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第四代加密數字貨幣烯量幣
❶ 蒙古國數字貨幣牌照怎麼申請
2018年9月29日,蒙古國通過了一項《全國支付系統法案》(National Payment System Bill),在該法案框架之下,蒙古國頒發了數字貨幣執照。
蒙古國是將區塊鏈技術融入到國家金融領域,不僅允許國家民眾使用數字貨幣加油、交費等,還頒發了加密貨幣交易牌照,鼓勵外商投資參與,並利用區塊鏈技術去中心化、公開透明的特點,運用到蒙古國新能源發電電力系統中。
蒙古國發行數字代幣和進行ICO是否需要許可,需要哪些部審批?
是需要審批的,在蒙古國發行數字代幣由蒙古央行發行特殊許可證,如果數字代幣要進行ICO,則需要達到蒙古央行,蒙古財政部的相關要求,最終是由蒙古證監會發放特殊許可牌照。
在蒙古國區塊鏈和數字代幣方面國家是否支持?有哪些法律法規?
蒙古國對新生第四代互聯網技術革命相當支持,關於區塊鏈數字貨幣,有兩個法律和規定,一個是今年2月12號在蒙古國全國性區塊鏈會議上頒發的政策,此政策規定蒙古國民眾都可以參與數字代幣的交易(原先是允許第一市場,即大公司和上市公司參與)。另外一個就是蒙古國總統於2017年5月簽署的關於區塊鏈的法令,已於2018年1月1號生效。
蒙古國對於STO這一全球最新共識的政策和法規 ?
蒙古非常支持,針對區塊鏈和最新的STO,蒙古國會成立了專門的電子貨幣區塊鏈I作小組這方面的政策和愛沙尼亞趨於一致。蒙古國對於STO數字資產交易所同樣實行牌照制,已有資金和實力雄厚的外國企業拿到牌照。
蒙古國正式批准並頒發了雙牌照的交易所,不僅可以接受ICO ,同時也可以接受STO項目的交易
怎麼申請蒙古國數字貨幣牌照,和申請世界上其他國家的牌照差不多,都是要注冊當地國家的公司,蒙古國需要開設銀行賬戶,而且開設賬戶也可以選擇本人不去蒙古國,簽署一份委託協議書可以全程代辦好,然後開始正式申請牌照的工作,整個流程全部辦下來大概需要20個工作日的時間
❷ 最近親戚在做一種數字貨幣 叫烯量幣。很多人都說是傳銷。但是姑姑給我發了財經頻道視頻。不像是傳銷
凡有類似《禁止傳銷條例》裡面列舉的行為,並且未經商務部批准。這些行為都涉嫌違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❸ 烯量幣能做嗎
以虛擬幣為概念的傳銷騙局已經太多了,大量老百姓被捲入血本無歸,被騙錢財往往難以追回。
❹ 烯量幣是傳銷嗎
烯量幣不是貨幣,這是一種新型傳銷騙局。
一、烯量幣的利息。
0-100幣 百分之0.03-0.05, 100-300幣 百分之0.05-0.1 ,300-500幣 百分之0.1-0.15, 500-1000幣 百分之0.15-0.2 ,1000-5000幣 百分之0.2-0.25 ,5000-10000幣 百分之0.25-0.3 ,一萬幣以上 百分之0.25-0.3
二、根據發送推廣鏈接所下載的智能錢包里所持幣的總量決定利息,智能區塊會自動形成兩個鏈接區,類似二二復制小公排,可以獲得小區持幣總量按照相應算力匹配所得幣量。
存10000個幣,每天有0.3% 即每天有30幣的利息! 一個月900幣 一年就 10800!。
這樣算下來,一年就是100%的利息。這還只是利息,類似錢存銀行,根據國家法律規定,超過銀行利息四倍就屬於高利貸,就是違法,這個幣有100%的利息,就是再你的賬號上增加了一倍總量,所以這幣是在不斷貶值的每年貶值一半,唯一的生存下去的方法就是不斷拉下線,維持它的價格。
傳銷的三個特徵:
1、入門費
是否需要認購商品或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或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頭
是否需要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並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3、計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徵,就有可能涉嫌傳銷。
(4)世界第四代加密數字貨幣烯量幣擴展閱讀:
江蘇淮安警方端掉特大「資本運作」傳銷團伙
2012年3月15日,一外地人張某到江蘇省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投案,稱因為付不起下線的工資而面臨著破產。他揭發了所在的「自願連銷經營業」組織的資本運作型傳銷活動。為此,清浦公安開始對該組織的93個聚集點進行偵查。
查清:該組織由廣西、長沙擴展到淮安,人員均為河南、安徽等外地人。「淮安區」基層組織共8個組,每組30至40人不等,每組5個班。一班專與剛加入的人聊天,造成親切感,以打破心理防線;二班、通過算賬的方式,告訴加入者,你投入一元錢,會因「雁陣效應」成為幾萬元。
三班為告訴加入者,傳銷是塔尖的人發財,而我們不是傳銷,是人人發財。我們是「1040富翁工程」,即當你很快得到1040萬元時,你就得退出本活動,讓位於別的人,五班宣講的中心理念是,我們這個做法是國家明面調控,暗地支持的,放的短片告訴加入者,這是某國ABC集團的經濟運作。
到此,加入者會「心甘情願」地變賣家產甚至攜妻舉家入股。一股為3300元,21股6.98萬元為基本加入基線。加入組織後的主要任務是發展下線,每拉一人加入,你就成為上線,就有提成。組織設「五級三階」,即實習、組長、主任、經理、高級經理,到了高級經理,每月提成即可達10多萬元。
基層組織有五大「窗口」(職位),即大總管,自律總管(管紀律),能力總管(管發現人才和培訓),經晨總管(管每天早晚課),申購總管(管財務)。對應於基層,中層和高層也設有相應名稱的總監。「淮安區」最高領導是區長,名叫童中偉。
成員三人一套入住組織租下的住宅,組織發一手機,用於互相聯系與發展下線。如有人上課手機響,或是用手機打私事電話,即會被舉報,被舉報者也會心甘情願地受罰。
查清基本案情後,4月15日晚10時,清浦分局全局200餘民警,分工到人,一起出動。先將「淮安區」區長童某等40餘高管抓獲。至凌晨,再收一網,將所餘200餘人一網打盡。
審訊中,得知在安徽蕪湖正要召開高級經理晉升大會,清浦警方趕到蕪湖,在會前將主辦會議的「徐州A區」區長葉某等13人抓獲。經有關經算師測算,該組織成員要獲得1040萬元,需吸納下線2.5億元資金,這基本不可能做到。
❺ 烯量幣合法嗎
不合法,烯量幣為非法貨幣,是一種傳銷騙人的手法。
中國央行12月5日下午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央行在這一通知中稱比特幣不是貨幣,只是一種虛擬商品,此外,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5)世界第四代加密數字貨幣烯量幣擴展閱讀:
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❻ 紫藤幣是什麼
雲河幣(簡稱LEC),是世界第四代加密數字貨幣,由馬來西亞頂尖技術策劃團隊聯盟發起,發始人 Chen Lin。雲河幣2018年5月20日開始面向全球發行(中國區為首發站),總發行量1億枚,發行價為0.01美元,分10年且以每年遞減一半的數量發行,發完為止,永不增發。
❼ 烯量幣可以買嗎
何為傳銷: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需從法律規定以及具體的運作模判斷是否屬於傳銷。
《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傳銷的明顯特徵:
1、傳銷的商品價格嚴重背離商品本身的實際價值,有的傳銷商品根本沒有任何使用價值和價值,服務項目純屬虛構;
2、參加人員所獲得的收益並非來源於銷售產品或服務等所得的合理利潤,而是他人加入時所交納的費用。
❽ 蒂克幣是真正的開源數字貨幣嗎
蒂克幣以虛擬貨幣為噱頭,實質是傳銷虛擬(不存在礦機,前入者掠奪後入者的人民幣。)
更明顯的一個破綻,這個蒂克幣竟然有上下級關系,按等級劃分,和金字塔模式一樣。而且有返幣和分紅,級別越高分紅越多,高到你想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