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不是老鼠葯
⑴ 最近親戚在做一種數字貨幣 叫烯量幣。很多人都說是傳銷。但是姑姑給我發了財經頻道視頻。不像是傳銷
凡有類似《禁止傳銷條例》裡面列舉的行為,並且未經商務部批准。這些行為都涉嫌違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⑵ 玩數字貨幣是不是合法的啊
目前來說,在數字貨幣方面,沒有太多的規定和規則來約束它。所以,數字貨幣不合法也不違法。但是,不建議去玩數字貨幣,風險很高。
⑶ 數字貨幣到底是不是泡沫
數字貨幣存在了這么久,自然不可能以泡沫一概而論。但數字貨幣的套路和泡沫,的確也是這個行業的毒瘤和發展阻力。不過經過前段時間的數字貨幣低谷期,現在投資者趨於理性,政府也進行嚴格監管,這也意味著,之前利用畫餅來圈錢的「空氣幣」「傳銷幣」想割韭菜是幾乎不存在了,因為監管部門就讓他過不了審核。在數字貨幣市場得到監管整治以後,剩下的產品要怎麼樣才能穩定長久成為靠譜的產品呢?我認為第一看這個產品的團隊是不是技術全面,專業可靠;第二看項目落地執行是否有可能;第三看平台是否各種限制,是否自由公平。像最近上線的HNB就是具備以上三點的可靠產品,它團隊來自世界各地的區塊鏈精英,技術和經驗豐富;有實體經濟掛鉤的經濟基礎,不易出現幣值波動;平台玩法自由,構建像社區一樣的去中心化經濟體。是一款值得關注的產品。
⑷ 市面上所有的數字貨幣它們的區別在哪,不都是點對點結算貨幣嗎
法定數字貨幣與數字貨幣的發行模式和監管機制不同。
1、法定數字貨幣:本質上仍是中央銀行對公眾發行的債務,屬於數字貨幣的一種形式,法定數字貨幣應該是採用數字化貨幣形式、具有法定地位、國家主權發行責任主體的數字化貨幣
2、數字貨幣:虛擬貨幣以比特幣、以太幣為代表的,沒有中心機構發行的,具有匿名性的特徵。並不處於現有立法之下,所以不能被認可為錢,不具備貨幣價值。
⑸ 數字貨幣騙局為什麼不抓
數字貨幣被騙,為什麼不去抓這個?目前國家對數字貨幣最快,還沒有一個完全的定性,所以說他沒有相關的法律
⑹ 玩數字貨幣是不是會血本無歸呢
所有的數字貨幣,比特幣什麼的,不是很懂,不過有一點自己的看法,說來你聽聽,覺得不對,就一笑而過。貨幣都是各個政府發行的一種信用承擔,作為一種購買物品的中間衡量價值。有政府背書,政府穩定,信譽良好,才具有購買力。所以那些戰亂地區的貨幣都不值錢,可能十斤貨幣買不了一個雞蛋,就是因為沒有政府發行擔保。同樣,數字貨幣,從來就沒有哪個政府作為擔保發行,也沒有哪個國家是承認可以作為本國貨幣流通的,所以,買數字貨幣,就只能是用比自己買的時候更高的價格賣出去,收到別人買的錢,那才是賺到錢。所以就很像擊鼓傳花,最後一個人肯定倒霉,但你不會知道會不會自己就是最後一個人。所以,跟荷蘭鬱金香一樣,鬱金香那就是世界上最大的一個騙局龐氏。越炒越高,一顆鬱金香能夠買一棟房子。可當最後的人賣不出去了,那所有的鬱金香加起來,都不如一顆土豆值錢。數字貨幣在我看來,同樣如此。巴菲特估計也是這么想的,所以從來都說比特幣就是一場泡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