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政策對數字貨幣政策
1. 央行對數字貨幣,是什麼態度
央行馬上要發行自己的數字貨幣CBDC了
2. 關於央行數字貨幣cbdc和dcep的區別
在發行自己的數字貨幣這個問題上,央行們總是雷聲大雨點小。全球的央行都在考慮發行自己的數字貨幣,以跟加密貨幣比如比特幣進行競爭,卻久久不能付諸行動。
媒體對央行數字貨幣的關注度明顯上升,尤其是扎克伯格就 Libra 問題在國會上作證,以及克里斯蒂娜·拉加德在擔任歐洲央行行長的第一次媒體招待會上承認了對穩定貨幣的「清晰需求」之後,似乎有點改變了公眾對這件事的看法,讓許多加密貨幣社區的人認為 CBDCs 就在眼前了。
根據國際清算銀行發布的最新調查報告顯示,過去七年各國央行都在對這項技術進行調查,並評估其影響。參與調查的 63 家央行中的 55 家認為他們在未來三年不太可能發行,只有一家央行報告稱他們「極有可能在未來三到六年發行大規模的 CBDCs。」
盡管各國央行目前(或即將)在研究 CBDCs 的比例很高,但問題的關鍵在於,這主要是理論上的,調查性質的工作。只有五家央行進行了更深入的研究,並進行了真實項目的開發或實驗——不過這仍然不能表明他們將必然發行 CBDCs。
經過近距離的觀察,越來越明顯的看到,不管是 Facebook 最近發布的 Libra,還是新的穩定幣資產,都對央行產生了重大影響。今天的局面是經過上百年才形成的,然而在幾個月之內就發生了變化;之前從未想到過的,滲透到央行精英社會的最恐怖,最陌生的概念——-競爭,現在正在敲門。
可以說,目前情形的解決方案仍不明確。一些對這些事比較熟悉的人甚至說這都是虛張聲勢。不過,用拉加德自己的話來說,慢慢來以及走著瞧的監管方式已經不能滿足需要了。
1. 什麼是央行數字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CBDC和其它數字貨幣的區別是什麼
CBDC 是新的貨幣形式,由央行以數字的形式直接發行,以作為法定貨幣。目前的法幣形式是現金、准備金存款或余額結算。
CBDC 和其它數字貨幣(包括加密貨幣和其它形式的央行貨幣)有兩點主要的區別:
1、CBDC 與加密資產一點關系都沒有。它們不是去中心化的,它們不一定必須基於區塊鏈,而且他們肯定不是匿名的,不是無須許可的,也不抗審查。
2、與目前的數字現金相反的是,CBDC 的操作結構將與其它形式的央行貨幣不一樣。CBDC 的功能更加強大,它們是可編程的,可以產生利息,可以近乎實時的清算,手續費更便宜,開放程度更廣。
當真正設計 CBDC 時,各國央行的速度就不太一樣了。不同的央行都採用它們獨有的方法。不過總的來說,正在探索的問題有三個,CBDC 是應該基於代幣的還是應該基於賬號的,CBDC 是批量的(只對銀行開放)還是零售的(面向大眾開放),是否應該基於 DLT?
當要實際落地 CBDC 時,事情就變得復雜起來,有很多棘手的問題需要考慮。
比如,一旦 CBDC 推出了,是否需要取消現金?CBDC 是否應該計息?它們是否應該像現金那樣擁有面值?或跟總價格指數掛鉤?這對商業銀行會產生什麼影響?匿名和隱私問題怎麼處理?所有這些問題都有待回答。
2. 發行CBDC的動機
在 2017 年的員工討論文件中,加拿大央行在一篇題為《央行數字貨幣:動機與影響》的文章里給出了發行 CBDC 的六個理由:
1. 確保央行向大眾提供足夠的現金,以及維持央行的鑄幣稅收入
2. 降低利率下限,支持非傳統貨幣政策
3. 降低總體風險,提高金融穩定性
4. 提高支付的可競爭性
5. 促進金融包容性
6. 抑制犯罪活動
回頭看我們之前分析的國際清算銀行的調查,支付安全以及國內效率被選為央行最重要的動機。根據央行和其它大型金融機構發表的大量論文來看,對於發達國家來說,轉型成為無現金社會是主要的驅動因素,而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金融包容性,降低成本以及提高操作效率是主要動機。
縱觀其餘的報告和能找到的文獻,由加密貨幣行業中的比特幣以及其它創新所帶來的激烈競爭,以及對「領先一步」的明確需要,當然,都沒有被列為發行 CBDC 的原因。
3. CBDC的優勢和概率極低的潛在風險
如果央行開始推出 CBDC,並且最後成功了,那麼潛在的好處有很多。
從技術角度來說,CBDC 比現在的法幣形式要好得多,它們能更好地被追蹤,更方便地收稅,更好地傳遞貨幣政策,有更好的金融包容性,能減少生產物理貨幣的成本。
最明顯優勢是支付更便宜,更快速,無論是境內支付還是跨境支付。
除了設計和實現方面的難題之外,發行 CBDC 的一個關鍵問題是 CBDC 可能會提高銀行運營的風險。不過,這只在銀行承諾銀行的存款可按需兌換 CBDC時才會發生,根據英國央行的這份文件,這種情況不一定會發生。
4. Facts on the Ground
距離我們看到一個真正的 CBDC 在市場上出現還有多遠?這很難估計,但是,目前來說,我們可以用一句話來總結現在的情形:光說不練。
如果我們拋開失敗的厄瓜多、突尼西亞、及委內瑞拉的數字貨幣不談的話,我們能做的只有理論研究,少量的實驗,以及發布一些未來國家支持的可行的 CBDC 發行公告。
還在進行中的最著名的 CBDC 項目有:烏拉圭的E-peso(該項目在2018年試驗成功)、中國的 DCEP、泰國的「 Project Inthanon, 」、瑞典的 E-krona (仍在調研階段)……
5.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考慮到前面說的那些因素,大多數關於 CBDC 即將發布的頭條新聞都是沒有根據的。所有計劃今年發布的項目都推遲了。
事實上,CBDC 距離誕生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而且要想說服大眾,需要的不僅僅是一份聲明,還需要更多的東西。鑒於當前的情形,看起來 CBDC 與其它加密貨幣或互不影響——至少目前如此。
3.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對老百姓意味著什麼
近年來,互聯網技術發展十分迅速,為我們的生活帶來各種各樣的便利,以前出門一定要帶錢包和要是,現在一台手機,一個指紋就可以解決。不想出門,可以網購,可以點外賣。聽到央行發行數字貨幣這一新聞的時候,我並不是很驚訝,我覺得央行也是順應科技的潮流罷了,這對老百姓意味著什麼呢?以下是我個人的看法。
一、對電子支付更加放心
因為電子支付很方便,年輕人都不想帶錢包出門了,已經不能再忍受紙幣的麻煩了。但是還是有一部分人不敢使用電子支付,比如我媽,一個中年人,沒什麼文化,平時網路詐騙的新聞看了不少,如果上網買東西要綁定銀行卡的話,買完東西一定會解綁,因為怕卡裡面的錢不翼而飛。並不是他們不願意學習,而是他們的觀念還是覺得電子支付不安全,這次央行發行數字貨幣就不一樣了,國家出面,大家也能更加放心使用電子支付。對此,你怎麼看?歡迎分享。
4. 數字貨幣對貨幣政策的影響
如果數字貨幣被廣泛接受且能發揮貨幣的職能,就會削弱貨幣政策的有效性,並給政策制定帶來困難。因為數字貨幣發行者通常都是不受監管的第三方,貨幣被創造於銀行體系之外,發行量完全取決於發行者的意願,因此會使貨幣供應量不穩定,再加上當局無法監測數字貨幣的發行及流通,導致無法精準判斷經濟運行情況,給政策制定帶來困擾,同時也會削弱政策傳導和執行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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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國中央銀行對比特幣的政策法規
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聯合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今後,人民銀行將基於自身職責,繼續密切關注比特幣的動向和相關風險。(完)
比特幣之家網有解讀。
6. 數字貨幣在央行眼中是怎樣的
數字貨幣是非常受到央行歡迎的,央行在很早之前就已經開始研究數字貨幣了,央行版的數字貨幣已經修訂過兩次了,央行發行數字貨幣已經成了板上釘釘的事情。
中央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目前主要是替代實物現金,降低傳統紙幣發行、流通的成本,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便利性和透明度。總體看,央行在設計數字貨幣時會對現有的貨幣政策調控、貨幣的供給和創造機制、貨幣政策傳導渠道做出充分考慮。
不同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央行數字貨幣是由央行發行的、加密的、有國家信用支撐的法定貨幣。上述媒體提到,目前,關於法定數字貨幣的原型系統研發正在進行中。至於何時能推出中國的法定數字貨幣,姚前表示,現在還沒有一個時間表。(網易)
有一定可以肯定的,央行版的數字貨幣問世肯定會對比特幣、萊特幣等加密數字貨幣產生非常大的沖擊,未來這些數字貨幣的形式可能逐漸的演變成像歐陸眾籌平台推出項目的代幣一樣,作為一種資產憑證存在。
7. 關於數字貨幣政策,央行行長易綱傳遞出怎樣的信號
無論從個人角度出發,還是就易綱而言,對於數字貨幣政策,站在央行的立場上,其已透露出:
第一,保持貨幣政策連續性,不大放水,也不猛然收縮。
第二,不會改變比特幣得不到合法承認這一點;
第三,強監管,抓安全,保持穩健中性發展;
第四,為實體經濟發展服務。
考慮到中國政府對數字貨幣的一貫政策,保持穩定和連續,應該是當前的導向和趨勢。
另外,雖然易綱在博鰲亞洲論壇時指出,將對數字貨幣的採取嚴厲態度,但並不表示將停止對數字貨幣研究的腳步,目前,央行在研究數字貨幣怎樣能夠以更好的形式服務實體經濟,以最好的形式安全地發展,規避可能的負面影響,讓數字貨幣更好地為經濟服務。
盡管監管趨嚴,但依然相信未來央行對數字貨幣的發展將會採取疏堵結合的做法。
8. 為什麼電子貨幣會對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產生影響
隨著金融電子化和互聯網的迅速發展,電子商務作為一種新的貿易方式已逐漸成為商務應用的一大發展趨勢。而作為電子商務的基礎——電子貨幣也就應運而生。按照巴塞爾委員會的定義,電子貨幣是指在零售支付機制中通過銷售終端、不同的電子設備之間以及公開網路上執行支付的「儲值」和預付支付機制。
央行現在已經明確表示要發行數字貨幣,已經完成了兩次修訂版本。當然,央行要發行的數字貨幣和比特幣、萊特幣、歐陸眾籌平台推出的代幣是不同的。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具有貨幣的屬性。
9. 央行推出什麼數字貨幣
直接2019年11月9日,央行還沒有推出數字貨幣。
2014年,中國央行成立專門的研究團隊,對數字貨幣發行和業務運行框架、數字貨幣的關鍵技術、發行流通環境、面臨的法律問題等進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
2018年9月,數字貨幣研究所搭建了貿易金融區塊鏈平台。
2019年7月8日,在數字金融開放研究計劃啟動儀式暨首屆學術研討會上,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曾透露,國務院已正式批准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相應工作。
(9)央行政策對數字貨幣政策擴展閱讀:
推出數字貨幣的好處
央行貨幣的數字化有助於優化央行貨幣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貨幣地位和貨幣政策有效性。央行數字貨幣可以成為一種計息資產,滿足持有者對安全資產的儲備需求,也可成為銀行存款利率的下限。還可成為新的貨幣政策工具。
同時,央行可通過調整央行數字貨幣利率,影響銀行存貸款利率,同時有助於打破零利率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