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推行數字化貨幣的背景
❶ 央行要發行數字貨幣了,請問與我們有什麼關系嗎
數字貨幣可以理解成人民幣數字化,它有兩個顯著的優勢「無賬戶支付」和「無網支付」。今年Facebook推出libra後,央行數字貨幣也加進了步伐。我們看到的既是挑戰又是機遇。
總而言之,數字貨幣實際上還是人民幣,只是形態發生了一些變化。我們說數字貨幣有其重要意義,其不僅增強了安全性、可控性,也令假幣「無所遁形」。此外的,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也有利於央行更為方便快捷透明進行管理。
❷ 推行法定數字貨幣,對央行有哪些優勢
近期有相關消息稱央行的數字貨幣即將落地,引來大多數人的極力稱好。數字貨幣研究所的有關負責人稱數字人民幣研發正穩妥推進中,目前已在深圳、蘇州等地開展了封閉試點,功能正被不斷優化和完善。央行發行數字貨幣後,日常支付將不再需要實名,也不需要使用支付寶和微信支付了,給我們的生活帶來極大的便利,同時改變很多。
數字貨幣的發行是一個趨勢,會給我們的生活帶來方便,它也間接體現貨幣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使用數字貨幣後,對犯罪等行為也會有嚴厲的打擊,洗錢難度增加,使犯罪行為有所減少,通過手機 APP 記錄都可以有效查詢貨幣流向,對社會生活影響很大。
❸ 為什麼要推廣數字人民幣
央行為何要發行數字貨幣?或有以下幾點原因:
1. 有助於降低金融服務的門檻,更好地促進經濟發展
近日,國家統計總局公布了2015年經濟相關數據:2015年GDP增長6.9%,創下自2009年的新低。其中,金融業對GDP的貢獻率最高,同比增加15.9%;第一季度金融服務業增加值對GDP的貢獻增速為20%。而之前,比如2012到2014年間,金融服務業對實際GDP的增長貢獻均低於10%,這說明在經濟不景氣、房地產行業對GDP貢獻率僅為3.8%的情況下,金融業已成為中國經濟增長的一個重要支撐。
為進一步推進金融的發展,1月15日,國務院發布《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提出「積極引導各類普惠金融服務主體藉助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拓展普惠金融服務的廣度和深度」。依託區塊鏈技術的數字貨幣具有便利性、快捷性、低成本等特點,數字貨幣的發行有助於建設全新的金融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支付體系,提升支付清算效率,助力普惠金融,推動經濟提質增效升級。
2. 有助於減少洗黑錢、偷漏稅等違法行為
「數字貨幣」方便跨境流通,具有易用性、匿名性、即時性等特點。目前的「數字貨幣」,如比特幣,可通過第三方互聯網交易平台匿名購買和交易,較為隱蔽,難以被發現,因此常被用來洗黑錢。
此外,目前國內金融結構都有很多內部賬本,非常分散,缺少全國性的統一賬本,無法監管每一筆錢的具體流向或每一次交易的過程,給偷逃稅、貪污受賄、洗黑錢等可乘之機。
未來隨著區塊鏈技術的應用,發行數字貨幣,有利於提升央行對貨幣供給和貨幣流通的控制力,更好地規范和監管數字貨幣,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便利性和透明性,減少洗錢、逃漏稅等違法犯罪行為。
3. 能更好地降低貨幣發行流通成本
人民幣同一般商品一樣,生產和發行都是有成本的。比如,生產人民幣需要原材料(紙張)、機械、人工成本等。同時作為一種特殊商品,人民幣的生產、流通和回收,都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以確保安全。為了更好地防偽,還需要不斷更新印製技術等。數字貨幣雖然也有防偽等成本,但相較於紙幣而言,發行和流通更為便利,可降低傳統紙幣發行、流通的高昂成本,也可以更好的服務我們的虛擬經濟。
此外,國外對數字貨幣也越來越接納,比如美國加州已承認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合法化,俄羅斯總統普京認為數字貨幣作為記賬單位是可能的,英國央行也表現考慮發行數字貨幣,這些都為數字貨幣的流通打下良好基礎。
❹ 央行數字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是經國務院批准計劃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央行數字貨幣研發相應工作。
2019年8月21日,央行微信公眾號發布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
❺ 央行擬發行數字貨幣(DC/EP)的背景和戰略意圖是什麼
今年11月13日,央行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網傳人民銀行已發行法定數字貨幣,更有個別機構冒用人民銀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產品冠以「DC/EP」或「DCEP」在數字資產交易平台上進行交易。央行強調,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DC/EP),也未授權任何資產交易平台進行交易。市場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數字貨幣,網傳法定數字貨幣推出時間均為不準確信息。
目前網傳所謂法定數字貨幣發行,以及個別機構冒用人民銀行名義推出「DC/EP」或「DCEP」在資產交易平台上進行交易的行為,可能涉及詐騙和傳銷,請廣大公眾提高風險意識,不偏信輕信,防範利益受損。
早在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門就曾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下稱《公告》),指出發行虛擬貨幣、ICO等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秩序,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上述活動。
❻ 央行將推出數字貨幣(DCEP)對整個社會會產生什麼影響
傳統貨幣是「通貨」,也就是可以交換任何商品,使用場合不受限制,由於不攜帶信息,也很難追溯。這就使得傳統貨幣如果跟隨數據量的增長而膨脹的話,直接失去價值尺度職能,也就是變成廢紙。而數字貨幣則不同,它雖然也是「通貨」,但卻可以攜帶信息,於是自身具備穩定性,可以作為數據資產的「錨」而不是被數據資產「帶飛」。
實際上,最早實踐數字貨幣理念的比特幣,其核心屬性就是總量可控,從而可以用於衡量其他商品的價值而非被其他商品決定其供給量。當然,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因此,從戰略全局看,在信息化、數字化成為經濟發展主要趨勢之一的大背景下,發行主權數字貨幣是大勢所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