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是不是非法集資
㈠ 中國物聯網LCF數字貨幣誰知道是國家正規項目,還是騙人的非法集資求大神指點,
中國物聯網LCF數字貨幣已被定義為詐騙、傳銷及非法集資。多地警方予以警告,涉及羅斯柴爾德集團發布聲明,央行發布公告稱未發布任何數字貨幣。
以下為權威媒體報道:
網友「山水」日前收到一條信息,內容是關於「LCF」,他拿捏不準這裡面是否存在貓膩,於是向威海晚報求證。
信息是這樣的:「LCF物聯網群,具體說是中國政府和羅斯柴爾德家族聯合打造的物聯網+虛擬數字貨幣+原始股+消費返利的綜合性平台,是為中國老百姓量身定做的一個致富平台,前期由羅斯柴爾德家族讓利10個億贈送積分給優質會員,目前到開盤前有機會獲贈1000—20000積分,1積分1LCF幣=3元人民幣。
優惠期過後,拿到編號的人,意味可以注冊會員,注冊會員成功,可以在自己賬戶上看到公司免費贈送你的積分。積分可以做什麼用?
贈送的積分可以在平台內部流通,購物、旅遊、買保險。正式開盤後,平台將對接5萬家商鋪,10萬種國內外名優產品,100款接地氣保險,500條精品旅遊線路。前期贈送的積分,我們是零投資,零風險,不掏一分錢喲!」
記者為此咨詢了威海市公安局經偵部門,經偵部門表示,該項目已被國內多地警方確認為涉嫌非法傳銷、非法詐騙,其傳播模式符合傳銷定義。主要誘騙對象是對互聯網不太懂的家庭婦女、中老年男子等。
通過注冊免費送虛擬積分、崗位等誘惑不明真相人員加入組織,並不停地發展下線,換得所謂的虛擬積分。進群以後,首先修改昵稱,報個人資料,並通過文字、講課、語音分享等進行洗腦,然後進行詐騙。市民遇到這種信息時,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落入圈套。
(1)數字貨幣是不是非法集資擴展閱讀:
2016年12月23日,全球領先的獨立金融顧問集團之一的洛希爾集團 (Rothschild & Co),再次就一項自稱「羅斯柴爾德家族 LCF 項目」的非正規集資活動警示中國公眾。
該集資活動宣稱其投資於與虛擬貨幣及「物聯網」相關的項目。投資者需留意,該非正規的集資活動涉嫌冒用「羅斯柴爾德」(英文為 Rothschild)名號虛構地、非正規地進行關聯。
根據洛希爾集團目前獲得的信息,該非正規集資活動已由不知名人士在微信、新浪微博、騰訊 QQ 及其他中國社交平台傳播。起初,該活動引導公眾在www.hlcf586cn.com網站注冊賬戶,以投資「LCF 積分」。
該網站目前已被取締,但我們相信與該集資活動相關的文章及內容仍在社交平台上傳播。該非正規集資活動聲稱其將根據投資者的參與時間分階段進行分紅獎勵,這一獲利模式與龐氏金融騙局十分相似。該非正規集資活動相信應已在全國范圍內運作了數月。
洛希爾集團及洛希爾家族(亦曾被翻譯為「羅斯柴爾德家族」)的任何成員均與此項集資活動沒有任何關聯。洛希爾集團已採取一系列措施提醒公眾小心該冒用「羅斯柴爾德」名號的非正規集資活動。洛希爾集團已採取的措施包括:
1、於洛希爾集團官方網站發布公開聲明,警示投資者洛希爾集團與該非正規集資活動沒有任何關聯;
2、 與網站域名供應商及騰訊、新浪、微信等網路社交平台聯絡,要求關閉集資活動網站、刪除虛假宣傳信息並對新出現的信息實行管控;
3、通知中國內地及香港地區有關監管機構,實時向其更新最新進展;
4、發布網路聲明,警示中國公眾謹慎區分冒用「羅斯柴爾德」名號的非正規集資活動;
5、向中國媒體發布聲明,再次警示中國公眾勿相信冒用「羅斯柴爾德」名號的非正規集資活動。
洛希爾集團將繼續與監管機構緊密合作以處理此事。洛希爾集團建議已參與該非正規集資活動的中國公眾應立即與當地警方聯絡。洛希爾強烈建議所有被鼓動參與該非正規集資、被散布有關非正規信息的公眾向警方報告相關情況。
㈡ 請問數字貨幣你報案了嗎
所謂是數字貨幣,其實就是非法集資。
可以到當地的區經偵支隊報警。
這屬於刑事案件,就應該是他們的受理范圍。
多人團結起來,多組織相關證據,包括投資的賬戶,截圖,獎金制度等等。
㈢ 中國數字貨幣是合法的么
不合法。
央行提示稱,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
此外,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
(3)數字貨幣是不是非法集資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是非法幣的電子化,其最初的發行者並不是央行。這類虛擬貨幣主要限於特定的虛擬環境里流通。而數字貨幣是可以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但只有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才是法定數字貨幣。
2013年央行聯合五部委曾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將比特幣等非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為虛擬商品,它不是以貨幣和法幣形式存在。
㈣ 光彩數字貨幣屬於非法集資嗎
判斷是不是非法集資,則要看是否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一)集資後不用於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於生產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二)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三)攜帶集資款逃匿的;
(四)將集資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的;
(五)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返還資金的;
(六)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逃避返還資金的;
(七)拒不交代資金去向,逃避返還資金的;
(八)其他可以認定非法佔有目的的情形。
㈤ 數字貨幣是真是假國家一定監管,要是假的,被騙的是百姓,對國家也沒有好處的,被騙的會持力不住
近年來,與虛擬貨幣相關的炒作(如ICO、IFO、IEO、IMO和STO等)花樣翻新、投機盛行,價格暴漲暴跌,風險快速聚集。相關融資主體通過違規發售、流通代幣,向投資者籌集資金或比特幣、以太坊等虛擬貨幣,其本質上屬於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嚴重擾亂經濟金融秩序。
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ICO和虛擬貨幣交易場所進行清理整頓,境內虛擬貨幣交易規模大幅下降,有效避免了虛擬貨幣價格暴漲暴跌對我國金融市場的沖擊。
㈥ 數字貨幣交易合法嗎
國內買賣數字貨幣違法。
根據央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出《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公告指出,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6)數字貨幣是不是非法集資擴展閱讀:
央行表示,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
央行貨幣金銀局在其官網上發布《關於冒用人民銀行名義發行或推廣數字貨幣的風險提示》稱,近日個別企業冒用央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產品冠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發行」,或是謊稱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推廣團隊,企圖欺騙公眾,借機牟取暴利。
央行表示,央行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央行還提示,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
實際上,比特幣、萊特幣等虛擬貨幣就是所謂數字貨幣的代表。而央行在2016年曾表示,正在研究中國的法定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此前對媒體表示,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原型方案已完成兩輪修訂,未來有望在票據市場等相對封閉的應用場景先行先試,但推出暫無明確時間表。
參考資料來源:新華網-有人冒用央行名義發行數字貨幣?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
㈦ 現在做數字貨幣是合法的么
不合法。
一、數字貨幣ICO在中國屬於非法行為
央行在2017年9月,下發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正式定性ICO是未經批准非法融資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參與。
之後於2018年4月23日宣布左右數字貨幣ICO平台已經全部退出中國市場,因此目前ICO在中國是不合法的。
二、數字貨幣交易所在中國被禁止
在宣布ICO是非法融資行為後,央行同時把為虛擬貨幣提供交易、兌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也列為禁止項,這意味著數字貨幣交易所在中國目前也是不合法的。
包括比特幣中國、OKcion、火幣等交易平台在2018年都宣布停止人民幣充值業務,陸續關閉交易平台,截至2018年4月所有數字貨幣交易所完全退出中國市場。
(7)數字貨幣是不是非法集資擴展閱讀
數字貨幣一般有專門的數字貨幣交易所,我們可以在我們的數字貨幣交易所購買我們的需要的數字貨幣。
從朋友那裡購買,我們除了從交易所購買我們還可以從我們的朋友那裡購買,朋友有的話你可以商量著問他能不能賣給你一點。
從貿易商那裡購買,需要的多的話,我們還可以從我們附近的貿易商那裡購買我們的數字貨幣。
接受數字貨幣支付服務支付,我們如果開實體店的話我們可以開通支持數字貨幣付款,那樣我們也可以獲得我么你得數字貨幣。
最後我們可以通過挖礦來獲得數字貨幣,我們可以通過配備采礦機工作采礦,這樣如投入比較多的硬體來獲得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買賣:需要在第三方數字貨幣交易所,充值人民幣或數字貨幣之後才可以買賣。
數字貨幣買入:不管你買多少個幣,沒有限制,比如比特幣現在一個10萬元,你可以買0.0001個,不限制買賣多少個數量。
數字貨幣交易時間:全年365天,全天24小時,都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