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監管框架
㈠ 數字貨幣存在哪些風險
數字貨幣簡稱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 。
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將虛擬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行,也不與法幣掛鉤,但由於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
根據《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境內沒有批準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根據我國的數字貨幣監管框架,投資者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數字貨幣交易的自由。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在投資之前,建議您先了解一下項目存在的風險,對項目的投資人、投資機構、鏈上活躍度等信息了解清楚,而非盲目投資或者誤入資金盤。投資有風險,入市須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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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中國數字貨幣在哪裡買
目前為止還買不到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不過也很快了。
根據 8月10日的消息,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在第三屆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上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即將推出,將採用雙層運營體系,即上層是中國人民銀行,第二層是商業機構。
關於央行數字貨幣為何會選擇「雙層運營體系」,穆長春解釋到:
1. 央行數字貨幣必將是面對零售場景、面對公眾,而比特幣、Libra的性能並不能滿足高並發,經過一段時間研究後,決定採用雙層體系。
2. 大國發行央行數字貨幣是復雜的系統工程。
3. 商業銀行等機構的IT基礎設施應用和服務體系已經比較成熟,用戶基礎龐大,服務習慣已經養成;人才儲備較為充分,IT專家眾多;系統的處理能力較強,在金融科技應用等方面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
4. 通過雙層運營的設計,可避免將風險過度集中在單一個體。
5. 單層投放會引發「金融脫媒」。央行直接對公眾投放數字貨幣,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影響商業銀行的貸款投放能力;極端情況下,還會顛覆現有金融體系,出現央行包打天下的「大一統」局面。
6. 雙層不會改變流通中貨幣的債權債務關系,不會改變現有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不會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
7. 央行不會預設技術路線,任何一個先進技術都可能用於央行數字貨幣研發;電子支付與央行數字貨幣界限模糊;可以充分調動市場力量,通過競爭實現系統優化。
由此可見,央行已經變相承認了比特幣、以太幣的合法性。不過央行數字貨幣和傳統區塊鏈數字貨幣不太一樣,是1:1錨定人民幣,我把他當做人民幣數字化,央行數字貨幣、紙幣、硬幣、債券同時存在,只是不同的方式體現,是一種穩定幣,並沒有炒作空間 。
今年初,數字貨幣影響力最大的事件就是Facebook即將發行數字貨幣Libra,如果成功,那將把Facebook30億用戶帶入數字貨幣。但是Libra並沒有把人民幣納入它的一籃子貨幣里去,加上和美國的毛衣戰、匯率戰,可能這就是央行這么急迫的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原因。據說,沃爾瑪也將推出數字貨幣,加上之前的摩根大通發幣,可以預見,傳統商業巨頭紛紛進入區塊鏈數字貨幣時代。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可能對我國幣圈用戶是一大利好,因為某些政策原因,用戶進入數字貨幣世界並不是很通暢,這就是入金難的問題,共識最大的穩定幣USDT看起來也並不是很穩定,超發嚴重,加上紐約總檢察長辦公室調查泰達等原因,可能隨時存在暴雷的風險。據統計,使用USDT的用戶80%左右是中國用戶,而美國直接用USD,很少部分會使用USDT。如果央行數字貨幣推出,這將大大方便數字貨幣用戶玩家。
最後,央行數字貨幣另外一個作用是跨境貿易結算,如果和支付寶、微信支付聯合,打出國去,在國際上和Libra競爭。
㈢ 4.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架構是什麼
央行講話里都說的很清楚,數字貨幣是M0,M0是什麼呢?M0就是現金。我們猜測未來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基架構應該是一個二層架構。核心是央行的資料庫,外圍是不同行業、地區、第三方的區塊鏈。為什麼?只有第二層用了去中心化的系統,你才能夠確保這個錢是用戶自己控制的,才能夠確保數字貨幣真正的成為M0。
我們推測未來一旦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結構外圍一定是去中心化的系統,目前來看區塊鏈是最好的選擇。
央行在說數字貨幣的時候,還提到另一個概念,叫可編程貨幣。怎麼理解?對於計算機,它的內部是有一定的自我控制的功能。以早期面向對象語言為例,要求至少有兩個函數,一個是構造函數,一個是析構函數。你既要解決它的創造問題,也要解決它的消亡問題。
通過編程,央行可以控制貨幣的整個生命周期——創造、流通、回籠。
在沒有數字貨幣,沒有可編程貨幣的情況下,央行發行的貨幣在社會中自由流通。最後怎麼回籠呢?一個是商業銀行派生貨幣的回籠,一個是央行基礎貨幣的回籠。前者央行可以通過存款准備金及其他政策去控制,後者是由稅收體系來完成的。如果我們未來上升到可編程的數字貨幣,央行的控制權就大了很多。甚至在流通環節也可以增加控制。這也是為什麼各國央行都對區塊鏈技術抱有非常大的興趣。
㈣ 澳大利亞的數字貨幣牌照值不值的申請有什麼作用
澳大利亞整體監管層面對於數字貨幣的發行和交易的監管較為開明,投資市場對於ICO的接受程度較為廣泛,投資者熱情不減,數字貨幣交易所的收入相當可觀,一片繁榮。至此,數字貨幣交易所已經正式納入了澳洲法律的管轄范圍,並且也必須遵守於其他金融機構,例如銀行,一樣的金融機構義務,包括向澳大利亞的交易報告分析中心(即反xi錢機構)履行全面的申報義務,制定並提供有效的,具備風控基礎的反xi錢和反恐怖資助的一系列法律文件和管控流程以獲得政府審批,允許其運營數字貨幣交易所。
在此對於澳大利亞目前關於數字貨幣的監管框架,從數字貨幣定義、數字貨幣發行和交易所的角度,做一個簡單介紹:
一、關於數字貨幣的法律定義
澳大利亞於2017年修改的《反xi錢和反恐怖主義融資法》中加入了對數字貨幣的定義:數字貨幣是數字形式的價值的代表;可作為交換的中介、價值的儲存或賬戶的單位;由政府之外的機構發行;可與法幣兌換並可用於作為對價換取商品或服務;一般公眾可以取得,且沒有任何使用方面的限制;或反xi錢/反恐怖主義融資法律所規定的其他交易手段、數字化程序或信貸手段。;或反xi錢/反恐怖主義融資法律所規定的其他交易手段、數字化程序或信貸手段。
二、數字貨幣發行的監管
澳大利亞關於ICO的監管主要在於判斷某一類數字貨幣是否為金融產品,如屬於金融產品應按照金融產品的相關規定進行監管,如果不屬於金融產品,應按照消費者保護的相關規定(Australian Consumer Law)和一般法律規定進行監管。
當然,無論某一類數字貨幣是否屬於金融產品,其發行的過程中都不得有誤導性或欺篇性的行為,包括:使用社交媒體擴大公眾對於ICO的關注和興趣度;從事或安排特定人員以特定策略來交易買賣虛擬貨幣或虛擬資產,以此來在表面上產生更大的交易量;未充分披露發行信息;或對於未取得監管部門批準的ICO,宣傳其已取得部門的批准。
根據澳大利亞法律,如果數字貨幣構成下列金融產品類型之一的,就適用金融產品的監管框架:
1、投資管理計劃
2、股票
3、衍生品
4、非現金支付設施
三、數字貨幣交易平台
(一)所有涉及法幣和虛擬貨幣之間兌換的交易平台都應在AUSTRAC注冊並接受監管
根據AUSTRAC的指引從反xi錢/反恐怖主義融資的監管角度,所有涉及法幣和虛擬貨幣之間兌換的交易平台都應接受監管,包括:
1.在AUSTRAC注冊
2.採取並維持AML/CTF制度
3.向AUSTRAC報告可疑交易和大額交易
4.記錄並保存用戶信息、交易信息和AML/CTF 制度的執行情況
(二)所有交易金融產品的交易平台都應取得牌照
據統計,澳大利亞至今已持牌上線的交易所數量雖總體較少,但質量較高,且主要以中小型為主,交易類型主要以現貨為主,且澳大利亞現行的交易所牌照受到ASIC等部門嚴格監管,由此可見,澳大利亞在努力保護金融秩序和投資者權益的同時,也將給予數字貨幣發展一個美好的未來,數字貨幣在澳大利亞的發展必將勢不可擋。
㈤ 比特幣能被監管嗎
比特幣能被監管啊。
但是它當前(截止2019年3月6日)並沒有得到完善和有效的監管。
如果把比特幣當成一種「貨幣」來理解,那麼它就相當於離開美國的美元。通常美元離開美國後還有其他國家的銀行幫忙管理,但那些既不在美國也不在銀行等金融機構手裡,散落在外的美元,這些也沒法統計。例如在非洲一些沒有銀行的地區使用的美元。
這部分散落的美元就相當於比特幣。
那這些散亂的美元怎麼監管呢?
通常美元監管除了控制發行以外,還要在流通和使用埠進行管控。美聯儲每年根據在外流動和損毀的美元情況,控制發新幣的數量。同時對美元的流入流出做好監管排查,始終讓美元處在一個可大概追索的環境,方便發行機構統計總數以免出現過度的通貨膨脹或通貨緊縮。
那麼這些散亂的美元其實就是在一些失去監管的環境中存在,雖然失去控制,但不會影響整體的經濟情況。
而如果有人想通過這些散亂的美元影響國際經濟,那麼它就必須進入現有的監管體系。這樣一來這些散亂的美元就被納入了監管。
所以對於比特幣來說,也可以借鑒這些形式的監管。
首先從發行端來說,雖然比特幣現在固定總數是2100萬枚,但是這也是「之前設定」的,並不是不可改的。
最近也有人提及要取消比特幣的2100萬枚限制,這就是說比特幣的發行其實並不穩定。因此需要從開發端上對比特幣的發行進行控制。
這就需要打入開發端內部,成為核心開發人員。
第二,從流通環節進行監控。實際上這是目前最難實現的監控,因為區塊鏈是匿名的,使用者匿名,接受者匿名。
即便當前已經可以用技術手段大概追索比特幣的流通路徑(例如能夠知道一筆交易是從美國的小屋子發到德國的商業大樓里),但對於整個大環境上千萬的使用者來說這只是九牛一毛,整體的交易數據如何追索,如何管理是一個巨大的問題。
你沒法從交易數據中得知使用者是不是在進行違法交易。
那怎麼辦呢?監管者想出了一個辦法,就是使用者實名,你的交易所賬號和比特幣錢包地址綁定個人身份信息。可是這也是治標不治本,因為它只能監管特定情況下的比特幣使用情況。個人是可以使用多個比特幣錢包地址的,你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又申請了一個新的。
在流通方面還有一個監控,就是控制比特幣和當地法幣匯兌的通道。有些地區的銀行是不為進行比特幣換法幣的用戶提供金融服務的,還有些國家和地區禁止金融機構提供比特幣和當地法幣匯兌的服務。
如果用戶暗地裡進巨額的比特幣匯兌法幣行為,那麼通過銀行轉賬記錄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及時進行違法行為的打擊。至於那些小打小鬧的,就隨他去吧。
第三,對使用進行限制。這個相對好實現一些。例如,頒布相關法令禁止使用比特幣交易。雖然不可能完全禁止,但總好過讓它自由泛濫。(全世界說禁止的東西好像就沒有完全被禁止的吧?)
例如,在公共場合使用比特幣之前必須實名,持有或使用比特幣要交稅等等。
當然用戶偏不這么做也行,那麼它的資產最好是在暗處使用。
說了這么多,現在你知道比特幣是能監管的,只是現在管得不利索而已。採取了很多措施看起來好像都沒有得到有效監管。那麼什麼情況下比特幣能夠有效監管呢?用戶都自覺向監管機構報告自己持有比特幣的情況,監管機構對比特幣加入一些開發功能實現監管,或者是大家都不用了,那根本都不用管。
其實管不了那麼嚴的,只要把它控制在翻不起大浪的范圍就好了,畢竟有光就有暗,哪兒可能一點灰色空間都沒有。
新技術能活到現在肯定是有優勢的,去其糙泊取其精華就好了,你說呢。
㈥ 交易所數字貨幣牌照怎麼選擇
您好,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牌照種類很多 ,今天我們詳細介紹拿的最多的數字貨幣牌照有哪些
牌照就相當於一個經營許可證,特別是火幣相繼拿下日本牌照、美國牌照以及在申請加拿大牌照之後,牌照更是被推到了一個新的高度。獲得美國MSB牌照也就意味著火幣可以在美國大多數州合理的開展業務了。這就是目前各大交易所紛紛開始申請牌照的原因,要想正規合法的開展業務就要申請牌照。對於交易所來說牌照不僅僅可以增加客戶的信任度、提升自己的知名度,也可以讓交易所更好更快的合規發展。
第一名:美國MSB
影響力:
合規性:
申請難度:
在美國想要合法開展數字貨幣業務必須獲得美國MSB牌照!火幣,幣安,OK,抹茶等一二線交易所均獲得MSB,其含金量不言而喻。
第二名:新加坡基金會+法律合規意見書
影響力:
合規性:
申請難度:
一套完整的新加坡合規體系,也是很多項目方與交易所的不二之選!
第三名:愛沙尼亞MTR
影響力:
合規性:
申請難度:
愛沙尼亞是雙牌照,數字貨幣牌照+錢包牌照,那麼為什麼會被排到第四?因為其政策時常變動,到時候申請難度較大,法人大概率會被抽查到當地面試,且前期資料需要准備的比較多,但你沖破重重阻礙,最後收獲愛沙尼亞牌照,你會覺得一切都值得。
第四名:新加坡MAS
影響力:
合規性:
申請難度:
毋庸置疑,新加坡MAS牌照是目前含金量最高牌照之一,但是其申請門檻高,且下牌時間極長,讓很多交易所望而卻步......
第五名:澳大利亞AUSTRAC
影響力:
合規性:
申請難度:
之前因為申請難度大,費用較高原因AUSTRAC一直坐冷板凳。近期澳洲牌照放寬申請政策,更多的交易所會選擇澳洲數字貨幣牌照,排名也會逐步上升!
美國MSB詳細介紹
愛沙尼亞MTR詳細介紹
新加坡基金會詳細介紹
㈦ 數字貨幣合約是什麼什麼是永續合約什麼是期權合約
1、數字貨幣合約,又稱期貨合約。簡單說就是做未來的生意。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的標准化合約。絕大多數用戶都是利用期貨合約的保證金制度,加10倍甚至20倍杠桿撬動大資金,再利用指數波動,低買高賣交易合約,從而賺取成倍的利潤。
2、永續合約是一種衍生品。從交易的角度來說,它類似於傳統的期貨合約,但又有一些不同之處。首先它沒有到期或結算日,永續掉期合約類似於一個保證金現貨市場,因此它的交易價格接近於標的參考指數價格,這與期貨合約不同,由於基差的原因,期貨合約的交易價差可能存在顯著的不同。其次錨定現貨價格的主要機制是資金費用。
永續合約目前的主要形式是滾動合約(Rolling Spot Futures)。滾動合約是一種當日結算並自動展期的期貨合約,每個交易日結算損益,交易者持有的合約頭寸會在交易日結束時自動展期。此外,還會對資產的現金流進行交換,多頭向空頭支付資金費用,以補償空頭的資金成本。
3、期權合約是一種協議,能夠賦予交易者在特定日期前或某個指定日期以預定價格買入或賣出資產的權利。期權合約是一種交易衍生品,可以基於廣泛的基礎資產,包括股票和加密貨幣。這些合約也可能來自財務指標等信息。通常,期權合約用於對沖現有頭寸和投機交易的風險。
㈧ 碼鏈數字貨幣是傳銷嗎
1、如果符合以下特徵,就有可能涉嫌傳銷:
①入門費(是否繳納人頭費):是否需要認購商品或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或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
②拉人頭(是否需要下展下線):是否需要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並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③計酬方式(是否層層返利):是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為依據計算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2、根據《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境內沒有批準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根據我國的數字貨幣監管框架,投資者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數字貨幣交易的自由。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在投資之前,建議您先去了解一下項目存在的風險,對項目的投資人、投資機構、鏈上活躍度等信息了解清楚,而非盲目投資或者誤入資金盤。投資有風險,入市須謹慎。
以上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做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
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將虛擬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行,也不與法幣掛鉤,但由於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
應答時間:2021-01-19,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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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G20各國對數字貨幣態度都是怎樣的
在G20會議上,各國對數字貨幣的看法不盡相同,有的極力抵制,有的積極監管,下面就為大家盤點一下各G20國對數字貨幣的態度。
加拿大
加拿大證券監督機構(簡稱CSA)發表聲明稱,考慮到ICO發行全流程,許多ICO代幣符合證券的定義,並要求他們遵守證券法。此外,CSA注意到,ICO也可能是衍生品,需要受加拿大證券監管機構所通過的衍生品法律的約束,包括貿易報告規則。監管機構表示,歡迎即將進行ICO的企業進入「監管沙盒」,在有限的環境中測試新的金融產品。
印度
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正在著手規劃監管印度比特幣市場的指導方針。另外,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成立了金融監管委員會,並和印度儲備銀行(RBI)官員召開了會議。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還計劃監管比特幣衍生品和其他加密貨幣是否被用於非法籌集資金。