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是否過氣
1. 數字貨幣還在做嗎
比特幣的發行是根據區塊高度來規定的,也就是距離創世第0號區塊,現在挖到了第幾號,比特幣的總量上限就應該是多少。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如果礦工挖到一個區塊,卻沒有領取這個區塊的獎勵,那這些比特幣就等於被永久銷毀了。
coinbase交易就是「憑空」生成比特幣的特殊交易,只有礦工可以寫這種交易,生成比特幣的數量受到規則限制(每21萬個區塊減半一次的新幣+本區塊的交易手續費)。
但是,規則並沒有規定礦工必須頂格把所有能拿走的獎勵全部拿走,可以選擇不拿。
所以,以前就發生過一個對接了RSK側鏈的礦池搞出bug,忘記領走獎勵的情況,白白佔了一個區塊的坑,等同於銷毀了對應數額的比特幣,讓比特幣總量永久性地減小了一點點。
另外,要花掉一筆比特幣,只需要指定交易ID和輸出序號。
如果礦工在多個區塊重復寫入了一模一樣的多筆coinbase交易,交易ID當然也是重復的,比特幣軟體處理這種情況時,只以第一次為准。
所以這種情況也是白白佔了一個區塊的坑,永久銷毀了對應數額的比特幣。
我印象里這好像還是個安全漏洞,所以後來的新版比特幣軟體把這種寫入重復coinbase交易的行為也禁止了。但是一直到現在也沒有禁止礦工不領取自己應得的獎勵。
一般來說,幣是私鑰控制的,把幣轉到任何人都不知道私鑰的地址上,就等於被銷毀了。
如果主人的安全工作做得很好,私鑰沒有泄露、也不可被猜解,但是他自己不慎弄丟了私鑰,那就等於把他擁有的所有幣銷毀了。
只有一些特殊的情況需要有意銷毀幣。
一是不可逆地兌換成另一種幣,比如依附於比特幣的合約幣XCP,還有依附於BCH的蟲洞現金WHC,就是這種情況。
二是為了存證、在鏈上保存數據,比如時間戳:panbiao.com/2013/08/
以及當初以太坊創始團隊的眾籌:zhuanlan.hu.com/p/29
私鑰本質上就是一個很大的數字,誰知道這個數字,誰就可以控制對應地址上的幣。所以私鑰一定要用靠譜的隨機數生成,否則就可能被猜解、盜幣。
對比特幣來說,地址是公鑰的哈希,沒辦法判斷一個地址到底有沒有對應的公鑰和私鑰(即使知道公鑰也無法知道對應的私鑰),所以即使明擺著是「燒毀」幣的地址,系統也不禁止轉入。
嚴格來說,鎖住幣的是一小段程序(腳本),這段程序就是把輸入當做公鑰和數字簽名,先檢查公鑰哈希是否一致,再檢查數字簽名是否有效,有效就驗證通過,允許轉賬;否則就判斷交易非法、拒絕打包進鏈。
解釋、執行這段程序的就是全節點軟體。可以說是全節點的軟體代碼具體定義了一個幣。
不過現在的狀況很尷尬,絕大多數礦工都不跑全節點,只有少數幾個礦池在跑。絕大多數用戶也不跑全節點,即使是跑了全節點,也只能執行驗證,沒有算力、不能出塊。
2. 數字貨幣合法嗎
在我國,數字貨幣是不合法的。根據規定,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不得承保與代幣和「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代幣和「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發現代幣發行融資交易違法違規線索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2)數字貨幣是否過氣擴展閱讀:
自《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發布後,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對於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門將提請電信主管部門依法關閉其網站平台及移動APP,提請網信部門對移動APP在應用商店做下架處置,並提請工商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3. 貝塔幣會不會永遠消失了
1.貝塔幣是一種新型的虛擬貨幣,是一個互聯網金融投資理財產品,全球同步運行。
2.數字貨幣屬於數字資產,個人與個人之間可以自由交易。貝塔幣是具備數字貨幣屬性的。屬性決定了他的性質和發展方向。國家關於虛擬貨幣的結論是非常清楚的,就是不允許金融機構參與,民間參與風險自負。這個已經很明確了,我們從事的事情,不違法也不合法,不承認也不否定,真實的反映了數字貨幣現在在我國的一個狀況。因為它現在不屬於真正的貨幣,更象是買賣Q幣的性質,沒有真實貨幣的定義,所以不違法。
4. 揭露數字貨幣投資亂象,數字貨幣還能投資嗎
「投資有風險,入市須謹慎」,區塊鏈和數字貨幣目前還在發展的早期,任何行業的早期難免有泡沫和市場混亂,在投資過程中要多方面考量。
從另一方面而言,越是行業的早期,機會越多,這個道理是被很多行業所驗證過的,互聯網的浪潮也是這樣的。
所以,數字貨幣是否可以投資,這個要根據項目來判斷,不能一概而論。
5. 數字貨幣出現後第三方支付是否會消亡
數字人民幣聽起來像是個科幻概念,但已悄然成為現實。
2020年10月8日晚,深圳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為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結合本地促消費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近期聯合人民銀行,開展了數字人民幣紅包試點。這意味著數字人民幣在實際應用過程中又向前推進了重要一步。
談起數字貨幣,通常會想起比特幣等,以區塊鏈技術為依託的民間貨幣。但二者有著本質的不同。
數字貨幣研究者楊俊向時代財經介紹,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基本上是去中心化的、非法幣,不具有法償性等,也因此存在較大的風險。央行數字貨幣則和紙鈔一樣,中心化、法幣、有國家信用背書。
從使用模式上看,數字人民幣更加類似於現有的第三方移動支付,但具有更高信用背書、更強的隱私管理、更先進的支付手段等優勢。
楊俊分析,在未來,數字人民幣會對現存的第三方支付手段形成巨大的沖擊與挑戰。
可以說數字人民幣「已問世」
對於數字人民幣,央行早有布局。2016年,央行成立了數字貨幣研究所,2017年末,經國務院批准,央行組織部分商業銀行和有關機構,共同開展研發數字人民幣體系(DC/EP)。2020年4月,數字人民幣首次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
廣東創意經濟研究會理事、區塊鏈工業智能園區發起者——蟻米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張錦喜告訴時代財經,上一次的封閉測試,在人員、使用場景等都比較局限,主要是為了測試數字人民幣的性能。
「第一是技術上的可行性和安全性,第二是高頻支付兌換的性能,第三是支付的便捷性和友好性。」張錦喜說。
6. 數字貨幣在中國合法嗎
不合法。
央行提示稱,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
此外,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
(6)數字貨幣是否過氣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是非法幣的電子化,其最初的發行者並不是央行。這類虛擬貨幣主要限於特定的虛擬環境里流通。而數字貨幣是可以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但只有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才是法定數字貨幣。
2013年央行聯合五部委曾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將比特幣等非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為虛擬商品,它不是以貨幣和法幣形式存在。
7. 數字貨幣可靠嗎
不能說是騙局,而是有一定的風險,因為數字黃金貨幣是一種實物貨幣形式,它的存款以黃金而不是法定貨幣為單位計量。因此數字黃金貨幣的購買力波動和黃金價格相關。如果黃金價格上漲,那麼就變得更有價值,如果黃金價格下跌,那麼會價值損失。
由於還沒有具體的金融條例監管數字黃金貨幣供應商,因此他們以自我管制的方式運作。數字黃金貨幣供應商不是銀行,因此銀行條例是不適用的。
(7)數字貨幣是否過氣擴展閱讀
探討數字貨幣的內涵,必須釐清一-些模 湖的概念。比如,是央行主導的法定數字貨幣,還是民間非法定數字貨幣;是加密數字貨幣,還是貨幣電子化;是否屬於」掛羊頭賣狗肉"的「劣幣」。
新技術確實使得貨幣的概念邊界變得更加模糊。從理論上來說,新貨幣經濟學指出了貨幣消失的可能性,即法定紙幣不再是惟一-的交易媒介,並最終被產生貨幣收益、由私人部門發行的金融資產所取代。
從現實來看,盡管法定貨幣的地位仍不可動搖,但歷史上也出現過各種局部場景的私人貨幣,如20世紀20年代貨幣失控的德國普有過瓦拉系統。現在有去中心化特徵的數字貨幣,更使得私人貨幣的挑戰日益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