了全球流通,在世界范圍內受到追捧。也就是說,虛擬貨幣只能在網路中封閉流通,而數字貨幣是可以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但只有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才是法定數字貨幣,比特幣是非法定數字貨幣。

央行研究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指數字化人民幣,從各國方案看屬於法定加密數字貨幣,其本身是貨幣而不僅僅是支付工具。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的目的是替代實物現金,降低傳統紙幣發行、流通的成本,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便利性和透明度。

希望採納

⑹ 央行籌備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 現金還有用嗎

央行籌備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只是一個研究機構,和現行的紙幣是不存在沖突的。這個研究機構的職能是研究可行的方案。央行在很早就已經開始關注數字貨幣,並在就著手數字貨幣相關的工作。
但是數字貨幣方案未來付諸實施,現金仍舊是可以通用的,因為這是由我國的國情決定的。比特幣、萊特幣、DECENT等數字貨幣未來可能只作為一種資產類別而存在。

⑺ 比特110:央行數字貨幣原型方案是真的嗎

如前段時間的五行幣,以至於很多...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此前對媒體表示:「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

⑻ 央行成立數字貨幣研究院 數字貨幣是什麼 有什麼好處

央行成立數字貨幣研究院可以加快央行推出數字貨幣的步伐。
數字貨幣的「留痕」和「可追蹤性」能夠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便利度和透明度。經濟學家余豐慧表示,洗錢、逃漏稅等違法犯罪行為有望減少。同時,隨著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將建立全國甚至全世界統一賬本,讓每一筆錢都可以追溯,逃漏稅、洗錢行為會在監管范圍內,甚至有可能實現在刷卡機上自動扣稅。
未來,央行推出的數字貨幣將會成為主流,萊特幣,比特幣、DECENT等數字貨幣將可能會被邊緣化。

⑼ 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與滴滴達成戰略合作 數字人民幣應用出行場景

7月8日,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與滴滴出行正式達成戰略合作協議,共同研究探索數字人民幣在智慧出行領域的場景創新和應用。雙方期望通過建立合作關系,促進數字人民幣在多元化出行場景中的平台生態建設。

滴滴出行表示,將在有關部門指導下,配合數字貨幣研究所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的指導方針,助推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融合發展。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熱點內容
區塊鏈usdt券商條件 發布:2024-05-09 14:17:13 瀏覽:166
推銷比特幣技巧 發布:2024-05-09 14:05:50 瀏覽:382
區塊鏈排線圖 發布:2024-05-09 14:04:26 瀏覽:800
mgk分享挖礦百分比 發布:2024-05-09 14:04:25 瀏覽:495
區塊鏈行業安全手冊 發布:2024-05-09 13:52:21 瀏覽:812
比特幣賣家沒有付款會怎麼樣 發布:2024-05-09 13:34:15 瀏覽:627
廣州區塊鏈優惠政策 發布:2024-05-09 13:34:04 瀏覽:160
ETH錢包裡面怎麼沖錢 發布:2024-05-09 13:16:41 瀏覽:935
華為交換機的eth口 發布:2024-05-09 13:05:22 瀏覽:455
doge帽子 發布:2024-05-09 12:58:57 瀏覽: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