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發行數字貨幣的建議
① 央行的數字貨幣到底解決了什麼現實問題
在我國當前經濟新常態下,探索央行發行數字貨幣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發行數字貨幣可以降低傳統紙幣發行和流通的高昂成本,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便利性和透明性,減少洗錢、逃漏稅等違法犯罪行為,提升央行對貨幣供給和貨幣流通的控制力,更好地支持經濟和社會發展,助力普惠金融的全面發展。
未來,數字貨幣發行、流通體系的建立還有助於我國建設全新的金融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支付體系,提升支付清算效率,推動經濟提質增效升級。
② 國外數字貨幣在中國發行需要什麼手續
啥手續都不需要,想怎麼發都隨便。央行明確公告過的,所有的數字貨幣都是非法的,不得交易的,抓住就罰的。所以,沒手續的。
③ 新手如何投資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簡稱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將虛擬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行,也不與法幣掛鉤,但由於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數字貨幣屬於一種風險投資,有人可以在這個市場獲利,也有人在這個市場虧損,數字貨幣要投資賺錢,一是可以通過挖礦,二是通過平台交易,數字貨幣有價格的波動,理論上是具有可投資性的。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產品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應答時間:2020-12-02,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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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我國數字貨幣是怎麼用的為什麼會推行這種貨幣
我國數字貨幣是只要有手機,無需網路,只要碰一碰就可以進行支付了,並且帶有詳細的交易記錄,對於打擊洗錢犯罪很有幫助;推出這種貨幣主要是為了向支付寶、微信、POS終端搶奪一下份額吧,也是可以為了人民幣國際化做好鋪墊,數字貨幣不但安全並且有國家背書,全球多國央行正在力推數字貨幣, 現在這種數字貨幣還處於測試階段,那大概什麼時候才推廣使用呢?那就要等到2022年2月的北京冬奧會才開始全面推廣使用。
我國央行的數字貨幣可用於日常的小額支付,由於在國家的背書下會更穩定,央行的數字貨幣和比特幣、臉書計劃推出的Libra具體不同性,我給數字貨幣具有法律效應,個人不能拒接接收。同時,使用上非常方便,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就可以進行支付了,數字貨幣不會引發通貨膨脹,現在可以在深圳、雄安、成都、蘇州等城市推行並使用,更表明無紙化時代即將到來,數字貨幣是一個全新概念,技術含量非常高,將來人民幣將進入3.0時代。雖然現在的數字貨幣比較厲害,但還是無法杜絕洗黑錢與腐敗的。
⑤ 數字貨幣存在哪些風險
數字貨幣簡稱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 。
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將虛擬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行,也不與法幣掛鉤,但由於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
根據《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境內沒有批準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根據我國的數字貨幣監管框架,投資者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數字貨幣交易的自由。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在投資之前,建議您先了解一下項目存在的風險,對項目的投資人、投資機構、鏈上活躍度等信息了解清楚,而非盲目投資或者誤入資金盤。投資有風險,入市須謹慎。
應答時間:2020-12-11,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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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要是玩數字貨幣能行不現在
建議不要玩數字貨幣,中國人民銀行已經發表聲明, 就說區塊鏈並不僅僅只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純粹的泡沫 ,不建議大家去購買 ,而且央行也正准備發行數字貨幣 ,而且市面上的貨幣數字貨幣都不是央行正式發行的 ,所以不要去購買 。到時候可以購買政府發行的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現現在市場上流行的數字貨幣的話 一般都是虛擬的,一般都是前面的投資人套後面的接盤俠 所以不建議購買 。
⑦ 數字貨幣合法嗎
在我國,數字貨幣是不合法的。根據規定,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不得承保與代幣和「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代幣和「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發現代幣發行融資交易違法違規線索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7)我國發行數字貨幣的建議擴展閱讀:
自《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發布後,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對於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門將提請電信主管部門依法關閉其網站平台及移動APP,提請網信部門對移動APP在應用商店做下架處置,並提請工商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