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粹數字貨幣的信用支撐
一、定義不同:
1.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為指非真實的貨幣。
2.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為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
3.加密貨幣:
加密貨幣為一種使用密碼學原理來確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單位創造的交易媒介。
4.代幣(通證):
一種形狀及尺寸類似貨幣,但限制使用范圍、不具通貨效力的物品,其通證則為代幣英文Token的諧音。
二、特點不同:
1.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不是一般等價物,而是價值相對性的表現形式,或者說是表現符號;也可以說,虛擬貨幣是個性化貨幣。在另一種說法中,也可稱為信息貨幣。
2.數字貨幣:
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
3.加密貨幣:
加密貨幣基於去中心化的共識機制 ,與依賴中心化監管體系的銀行金融系統相對。
4.代幣(通證):
通常需要以金錢換取,用在商店、游樂場、大眾運輸工具等地方,做為憑證以使用服務、換取物品等。
(1)純粹數字貨幣的信用支撐擴展閱讀
現階段數字貨幣更像一種投資產品,因為缺乏強有力的擔保機構維護其價格的穩定,其作為價值尺度的作用還未顯現,無法充當支付手段。數字貨幣作為投資產品,其發展離不開交易平台、運營公司和投資。
數字貨幣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其所依託的區塊鏈技術實現了去中心化,可以用於數字貨幣以外的其他領域,這也是比特幣受到熱捧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如果數字貨幣被作為一種貨幣受到公眾的廣泛使用,則會對貨幣政策有效性、金融基礎設施、金融市場、金融穩定等方面產生巨大影響。
㈡ 加密數字貨幣依靠什麼來支撐它的價值
下面我們以比特幣為例進行說明:
比特幣具有價值是因為它作為貨幣形式的一種是有用的。比特幣具有貨幣的數學特性(持久性,可攜帶性,可互換性,稀缺性,可分割性和易識別性)而非依賴於物理特性(比如黃金和白銀)或中央權力機構的信任(比如法定貨幣)。簡而言之,比特幣是由數學支持的。有了這些特性,一種貨幣形式要具有價值所需要的就是信任和使用。對比特幣而言,這可以從它日益增長的用戶,商家和初創企業基數上得到體現。同所有貨幣一樣,比特幣的價值直接來自於願意接受它作為支付方式的人們,這也是唯一的來源。
當然,萊特幣、狗狗幣、瑞泰幣、DECENT、以太坊等數字貨幣也是如此。
㈢ 數字貨幣在央行眼中是怎樣的
數字貨幣是非常受到央行歡迎的,央行在很早之前就已經開始研究數字貨幣了,央行版的數字貨幣已經修訂過兩次了,央行發行數字貨幣已經成了板上釘釘的事情。
中央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目前主要是替代實物現金,降低傳統紙幣發行、流通的成本,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便利性和透明度。總體看,央行在設計數字貨幣時會對現有的貨幣政策調控、貨幣的供給和創造機制、貨幣政策傳導渠道做出充分考慮。
不同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央行數字貨幣是由央行發行的、加密的、有國家信用支撐的法定貨幣。上述媒體提到,目前,關於法定數字貨幣的原型系統研發正在進行中。至於何時能推出中國的法定數字貨幣,姚前表示,現在還沒有一個時間表。(網易)
有一定可以肯定的,央行版的數字貨幣問世肯定會對比特幣、萊特幣等加密數字貨幣產生非常大的沖擊,未來這些數字貨幣的形式可能逐漸的演變成像歐陸眾籌平台推出項目的代幣一樣,作為一種資產憑證存在。
㈣ 自古以來黃金是通用貨幣,區塊鏈能夠實現這個性質嗎
1991年的《密碼學雜志》上,刊登了S哈伯和W斯托內塔的文章,探討了為數字文檔添加時間戳的方法,而在1992年同一批人探討了如何增加效率。這是區塊鏈技術的濫觴。而2008年化名為中本聰的人或者團體借比特幣所創造的「區塊鏈」,則多了一種互聯網專屬的理想主義色彩。
作為分布式計算諸多方案中的一種,區塊鏈相較其他分布式計算最顯著的特點是無需管理員的存在。為此,區塊鏈付出了在效率上巨大的代價。
其次,既然數字貨幣將很有可能在未來成為主權貨幣重要的支付形式而為主權貨幣的全球使用添磚加瓦,那麼數字貨幣與黃金就是互補共生的關系。區塊鏈提供了一個觀察主權貨幣真實匯率和利率的窗口,如果需要讓全球普遍接受主權國家的數字貨幣,首先需要普遍接受主權國家的信用本幣。而黃金作為古老的,廣為接受的信用抵押物,顯然是主權國家儲備中重要的環節。隨著數字貨幣沖擊傳統結算體系,本幣價值的重要性會水漲船高。
特別是伴隨著全球負利率債券的爆發性增長,能夠穩定支撐本幣幣值的信用抵押物數量正在減少。有關負利率可否持續目前是學界爭論的話題,我們傾向於負利率本身是一個短期現象,長期必然需要一次出清來解決問題。而在過程中,作為傳統避險資產的黃金必然能有更大的空間,而黃金(信用支撐)——主權貨幣(信用媒介)——數字貨幣(流通手段)的三位一體也將為主權貨幣的國際化攻城略地。
區塊鏈的理想失敗了,但是區塊鏈的應用才剛剛開始。黃金產業和黃金在這個浪潮中應當發揮主動的作用,為人民幣國際化和產業升級添磚加瓦。
㈤ 虛擬數字貨幣是否能取代信用貨幣
理論上,數字貨幣是可以取代主權信用貨幣的。但實際上數字貨幣取代主權數字貨幣要走的路還很遠。數字貨幣一般是指比特幣、瑞泰幣、萊特幣等加密貨幣。
不過,央行在今年年初的時候召開過一次數字貨幣研討會,計劃發行自己的數字貨幣。
㈥ 虛擬貨幣的風險高不高血本無歸的幾率有多大
(三)支付系統穩定性風險
1、難以規避與支付系統相關的典型風險
在特定的虛擬社區,虛擬貨幣支付活動已演變為「真正的」支付系統,面臨著與支付系統相關的典型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運行風險及法律風險等。這些風險的性質、規模及持續時間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系統的設計或流動性匱乏的程度,網路虛擬貨幣方案很難規避或控制這些風險。從國際清算銀行(BIS)發布的《重要支付系統的核心原則》(CP)來看,網路虛擬貨幣方案並不符合CP中的絕大部分內容,同時也不屬於系統性重要支付系統。所以,並不會在全球金融系統引發或傳遞沖擊。從目前情況下,網路貨幣系統在這些虛擬社區外並不存在系統性風險。
2、缺乏相應監督和保護機制。
在現實經濟中,央行充當著最後貸款人角色且不存在違約風險,可以在出現支付危機或無法預知的流動性短缺情況下採取行動,以避免連鎖反應。而網路虛擬貨幣方案中,以網路貨幣為結算資產並不能做到這些。由於網路貨幣簡單地依賴於發行人信譽,並不能保證被廣泛接受用作支付手段,網路貨幣不能被視作安全的貨幣。另外,商業銀行按要求接受審慎監管,降低了違約可能性,商業銀行賬戶中的錢安全度高於網路貨幣。網路貨幣的一個根本性風險體現在:網路貨幣方案結算機構並不受任何監管,沒有任何機構對其行為負責,同時也不具備任何投資者/存款人保護機制,導致用戶自身承擔所有的風險。
(四)監管缺位風險
通常來講,監管滯後於科技發展。網路虛擬貨幣方案在20世紀90年代後期開始建立,但直到2006年,美國的一些政府機構才著手分析這些方案。由於監管缺位,加之其交易有匿名、不可見、難追蹤等特點,網路虛擬貨幣方案極易被恐怖活動、詐騙、洗錢等非法活動利用。當前,許多國家的政府部門都在考慮是否承認或使這些虛擬方案合法化,並將其納入監管范疇,從而達到支持貨幣和支付形式創新、保護消費者權益及金融穩定,同時抑制利用虛擬貨幣方案從事犯罪活動的目的。目前虛擬貨幣方案法律地位不確定性也可能對政府當局帶來挑戰。
(五)貨幣當局聲譽風險
貨幣當局(央行)的聲譽是決定其各項政策,尤其是貨幣政策有效性的關鍵因素。公眾對法定貨幣的信任程度與央行形象密切相關,央行十分關注其聲譽。歐央行將聲譽風險定義為聲譽、信用或公共形象惡化的風險。由於網路貨幣方案與貨幣和支付相關,大-眾普遍認為屬於央行職責范疇,需警惕其可能給央行帶來的聲譽風險。雖然在規模較小的情況下,網路貨幣方案失敗帶來的影響有限,但其高度波動和不穩定性也加劇了失敗的可能性,並吸引媒體廣泛報道。若任由網路貨幣持續發展而不進行管制,中央銀行可能被認為失職而影響其聲譽。
(六)投資者損失風險
相對於交換價值而言,公眾對網路虛擬貨幣的投資價值認可度更高,也正是基於投資的交易才加速了虛擬貨幣市場形成。與其他投資市場一樣,虛擬貨幣市場的參與者也將面對市場風險、信用風險以及政策風險帶來的潛在損失。以比-特幣為例:2009到2010年初,比-特幣毫無價值;2010年夏天比-特幣交易開始進入黃金時期,由於供給遠小於需求,網上交易價值開始上升,到11月初,比-特幣在29美分處沉寂多日後竄升至36美分;2011年2月,比-特幣繼續升值,其與美元的兌換率達到了1:1;2013年,比-特幣價格實現「大爆炸」式增長,並在2013年11月29日觸及1242美元,超過同期黃金1241.98美元/盎司價格。劇烈的價格波動使市場參與者面臨著巨大的投機風險。
不同於股票、債券等成熟資本市場,比-特幣市場深度不足,且目前主要持有在大戶手中,分散化程度低,比-特幣價格很容易受到大戶買賣行為影響,也容易被投機者操控。同時,各國對比-特幣態度不一,德美等國持開放支持態度,泰國、巴西等國將比-特幣相關活動視為非法。各個國家對比-特幣的態度及採取的應對措施都將對比-特幣價格造成重大影響,尤其在短期內造成其價格急劇波動。
㈦ 區塊鏈和數字貨幣受到美國無限量印錢政策會有什麼影響
世界上無論哪個國家,如果無限量的印刷鈔票,這個國家絕對失信世界!每個國家的鈔票發行量都是跟其的國民生產總值成正比。
㈧ 央行數字貨幣和雲數貿有關系嗎
沒有關系。
央行數字貨幣就是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2018年3月9日,時任央行行長周小川在記者會上正式透露了正在研發的法定數字貨幣名稱為DCEP。
DCEP,是數字貨幣電子支付(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的簡稱。這意味著央行數字貨幣將同時具有法定貨幣與電子支付的雙重職能。
而「雲數貿」是國內一種規模較大的傳銷模式,於2013年9月,公安部公布的10個典型傳銷案例,其中就有「雲數貿」。
(8)純粹數字貨幣的信用支撐擴展閱讀:
具體來看,DCEP的特徵主要體現在金融與技術兩方面。
1、就其金融特徵而言,央行數字貨幣的功能與屬性與人民幣紙幣完全一樣,只不過是紙幣的數字化版本。這說明數字貨幣是法定貨幣,維系數字貨幣流通系統所依賴的是國家信用。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明確指出,DCEP「是具有價值特徵的數字支付工具」。
經濟學中常用M0來指稱流通於銀行體系之外的現金,央行對DCEP的定位就是替代M0,也就是對現金的替代。
2、而在技術特徵方面,央行數字貨幣並未完全採用區塊鏈技術。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區塊鏈課題組曾發文指出,區塊鏈系統處理效能有待提高,基於該技術的加密資產無法保證其錨定資產的穩定性,同時其去中心化特性也與央行的集中管理要求存在沖突。
但據稱,數字貨幣借鑒了其中一些技術理念,如非對稱加密、智能合約等。由此形成的全新加密數字貨幣體系,具有安全、可控匿名、不可偽造等優點,彌補了現有貨幣成本高、追蹤難、造假大等問題。
㈨ 數字貨幣為什麼會有價值
價值尺度,也是貨幣的功能之一。因為數字貨幣也是貨幣,具有貨幣的一般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