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別人擔保數字貨幣
1. 給別人做擔保貸款會不會有什麼麻煩
首先,作為一個貸款擔保人,當借款人向貸款機構提出借款申請的時候,銀行會出於對貸款安全性的考慮,要求提供一個擔保人。當借款人不能按時還款時,擔保人必須要協助借款人將錢還清。這就需要擔保人必須要有足夠的還款能力。
然而,擔保分為連帶責任擔保和一般擔保兩種。其中,一般擔保是指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當借款人不能還款時,由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擔保是指雙方對擔保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情況下,擔保人也要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擔保責任,連帶責任擔保方式比一般擔保的風險更大。
因此,幫別人做貸款擔保人需要慎重考慮之後再做決定,在幫別人做擔保之前要注意以下幾點:
1、要考察借款人的信用情況;
2、要對借款人資金的使用進行必要的監督;
3、在為他人做擔保之前要計算自己是否具有擔保的能力。
2. 給別人做了保證擔保他還不起錢我會怎麼樣
給別人做了保證擔保,被擔保人還不起錢,保證人會負還款的責任。還了款之後 有向被保證人要求賠償的權利。
《擔保法》
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 給別人擔保的後果
你好,擔保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一般保證風險較小。而連帶保證要承擔很大風險。一般保證一般保證是指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行為。一般保證最重要的特點就是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所謂先訴抗辯權,是指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可見,先訴抗辯權的存在使一般保證中的保證人所承擔的責任成為一種純粹的補充責任。同時,債權人僅於訴訟外向債務人提出履行債務的請求後即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亦有權拒絕其主張。債權人必須通過法律途徑向債務人主張債權並經法院強制執行,這是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前提。先訴抗辯權是保證人的一項權利,保證人既可以選擇行使,也可以將其放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出現以下情況時,不管保證人的主觀意志如何,保證人均不得行使先訴抗辯權:(1)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2)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3)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拒絕承擔保證責任權利的。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是指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行為。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也就是說,只要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債權人既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在連帶保證責任中,保證人不享有先訴抗辯權,其承擔保證責任不再以債權人先訴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為前提。這是連帶責任保證與一般保證最為重大的區別。可見,保證人在連帶責任保證中承擔的責任更重一些。《擔保法》第19條明確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4. 給別人貸款做擔保人
給別人當擔保人不影響自己房貸的。不過替朋友擔保時,要考慮到朋友是否真的具有還款能力,不能因礙於面子而盲目替人做擔保,因為在朋友不能按期還款時,你是要負連帶擔保責任的,也就是朋友付不起,你得替他償還貸款,然後你再向你朋友有求償還。
5. 給別人擔保是否影響自己貸款
只有貸款人不能如期償還的情況下才會讓擔保人來承擔償還。只要符合貸款條件的,且信用記錄良好的,是可以辦理個人貸款的。
擔保是指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實現債權人的權利的法律制度。擔保通常由當事人雙方訂立擔保合同。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5)給別人擔保數字貨幣擴展閱讀:
貸款(融資)擔保:
貸款擔保是擔保機構為放款人(金融機構)和借款人(主要是工商企業和自然人)提供的第三方保證。擔保機構保證在借款人沒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時,負責支付借款人應付而未付的本金和利息。貸款擔保合同在借款人收到所借款項時生效,借款人或擔保人償還本息後失效。
貸款擔保是信用擔保機構的主要業務,其目的主要是為了緩解企業融資難問題,分散銀行放貸、企業融資可能產生的風險,起到保證信用貸款安全、促進企業發展的作用。貸款擔保的主要形式:
1、流動資金貸款擔保。流動資金貸款是為解決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流動資金不足而發放的貸款。這種貸款的特點是貸款期限短(一年以內)、周轉性較強,融資成本較低,是客戶使用最為頻繁的貸款。為流動資金貸款進行的擔保稱為流動資金貸款擔保。
2、固定資產貸款擔保。企業購置機器設備、技術更新改造、購地建房、房地產開發、基本建設投資需要資金,向銀行申請貸款所提供的擔保。
3、銀行票據貼現擔保:是企業(持票人)在商業匯票未到期前,為了取得資金,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銀行為其提供的擔保。主要有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擔保、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擔保等。
4、個人消費貸款擔保:是具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自然人用於購買消費品或用於教育、旅遊等個人消費需求時向銀行提出貸款為其提供的擔保。主要有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擔保、汽車消費貸款擔保、個人住房裝修貸款擔保、大額耐用消費品貸款擔保、個人消費額度貸款擔保。
5、個人經營性貸款擔保:是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因生產、經營周轉的需要向銀行貸款時為其提供的擔保。
6、下崗人員小額貸款擔保:專為解決由於申請額度小、從銀行獲得貸款有困難的下崗失業人員的資金需求。某些擔保公司運用自有資金委託銀行向其提供小額貸款。小額委託放款需提供足額反擔保。
綜合授信擔保:
綜合授信業務主要用於企業流動資金貸款需要,包括流動資金周轉貸款、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及貼現、商業匯票的擔保、國際結算業務項下融資等項目。企業可在批準的授信額度、期限和用途內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需要將各種貸款方式進行組合、循環使用。
保函業務:
付款保函,包括預付款保函、分期付款保函;
履約保函,包括投標保函、工程承包保函、工程維修保函、質量保函;債務保函,包括借款保函、租賃保函。
再擔保:
擔保公司對符合約定的商業性擔保機構、民間擔保機構及其它擔保機構提供個案業務再擔保服務。
再擔保方式主要採用固定比例再擔保、溢額再擔保和聯合再擔保三種。
固定比例再擔保是由擔保人和再擔保人約定,對在一定擔保責任限額內的業務,擔保人將全部同類擔保業務都按約定的同一比例向再擔保人進行再擔保,每項業務的擔保費和發生的損失,也按雙方約定的比例進行分配和分攤。
溢額再擔保是由擔保人將其超過預定限額的擔保責任向再擔保人進行再擔保,或由擔保人和再擔保人共同對被擔保人擔保,由再擔保人承擔超過擔保人預定限額的擔保責任,對每一項業務的擔保費和發生的損失也按雙方承擔的比例進行分配和分攤。
聯合再擔保是指對於數額較大的或超過擔保人規定擔保能力較多的單項擔保業務,經協商一致,可由省市擔保機構共同與被擔保人簽定委託保證協議,共同與銀行簽定保證合同,雙方按各自承擔責任的比例承擔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參考資料:擔保-網路
6. 給別人貸款提供擔保有什麼風險
風險就是:你朋友到時還不了款,你就要承擔還款的責任.
一,現在銀行對個人貸款審查時,重點不是個人是否有穩定足額的收入來源來償還貸款,首先看重的是他提供的抵押是否可行,足額,一般抵押是可行的,不會再要求其他人的擔保措施的,銀行要求你朋友另外提供他人作擔保,也就是對他提供的抵押品並不十分認可,對他的抵押能力(比如提供的房產抵押)不認可,需要另外的擔保.
二,如果你朋友有可行的抵押品而不擔保,那我也臆測兩種可能,一是他的抵押品為其他貸款作了抵押,不能再為該貸款作抵押了,也就是他的銀行負債比較大,那他需要償還貸款是否超過了他的綜合還款能力也就是個問題,二是你朋友本就無意用自己的有價物品為貸款作抵押,那他找你擔保的對機就有待考慮了.
7. 給別人做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成為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哪些手續?1、擔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銀行提供的工資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自己收入的憑證;3、擔保人填寫好的擔保承諾書,表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履行相應義務;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權屬關系證明書。成為擔保人需要的條件如下:根據銀行要求辦理,各銀行要求不一樣。但作為擔保人基本條件是擔保人需要有提供擔保的能力(財產、信用)。(1)貸款對象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3)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4)對首付款的要求,銀行間有些許差異。(5)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抵押或質押,或有符合規定條件、具備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6)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7)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8. 給人做擔保有什麼手續
擔保是個很概括的法律理論用語,它包括人保、物保和金錢保:
1,人保: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無需手續有合同就可以。
2,物保:包括抵押、質押和留置,(1)抵押包括不動產抵押和動產抵押,其中不動產抵押要求必須辦 理登記,否者抵押無效;對於一般動產者可不登記,但對於產產浮動抵押必須登記,不過其登記不是抵押成立的條件。(2)質押包括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他們都不需要登記,但不登記不可對抗第三人。(3)留置不需任何手續。
3,金錢保:主要指合同中的定金,不許手續,但要有約定。
9. 給別人擔保還能貸款嗎
若您當地有開辦我行網點,符合貸款條件,可以嘗試向我行提出申請,各貸款品種的申請要求及條件均不相同,首先看您的貸款用途是什麼?我行貸款是針對明確的貸款用途發放的(比如買房、買車、經營、留學等),且在申請貸款時,須根據「貸款用途」來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由於各分行開展的貸款品種不同,建議您先登錄招行主頁,點擊右上角」在線客服"選擇人工進入,提供一卡通開戶城市及貸款用途後,為您查詢下當地分行是否有您需要的貸款種類、申請條件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10. 傳銷推薦人說資金擔保,應付法律責任嗎
傳銷的受害者是要區分情形的,單純受害者是受到保護的,沒有法律責任。
但有的受害者本身又是有加害別人的情節的,也是要追究法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