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格斯數字貨幣交易所ACF
Ⅰ 石油是怎樣標價的
石油價格的標定是一個十分復雜的程序,隨著全球石油貿易的發展,產生了不同的石油標價方法。
石油輸出國組織的官方價格 這一價格指的是以沙特的輕油為基準的標准原油價格,是20世紀60年代石油輸出國組織(OPEC)與西方跨國公司降低「標價」行為進行抗爭的結果。在60年代後期特別是70年代初以來,在歷次部長級會議上,OPEC都會公布標准原油價格作為當時統一的官價。到20世紀80年代,由於非OPEC產油量的增長,石油輸出國組織的「官價」已不起多大作用,取而代之的是以世界上7種原油計算的平均價格(7種原油一攬子價格)來決定該組織成員國各自的原油價格。7種原油的平均價即是參考價,然後按原油的質量和運費價進行調整。
非石油輸出國組織的官方價格 這是非OPEC成員的產油國自己制定的油價體系。它一般參照OPEC油價體系,結合本國實際情況而上下浮動。
現貨市場價格 20世紀70年代以前,石油現貨市場僅僅是作為各大石油公司相互調劑餘缺和交換油品的手段。石油現貨交易量只佔世界總石油貿易量的5%以下,現貨價格一般只反映長期合同超產部分的銷售價格。因此,這個階段的石油現貨市場稱為剩餘市場(Resia1 Market)。1973年石油危機後,隨著現貨交易量及其在世界石油市場中所佔比例逐漸增加,石油現貨市場由單純的剩餘市場演變為反映原油的生產、煉製成本、利潤的邊際市場(Margina1 Market),現貨價格也逐漸成為石油公司、石油消費國政府制定石油政策的重要依據。為了擺脫死板的定價束縛,一些長期貿易合同開始與現貨市場價格掛起鉤來。這種長期合同與現貨市場價格掛鉤的做法一般採用兩種掛鉤方式,一種是按周、按月或按季度通過談判商定價格的形式;另一種是以計算現貨價格平均數(按月、雙周、周)來確定合同油價。石油現貨市場有兩種價格,一種是實際現貨交易價格,另一種是一些機構通過對市場的研究和跟蹤而對一些市場價格水平所做的估價。
期貨交易價格 買賣雙方通過在石油期貨市場上的公開競價,對未來時間的「石油標准合約」在價格、數量和交貨地點上,優先取得認同而形成的油價為石油期貨價。
從近幾年的原油價格波動情況看,期貨市場已經在某種程度上發揮了價格發現功能,期貨價格已成為國家原油價格變化的預先指標。石油期貨交易所的公開競價交易方式形成了市場對未來供需關系的信號,交易所向世界各地實時公布交易行情,石油貿易商可以隨時得到價格資料,這些因素都促使石油期貨價格成為石油市場的基準價。據普氏、阿格斯等世界權威石油價格指數管理機構介紹,在確定原油和油品價格水平時,石油期貨交易所前一交易日的結算價是十分重要的因素。
以貨易貨價格 OPEC成員國在出口其生產的原油時必須遵守成員國之間共同商定的官方價格,但由於各國國情不同,有些急需資金的成員國為了補充物資,需要多採石油,但是又要遵守OPEC的產量配額。為了解決這個矛盾,有些國家就採用以貨易貨的方式交換其想要的物資。採用這種方式時,其原油價格雖然是按照OPEC官方價格計算,但由於所換物資的價格高於一般市場價,所以實際上以貨易貨的油價往往低於官方價格,因而這是在市場疲軟情況下一種更加隱蔽的價格折扣方法和交易手段。
以貨易貨最基本的形式是用石油換取專門規定的貨物或服務,此外還有以油抵債、以油換油、回購交易等多種形式。
凈回值價格 又稱為倒算凈價格(Net Back Pricing)。一般來說凈回值是以消費市場上成品油的現貨價乘以各自的收益率為基數,扣除運費、煉油廠的加工費及煉油商的利潤後,計算出的原油離岸價。這種定價體系的實質是把價格下降風險全部轉移到原油銷售一邊,從而保證了煉油商的利益,因而適合於原油市場相對過剩的情況。1985年沙烏地阿拉伯就是在當時原油市場供過於求的情況下,採取這種油價體系來爭奪失去的市場份額的。
價格指數 信息已成為一種戰略資源,許多著名的資訊機構利用自己的信息優勢,即時採集世界各地石油成交價格,從而形成對於某種油品的權威報價。目前廣泛採用的報價系統和價格指數有:普氏報價(P1atts)、阿格斯報價(Petro1eumArgus)、路透社報價(ReutersEnergy)、美聯社報價(Te1erate)、亞洲石油價格指數(APPI)、印尼原油價格指數(ICP)、遠東石油價格指數(FEOP)、瑞木(RIM)。原油現貨市場的報價大多採用離岸價(FOB),有些油種採用到岸價(CIF)。
Ⅱ 發展我國現貨市場對策建議
20世紀60年代,由於世界經濟的增長,使世界對石油的需求迅速增加。在 1973 年以前,國際油價被以美國為首的國家所控制,當時,以固定價格為主的短期合同一簽訂就是若干年,油價幾乎沒有什麼短期變化。而且,第三世界產油國的力量比較弱小,非歐佩克國家生產的石油主要用於國內消費,國際石油市場一直處於比較平穩的狀態。 20 世紀 70 年代,發生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國際石油危機,這兩次石油危機使得 70 年代末的國際油價比 70 年代初上漲了近 20 倍,從 1970 年的每桶 1 ~ 2 美元,上漲到 1981 年的 35 ~ 40 美元,最高時曾突破每桶 45 美元。石油價格的劇烈波動給企業帶來巨大風險,石油期貨就是在這種大背景下產生的。
(一)國際原油及成品油市場作價機制
1、國際原油價格體系
隨著世界石油市場的發展和演變,現在許多原油長期貿易合同均採用公式計演算法,即選用一種或幾種參照原油的價格為基礎,再加升貼水,其基本公式為:
P=A+D
其中:P為原油結算價格 A為基準價 D為升貼水
其中參照價格並不是某種原油某個具體時間的具體成交價,而是與成交前後一段時間的現貨價格、期貨價格、或某報價機構的報價相聯系而計算出來的價格。有些原油使用某個報價體系中對該種原油的報價,經公式處埋後作為基準價;有些原油由於沒有報價等原因則要掛靠其它原油的報價。
石油定價參照的油種叫基準油。不同貿易地區所選基準油不同。出口到歐洲或從歐洲出口,基本是選布倫特油(Brent);北美主要選西得克薩斯中質油(WTI);中東出口歐洲參照布倫特油、出口北美參照西得克薩斯中質油、出口遠東參照阿曼和迪拜原油;中東和亞太地區經常把「基準油」和『喻格指數」相結合定價,並都很重視升貼水。
1)、歐洲原油 在歐洲,北海布倫特原油市場發展比較早而且比較完善,布倫特原油既有現貨市場,又有期貨市場。該地區市場發育比較成熟,英國北海輕質原油Brent。已經成為該地區原油交易和向該地區出口原油的基準油,即交易原油基本上都參照布倫特原油定價。主要包括的地區有:西北歐、北海、地中海、非洲以及部分中東國家如葉門等。其主要交易方式為IPE交易所交易,價格每時每刻都在變化,成交非常活躍;此外,其他衍生品在場外交易。
布倫特原油現貨價格可分為兩種:即期布倫特現貨價(Dated Brent)和遠期布倫特現貨價(15day brent)。前者為指定時間范圍內指定船貨的價格;後者為指定交貨月份,但具體交貨時間未確定的船貨價格,其具體交貨時間需由賣方至少提前15天通知買方。
2)、北美原油
與歐洲原油市場一樣,美國和加拿大原油市場也已比較成熟。其主要交易方式為NYMEX交易所交易,價格每時每刻都在變化,成交非常活躍;此外,還有場外交易。在該地區交易或向該地區出口的部分原油定價主要參照美國西得克薩斯中間基原油WTI(West Texas Intermedium), 如厄瓜多出口美國東部和墨西哥灣的原油、沙烏地阿拉伯向美國出口的阿拉伯輕油、阿拉伯中油、阿拉伯重油和貝里超輕油。
3)、中東原油 中東地區原油主要出口北美、西歐和遠東地區。其定價中參照的基準原油一般取決於其原油的出口市場。中東產油國出口油定價方式分為兩類:一類是與其基準油掛鉤的定價方式。另一類是出口國自己公布價格指數,石油界稱為「官方銷售價格指數」(「官價」, OSP)。阿曼石油礦產部公布的原油價格指數為MPM,卡達國家石油公司公布的價格指數為QGPC(包括卡達陸上和海上原油價格),阿布扎比國家石油公司為ADNOC價格指數(包括上查昆油、下查昆油、穆爾班油、烏姆舍夫油),這些價格指數每月公布一次,均為追溯性價格。QGPC和ADNOC價格指數基本參考MPM指數來確定。官價指數是1986年歐佩克放棄固定價格之後才出現的;目前亞洲市場的許多石油現貨交易與OSP價格掛鉤。從OSP的定價機制可以看出,以上三種價格指數受所在國政府的影響較大,包括政府對市場趨勢的判斷和相應採取的對策。
參照基準油定價的中東國家也區分不同市場。一般來說,對於出口北美地區的原油,則參照美國西得克薩斯中質油定價,對於出口歐洲的原油則參照北海布倫特原油定價,對於出口遠東地區的原油則參照阿曼和迪拜原油的價格定價。除此之外,也有一些國家在參照原油的選擇上,所有市場只用一種參照原油,但對不同市場則選用不同的升貼水。科威特對出口上述三種市場的原油,其參照定價原油都為阿拉伯中質油,但其對阿拉伯中質油的升貼水則不同。
4)、亞太原油 在亞洲地區除普氏、阿格斯石油報價外,亞洲石油價格指數(APPI)、印尼原油價格指數(ICP)、OSP指數以及近兩年才發展起來的遠東石油價格指數(FEOP)對各國原油定價也有著重要的影響。原油長期銷售合同中定價方法主要分為兩類:一種以印尼某種原油的印尼原油價格指數或亞洲石油價格指數為基礎,加上或減去調整價;另一種以馬來西亞塔皮斯原油的亞洲石油價格指數為基礎,加上或減去調整價。如越南的白虎油,其計價公式為印尼米納斯原油的亞洲原油價格指數加上或減去調整價。澳大利亞和巴布亞紐幾內亞出口原油,其計價公式則以馬來西亞塔皮斯原油的亞洲石油價格指數為基礎。我國大慶出口原油的計價則以印尼米納斯原油和辛塔原油的印尼原油價格指數和亞洲石油價格指數的平均值為基礎。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的出口原油既參考亞洲石油價格指數,也參考OSP價格指數。
亞洲石油價格指數( APPI)
亞洲石油價格指數1985年4月開始報油品價格指數,1986年1月份開始報原油價格指數。該價格指數每周公布一次,報價基地為香港,報價系統由貿易公司SeaPacServices進行管理和維護,數據處理由會計公司 KPMGPeatMarwick在香港的辦公室負責。指數公布時間為每周四的中午12:00時。參與原油價格評估的成員目前約有30個,但其具體身份不詳。各成員需要在每周的星期四之前將其對該周原油價格水平的估價提交指數數據處理公司。
有的原油結算價的作價公式同時包括APPI和ICP兩種指數所報的價格,如馬來西亞國家石油公司(Petronas)塔皮斯原油的作價。
遠東石油價格指數的報價時間為早上5:45-8:00,在這段時間內,該指數的「石油報價組」將有關原油和油品價格通過計算機網路轉給路透社新加坡公司處理,指數價格為報價的簡單平均。該價格的協調和管理機構是新加坡的一家咨詢公司—-。。石油貿易公司」(oil TradeAssociate)。
應該注意的是,原油價格構成和水平與交貨方式相關。按照國際慣例,如按FOB價格交貨,則由買方負擔交割點之後的運費和其他相關費用。按 C+F或CIF價交貨,則由賣方支付到達指定交割點之前的運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在貿易雙方確定原油定價公式時,交貨方式是主要考慮因素。
2、國際成品油價格體系
相對來說,國際成品油市場的發展歷史較原油市場短,作價方式的國際化程度相對較低。目前國際上主要有三大成品油市場,即歐洲的荷蘭鹿特丹、美國的紐約以及亞洲的新加坡市場,各地區的成品油國際貿易都主要以該地區的市場價格為基準作價。此外,最近發展起來的日本東京市場對遠東市場的貿易也有一定的參考意義。下面主要以新加坡為例作簡要說明。新加坡成品油市場有專門的權威報價機構 Platts,每天公布一次,節假日除外。隨著新加坡成品油現貨和期貨市場交易的日益活躍,遠東地區基本上所有國家的成品油定價部主要參考新加坡成品油市場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