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提升央行對貨幣供給和流通的控制力
A. 央行如何控制數字貨幣的供給
第一,改變貨幣量
通過公開市場運營調節貨幣供應量。
改變央行發放貸款給商業銀行的利率。
第二,影響准備金率
調整法定準備金比率
改變准備金利息
B. 在我國的貨幣供給過程中,中國人民銀行發揮了什麼樣的作用你認為中國人民銀行對我國貨幣供給的控制力如何
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轉軌階段,市場經濟體制還很不完善,這些特殊國情使得我國的貨幣供給量更加難以控制。而且在當今金融創新、金融放鬆管制和全球金融市場一體化的背景之下,各個層次的貨幣供應量之間的界限更加不易確定,基礎貨幣的擴張系數也失去了以往的穩定性,這又進一步強化了我國貨幣供給的內生性。
中國人民銀行對貨幣供給的控制能力
一.基礎貨幣與貨幣供給
基礎貨幣的創造是由中國人民銀行各種資產業務推動的。影響基礎貨幣的變化主要有四個因素:國外凈資產,對政府的凈債權,對銀行機構債權,對非金融部門債權。中國人民銀行各種資產增減變動的相互作用就決定了基礎貨幣的增減。下面結合我國的具體情況來詳細分析影響基礎貨幣的幾個因素:
(一)對銀行機構債權
在市場經濟社會中,對於銀行機構所持有的基礎貨幣的形成和變動,央行主要有以下三種調控方式:(1)改變再貼現率;(2)調整法定存款准備金率; (3)開展公開市場業務。「通過改變再貼現率對基礎貨幣的操作上,央行是被動的。這里調控取決於商業銀行是否願意借入准備金,即使銀行機構需要借入准備金,向央行貼現也只是其中一條實現途徑,銀行機構可以通過別的途徑借入准備金,例如在國際金融市場融資、同業拆借等等。」而且這種調控能力還受到金融市場完善程度的制約,越不完善的銀行機構對再貼現就越依賴。調整法定存款准備金率雖然可以有力地影響銀行機構持有基礎貨幣的數量,但這種手段效果過於猛烈,不宜經常使用。而在公開市場操作過程中,央行有高度的調控能力。
在我國經濟社會中,由於金融市場尚處於萌芽生成階段,進行公開市場操作業務也處在發展階段,還很不完善和規范。在我國銀行系統銀行准備金率沒有市場化運作,還是受到國家的控制,調整存款准備金率的手段落不到實處。因此中國人民銀行的調控方式就主要集中在變動對銀行機構的貸款規模上,對銀行機構債權CB主要是由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構成的。
央行對銀行機構的貸款可分成常設融資便利 (standing facilities)和債券回購(securities repos)兩大類。常設融資便利(standing facilities)通常有貼現貸款、抵押貸款、信用貸款等幾種形式。它們的共同特點是:央行事先規定了利率(如貼現率等),商業銀行可根據融資的需要,向央行提出貸款申請。如果央行對銀行機構的貸款以債券回購(securities repos)為主,央行可以根據貨幣政策調控的需要,主動靈活地調整基礎貨幣的供給,並可實行微調,這樣央行調控基礎貨幣的能力較強。但在我國央行對銀行機構的貸款以常設融資便利(standing facilities)為主,債券回購為輔。央行控制基礎貨幣要受到實體經濟需求的影響(demand—determined),要受到整個銀行體系對央行貨幣需求的制約。當銀行的貼現貸款需求萎縮時,央行盡管可以通過降低貼現率來刺激這種需求,但是由於整個社會對經濟前景悲觀,所以央行可能出現有錢無處貸放的現象。而當銀行面臨資金困難時,作為「最後貸款人」的央行又很難坐視不救,它必須維護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因此,央行控制基礎貨幣是被動的,適應性的,不靈活,不能進行微調,基礎貨幣的供給在很大程度上是由需求決定的,具有很強的內生性。
(二)國外凈資產
國外凈資產對基礎貨幣的影響取決於匯率制度。在浮動匯率制度下,央行沒有維持匯率的義務,國際收支狀況不影響基礎貨幣,央行可以獨立地控制國外凈資產NFA的變化。而我國盡管自2005年7月21日起開始實行更加靈活的匯率機制,但中國人民銀行仍然還有控制匯率的義務。一般而言,在一個考察期這種作用過程有以下三種情況:(1)國際收支平衡?外匯儲備不變?基礎貨幣不變;(2)國際收支順差?外匯儲備增加?基礎貨幣增加;(3)國際收支平衡?外匯儲備減少?基礎貨幣減少。這樣國際收支狀況就可以影響到基礎貨幣的增減。在固定匯率制度下,央行失去了自己實行貨幣政策的獨立性,不能獨立地控制國外凈資產NFA對基礎貨幣的影響。而且在我國,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一個行政部門,事實上還不可能超脫於其他政府機關部門之上而自主決定外匯儲備總額。因此,與國外凈資產相聯系的基礎貨幣主要作為內生變數而變動,中國人民銀行對它的實際調控能力甚為低下。
(三)對政府的凈債權
這一項與政府彌補財政赤字的方式有關。政府如果只依靠增加稅收的方式來彌補赤字,向公眾發行國債,不會對基礎貨幣產生直接的影響,基礎貨幣既不會增加也不會減少。如果債券的發行影響到了利率水平、從而使得央行必須干預時,財政赤字就會影響到基礎貨幣。如果政府彌補財政赤字是增發貨幣,也就是債務的貨幣化,這種方式就會帶來基礎貨幣的增加。在經濟社會中存在完善的金融市場的條件下,央行完全可以根據經濟運行情況相機抉擇,利用公開市場業務,靈活地購進和賣出債券,對基礎貨幣的形成和變動進行主動調控。
而我國的央行是國家的銀行,是國務院的一個下設部門,對政府的凈債權N03往往表現為央行對財政的支持,而且我國金融市場不發達,公開市場操作(Out right Transactions in the secondary security market)仍處於起步階段,對財政赤字彌補往往會造成基礎貨幣的增加,中國人民銀行對這種基礎貨幣的直接調控能力又受到各方壓力的制約,使得中國人民銀行很難獨立於政府而獨立地影響對政府的凈債權NCG,控制基礎貨幣的供給量。
另外還有一個因素是對非金融部門債權,這是中國人民銀行歷史遺留下來的項目,其作用甚微,這里不做討論。
二.貨幣乘數與貨幣供給
貨幣乘數(m):m=M/B=(D C)/(R C),其中M為貨幣供給,B為基礎貨幣,C為流通與銀行體系外的現金,R為商業銀行保有的存款准備金(包括商業銀行庫存現金和超額准備金),D為經過派生的存款總額。
(1)定期存款的法定準備金和活期存款的法定準備金率是由央行決定的。
(2)定期存款和現金同活期存款的比例是由非銀行的公眾所決定。
(3)超額准備金是由商業銀行決定的。
由此,整個貨幣乘數是由央行、非銀行公眾和商業銀行三方面經濟主體的行為決定的,而且後兩者是獨立於央行的,對貨幣供給的影響還很大。這也同時說明了央行無法完全控制貨幣乘數。
(一)商業銀行
一般銀行對貨幣供給的影響主要有兩種行為:一是調節超額准備金比率;二是調節向央行借款的規模。後一點上文已經有所涉及。銀行選擇這些行為的動機一個是成本收益動機,另一個是風險規避問題。在自主經營的銀行體制下央行在一定程度上對此是無法控制的,尤其是超額准備金率的決定。現實情況的多樣性與復雜性,外加我國的商業銀行還沒有完全實行自負盈虧、自主經營,仍然受到中國人民銀行的支持,制度上還存在著一些缺陷,超額准備金率的大小更是變化不定,其量的大小取決於商業銀行本身的行為以及具體的現實狀況,中國人民銀行即使能夠了解也很難控制。
(二)非銀行公眾
非銀行公眾是通過流通中現金與活期存款的比率和定期存款與活期存款的比率來影響貨幣供給的。非銀行公眾從財富總額、資產收益率以及流動性等方面考慮,選擇適合自己的資產組合,滿足自己的實際需要,而且為自己帶來收益的最大化。從風險角度看,由於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都是存在銀行里的,都具有風險,所以當金融市場不穩定時,二者的比率很難確定,但是現金的比例會上升。總體上說非銀行公眾確定現金與活期存款的比率和定期存款與活期存款的比率取決於人們的偏好,沒有什麼規律。這些因素的綜合作用難以進行評價和分析,更不要談預測了。此外,「一些非法經濟活動,逃避法律監督,傾向於用現金進行交易,但選擇現金的比例視具體情況而定,難以統計」。民營經濟也存在類似的情況。這些都加劇了漏現率的多樣性與復雜性,各種因素的加總使其更難以估計和確定。央行要完全控制非銀行公眾的選擇,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能的。
三.我國金融體制對貨幣供給的影響
目前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轉軌階段,市場經濟體制還很不完善,這些特殊國情使得我國的貨幣供給量更加難以控制。
(一)「倒逼機制」
下文對我國一些其他具體情況的分析也會涉及一些這方面的內容,但由於這種現象在我國貨幣供給中影響巨大,故將其單獨拿出進行分析。
貨幣供給的「倒逼機制」是一種源於我國經濟運行實際的有中國特色的經濟實證分析,與我國銀行體系的准財政作用及其非獨立性相聯系,其源頭在國有企業。由於國有企業的預算軟約束同傳統計劃體制下相比並沒有得到根本改觀,因此它們總是和地方政府的行政力量相融合,在貨幣資金獲取上向國有銀行不斷施加壓力,國有銀行在存在對國有企業實行所謂傾斜政策的大背景下,通常總是要在一定程度對國有企業的借款要求做出讓步。當這種現象普遍化時,就會出現這樣的結果:「國有企業向國有銀行的基層行施加壓力突破了基層行的信貸配額防線,國有銀行的基層行又層層向自己的上級行乃至總行提出擴張要求迫使總行增加額度甚至資金,各國有銀行總行最後又向央行申請再貸款,迫使央行不得不擴張規模」。這種起源於國有企業借款要求自下而上的貨幣供給擴張過程,就是所謂的「倒逼機制」。
從經濟效果上說,「倒逼機制」是央行貨幣政策貫徹中的不確定因素之一。在這種情況下,貨幣供給往往是被動地適應貨幣需求,央行很難實施各項既定的貨幣調解方案,無法控制貨幣供給量。
(二)銀行、企業和住戶行為與貨幣供給的決定
上文僅僅論述了企業、住戶和銀行行為對貨幣乘數的影響作用。下面就在「倒逼機制」分析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具體的經濟特徵,分析這三者在我國貨幣供給中的地位和作用。
隨著經濟體制的不斷改革,企業雖然已從單純國家附屬機構逐漸向商品生產者轉化,但國家與企業間的「父子關系」並未真正割斷,企業在很大程度上只負盈不負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與當地行政領導的政績相聯系。這樣企業的貨幣需求行為都主要受行政力量支配,較少受市場因素約束。企業往往可以通過自身的主觀努力對貨幣供給的決定產生擴張擠壓行為,致使銀行的貨幣供給服從自己的貨幣需求意願。這也是「倒逼機制」中的一個環節。
我國的銀行沒有完全實現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分離,銀行還沒有完全獨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需要不斷協調與政府管理部門的關系,不是完全以追求利潤為經營方向。「在地方黨政部門的壓力以及企業和住戶——他們以地方黨政部門為介質——的擴張擠壓行為面前,基層銀行機構通常難以抵擋制衡,銀行貸款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基本是被動的,自身並沒有形成控制貨幣供給的機制,從而致使貨幣供給的決定在一定程度上單項傾斜。」
(三)究竟誰是貨幣當局
中國人民銀行沒有獨立的決策地位,貨幣供給控制目標的真正抉擇主體是更高層的政府部門,是黨中央和國務院。中國人民銀行所能做的,無非是根據自己對經濟運行形勢的判斷向黨中央和國務院提出應當從松還是從緊的政策建議。因而只能認為貨幣政策的執行權在央行,但決策權並不在央行。中國人民銀行不是真正的貨幣政策的制訂者,不是真正的貨幣當局。在這種情況下,中國人民銀行何談對貨幣供給的控制呢?
(四)利率、准備金之類的調節手段沒有實質性作用
對國有銀行來說,利率對其從央行借款起不了多大的調節作用。因為它發放貸款的利率與央行借款的利率都是國家直接規定的,其間的利差已經考慮了他們的利益。准備金,以及類似的備付金、專項存款等,對於國有銀行的具體行為具有決定性作用,但對這些比率的調整行政色彩極濃,並沒有形成國有銀行依據准備金率自行安排資金營運的機制,自主經營性較差。而且在國有銀行依靠央行大量貸款支持的情況下,如果提高利率,往往通過從央行多取得一些貸款即可抵消。
(五)貨幣信息傳導機制不通暢
利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貨幣稀缺程度,價格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央行可以根據這兩個信號對貨幣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對比關系做出正確判斷。但在我國,目前雖然價格已經放開,但是利率之類的反饋信號在一定程度上還是由國家調控,國家不僅規定了所有金融工具的利率水平,而且對不同的融資規定了極其復雜的差別性利率與優惠利率,排斥了市場機制的作用,利率不能成為引導資源配置的信號。另外我國的統計數據在一定程度上的不精確,以及信息傳導機制的時滯使得我國的貨幣信息傳導機制並不通暢,而且金融市場的不完善也導致貨幣政策信號傳導的失真。這使得央行很難獲得真正反映市場供求狀況的信息反饋,難以觀察到總需求與總供給對比關系變動的真實映像,增加了制定貨幣政策的難度,也增加了貨幣供給的內生性。
四.金融創新對貨幣供給的影響
80年代末以來的金融創新、金融放鬆管制和全球金融市場一體化,使得各個層次的貨幣供應量之間的界限更加不易確定,基礎貨幣的擴張系數失去了以往的穩定性,這又進一步強化了我國貨幣供給的內生性。
(一)貨幣供應主體增加
當代金融創新中,除了央行、存款貨幣銀行之外,非存款貨幣銀行也成了貨幣供應者。金融創新推動了金融業務綜合化和金融機構同質化趨勢,模糊了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的業務界限,混淆了這兩大類金融機構在創造存款貨幣功能上的本質區別。隨著融資證券化程度的提高和金融市場的日益發達,支票賬戶電子資金劃撥系統、可轉讓存單、電話存款、證券化貸款等業務的逐漸完善,使得存款貨幣的創造不再局限於商業銀行,各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也有創造貨幣的功能。「金融創新以後,貨幣供給由過去的央行提供通貨和商業銀行提供存款貨幣二類主體擴展為央行、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三類主體。」
(二)金融創新加大了貨幣乘數不穩定性
央行控制貨幣供應量的前提條件是貨幣乘數必須穩定,金融創新使得貨幣常數變動隨機性增強,預測貨幣乘數變得更加困難,央行通過控制基礎貨幣來控制貨幣供給量的難度加大。對貨幣乘數起決定性作用的因素是通貨比率、定期存款比率、法定存款准備金和銀行超額儲備,金融創新使這四個因素都發生了不同程度的變化:(1)改變了通貨/存款比率。通貨/存款比率主要取決於可支配收入、持幣的機會成本、金融制度的發達程度和其他非經濟因素,如公眾偏好、支付習慣等。通貨/存款比率與貨幣乘數是反比關系。金融創新從提高持幣機會成本和促進金融制度發達兩個方面對通貨/存款比率產生了向下的壓力,在通貨/存款比率的下降中,貨幣乘數反比例升高了。(2)定期存款比率有所變化。定期存款比率與貨幣乘數存在著反方向變動關系。在金融創新中非存款性金融工具大量涌現,金融市場發達,證券服務日益完善,從而提高了銀行存款之外其他金融資產的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但銀行定期存款作為價值貯藏手段的吸引力降低時,定期存款比率會降低,加大貨幣乘數。但若銀行在創新中也不斷推出新型的定期存款工具,增加對公眾的吸引力,當活期存款不變時,該比率又會有所上升,從而貨幣乘數降低。(3)法定存款准備金率的實際提繳率下降。法定存款准備金率是由央行確定的,在貨幣乘數的決定因素中經常被視為外生變數。金融創新對這類觀點的存在前提及實際效果都提出了挑戰。由於各國央行一般對不同提繳對象採用差別准備金率,這就為金融創新通過模糊對象界限,減少商業銀行活期存款實際提繳法定準備金提供了餘地。(4)銀行超額儲備下降。超額儲備與貨幣乘數是反向變動關系,金融創新主要從三方面降低銀行超額儲備:一是減少銀行保存超額儲備的機會成本;二是降低拆借儲備金的價格;三是減弱公眾對通貨的偏好。三方面影響之和降低了超額儲備比率,加大了貨幣乘數。
由此可見,「各參數由於金融創新的變化而變得不穩定,在很大程度上千擾了央行對貨幣乘數的准確估計,加大了其調節貨幣供應量的難度」。
(三)貨幣供給的內生性日益增強
貨幣供給的內生性主要指其受經濟體系內部因素支配的程度。它與央行的可控性是此消彼長的關系。傳統的間接貨幣政策工具主要是控制外生性的貨幣。而金融創新一方面通過發揮減少貨幣需求、加快貨幣流通速度等作用,改變了貨幣供應相對量;另一方面通過擴大貨幣供應主體,加大貨幣乘數等對現實貨幣供應產生決定性影響,致使貨幣供應一定程度上脫離了央行的控制,而變得越來越受制於經濟體系內部因素的支配。因此,貨幣供給量就不再是間接貨幣政策工具能夠完全控制的外生變數了,它受經濟變數和金融機構、企業、居民行為等內生因素的支配性大大增強。
另外貨幣流通速度的不穩定性,我國目前國有商業銀行惜貸,我國貨幣政策效果不顯著,微觀經濟主體的相互抵消作用等等因素也加強了我國貨幣供給的內生性,中國人民銀行實現對貨幣供給的控制也是不現實的。
C. 討論數字貨幣對貨幣供給的影響。
中央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僅僅只是替代紙鈔和鑄幣,它實際上就是一種電子現金,對貨幣政策和商業銀行的影響都不大。在傳統的貨幣發行中,流通中現金其實也是央行對公眾的直接負債,只是由於技術限制和成本方面的考慮,央行通過商業銀行來發行現金。隨著技術的進步,央行通過數字貨幣形式直接將貨幣發行至個人和企業賬戶成為可能。電子現金流轉仍然通過央行和金融機構再至企業和個人,在貨幣製造渠道、流轉環節、功能上與紙幣完全相同。
電子現金流轉仍然通過央行和金融機構再至企業和個人,在貨幣創造渠道、流轉環節、功能上與紙幣完全相同,沒有脫離傳統貨幣政策調控的范圍。電子現金的主要功能在於便利交易支付。
考慮到近年來第三方支付等非現金支付方式的發展已經極大地便利了交易支付,電子現金對貨幣交易需求的影響有限,對貨幣政策的總體影響不顯著。電子現金在多大程度上被公眾接受,取決於其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
D. 數字貨幣發行對經濟有什麼影響會減少紙幣發行量嗎
深圳市發放的總計1000萬元人民幣的數字人民幣紅包,將電子貨幣的發展問題重新拉回了人民的視野。
事實上,自2020年4月份起,數字人民幣就已經在深圳、成都、蘇州、雄安進行了小規模試點,並於2020年8月將試點規模擴大至全國28個省市。
作為社會公認的「超級風口」,除數字貨幣相關企業本身的高投資性外,其對金融市場的影響也極具研究價值。
數字人民幣發展的政策沿革早在2014年,央行就已經就數字人民幣進行了研究布局,並於2016年的數字貨幣研討會中,與國際各大金融機構與研究機構進行了數字人民幣的發展框架討論。
在經過6年的發展後,我國已初步研發出「PBCTFP區塊鏈平台」,並不斷推廣數字人民幣的試點活動,可以預見,數字人民幣作為當今的技術風口與政策風口,其未來幾年內將會具有極好的發展前景與極快的發展速度。
圖1:數字人民幣政策沿革
隨著中國國力的提升,數字人民幣為建立「人民幣跨境結算新體系」提供了契機,可以推動世界范圍內的人民幣支付活動,實現人民幣的國際化。
E. 央行數字貨幣可以改變現在交易規則嗎
人們經常在數字化貨幣供應的背景下談論這些舉措,事實上,超過90%的流通的貨幣已經成為了數字貨幣,在大多數工業國家,只有大約10%的貨幣是以實物現金的形式出現的。央行正在為進一步加速和簡化數字支付流程進行巨大投資。在美國,美聯儲不久之後將發布一項新的解決方案—FedNow。它可以支持全國范圍內的實時電子支付。除美國外,英國、澳大利亞、墨西哥和奈及利亞等國也已經建設和部署了類似的基礎設施。
數字貨幣
通過通證化的金融工具,我們可以直接將金融資產的支付與特定工作的績效,或資產創建連系起來。這使得各方之間的支付可以自動進行。這不僅可以極大地簡化商業協議的執行,也能讓人們更好地理解經濟中的風險。將金融資產與復雜行為(如衍生品或通證代幣)聯系起來的智能合約,可以讓監管機構看到這些合約中綁定了多少資金,甚至能夠模擬出發生重大價格變化時的情況。
由於大多數付款是由消費者支付的,而不是作為合同協議的一部分去執行的(如抵押貸款或汽車貸款),在這些情況下,代幣化、可編程的法定貨幣似乎不會為消費經濟提升重大價值。一個明顯的例外是,在支付系統競爭小的國家,有一個可以和全國所有銀行和零售打通的數字貨幣系統,就可以大幅降低經濟流通成本和支付成本。而對於央行來說,可編程性最大的價值來源,也是最大的風險來源,因此它的引入可能會非常緩慢。央行可以選擇先部署貨幣,然後添加其可編程性。或者可以選擇創建一個監管框架,允許銀行和其他組織在公鏈上發行代幣。當然,兩種實驗可以同時進行,但要得出全面的評估結果還需要幾年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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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投資數字貨幣的好處
一、數字貨幣種類有哪些?
數字貨幣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數字貨幣基本可分為三大類:
1、大家非常熟悉的游戲幣。最初是單機游戲中玩家所獲得的游戲幣,僅能在游戲中自己使用。隨著互聯網建立起門戶和社區、實現游戲聯網以來,這些數字貨幣便有了「金融市場」,玩家直接能夠自由交易,還能進行線上線下的買賣。
2、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主要代表的就是Q幣,可用於QQ自己的商城內使用。
3、最具代表性的數字貨幣則是現在互聯網上的加密數字貨幣,如比特幣、萊特幣、狗狗幣等,以比特幣為代表,它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運用區塊鏈技術可查詢來源和流通,是一種開源加密,可流通和交易的數字貨幣。主要用於互聯網金融投資,也可以作為新式貨幣直接用於生活中使用。
二、數字貨幣對我們有什麼好處?
央行在籌備研究發行數字貨幣不是沒有道理的。發行數字貨幣可降低傳統紙幣發行、流通的高昂成本;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便利性和透明度;減少洗錢、逃漏稅等違法犯罪行為;提升央行對貨幣供給和貨幣流通的控制力;更好地支持經濟社會發展,助力普惠金融全面實現;還有助於建設全新的金融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支付體系,提升支付清算效率,推動經濟提質增效升級。
歸總好處就是成本降低、監管便利、有利於金融體系。除此之外,對我們老百姓,投資者和各大企業有什麼好處呢?
現在是互聯網的時代,貨幣的演變是一個必然發展的趨勢,貨幣數字化無疑是符合這一社會發展的潮流趨勢。
現在市面上有著大大小小的數字貨幣存在,雖然這些數字貨幣不能當做合法的貨幣存在,但他們更多的是當做一種金融投資項目和一種未來的新技術。不僅如此,數字貨幣之首的比特幣就像貨幣一樣流通在世界的每一個角落,而且還具備交易性、收藏性和兌換性,我們可以拿數字貨幣兌換任何一個國家的貨幣,或者拿數字貨幣去購買下線的實體商品,同時也像微軟和steam那樣做線上的支付功能。老百姓用來支付、購買商品、兌換貨幣;投資者用來理財、投資;企業用來開發更多的用途,不斷的創新科學技術,或者推廣自己的產品。隨著科技不斷的在進步,數字互聯網不斷的發展,數字貨幣的好處或者數字貨幣衍生出來的行業和技術是未來無法想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