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與數字貨幣
⑴ 中國的數字貨幣可以在境外買房產嗎
近日,一個叫Alec的資深地產投資人,接到來自全球各地,義大利、中國等無數購房者的電話,他們想要購買Alec正在出售的房子,盡管不知道房子的具體地址。
市場如此火爆,是因為此前Alec放出了這樣的一條信息:
奧克蘭(位於美國西海岸的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車程不到半個小時),一套四室兩衛,近期有過翻修,售價64.8萬美元,接受比特幣、以太坊或其他加密貨幣支付。
消息一傳開,咨詢的電話與郵件,如潮水般涌來。
眾所周知,在美國舊金山附近的房子,從來都是供不應求,通常一套房子能夠收到十幾個Offer。
這是一個賣家占據絕對優勢的市場,其實Alec根本不愁賣不出去。
所以,他為什麼要選擇接受加密貨幣支付呢?答案只有兩個字:嘗鮮。
從2017年到當前,區塊鏈正處在一個蓬勃發展的時期,Alec也想嘗鮮。作為資深地產投資人,他首先想到的當然是如何把加密貨幣與房產聯系起來。
為此,他拜訪了矽谷大量的區塊鏈創業企業,涉及產權記錄、跨境交易、眾籌投資、股權轉讓,並且學習加密貨幣的知識。
最終,他決定用最簡單的方式感受一下加密貨幣市場:接受買家支付加密貨幣。
關於嘗鮮利弊,Alec是這樣分析的:「一套七十多萬的房子,加密貨幣的價格在不斷波動,如果全部接受加密貨幣,這個波動不是一個小數目;收獲是在嘗試新的想法的時候做了很多功課,可以了解一個全新的市場。」
最後他接受了一個混合的方案:超過一半的部分用美元支付,剩下一小半用以太幣支付。這部分以太幣,以交易結束日的幣價計算,按照美元與以太幣的兌換值支付以太幣。
沒錯,以太幣就是2017年火爆一時的以太坊(ETH),其市值僅次於比特幣。
⑵ 什麼是數字貨幣和貨幣數字化兩者有什麼區別
數字貨幣首先並非國家法定貨幣,而是 「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比如有比特幣、eCell幣、以太幣而貨幣數字化則是將普通貨幣用數字來代表,數字後面對應的是國家法定貨幣,所有兩者區別很大。
⑶ 央行的數字貨幣會影響房價嗎
數字貨幣,就相當於一個新幣種,和房價沒任何關系
打個比方,假如發行500面值的人民幣,會影響房價嗎?
⑷ 虛擬貨幣與數字貨幣有什麼不同未來十年前景如何
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有別於虛擬貨幣,不是比特幣也不是Q幣!也就是說區別於比特幣,以太幣這類的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只能在網路中封閉流通,就好比騰訊的Q幣和匯新雲軟體協同產業生態鏈平台上的幣,它們只能用於自身產品的一種使用。而數字貨幣是可以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但只有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才是法定數字貨幣,比特幣是非法定數字貨幣。而對於法定數字貨幣,目前國際尚無統一定義。央行科技司副司長兼數字貨幣研究所籌備組組長姚前認為,央行研究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指數字化人民幣,從各國方案看屬於法定加密數字貨幣,其本身是貨幣而不僅僅是支付工具。而與之對應,虛擬貨幣也稱為非法定數字貨幣。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區塊鏈工作組組長李禮輝就曾表示過,數字貨幣必須具備法定地位、國家主權背書,明確發行責任主體。以比特幣和以太幣等為代表的虛擬貨幣沒有國別,沒有主權背書,沒有合格發行主體,沒有國家信用支撐,這些都不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不等同於虛擬貨幣
既然數字貨幣是可以用來進行商品交易的那麼支付寶和微信的支付算是一種數字貨幣的模式嗎?
支付寶、微信支付和手機銀行等其實都是電子貨幣,並不是數字貨幣。這些都是基於電子賬戶實現的支付方式,本質上只是一種現有法定貨幣的信息化過程,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數字貨幣。比如,支付寶或微信交易的金額,本質上還是銀行賬戶上的紙幣,不過是電子形態,手機上顯示的「100元」也必然對應著銀行里真實的100元。
(匯新雲徐生整理)
⑸ 什麼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的區別
1、概念范圍不一樣,比特幣是數字貨幣的一種,數字貨幣的概念涵蓋比特幣。
2、發行方不一樣,比特幣沒有統一的發行方,而有些數字貨幣有獨立的發行方。
3、數量不一樣,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數字貨幣簡稱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比特幣是一種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不同於虛擬世界中的虛擬貨幣,因為它能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而不局限在網路游戲中。早期的數碼貨幣(數字黃金貨幣)是一種以黃金重量命名的電子貨幣形式。
現在的數字貨幣,比如比特幣、萊特幣和PPCoin是依靠校驗和密碼技術來創建、發行和流通的電子貨幣。其特點是運用P2P對等網路技術來發行、管理和流通貨幣,理論上避免了官僚機構的審批,讓每個人都有權發行貨幣。

(5)房價與數字貨幣擴展閱讀
數字貨幣非法幣
近年來,比特幣、以太幣、萊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在一些互聯網平台上進行集中交易。這些「貨幣」的價格不僅經常在短期內暴漲暴跌,其在金融科技的幫助下漸漸向投資、融資等金融領域擴散,引發了各界對於相關風險的廣泛關注。
不久前,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相關行為做出了明確規范。專家指出,「虛擬貨幣」並非貨幣當局發行的法定貨幣(法幣),其本質上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
因此,認為「虛擬貨幣」具有或將會具有法定貨幣屬性並藉此開展投機炒作、網路集資、借貸融資等行為,無疑具有很大的法律風險和經濟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