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億數字貨幣案
1. 數字貨幣被騙真的破不了案嗎
不一定。
但是相對其他形式的貨幣來說,難度大一點。
2. 日本現史上最大數字貨幣被盜案查出原因沒有
580億!日本驚現史上最大數字貨幣被盜案。
數字貨幣火熱的行情讓黑客們垂涎不已。1月26日,日本的一家大型數字貨幣交易平台coincheck系統遭遇黑客攻擊,導致時價580億日元、約合5.3億美元的數字貨幣「新經幣」被盜。這是已知的史上最大的數字貨幣盜竊案。
日本史上最大規模數字貨幣被盜案
涉案金額達580億日元
當地時間27日下午四點,距日本比特幣交易平台coincheck宣布大量數字貨幣被盜已經過去了一天,但是在現場仍然有許多受害用戶還沒有離開。迄今為止仍然沒有工作人員下來給受害用戶一個具體而明確的解釋。
coincheck成立於2012年,提供包括比特幣、新經幣等在內的13種數字貨幣交易服務,交易量一度佔到日本數字貨幣交易市場的半壁江山。業界估算,公司至少吸納了數千億日元的用戶存款。由於該平台有中文交易系統,分析認為或將有部分海外用戶也受到了波及。
3. 請問數字貨幣你報案了嗎
所謂是數字貨幣,其實就是非法集資。
可以到當地的區經偵支隊報警。
這屬於刑事案件,就應該是他們的受理范圍。
多人團結起來,多組織相關證據,包括投資的賬戶,截圖,獎金制度等等。
4. 羅馬數字貨幣交易所跑路,公安局立案偵查,查的是詐騙罪還是傳銷罪
數字貨幣只有國家發行的才可信這種誘騙消費者的交易所就應該受到處罰
5. 江蘇比特幣第一大案破獲,上繳國庫31萬個比特幣,案由是什麼
“幣圈第一大案”PlusToken案二審在江蘇·鹽城宣判。案件涉及參與人員200餘萬人,層級關系多達3000餘層,涉案數字貨幣總值逾400億元。
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一份二審刑事裁定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一審判決,被告人陳波、丁贊清、彭一軒等14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告人陳滔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9年初 ,鹽城公安機關接到報警,有人利用Plustoken網路平台進行傳銷犯罪,鹽城市公安機關對涉案嫌疑人立案偵查。
在公安部協調組織下,專案組民警分赴萬那杜、柬埔寨、越南、馬來西亞等國家和地區,配合當地警方成功將藏匿在境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同時在境內也抓獲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20年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將涉嫌傳銷犯罪的82名骨幹成員全部抓獲。
6. 現在涉及全國的數字貨幣詐騙案,受害者的錢能追回來嗎
可以解決提現追回,不要驚慌,保留好聊天記錄,交易記錄等證據。找正規維權公司幫你追回。國內平台大部分不合規,盡量規避操作,不貪暴利!其實被外匯,期權等黑平台騙了也不要害怕灰心,及時收集自己的維權材料,是可以追回的。入金記錄,交易記錄,銀行流水等這些都是至關重要的維權材料,在平台還沒跑路徹底關網前把本金追回。
7. 數字貨幣被騙公安不給立案怎麼辦
早在去年初就有人向我咨詢交費參與「數字貨幣」問題,並說對方承諾了高額回報率。我的答復是不要參與,即使以後推行數字貨幣也需要制定相應的市場規則。現在交費(好象也是二千元左右)具有詐騙風險。結果,對方沒有加入而逃避了損失。
8. 央視早間新聞八月七號數字貨幣傳銷案。
據日經中文網8月4日報道,關於虛擬貨幣比特幣被宣稱大量消失的事件,日本警方逮捕了2014年經營破產的比特幣交易所運營公司「MTGOX」社長馬克·卡佩萊斯(MarkKarpels,30歲)。
報道稱,日本警視廳用1年以上時間分析了龐大的交易數據,找到了交易所運營公司「MTGOX」社長卡佩萊斯非法操作交易系統的疑似痕跡。同時還認為,該嫌疑人涉嫌挪用客戶的資金,正在調查資金流向。
卡佩萊斯在經營破產時的記者發布會等場合表示,「遭受黑客的攻擊,約65萬比特幣(按8月3日計算約為230億日元)消失」。但是,數據分析的結果顯示,基本沒有來自外部的非法訪問的痕跡。警視廳越來越傾向於認為該公司並非「受害者」,而是內部相關人士參與其中。
而有權操作交易系統的只有卡佩萊斯。此外,調查還顯示不存在賬號被盜的可能性。在電子空間進行交易的虛擬貨幣的消失這一史無前例的事件的情況逐漸清晰,警視廳認為該嫌疑人單獨篡改了數據,以涉嫌私人電磁記錄不正當製作和使用而將其逮捕。
調查相關人士表示,「此次逮捕只是起點」。比特幣的機制是客戶事前向交易所預存現金和比特幣,然後通過專用網站與其他客戶進行交易。警視廳認為,卡佩萊斯在非法虛增自己管理的賬戶的比特幣和現金之後,採取與客戶進行交易的形式提取了資金,正考慮適用業務侵佔罪名。
該公司以相同的銀行賬戶管理客戶資金和公司資金,形成了挪用難以暴露的環境。調查還顯示,相關企業和卡佩萊斯的貸款總計達到13億日元。警視廳正在調查客戶資金是否被挪用於私人目的等。
9. 尤里米數字貨幣騙局
大家覺得,數字貨幣是傳銷嗎?對於這個問題,其實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目前我國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更無推廣團隊。這類傳銷分子的基本套路是早期為吸引投資人投資,會將貨幣價格炒得很高,然後就集中拋售,價格一落千丈,投資者血本無歸。更甚者到返錢時,平台直接關閉,組織者失聯,然後到其他地方包裝新的概念,按照相似的騙法,繼續行騙。相比其他傳銷,數字貨幣傳銷一般具有以下特點:一是有實在的產品——數字貨幣,而且被包裝得很高級;二是參加者可以獲得拉人頭獎勵,獎品是數字貨幣本身;三是數字貨幣會隨著參與騙局的人增加而升值,參與者可獲得數字貨幣的數量也會增長,包括最底層參與者也會獲利,但一旦進入貶值期,底層參與者將血本無歸。其實,數字貨幣與傳銷是不同的概念,不能等同。判斷數字貨幣是不是傳銷,也要看是否符合條件。嚴格來說,並不是所有的數字貨幣都是傳銷。舉個例子,比特幣是數字貨幣,但並不是傳銷。所以,大家看待問題,一定要區別看待。
10. 涉案二百萬的數字貨幣案件判刑多少年
要根據涉案罪名來確定,一百萬屬於數額特別巨大了,肯定要判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