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的七項原則
⑴ 公共關系的原則,有七項原則,各是
1、保教合一的原則2、以游戲為基本活動的原則3、教育的活動性原則4、教育的直觀性原則5、生活化和一日活動整體性原則
⑵ 中央七項基本原則不變
沒有中央七項基本原則,只有紅十字的七項基本原則。
七項基本原則,即:人道、平等、適當、公正、中立、獨立、普遍。
基本原則是以亨利·杜南在《索爾弗利諾回憶錄》中所提出的基本理念為基礎,隨著運動的實踐和發展逐步形成的。形成的過程大致如下:
1875年,傷兵救護國際委員會5位委員之一的莫瓦尼埃提出了四項工作原則:深謀遠慮、休戚與共、集中統一、一視同仁。1921年,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修訂章程,確定以「公正」,「對政治、宗教、經濟的獨立」,「運動的普遍性」,「各成員的平等」等四項為基本原則。
1946年,紅十字會協會理事會第19次會議通過一項聲明批准了這四項原則,並在此基礎上增加十三項原則,成為十七項原則。後來,不少人士以這些原則為主題撰寫了一系列文章進行探討。1955年,吉恩·匹克戴寫了一本專著《紅十字的原則》,分析和界定本運動在處事上應依循的各種准則,他把上述十七項原則分為兩大類,第一類七項,即:人道、平等、適當、公正、中立、獨立、普遍,為本運動存在的原因和行動的准則。第二類十項,即:無私、免費服務、志願服務、國家輔助、自主權、利眾主義、各國紅十字會平等、團結一致、休戚與共、深謀遠慮,為本運動的組織制度和工作方式。
1965年,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將匹克戴所研究的原則濃縮為現行的七項原則,作為紅十字運動的基本原則,提交在奧地利維也納召開的第20屆紅十字與紅新月國際大會通過。
1986年,在日內瓦召開的第25屆紅十字與紅新月國際大會,經過投票決定,把這七項原則納入紅十字運動章程和序言之中。
這七項基本原則表明--本運動採取行動時要講原則性。不過,它們首先表達的是對人類的深切關注。
⑶ 國際紅十字運動的七項基本原則
⑷ 1946年聯合國大會確定了哪七項原則
(1)凡從事構成違反國際法的犯罪行為的人應承擔個人責任並應受懲罰;
(2)不違反所在國的國內法不能作為免除國際法責任的理由;
(3)被告的官職地位即使其屬於國家元首或政府負責官員,都不能作為免除國際法責任的理由;
(4)政府或上級命令,不能作為免除國際法責任的理由;
(5)任何人有違犯國際法罪行而被追究責任時,有權得到公平審判;
(6)違反國際法的罪行包括危害和平罪、戰爭罪和違反人道罪;
(7)參與上述罪行的共謀是違反國際法的罪行。
⑸ 質量管理七項原則的說明是什麼
在ISO9000族標准2015年版的制訂過程中,引入了質量管理的七項原則,並將其作為標准制訂的基礎。ISO和IAF的聯合工作組就ISO9000標准向2015年版的過渡,對認證注冊/機構的審核員以及其他與認證/注冊工作相關的人員提出了掌握和理解新知識的要求,其中包括對質量管理八項原則的理解。在此將ISO/TC176/SC2關於質量管理八項原則的一些文件編譯成文,以供廣大審核員以及與認證/注冊工作相關人員參考。
一. 質量管理八項原則產生的背景
隨著全球競爭的不斷加劇,質量管理越來越成為所有組織管理工作的重點。一個組織應具有怎樣的組織文化,以保證向顧客提供高質量的產品呢?
ISO/TC176/SC2/WG15結合ISO9000標准2015年版制訂工作的需要,通過廣泛的顧客調查制訂成了質量管理八項原則。
質量管理八項原則最初以ISO/TC176/SC2/WG/N125號文件《質量管理原則及其應用指南》發布,在ISO/TC176召開的特拉維夫會議前以絕對多數的贊同票得到通過。為了能對質量管理原則的定義取得高度的一致,又編制了僅包含質量管理七項原則的的新文件ISO/TC176/SC2/WG15/N130《質量管理原則》。在2015年9月召開的哥本哈根會議上,36個投票國以32票贊同4票反對通過了該文件,並由ISO/TC176/SC2/N376號文件予以發布。
二. 質量管理七項原則及其應用指南
1、原則1 - 以顧客為關注焦點
組織依存於他們的顧客,因而組織應理解顧客當前和未來的需求,滿足顧客需求並爭取超過顧客的期望。
實施本原則要開展的活動:
全面地理解顧客對於產品、價格、可依靠性等方面的需求和期望。
謀求在顧客和其他受益者(所有者、員工、供方、社會)的需求和期望之間的平衡。
將這些需求和期望傳達至整個組織。
測定顧客的滿意度並為此而努力。
管理與顧客之間的關系。
實施本原則帶來的效應:
對於方針和戰略的制訂 使得整個組織都能理解顧客以及其他受益者的需求。
對於目標的設定 能夠保證將目標直接與顧客的需求和期望相關聯。
對於運作管理 能夠改進組織滿足顧客需求的業績。
對於人力資源管理 保證員工具有滿足組織的顧客所需的知識與技能。
2、原則2 -領導作用
領導者建立組織相互統一的宗旨、方向和內部環境。所創造的環境能使員工充分參與實現組織目標的活動。
實施本原則要開展的活動:
努力進取,起領導的模範帶頭作用。
了解外部環境條件的變化並對此作出響應。
考慮到包括顧客、所有者、員工、供方和社會等所有受益者的需求。
明確地提出組織未來的前景。
在組織的各個層次樹立價值共享和精神道德的典範。
建立信任感、消除恐懼心理。
向員工提供所需要的資源和在履行其職責和義務方面的自由度。
鼓舞、激勵和承認員工的貢獻。
進行開放式的和真誠的相互交流。
教育、培訓並指導員工。
設定具有挑戰性的目標。
推行組織的戰略以實現這些目標。
實施本原則帶來的效應:
對於方針和戰略的制訂 組織的未來有明確的前景。
對於目標的設定 將組織未來的前景轉化為可測量的目標。
對於運作管理 通過授權和員工的參與,實現組織的目標。
對於人力資源管理 具有一支經充分授權、充滿激情、信息靈通和穩定的勞動力隊伍。
3、原則3 - 員工擔當和勝利能力
各級人員都是組織的根本,只有他們的充分參與才能使他們的才幹為組織帶來受益。 實施本原則員工要開展的活動
承擔起解決問題的責任。
主動地尋求機會進行改進。
主動地尋求機會來加強他們的技能、知識和經驗。
在團隊中自由地分享知識和經驗。
關注為顧客創造價值。
對組織的目標不斷創新。
更好地向顧客和社會展示自己的組織。
從工作中得到滿足感。
作為組織的一名成員而感到驕傲和自豪。
實施本原則帶來的效應:
對於方針和戰略的制訂,員工能夠有效地對改進組織的方針和戰略目標作出貢獻。
對於目標的設定 員工承擔起對組織目標的責任。
對於運作管理 員工參與適當的決策活動和對過程的改進。
對於人力資源管理 員工對他們的工作崗位更加滿意,積極地參與有助於個人的成長和發展活動,符合組織的利益。
4、原則4 - 過程方法
將相關的資源和活動作為過程來進行管理,可以更高效地達到預期的目的。
實施本原則要開展的活動:
對過程給予界定,以實現預期的目標。
識別並測量過程的輸入和輸出。
根據組織的作用識別過程的界面。
評價可能存在的風險,因果關系以及內部過程與顧客、供方和其他受益者的過程之間可能存在的相互沖突。
明確地規定對過程進行管理的職責、許可權和義務。
識別過程內部和外部的顧客、供方和其他受益者。
在設計過程時,應考慮過程的步驟、活動、流程、控制措施、培訓需求、設備、方法、信息、材料和其他資源,以達到預期的結果。
實施本原則帶來的效應:
對於方針和戰略的制訂 整個組織利用確定的過程,能夠增強結果的可預見性、更好地使用資源、縮短循環時間、降低成本。
對於目標的設定 了解過程能力有助於確立更具有挑戰性的目標。
對於運作管理 採用過程的方法,能夠以降低成本、避免失誤、控制偏差、縮短循環時間、增強對輸出的可預見性的方式得到運作的結果。
對於人力資源管理 可降低在人力資源管理(如人員的租用、教育與培訓等)過程的成本,能夠把這些過程與組織的需要相結合,並造就一支有能力的勞動力隊伍。
5、原則5 - 改進
改進是一個組織永恆的目標。
實施本原則要開展的活動:
將對產品、過程和體系進行改進作為組織每一名員工的目標。
應用有關改進的理論進行漸進式的改進和突破性的改進。
周期性地按照"卓越"的准則進行評價,以識別具有改進的潛力的區域。
改進過程的效率和有效性。
鼓勵預防性的活動。
向組織的每一位員工提供有關持續改進的方法和工具方面教育和培訓,如: ━ PDCA循環 ━ 解決問題的方法 ━ 過程重組 ━ 過程創新
制訂措施和目標,以指導和跟蹤改進活動。
對任何改進給予承認。
實施本原則帶來的效應:
對於方針和戰略的制訂 通過對戰略和商務策劃的持續改進,制訂並實現更具競爭力的商務計劃。
對於目標的設定 設定實際的和具有挑戰性的改進目標,並提供資源加以實現。
對於運作管理 對過程的持續改進涉及組織的員工的參與。
對於人力資源管理 向組織的全體員工提供工具、機會和激勵,以改進產品、過程和體系。
6、原則6 - 基於證據的決策方法
有效的決策是建立在對數據和信息進行合乎邏輯和直觀的分析基礎上。 實施本原則要開展的活動:
對相關的目標值進行測量,收集數據和信息。
確保數據和信息具有足夠的精確度、可靠性和可獲取性。
使用有效的方法分析數據和信息。
理解適宜的統計技術的價值。
根據邏輯分析的結果以及經驗和直覺進行決策並採取行動。
實施本原則帶來的效應:
對於方針和戰略的制訂 根據數據和信息設定的戰略方針更加實際、更可能實現。
對於目標的設定 利用可比較的數據和信息,可制訂出實際的、具有挑戰性的目標。
對於運作管理 由過程和體系的業績所得出的數據和信息可導致改進和防止問題的再發生。
對於人力資源管理 對從員工監督、建議等來源的數據和信息進行分析,可指導人力資源方針的制訂。
7、原則7 - 關系管理
組織和供方之間保持互利關系,可增進兩個組織創造價值的能力。
實施本原則要開展的活動:
識別並選擇主要的供方。
把與供方的關系建立在兼顧組織和社會的短期利益和長遠目標的基礎之上。
清楚地、開放式地進行交流。
共同開發和改進產品和過程。
共同理解顧客的需求。
分享信息和對未來的計劃。
承認供方的改進和成就。
實施本原則帶來的效應:
對於方針和戰略的制訂 通過發展與供方的戰略聯盟和合作夥伴關系,贏得競爭的優勢。
對於目標的設定 通過供方早期的參與,可設定更具挑戰性的目標。
對於運作管理 建立和管理與供方的關系,以確保供方能夠按時提供可靠的、無缺陷的產品。
對於人力資源管理 通過對供方的培訓和共同改進,發展和增強供方的能力。
⑹ ISO9000:2015版七項基本原則是什麼
1、以顧客為關注焦點。2、領導作用。3、全員積極參與。4、過程方法。5、循證決策。6、改進。7、關系管理。
⑺ 紅十字運動的七項原則
人道 是紅十字精神的目標定位,其本意是不加歧視地救護戰地傷員,不管是國際還是國內沖突,努力防止並減輕人們的疾苦,不論這種痛苦發生在什麼地方。1963年摩納哥為國際紅十字100周年發行了一枚紀念紅十字創始人的郵票(圖2),畫面上有杜南(中)、莫尼(上)、達福(下)系「五人委員會」中之三人。他們都是偉大的人道主義者。他們在1863年2月17日的會議上決定成立傷兵救護國際委員會,即其後的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它是一個公正、中立及獨守的人道組織,是國際人道法的倡導和監護者。
志願服務 紅十字運動是志願救濟運動,是一種無私的表現,表明的是一種價值理念。圖3是2000年中國香港發行的義務獻血體現志願服務的紅十字郵票。
公正 可以說是對「人道」的補充,不因國籍、種族、宗教信仰、政治見解和地區差異而有所歧視,
僅根據需要,努力減輕人們的疾苦,優先救濟最困難緊迫的人。圖4是1999年斯洛維尼亞發行的「第5屆世界救援狗錦標賽」紅十字郵票,圖案為災難搜尋賽中救援狗和其主人正在瓦礫中尋找「遇難」人員,這種在國際范圍內提供專、業的、富有經驗和特殊技能的人類救援工作,正是體現公正原則的一個範例。
獨立 雖然紅十字會是本國或地區政府人道工作的助手,並受本國或地區法律的制約,但必須始終保持獨立,以便任何時候都按本運動的原則行事。圖5是1987年前東德發行的一枚紅十字郵票,圖案左面是前東德的紅十字旗,右側是地圖,表明國家紅十字會必須制定自己的具體組織規程與行動規程,並且擁有雄厚的經濟實力,這樣才能有效抵禦各種干擾而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中立 即站在沖突雙方之間不採取立場,任何時候也不參與涉及政治、種族、宗教或意識形態爭論。圖6是瑞士1975年發行的體現中立的紅十字郵票,圖中標志是白底紅十字,這個作為明顯而統一的標志,是由中立國瑞士國旗顏色反轉而來,以表示對瑞士的敬意。
普遍 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是世界性的。在這個運動中,所有的紅十字會和紅新月會都享有同等地位負有同樣的責任和義務去 相互支援。圖7是斐濟1988年發行的紀念國際紅十字會和紅新月運動125周年的郵票,圖中將紅十字與紅新月並列,以體現其普遍性和世界性。
統一 任何一個國家只能有一個紅十字會或紅新月會。它必須向所有人開放,必須在全國或地區范圍內開展人道工作。圖8是巴布亞紐幾內亞發行的全國紅十字機構分布圖,表明該國紅十字工作活動己遍及整個國家領土的每個角落。
⑻ 為什麼《聯合國憲章》確立的七項原則在國際法基本原則體系中處於核心地位
《聯合國憲章》對現代國際法基本原則的形成和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在現代國際法基本原則體系中,憲章所確立的七項原則處於核心地位.這七項原則是:會員國主權平等、善意履行憲章義務、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禁止武力相威脅或使用武力、集體協助、確保非會員國遵守憲章原則和不幹涉內政.上述原則之所以構成現代國際法基本原則的核心,是因為:
1、憲章是國際文件中第一次系統地規定國際關系的基本准則 ,其確認、固定和發展了國際法基本原則,被認為是對國際法基本原則的發展起重要作用的文獻.在此之前,雖然有一些國際公約如《國際聯盟盟約》、《巴黎非戰公約》、《關於美洲原則的宣言》等曾規定過一些原則,但均不如憲章規定得那樣明確、具體和系統.所以在聯合國成立之前,國際法基本原則仍處於零散的狀態中.
2、憲章是迄今擁有締約國最多的一個多邊條約.聯合國作為當今國
際社會最大的普遍性的政治性的政府間國際組織,目前已擁有190個成員國,幾乎包括了世界上的所有國家.作為這一龐大國際組織的組織約章,《聯合國憲章》可謂獲得了各國普遍接受的國際文獻.
3、憲章是現代國際法基本原則的體系趨於完善的重要標志 .憲章之後的各種國際文件,如《亞非會議最後公報》、《非洲統一組織憲章》、《國際法原則宣言》、《各國經濟權利與義務憲章》以及大量的雙邊條約、協定等所隊列的原則,雖然數目不多,內容不盡相同,措辭也不完全一樣,但都是在憲章的基礎上引申和發展的,都與憲章原則的精神是一致的,其中有的是進一步宣示、解釋、強調或重申憲章的原則,有的則是對憲章原則的發展.
總之,雖然《聯合國憲章》只是從組織法的角度規定聯合國及其會員國應遵守的原則,但由於其成員國的廣泛代表性和憲章本身具有的造法性
,已使得這些原則具有最普遍的法律意義.特別是其中的主權平等、善意履行國際義務、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禁止武力相威脅或使用武力、不幹涉內政等原則,已經成為國際社會公認並接受的國際法基本原則,其實際效力已經大大超過了一個國際組織章程的效力范圍.誠然,憲章中的個別原則只能專門適用於聯合國組織及其會員國,但這絲毫不影響憲章所確立的七項原則作為一個整體在國際法基本原則體系中的核心地位和最高權威性.
⑼ 國際紅 字七項基本原則是什麼
1965年10月在維也納召開的第20屆紅十字與紅新月國際大會上討論通過了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的基本原則。1986年,在日內瓦召開第25屆紅十字與紅新月國際大會,把七項基本原則納入《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章程》之中。
人道——「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的本意是要不加歧視地救護戰地傷員。在國際和國內兩方面,努力防止並減輕人們的痛苦,不論這種痛苦發生在什麼地方。本運動的宗旨是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人類尊嚴;促進人與人之間相互了解、友誼和合作,促進持久和平。」
公正——「本運動不因國籍、種族、宗教信仰、階級和政治見解而有所歧視,僅根據需要,努力減輕人們的疾苦,優先救濟困難最緊迫的人。」
中立——「為了繼續得到所有人的信任,本運動在沖突雙方之間不採取立場,任何時候也不參與帶有政治、種族、宗教或意識形態的爭論。」
獨立——「本運動是獨立的。雖然各國紅十字會是本國政府的人道工作的助手並受本國法律的制約,但必須始終保持獨立,以便任何時候都能按本運動的原則行事。」
志願服務——「本運動是個志願救濟運動,絕不期望以任何方式得到回報。」
統一——「任何一個國家只能有一個紅十字會或紅新月會。它必須向所有的人開放,必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人道主義工作。」
普遍——「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是世界性的。在這個運動中所有紅十字會享有同等地位,負有同樣責任和義務,相互支援。」
國際紅十字運動以弘揚人道主義為宗旨,以改善最易受損害群體境況為目標,以人道、公正、中立、獨立、志願服務、統一、普遍七項基本原則為行為准則。日內瓦各締約國政府必須尊重並承諾支持其國家紅十字會實行七項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