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認定的數字貨幣
1. 現在數字貨幣在法律上是怎麼認定的就是說公司有員工通過技術手段盜取了幾個 就是說能不能制裁
現在交易數字貨幣是非法的,不值得干!
2. 區塊鏈和數字貨幣在中國合法嗎
截至2020年5月,區塊鏈和數字貨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
《中國人民銀行 中央網信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商總局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規定:
第二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第三條 加強代幣融資交易平台的管理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2)工信部認定的數字貨幣擴展閱讀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中規定:
第十一條 對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的犯罪嫌疑人、涉案資金和財產,由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和轉移資金、財產。
第十二條 對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經中國人民銀行調查認定後,作出取締決定,宣布該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活動為非法,責令停止一切業務活動,並予公告。
第十三條 中國人民銀行發現金融機構為非法金融機構或者非法金融業務活動開立賬戶、辦理結算和提供貸款的,應當責令該金融機構立即停止有關業務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有關資金。
3. 國家工信部證書查詢
進入國家工信部的官網上查看。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是國家證書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它通過國家法律、法令和行政條規的形式,以政府的力量來推行,由政府認定和授權機構來實施,在全國范圍內通用的,對勞動者的從業資格進行認定的國家證書。
學校利用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學員急需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心理,向學員發放偽造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因此學員在辦理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時應當注意:在辦理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前,必須經過統一的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考試才能辦理。
凡是不經過考試取得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必定是偽造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4. 央行著手發行數字貨幣了嗎
今天看了一個新聞,說的就是央行著手發行數字貨幣的事情,介紹的很比較詳細!應該是真的!
5. GUCS是真的數字貨幣嗎
Gucs是真的數字貨幣嗎?答案是肯定的,目前央行都已經推出了dcep的設置貨幣說明,說明那個我們說的這種設置貨幣是以後越來越多越普及的
6. 零知兌數字貨幣最高多少錢最高價
虛擬貨幣排行榜
數字貨幣排名情況可以根據多個緯度衡量,比如最常見的是市值,技術能力,和落地成都,還有通過24小時漲跌幅,24小時成交額榜單,24小時換手率等。為了數據准確性,我們以市值榜單來為大家羅列下虛擬貨幣的排名。
我們先那一組數據來看看工信部是怎麼衡量數字貨幣的價值的:
工信部賽迪研究院正式公布了首期全球公有鏈技術評估指數及排名,ETH以129.4的總指數排名第一,而BTC僅排在第十三位。
而且這次的排名方式,是工信部賽迪研究院不提加密貨幣,只是說公有鏈,首批評估對象名單分別為:比特幣、以太坊、 瑞波幣、萊特幣、比特幣現金、卡爾達諾、恆星幣、NEO、埃歐塔、門羅幣、達世幣、新經幣、以太坊經典、量子鏈、納諾、應用鏈、大零幣、Verge、Stratis、雲儲幣、斯蒂姆幣、比特股、位元組幣、波幣、Decred、超級現金hcash、科莫多幣、ARK。該榜單前十名分別為:ETH、STEEM、LSK、NEO、KMD、XLM、ADA、IOTA、XMR、STRAT。
如果按照市值排名的話,結果會有更大得不一樣:以下數據以幣牛牛App取值,市值價格謹代表撰稿時的
第一名:比特幣(BTC)
現價:26428元,市值:4600.18億人民幣,發行總量2100萬,流通量1740.6萬,流通市值4602.07億,發行時間2009.01.03
第二名:瑞波幣(XRP)
現價:2.36元,市值:951.92億人民幣,發行總量1000億,流通量:403.27億,流通市值:951.81億,發行時間:2011.04.18
第三名:以太坊(ETH)
現價:734元,市值761.36億人民幣,發行總量1.04億,流通量:1.04億,流通市值:761.36億,發行時間:2014.07.24
第四名:恆星幣(XLM)
現價:0.98元,市值:188.34億,發行總量:1045.23億,流通量:191.55億。流通市值:188.43元。發行時間:2014.08.01
第五名:比特現金(BCH)
市值:1377.000億人民幣幣種價格:8101.75人民幣,貨幣總量:2100萬比特幣現金發布於2017年8月1日,由部分比特幣開發者共同創造,屬於新版比特幣。2015年到2017年,比特幣價格漲勢迅猛,不同派系為爭奪更多計算機網路資源,競爭異常激烈,其中一陣營為了脫出競爭環境,另創版本,重建區塊鏈幣種。比特幣現金修改了比特幣的代碼,將區塊大小提升至8M,採用二層網路,減少了比特幣網路工作量,在不破壞比特幣區塊鏈原有結構和安全性的情況下,最大限度的提升了比特幣網路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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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請問bt110專家,我買了數字貨幣,現在幣價歸0 了可以維權嗎
首先,目前基於我國的相關政策,IC0項目以及交易所等均遷址國外,如果境外的代幣發行沒有對國內產生民事或刑事法律方面的影響,則適用其他國家的法律或監管規則,不會受到國內法律的管轄,投資者維權或追責均在海外進行。
其次,如果在我國境內進行維權,根據我國法律體系法律責任分為刑事責任、民事責任以及行政責任。我國現已明令禁止虛擬貨幣發行融資行為,沒有相關的監管機構,故投資者只能通過追究相應對方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1、刑事責任
但假設存在上線破發破發甚至後期歸零,期貨交易被平台操控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情形,且符合我國刑法中關於管轄的規定,則應結合其犯罪行為適用相應的法律條款。
根據《刑法》第六條至第九條中關於刑事管轄原則的規定,我國刑事管轄分為以下四種:
(一)屬地原則:凡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包括船舶或者航空器)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適用我國刑法管轄。
(二)屬人原則:我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我國刑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我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我國刑法。
(三)保護原則: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我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規定的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我國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處罰的除外。
(四)普遍原則: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所承擔條約義務的范圍內行使刑事管轄權的,適用本法。
例如上線即破發、操縱交易所中虛擬貨幣的價格中存在非法手段,雖然虛擬貨幣不屬於我國認定的證券范疇,但通過這種非法方式獲利,也可能觸犯了我國刑法中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罪名,那麼投資者可以在我國境內採取向公安機關報案等手段來維權。
2、民事責任
在民商事活動中主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等原則,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出現了許多投資者向A股公司進行維權的民事案例,但基於現在我國尚未將虛擬貨幣納入證券范疇,也並無因操縱虛擬貨幣價格進行民事追責的案例,因此投資者難以通過民事訴訟來維權。
另外基於民事法律關系的相對性,海外IC0項目即使底層資產、項目在國內,也多搭建了海外架構,投資者很難突破相對關系追索至IC0的實際項目主體責任。
8. 福源幣是否通過工信部、商務部、國資委、法改委認可通過嗎
這句話本身是存在嚴重問題的,目前國內沒有任何一種數字貨幣已經獲得這么多的國家部委認可。這是一個未經證實的消息,也可能是福源幣購買者進行的虛假宣傳。目前,政府對虛擬貨幣最權威的定性是2013年年底央行五部委下發的比特幣風險通知。
比特幣被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現可以自由的進行買賣,但否定了其貨幣屬性。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提供比特幣相關的服務,現階段,比特幣不是貨幣且不應該用於支付。
福源幣只是數字貨幣的一種,號稱通過這么多部委的認可是純屬無極之談。
9. 市勝集團新騙局虛擬貨幣E世幣是一個沒在中國工信部備案網址的傳銷金
沒在中國工信部備案的虛擬貨幣交易網站多如牛毛,這些平台基本上都是不合法的。一個合法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在工信部進行備案是必須的。
現在,還不能確定這個幣一定是傳銷幣,但有傳銷的嫌疑,慎重投資。國內的五大比特幣交易平台、萬幣網、比特時代,元寶網、錫谷都是有備案的。
10. 中行推出的數字貨幣可以兌換雷達幣嗎
雷達幣早就被公安機關認定為傳銷騙局。
近年來隨著比特幣的價格突然暴漲,再加上各大新聞媒體的報道。造成了絕大多數人以為數字貨幣是可以投資的!這是個嚴重的誤區!
我們同時也應該看到那些真正懂投資和投資成功的人,是不碰數字貨幣的。而投資數字貨幣的都是不懂投資想一夜暴富的人。
媒體對數字貨幣暴漲的報道增多,這也讓騙子看到了可乘之機。
騙子就是利用絕大多數人都不懂數字貨幣這一點。利用數字貨幣的概念,編造一個一夜暴富的洗腦劇本,加傳銷拉人頭模式就開始利用網路和微信等社交軟體行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