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感情詐騙買數字貨幣
1. 利用感情騙金錢達到10000元屬於詐騙嗎
屬於,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經偵查,如果他的行為構成詐騙罪,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責任。如果不構成刑事犯罪,你也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要回找你借的錢。
2. 利用感情騙取他人金錢算犯法嗎要追究法律責任嗎
利用感情騙取他人金錢屬於詐騙的行為,情節較輕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進行處罰,嚴重的要負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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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女子虛構身份利用感情詐騙20餘萬丈夫報警
家住青島市黃島區的女子劉某虛構身份多次利用感情詐騙他人,其中一名受害者竟然是劉某丈夫的戰友,戰友告訴了劉某的丈夫杜某,杜某毫不猶豫打電話報了警。4月20日,記者了解到,劉某共涉嫌詐騙金額20餘萬元,目前已經被黃島警方刑事拘留。
4月18日下午5點多,青島公安局黃島分局張家樓派出所接轄區居民杜某報警,稱其老婆涉嫌詐騙,這對民警來說也是新鮮事。
接到報警後民警迅速到杜某家中了解情況,杜某告訴民警,他老婆劉某虛構身份建立多個微信號,詐騙其戰友韓某,被韓某發現告訴了他,他就想到趕緊打電話報警。根據杜某反映的情況,民警將嫌疑人劉某帶回所內審查。
經審查,2014年10月份,劉某通過其丈夫認識了丈夫的戰友韓某。後劉某利用自己申請的微信號虛構了「韓雪」的身份,並用此微信號加韓某為好友,後同韓某在網上確定戀愛關系。
確定關系後,劉某開始她的詐騙計劃,她謊稱自己的母親治病需要錢,讓韓某想想辦法給她一部分錢。韓某先後十餘次通過直接交給劉某或給其銀行卡存款、轉賬等方式,給劉某共計18萬余元,讓其用來給母親治病。
2014年12月份,嘗到甜頭的劉某又用同一個微信號虛構了「劉曉楠」的身份,同崔某在網上確定了戀愛關系,後謊稱出差錢包被盜,騙取崔某1萬余元。
其間,韓某再聯系「韓雪」一直沒有動靜,直到今年4月的一天,韓某去「韓雪」的朋友圈發現一張照片跟其戰友杜某的妻子很像,於是便把這個情況告訴了杜某,杜某報警。
劉某詐騙韓某、崔某共計20餘萬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涉嫌詐騙已被黃島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3. 無恥的網路騙子,利用感情詐騙錢財,他用的名字是假的,有照片可以找到他嗎
找個比較有影響力點論壇發表下帖子,讓大家幫你找他,騙子最可惡了。
4. 利用感情向對方騙取金錢,請問這叫詐騙嗎
前幾天的新聞,一個男人同時談十幾個女朋友騙錢,生病了十幾個女人來探病,還有那個假稱自己有肺癌騙錢的,你可以去關注一下怎麼判的。
5. 利用感情騙取錢財能構成詐騙罪嗎
不管是用什麼手段詐騙錢財都是詐騙罪吧。
6. 利用感情詐騙金錢怎麼處理
如果是利用感情向你詐騙,我覺得你應該主動的去到派出所去。舉報這樣對方就不會再出現問題的,其實詐騙對方的事情,一定要讓警察知道,這樣檢查才能抓住這樣的人。
7. 利用感情騙了好多錢 ,騙了錢怕告詐騙,繼續騙登記,屬於詐騙嗎
騙一輩子的話還好,不然及時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