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與計劃經濟
1. 央行擬發行數字貨幣(DC/EP)的背景和戰略意圖是什麼
今年11月13日,央行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網傳人民銀行已發行法定數字貨幣,更有個別機構冒用人民銀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產品冠以「DC/EP」或「DCEP」在數字資產交易平台上進行交易。央行強調,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DC/EP),也未授權任何資產交易平台進行交易。市場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數字貨幣,網傳法定數字貨幣推出時間均為不準確信息。
目前網傳所謂法定數字貨幣發行,以及個別機構冒用人民銀行名義推出「DC/EP」或「DCEP」在資產交易平台上進行交易的行為,可能涉及詐騙和傳銷,請廣大公眾提高風險意識,不偏信輕信,防範利益受損。
早在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門就曾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下稱《公告》),指出發行虛擬貨幣、ICO等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秩序,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上述活動。
2. 數字資產和數字貨幣是一個事情嗎
數字資產和數字貨幣不是一個事情。
1、數字資產
數字資產(Digital assets)是指企業或個人擁有或控制的,以電子數據形式存在的,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或處於生產過程中的非貨幣性資產。數字資產的產生得益於辦公自動化,數字資產依託電子支付系統而發展,它的前景是可預見的。
2、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指對貨幣進行數字化。數字化不是指掃描。這一點就如同數字簽名一樣,數字簽名不是指將你的簽名掃描成數字圖像,或者用觸摸板獲取的簽名,更不是你的落款。
數字貨幣經常被訛誤成虛擬貨幣。但是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比如在你玩《三國志》(游戲)或《大航海》,你有錢,那些錢是虛擬的。當然,那些虛擬的錢也會有其真實價值。
比如,你從別的玩家那裡將她/他的賬號買過來,你就可以得到那個玩家的所有虛擬的資產,然後你繼續玩下去就會容易得多。虛擬貨幣並非一定是數字化的。例如小孩子玩游戲用小石子當虛擬貨幣。
(2)數字貨幣與計劃經濟擴展閱讀
數字資產的特點:
1.價格昂貴。由於這些有著特殊用途的應用軟體是專門為某一特定工作而研製的,因此其成本比較高,價格也不比廠房等同定資產的價格低。
2.依附性強。應用軟體必須得到計算機硬體及系統軟體的支持才可以發揮作用,而不能獨立存在並發揮作用。
3.互動性強。即使是最簡單的應用軟體也有一定的交互功能,比如說對操作人員的錯誤的提示,這是IT行業產品最基本的優越性體現。
4.數量上無限。數字資產作為資產是稀缺的(因為並不是所有的企業或個人都能創造出數字資產),但它的供應可以是無限的。而有形資產由於企業的財產和存儲空間的限制,總是有限的。
5.成本遞減。有形資產的生產成本與生產數量成正比例關系遞增。
參考資料:
網路:數字資產
網路:數字貨幣
3. 數字貨幣能不能復活計劃經濟
從法定貨幣到數字貨幣
1918年,蘇俄開始實施特殊的經濟政策,禁止日用必需品的私人貿易,實行產品實物供應及主要消費品配給制;取消貨幣和核算制,實行總管理局制,國家直接給每個企業制定產、供、銷計劃;實行普遍義務勞動制。
這就是人類進入現代社會之後,誕生的一種新的社會經濟運作形式,即「計劃經濟」。
1920年,奧地利學派第三代掌門人米塞斯發表署名文章,用詳細的理論推導,做出了當時來看非常驚人的推斷:由於蘇俄的「計劃經濟」缺乏經濟計算的有效工具,其經濟活動必定會走向失控和混亂,進而導致普遍的窮困、飢餓,直到崩潰。
米塞斯的觀點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戰,因為諸多知名經濟學家,都認為蘇俄模式有持續存在的意義,並且同樣會帶來經濟的繁榮。
從法定貨幣到數字貨幣,類似於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
到了1989年,美國第一個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薩繆爾森在他的《經濟學》教科書里寫道:「蘇聯的『計劃經濟』比美國的市場經濟更加優越;蘇聯將會在1997年全面超越美國的市場經濟。」
要知道薩繆爾森的經濟學教科書,至今風靡全球,成為數百萬學子的經濟學啟蒙書籍。但僅僅就在薩繆爾森認為蘇聯經濟模式優於美國市場經濟兩年後,蘇聯解體,計劃經濟也不復存在。後來薩繆爾森刪除了書中關於對蘇俄經濟的看法,然後繼續穩坐經濟學暢銷書作者。
然而,從1920年米塞斯預言「計劃經濟」終將崩潰,到1991年蘇聯解體,整整過了70年。用如此漫長的時間來驗證一個推導,確實充滿了極大的挑戰和風險。這就是為什麼「計劃經濟」時至今日依然受到一些人追捧的原因,因為大部分人生活在當下,沒有人准確的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就算是一些頂級的數學家、經濟學家、科學家,依然會高估技術所帶來的作用,比如牛頓就在炒股領域賠得很慘,凱恩斯和費雪在1929年的大蕭條中虧得一塌糊塗。前兩年,阿里巴巴的創始人馬雲就基於對大數據的痴迷,認為未來由於大數據的存在,「計劃經濟」將是可以實現的。
其實早在1920年,也就是米塞斯預言「計劃經濟」最終會崩潰的時候,波蘭著名經濟學家蘭格就用非常詳盡和龐大的數據,逐一反駁了米塞斯的預言,蘭格用各種數據和理論,自稱解決了米塞斯提出的「經濟計算」難題,而蘭格的理論依據獲得了當時大部分人的認同,整個市場和學術界,基本都認為蘭格贏得了跟米塞斯的論戰。
到底什麼是「經濟計算」,難道大數據解決不了這個問題嗎?
當然不能,因為你確實可以通過我的消費數據和歷史習慣等等,甚至是我所有的財務數據等,預測我接下來的需求,還可以通過我的行動軌跡等數據,預測我的喜好和可能的傾向,但你無法計算出我會以什麼代價、什麼方式來滿足這一需求,也無法計算這些需求會給我未來的行動和更長遠的需求帶來何種影響。
也就是說,你可以在一定時間內計算出我階段性的需求,也可以在一段時間內計算出我為了滿足這一需求會採取的行動方式,以及會付出的可能成本,但你無法在所有時間段內計算出我所有的需求,以及在所有時間內計算出我為了所有需求要採取的所有行動和願意承擔的所有成本。
從長遠看,我自己甚至都不知道我在未來某一天突然蹦出什麼需求,突然因為什麼事情而貪婪或恐懼,更不知道為了滿足這種貪婪和恐懼會採取什麼行動。所以,試圖用技術的進步來實現「計劃經濟」,過去不行,未來也不可行。
那麼「經濟計算」這個難題,到底要靠什麼來解決呢?
答案是「貨幣」 和「價格」。
前一陣開始,中國市場豬肉價格上漲,這個價格上漲,就是「經濟計算」的結果,說明豬肉供不應求,這一信號會釋放給所有有意願養豬的人,刺激這些人去養豬,然後增加供給。但如果這種情況發生在「計劃經濟」模式下,豬肉少了,那每個人就少分點,至於豬肉需求到底是多少,大家願意為這種需求付出什麼成本,沒有人知道,因為沒有價格,從而也就無法知道下一年應該供給多少,只能猜(也可以叫計劃)。
在實際的經濟運行當中,市場遠比豬肉價格上漲這種問題要復雜得多,在無比復雜的市場,就是通過貨幣和價格這樣一個簡單的「經濟」計算方式,來有條不紊的維持市場運轉的。
但新的問題又來了,如果貨幣本身不是市場化的,而是一種「計劃經濟」模式,那麼市場所呈現出來的價格機制是否會失效?「經濟計算」是否會崩潰?答案是一定的。
4. 數字貨幣的發展前景
北京時間2014年3月9日上午消息,谷歌創意主管傑雷德·科恩(Jared Cohen)本周在參加SXSW大會時表示,與比特幣類似的數字加密貨幣將長期存在。科恩和谷歌董事長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在此次大會上推廣了合著的《新數字時代》一書。
過去幾個月中,比特幣價格大幅波動。與此同時,這一數字貨幣獲得了黑客社區的強有力支持,並與某些黑市密切相關。科恩認為,比特幣有其價值,但在沒有得到監管的情況下將帶來風險。
Mt.Gox丟失了價值4億美元的比特幣,這動搖了外界對比特幣的信心。有批評者甚至直接指出,「比特幣已死」。不過,科恩此次的表態是對比特幣等加密貨幣技術的有力支持。
比特幣能夠存在僅僅是由於交易雙方均認可其交易價值,因此任何人都可以自主設計虛擬貨幣。例如,美國科技博客Ars Technica本周就宣布將創立自己的加密貨幣「arscoin」。
科恩認為,數字加密貨幣面臨的主要威脅在於如何安全地保管,Mt.Gox比特幣丟失事件再次凸顯了這一問題。近期,美國國會也就數字加密貨幣發起爭論。一些議員認為,應加強對比特幣的監管以避免風險。而另一名國會議員傑雷德·珀里斯(Jared Polis)則認為,美元有著與比特幣類似的缺陷,因此如果禁用比特幣,那麼美元紙幣也應當被禁用。
數字貨幣在全球發展的歷史較短,但是發展速度較快。許多國家都在進行官方或者民間的嘗試,不斷總結經驗教訓。
以歐洲為例。2015年,數字貨幣在歐洲相關國家和地區的交易量超過了10億歐元。總量雖然不大,但是來勢兇猛。
2016年1月2日報道,英國央行也在研究考慮是否由央行來發行數字貨幣,目前研究工作還處於初級階段。英國央行首席經濟學家安迪·霍爾丹表示,改用數字貨幣將是「偉大的技術大躍進」。
挪威最大的銀行DNB早已取消了現金櫃台服務。該銀行呼籲,政府應該徹底停止使用紙幣。數據顯示,目前每天只有6%的挪威人還在使用現金,大部分是老年人。現金支付的社會成本是電子貨幣支付社會成本的兩倍。在一天的生活中,乘車、購物、繳費、加油,甚至停車全部刷卡完成支付,只有孩子學校舉行義賣活動的時候才可能用到紙幣。
相比於紙幣,數字貨幣優勢明顯,不僅能節省發行、流通帶來的成本,還能提高交易或投資的效率,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便利性和透明度。由央行發行數字貨幣還保證了金融政策的連貫性和貨幣政策的完整性,對貨幣交易安全也有保障。
雖然數字貨幣的發行方式目前仍在研究之中,但是紙幣已被一些專業人士看成「上一代的貨幣」,被新技術、新產品取代是大勢所趨。由於中國人口太多、體量太大,發行數字貨幣的時間表依然沒有確定。有人預測,數字貨幣和現金在相當長時間內都會是並行、逐步替代的關系。到數字貨幣時代真正到來時,人們身上帶的現金會越來越少,旅行越來越安全,扶貧越來越精準,腐敗越來越難以遁形,而小偷也越來越難當。
5. 數字貨幣和貨幣數字化之間的區別
貨幣數字化好比微信支付寶,銀行卡支付
1.數字貨幣面臨兩方面的風險。第一是技術層面,數字貨幣依賴於區塊鏈技術和一個系統,這就會使其遭受安全沖擊,比如計算機系統的黑客攻擊,我們在這個過程中看到過很多實際問題。
2.數字貨幣的另一個風險是信用風險問題。因為數字貨幣交易存在中間商,這些中間商不同於現實中的組織。現實中的組織是看得見、摸得著的,但數字貨幣的中間商是在網路上的,風險更大。
3.數字貨幣具有匿名性、快捷性和不可撤銷性,加上比特幣等數字貨幣在世界范圍內具有高流通性,因此很多不法分子將數字貨幣作為新型洗錢渠道。而且,通過數字貨幣洗錢有很多種不同的實現方式,總體而言,新型洗錢方式被發現、查處的幾率比以往更低,很多國家還沒有有效地打擊數字貨幣洗錢的手段和技術。這些因素導致不法分子更青睞這種洗錢方式。
投資有風險從業需謹慎
6. 虛擬貨幣與數字貨幣有什麼不同未來十年前景如何
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有別於虛擬貨幣,不是比特幣也不是Q幣!也就是說區別於比特幣,以太幣這類的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只能在網路中封閉流通,就好比騰訊的Q幣和匯新雲軟體協同產業生態鏈平台上的幣,它們只能用於自身產品的一種使用。而數字貨幣是可以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但只有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才是法定數字貨幣,比特幣是非法定數字貨幣。而對於法定數字貨幣,目前國際尚無統一定義。央行科技司副司長兼數字貨幣研究所籌備組組長姚前認為,央行研究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指數字化人民幣,從各國方案看屬於法定加密數字貨幣,其本身是貨幣而不僅僅是支付工具。而與之對應,虛擬貨幣也稱為非法定數字貨幣。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區塊鏈工作組組長李禮輝就曾表示過,數字貨幣必須具備法定地位、國家主權背書,明確發行責任主體。以比特幣和以太幣等為代表的虛擬貨幣沒有國別,沒有主權背書,沒有合格發行主體,沒有國家信用支撐,這些都不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不等同於虛擬貨幣
既然數字貨幣是可以用來進行商品交易的那麼支付寶和微信的支付算是一種數字貨幣的模式嗎?
支付寶、微信支付和手機銀行等其實都是電子貨幣,並不是數字貨幣。這些都是基於電子賬戶實現的支付方式,本質上只是一種現有法定貨幣的信息化過程,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數字貨幣。比如,支付寶或微信交易的金額,本質上還是銀行賬戶上的紙幣,不過是電子形態,手機上顯示的「100元」也必然對應著銀行里真實的100元。
(匯新雲徐生整理)
7. 隨著數字貨幣慢慢到來,未來你看好數字貨幣發展嗎
法定貨幣向法定數字貨幣發展是必然趨勢。在漫長的貨幣發展史中,中國,作為世界上最早的古文明,據文獻,相關考古發現,貨幣已經使用了5000多年,其貨幣在各個朝代的交替發展極具代表性。比如商代早期以前,我們的祖先率先使用貝殼作為等價交易,極大地方便了人們的日常生活;商初至宋初,隨著商品交換的發展,對貨幣的需求越來越大,海貝已不能滿足人們的需求,於是各種形狀的銅幣開始出現;北宋後期以來,由於北宋銅材短缺,創造性地發明了紙幣。如今,由於從傳統銀行向電子銀行的發展,為中國,低碳無現金社會的發展注入了行動,為法定貨幣向數字貨幣的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
非法定數字貨幣挑戰法定主權貨幣。2009年,中本聰創造了世界上第一種點對點分散數字貨幣,最初在九年內被用作黑暗網路(黑市)中的灰色商品交易貨幣。它已在美國, 加拿大, 澳大利亞, 日本, 馬, 西亞, 歐洲等國家和地區獲得法律地位。比特幣巔峰時期,其總市值接近1萬美元。由於比特幣等數字貨幣具有全球交易性、點對點、匿名性、部分國家合法化等因素,國家無法實施監管和禁止,導致大量資本外逃和非法轉移資產,日益影響國家金融穩定,對國家貨幣、外匯等金融體系構成挑戰。與此同時,比特幣等數字貨幣對非合法國家金融體系的安全性挑戰日益加劇,這也導致比特幣在這些國家面臨更加嚴峻的金融管制政策和技術壁壘。
8. 什麼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的區別
1、概念范圍不一樣,比特幣是數字貨幣的一種,數字貨幣的概念涵蓋比特幣。
2、發行方不一樣,比特幣沒有統一的發行方,而有些數字貨幣有獨立的發行方。
3、數量不一樣,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數字貨幣簡稱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比特幣是一種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不同於虛擬世界中的虛擬貨幣,因為它能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而不局限在網路游戲中。早期的數碼貨幣(數字黃金貨幣)是一種以黃金重量命名的電子貨幣形式。
現在的數字貨幣,比如比特幣、萊特幣和PPCoin是依靠校驗和密碼技術來創建、發行和流通的電子貨幣。其特點是運用P2P對等網路技術來發行、管理和流通貨幣,理論上避免了官僚機構的審批,讓每個人都有權發行貨幣。
(8)數字貨幣與計劃經濟擴展閱讀
數字貨幣非法幣
近年來,比特幣、以太幣、萊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在一些互聯網平台上進行集中交易。這些「貨幣」的價格不僅經常在短期內暴漲暴跌,其在金融科技的幫助下漸漸向投資、融資等金融領域擴散,引發了各界對於相關風險的廣泛關注。
不久前,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相關行為做出了明確規范。專家指出,「虛擬貨幣」並非貨幣當局發行的法定貨幣(法幣),其本質上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
因此,認為「虛擬貨幣」具有或將會具有法定貨幣屬性並藉此開展投機炒作、網路集資、借貸融資等行為,無疑具有很大的法律風險和經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