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貨幣屬於數字產品中的交換工具
Ⅰ 電子貨幣的概念、特點和分類是什麼
概念:
是指用一定金額的現金或存款從發行者處兌換並獲得代表相同金額的數據或者通過銀行及第三方推出的快捷支付服務,通過使用某些電子化途徑將銀行中的余額轉移,從而能夠進行交易。
特點:
以電子形式使消費者進行交易
分類:
1.按被接受程度分類:單一用途電子貨幣、多種用途電子貨幣
2.按使用方式和條件分類:在線認證系統電子貨幣、在線匿名系統電子貨幣、
3.按結算方式分類:支付方法電子貨幣、支付手段電子貨幣
4.按依託的計算機網路方式分類:銀行卡、網路貨幣
5.按電子貨幣流通形態分類:開環形電子貨幣、閉環形電子貨幣
(1)電子貨幣屬於數字產品中的交換工具擴展閱讀
電子貨幣說到底不過是觀念化的貨幣信息,它實際上是由一組含有用戶的身份、密碼、金額、使用范圍等內容的數據構成的特殊信息,因此也可以稱其為數字貨幣。
人們使用電子貨幣交易時,實際上交換的是相關信息,這些信息傳輸到開設這種業務的商家後,交易雙方進行結算,要比現實銀行系統的方式更省錢、更方便、更快捷。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電子貨幣
Ⅱ 談談你對電子貨幣的認識
電子貨幣(Electronic Money),是指用一定金額的現金或存款從發行者處兌換並獲得代表相同金額的數據,通過使用某些電子化方法將該數據直接轉移給支付對象,從而能夠清償債務。
特點:
(1)以電子計算機技術為依託,進行儲存,支付和流通;
(2)可廣泛應用於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領域;
(3)融儲蓄,信貸和非現金結算等多種功能為一體;
(4)電子貨幣具有使用簡便、安全、迅速、可靠的特徵;
(5)現階段電子貨幣的使用通常以銀行卡(磁卡、智能卡)為媒體。
(一)電子貨幣的性質
對於電子貨幣是否構成貨幣的問題在學術界尚有爭論。一些法律學者認為在經濟學界對貨幣的概念尚無定論的前提下,將電子貨幣是否構成一種新型貨幣的論證任務交給法學家是不現實的。 一般認為,對電子貨幣是否構成貨幣的一種,應當視具體情況個案處理。對於信用卡、儲值卡類的初級電子貨幣,只能視為查詢和轉移銀行存款的電子工具或者是對現存貨幣進行支付的電子化工具,並不能真正構成貨幣的一種。而類似計算機現金的現金模擬型電子貨幣,則是初步具備了流通貨幣的特徵
但是,要真正成為流通貨幣的一種,現金模擬型電子貨幣還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被廣泛地接受為一種價值尺度和交換中介,而不是僅作為一種商品;
(2)必須是不依賴於銀行或發行機構信用的用於清償債務的最終手段,接受給付的一方無須保有追索權;
(3)自由流通,具有完全的可兌換性;
(4)本身能夠成為價值的保存手段,而不需要通過收集、清算、結算來實現其價值; (5)完全的不特定物,支付具有匿名性。
考察上述的MONDEX卡和電子現金,首先,它們的價值均是以既有的現金、存款為前提的,是其發行者將既有貨幣的價值電子化的產物。持有電子貨幣僅意味著持有者具有以其持有的電子貨幣向發行者兌換等價值現金或存款的權利;其次,根據貨幣法定的原則,電子貨幣要真正成為通貨的一種,還需經一國立法的明示認可。所以,電子貨幣可被認為是以既有貨幣為基礎的二次貨幣,還不能完全獨立地作為通貨的一種。
電子貨幣是一種信息貨幣
電子貨幣說到底不過是觀念化的貨幣信息,它實際上是由一組含有用戶的身份、密碼、金額、使用范圍等內容的數據構成的特殊信息,因此也可以稱其為數字貨幣。人們使用電子貨幣交易時,實際上交換的是相關信息,這些信息傳輸到開設這種業務的商家後,交易雙方進行結算,要比現實銀行系統的方式更省錢、更方便、更快捷。
電子貨幣是可以進行支付的准通貨
電子貨幣能否被稱為通貨,關鍵在於電子貨幣能否獨立地執行通貨職能。就目前而言,電子貨幣可以起到支付和結算的作用,但電子貨幣只是蘊涵著可能執行貨幣職能的准貨幣。首先,電子貨幣缺少貨幣價格標准,因而無法單獨衡量和表現商品的價值和價格,也無法具有價值保存手段而只有依附於現實貨幣價值尺度職能和價值儲藏職能;其次,由於電子貨幣是以一定電子設備為載體—智能卡和計算機,其流通和使用必須具備一定的技術設施條件及軟體的支持。因此,尚不能真正執行流通手段的職能;最後,盡管目前電子貨幣最基本的職能是執行支付手段,但是現有的各種電子貨幣中的大多數,並不能用於個人之間的直接支付,而且向特約商戶支付時,商戶一方還要從發行電子貨幣的銀行或信用卡公司收取實體貨幣後,才算完成了對款項的回收,電子貨幣不能完全獨立執行支付手段的職能。可見現階段的電子貨幣是以既有通貨為基礎的新的貨幣形態或是支付方式。
(二)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問題 當今各國在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問題上並無統一的解決方案,而是根據具體國情而定。 美國和歐洲在發行電子貨幣的機構這一問題上持有不同立場: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認為由非銀行機構來發行電子貨幣應是允許的,因為非銀行會由於開發及行銷電子貨幣的高成本而使他們必須開發具有安全性的產品。美國並不認為非銀行機構會對銀行造成威脅,因為他們認為銀行有良好的聲譽,所以消費者較傾向於信賴由主要的當地銀行所發行的電子貨幣而不會信賴一家新成立的非銀行機構所發行的電子貨幣。 歐洲貨幣機構工作小組則認為只有由主管機構所監管的信貨機構才可發行電子貨幣。例如,歐洲貨幣基金組織(EMI)於1994年5月公開發表的歐共體結算系統業務部提交的《關於預付卡的報告書》中指出:電子錢包發行者收取的資金應視為銀行存款,原則上只允許金融機構發行電子錢包。歐盟成員德國在對「信用制度法」的修正案中規定:所有電子貨幣的發行均只能由銀行開辦。 在我國,對於信用卡,我國1996年4月1日起實行的《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中規定信用卡的發行者僅限於商業銀行,對於信用卡之外的其他電子貨幣種類,我國尚無法律規定。 就我國現狀以及國情而言,發行電子貨幣的主體為中國人民銀行或者中國人民銀行委託的金融機構是比較可行的辦法。理由有:第一,有助於政府對電子貨幣進行監控並根據電子貨幣研究和實踐的發展及時調整其貨幣政策,並同時保證了支付系統的可靠性。第二,由於由中央銀行發行的電子貨幣在信譽和可最終兌付性上比較可靠,對消費者而言就更容易接受並積極參與,從而推動電子貨幣的普及與發展。
三)電子貨幣的安全性問題 因為只有在高科技基礎建設存在的情況下,電子貨幣才能以有效率和有效的方式在電子商務中被使用。有人認為,如果欲使電子貨幣成為未來「可流通」的貨幣,並且能夠「使人信賴其安全性」的話,則此安全性技術自應受到政府管制,否則若無一定的監管標准,電子貨幣的信用何存?又如何能流通? 但是,這里的問題是,政府監管的尺度應如何把握?就如同在電子簽名技術上有技術中立和技術特定化之爭一樣,政府的過分管制就會對技術的發展造成妨礙,這對於快速發展的電子商務是致命的,但是如果不加以管制,電子貨幣的信用就難以樹立。因此把握政府管制的尺度是非常重要的。
(四)電子貨幣的流通性問題 如果對電子貨幣加密,其實就等於記名一樣,如果欲不記名,則連密碼都不能加。問題是如果使用不記名的電子貨幣,則一些犯罪活動,如洗錢、販毒、恐怖活動、買賣軍火等將大肆猖獗,而執法機構將無法在網路中查出這些電子貨幣的來源或去處,在此情況下,則又形成無法保護使用者的局面。毫無疑向,電子貨幣無國界並可在瞬間轉移的特性將造成治安上的死角。法律應當權衡兩者,在兩者之間作出一個平衡的規定。
(五) 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 在電子貨幣的交易中,有關結算信息會被大量積累儲存到結算服務提供者處。不同的電子貨幣種類和結算類型所涉及的個人信息有所差異,所涉個人信息的隱私程度和范圍也有所不同。客戶對結算服務提供者處大量積累個人信息未必能理解,由而產生不安全感。所以,結算提供者應對其存儲和積累的個人信息的范圍和隱私程度公開向客戶作必要的說明,並保證該信息的積累和使用僅為保證交易之安全的目的。
Ⅲ 電子貨幣是商品嗎。。。。。
電子貨幣不屬於商品!
Ⅳ 什麼是電子貨幣,虛擬貨幣,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指數字化人民幣,是一種法定加密數字貨幣,其本身是貨幣而不僅僅是支付工具。它與支付寶、微信支付具有本質不同。
支付寶、微信支付和手機銀行等其實都是電子貨幣,並非是數字貨幣。這些都是基於電子賬戶實現的支付方式,本質上只是一種現有法定貨幣的信息化過程,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數字貨幣。而且,它跟Q幣、比特幣相比也完全不同。
平常所說的Q幣、比特幣,這些都屬於虛擬貨幣,與數字貨幣相比最根本的區別在於發行者的不同。
虛擬貨幣是非法幣的電子化,發行者不是央行,而且也只能在特定的虛擬環境中流通,比如網上的游戲幣,主要用於的是虛擬商品的購買,但一般還是不具有安全性,所以虛擬交易平台,如某智多星威客,某某一,某某八等,都是專門為此提供安全交易保障的。而數字貨幣是可以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但只有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才是法定數字貨幣,比特幣是非法的數字貨幣。
Ⅳ 電子貨幣的類型有哪些
1、儲值卡:是指某一行業或公司發行的可代替現金用的IC卡或磁卡。如電話充值卡神州行等。
2、信用卡:是銀行或專門的發行公司發給消費者使用的一種信用憑證,是一種把支付與信貸兩項銀行基本功能融為一體的業務。
3、電子支票:是一種電子貨支付方法,其主要特點是,通過計算機通信網路安全移動存款以完成結算。
4、電子錢包:電子錢包是電子商務活動中網上購物顧客常用的一種支付工具,是在小額購物或購買小商品時常用的新式錢包。
拓展資料:
電子貨幣(Electronic Money),是指用一定金額的現金或存款從發行者處兌換並獲得代表相同金額的數據,通過使用某些電子化方法將該數據直接轉移給支付對象,從而能夠清償債務。由於在降低交易費用上的巨大優勢,電子貨幣取代傳統通貨已經成為一種不可避免的趨勢。
優點:
(1)以電子計算機技術為依託,進行儲存,支付和流通;
(2)可廣泛應用於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領域;
(3)集金融儲蓄、信貸和非現金結算等多種功能為一體;
(4)電子貨幣具有使用簡便、安全、迅速、可靠的特徵;
(5)現階段電子貨幣的使用通常以銀行卡(磁卡、智能卡)為媒體。
Ⅵ 什麼是電子貨幣貨幣分幾類
電子貨幣(Electronic Money),是指用一定金額的現金或存款從發行者處兌換並獲得代表相同金額的數據,通過使用某些電子化方法將該數據直接轉移給支付對象,從而能夠清償債務。嚴格意義是消費者向電子貨幣的 發行者支付傳統貨幣,而發行者把與傳統貨幣的相等價值,以電子形式儲存在消費持有的電子設備中。
【電子貨幣的分類】
按被接受程度分類:單一用途電子貨幣、多種用途電子貨幣
按使用方式和條件分類:在線認證系統電子貨幣、在線匿名系統電子貨幣、
離線認證系統電子貨幣、 離線匿名系統電子貨幣
按結算方式分類:支付方法電子貨幣、支付手段電子貨幣
按依託的計算機網路方式分類:銀行卡、網路貨幣
按電子貨幣流通形態分類:開環形電子貨幣、閉環形電子貨幣
【貨幣的種類】
硬幣
硬幣是一種小面額的輔幣。它是銅質的、鋁制的或是鎳質的。
紙幣
紙幣是一種法定貨幣,稱為法幣(legal tender)。法幣是政府強制流通的貨幣。紙幣發行的基本權力為政府所有,具體由中央銀行掌握。紙幣和硬幣的總和稱為通貨或現金。
存款貨幣
存款貨幣是指可以隨時提取的商業銀行的活期存款,它也稱為需求存款。由於活期存款可以隨時轉換成現金,所以銀行的活期存款和通貨沒有區別。它也是一種貨幣。
儲蓄存款
定期存款和儲蓄存款是在一定時間以後才能提取的可以獲得利息的存款。這些存款雖然不能以開支票的方式使用,但通常預先通知銀行可以把它轉換成現金。另外,20世紀70年代以來出現的可轉讓提款單(NOW)以及自動轉移服務(ATS)縮小了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的差別。這種差別縮小的結果使得定期存款和儲蓄存款也成為一種貨幣。
准貨幣
准貨幣(near-money)是指能夠執行價值儲藏職能,並且易於轉換成交換媒介,但本身還不是交換媒介的資產。例如,股票和債券等金融資產就是准貨幣。
貨幣替代物
貨幣替代物(money substitutes)是指能夠暫時執行交換媒介職能,但不能執行價值儲藏職能的東西。例如,信用卡就是一種貨幣替代物。
【貨幣的類型】
實物貨幣
是指作為非貨幣用途的價值和作為貨幣用途的價值相等的實物商品。能充當實物貨幣的商品具有以下特徵:① 普通接受性;②價值穩定;③價值均值可分性;④輕便和易攜帶性。很顯然,一般金屬都具備這些特徵,因此,在實物貨幣的類型中,金屬貨幣最具代表性。
代用貨幣
一般是指紙制的憑以換取實物的金屬貨幣或金屬條塊,其本身價值就是所替代貨幣的價值。代用貨幣較實物貨幣的優越性主要有:①印刷紙幣的成本較之鑄造金屬要低;② 避免了金屬貨幣在流通中的磨損,甚至有意的磨削,可以節約貴金屬貨幣;②克服了運送貨幣的成本與風險。當然代用貨幣也有一些缺點,比如易損壞、易偽造等。
信用貨幣
信用貨幣產生於20世紀30年代,由於世界性的經濟危機,許多國家被迫脫離金本位和銀本位,所發行的紙幣不再能兌換金屬貨幣,信用貨幣應運而生。
信用貨幣作為一般的交換媒介需要有兩個條件:一是人們對此貨幣的信心;二是貨幣發行的立法保障。二者缺一不可。信用貨幣又可分為以下幾種形態:①輔幣。其功能是擔任小額或零星交易中的媒介手段,多以賤金屬製造。②現金或紙幣。主要功能也是擔任人們日常生活用品的購買手段,一般為具有流通手段的紙幣,其發行權為政府或者金融機構專有。③銀行存款。又稱債務貨幣,存款人可藉助支票或其他支付指示,將本人的存款交付他人,作為商品交換的媒介。
電子貨幣
電子貨幣通常是指利用電腦或貯值卡所進行的金融活動。持有這種貯值卡就像持有現金一樣,每次消費可以從卡片的存款金額中扣除。電子貨幣在方便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如如何防範電子貨幣被盜,如何對個人資信情況進行保密等。因此,電子貨幣的全面應用尚需一段科技進步和其他保障措施完善的過程。
紙幣
紙幣作為現行的貨幣,執行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貨幣等職能。在現行貨幣制度即紙幣本位制下,紙幣的這些職能,是從它取代黃金的流通手段職能開始,然後逐步發展起來的。
Ⅶ 電子貨幣是什麼
電子貨幣是以現有通貨為基礎的二次性貨幣。電子貨幣是以金融電子化網路為基礎,以商用電子化機具和各類交易卡為媒介,以計算機技術和通信技術為手段,以電子數據(二進制數據)形式存儲在銀行的計算機系統中,並通過計算機網路系統以電子信息傳遞形式實現流通和支付功能的貨幣。電子貨幣是電子商務促進金融業創新應用的結果。電子貨幣系統是電子商務活動的基礎,人們只有在完整認識和建立可行的電子貨幣系統的基礎上,才能真正開展電子商務活動。
電子貨幣與一般貨幣相比,具有如下特點:
(I)以計算機技術為依託,進行儲存、支付和流通。
(2)應用廣泛,可廣泛應用於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領域。
(3)集儲蓄、信貸和非現金結算等多種功能為一體。
(4)使用簡便、安全、迅速、可靠。
(5)現在階段電子貨幣的使用通常以銀行卡(磁卡、智能卡)為媒體。
(6)電子貨幣具有符號化特徵,在現代計算機網路中,電子貨幣資金流動比商品流動更快、更廣,同信息流的結合也更緊密。
(7)電子貨幣通常在專用網路上傳輸,通過銷售點終端(POS)、自動櫃員機(AIM)進行處理。
近年來,隨著網際網路商業化的發展,網上金融服務開始在世界范圍內開展。電子貨幣的種類和形式又有了進一步的發展。
目前,電子貨幣還不能完全視之為通貨。作為通貨,一般應滿足三個條件,即:①能成為支付手段(交換媒介);②能成為價值的比較基準(價值尺度);③能成為價值的保存手段(價值保存)。目前全球范圍使用的電子貨幣仍處於實驗階段,從其職能上看,與通貨還有相當的差別。
Ⅷ 什麼是電子貨幣
隨著社會生產力的提高,社會商品交換的需求和數量在不斷增長,貨幣的形態也從貝殼、貴金屬、普通金屬到紙幣和票據,發展到今天的電子貨幣。電子貨幣是採用電子技術和通信手段在信用市場上流通的,以法定貨幣單位反映商品價值的信用貨幣。最常見的電子貨幣是各種銀行發行的儲蓄卡和信用卡。
電子貨幣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結算功能,代替現金,直接用於消費;二是儲蓄功能,可以存款、取款;三是兌現功能,可以兌換為貨幣;四是消費貸款功能。
電子貨幣有許多優點:一是攜帶輕便,尤其是買價格較高的商品;二是記數方便,不需清點,也不需找零錢,能避免差錯;三是安全性很好,難以偽造,而且盜竊的目標小,有密碼保護,即便丟失了也可以立即掛失;四是流通快,因為它是依靠計算機網路流通的。;五是便於監督、統計,因為經過計算機處理的每筆交易都有記錄,即使交易後也可以追查,事後這些數據還可以用於宏觀分析。
但是,要全面實現電子貨幣支付需要有大量的設備投資,還要建立為全社會所有單位和個人服務的賬戶系統和金融系統。要順利運行這樣的系統,不僅需要進一步完善各種法規和規章制度,而且無論是金融機構還是客戶都要提高素質。因此,貨幣電子化建設將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