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數字貨幣突然說系統更新了
1. 玩數字貨幣是不是會血本無歸呢
所有的數字貨幣,比特幣什麼的,不是很懂,不過有一點自己的看法,說來你聽聽,覺得不對,就一笑而過。貨幣都是各個政府發行的一種信用承擔,作為一種購買物品的中間衡量價值。有政府背書,政府穩定,信譽良好,才具有購買力。所以那些戰亂地區的貨幣都不值錢,可能十斤貨幣買不了一個雞蛋,就是因為沒有政府發行擔保。同樣,數字貨幣,從來就沒有哪個政府作為擔保發行,也沒有哪個國家是承認可以作為本國貨幣流通的,所以,買數字貨幣,就只能是用比自己買的時候更高的價格賣出去,收到別人買的錢,那才是賺到錢。所以就很像擊鼓傳花,最後一個人肯定倒霉,但你不會知道會不會自己就是最後一個人。所以,跟荷蘭鬱金香一樣,鬱金香那就是世界上最大的一個騙局龐氏。越炒越高,一顆鬱金香能夠買一棟房子。可當最後的人賣不出去了,那所有的鬱金香加起來,都不如一顆土豆值錢。數字貨幣在我看來,同樣如此。巴菲特估計也是這么想的,所以從來都說比特幣就是一場泡沫。
2. 我被朋友忽悠投資數字貨幣,兩萬元,入了兩個平台。有個被封了,有個還在運行。自己又不能買賣,請問怎麼
需要報警,這屬於貨幣詐騙。天上不會掉餡餅,輕松掙大錢的虛擬投資平台,大家不可盲目信任,詐騙團伙往往以「小投資,大收益」為誘餌,讓投資者先嘗甜頭後增加投入,從而達到詐騙的目的。
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需要廣大公眾提高風險意識,理性謹慎投資,防範利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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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辨別數字貨幣是否是傳銷貨幣
1、發行方式。虛擬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是去中心化的發行方式。每個不同的終端節點負責維護同一個賬本,而這個維護過程主要是演算法對交易信息進行打包和加密,而傳銷貨幣則主要由某個機構發行,並且採用拉人頭的方式獲利。
2、交易方式。虛擬貨幣是市場自發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規模後逐漸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來完成交易。而傳銷貨幣則有某個機構自己發行,並且自建平台來進行交易。
3、實現方式。虛擬貨幣本身是開源程序,在Github社區維護。其總量限制的參數和方式,均顯示在開源代碼中。而傳銷貨幣的開源是完全抄襲別人的開源代碼,且沒有使用開源代碼來搭建程序,所以其本質跟Q幣一樣是可受網站控制的。
4、是否給出源代碼鏈接。一般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都會在官網的顯要位置給出源代碼的鏈接,這樣做是為了公開透明地展示貨幣系統的運作機制。而傳銷貨幣重點宣傳的是充值購買交易流程,並不提及其運作機制,甚至網站都沒有源代碼的鏈接地址。
5、官網是否是https開頭。一般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的官網和交易網站地址都以https開頭,其目的是這類網址可以很好地保護用戶的數據不被非法竊取。但傳銷貨幣的官網、交易網站等在內的相關網站都沒有以https開頭。
3. 我的一朋友購買了一萬數字貨幣,說是年底能漲三十倍,真的嗎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國家發行數字貨幣,騙子們倒是發行了七百多種數字貨幣,也不想想你用人民幣買的數字貨幣在哪裡,人民幣在騙子們的兜里,你買的幣在騙子們的app里,騙子們哪天一高興把網線一拔!
4. 請問bt110專家,我買了數字貨幣,現在幣價歸0 了可以維權嗎
首先,目前基於我國的相關政策,IC0項目以及交易所等均遷址國外,如果境外的代幣發行沒有對國內產生民事或刑事法律方面的影響,則適用其他國家的法律或監管規則,不會受到國內法律的管轄,投資者維權或追責均在海外進行。
其次,如果在我國境內進行維權,根據我國法律體系法律責任分為刑事責任、民事責任以及行政責任。我國現已明令禁止虛擬貨幣發行融資行為,沒有相關的監管機構,故投資者只能通過追究相應對方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1、刑事責任
但假設存在上線破發破發甚至後期歸零,期貨交易被平台操控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情形,且符合我國刑法中關於管轄的規定,則應結合其犯罪行為適用相應的法律條款。
根據《刑法》第六條至第九條中關於刑事管轄原則的規定,我國刑事管轄分為以下四種:
(一)屬地原則:凡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包括船舶或者航空器)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適用我國刑法管轄。
(二)屬人原則:我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我國刑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我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我國刑法。
(三)保護原則: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我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規定的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我國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處罰的除外。
(四)普遍原則: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所承擔條約義務的范圍內行使刑事管轄權的,適用本法。
例如上線即破發、操縱交易所中虛擬貨幣的價格中存在非法手段,雖然虛擬貨幣不屬於我國認定的證券范疇,但通過這種非法方式獲利,也可能觸犯了我國刑法中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罪名,那麼投資者可以在我國境內採取向公安機關報案等手段來維權。
2、民事責任
在民商事活動中主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等原則,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出現了許多投資者向A股公司進行維權的民事案例,但基於現在我國尚未將虛擬貨幣納入證券范疇,也並無因操縱虛擬貨幣價格進行民事追責的案例,因此投資者難以通過民事訴訟來維權。
另外基於民事法律關系的相對性,海外IC0項目即使底層資產、項目在國內,也多搭建了海外架構,投資者很難突破相對關系追索至IC0的實際項目主體責任。
5. 數字貨幣交易平台關閉了,那我之前所購買的數字貨幣會怎麼樣我該怎麼辦
目前看來,可以直接出手換成人民幣,然後將錢提出來。也可以直接將幣提出,看看國外有哪些平台支持交易。
6. ude數字貨幣關網了,後台顯示系統維護,又一大群人受騙了,
騙子騙錢就沒有人管嗎?還網路都做廣告,中國啊中國
7. 我是2017年被騙買數字貨幣現在報案有用嗎
你買多少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